《改革宗释经注释》Reformed Expository Commentary in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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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头红龙

启 12:3 天上又现出异象来: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著七个冠冕。。。。4 他的尾巴。。。6….从龙口吐出来的水。。。 太 6:13 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或作:脱离恶者)。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直到永远。阿们! 主耶稣求祢保护我和一家与教会。

唯独因信称义,与按行为受审判并不矛盾

圣经一方面在罗 3:27–28、弗 2:8–9 清楚教导人是因信得救、不靠行为;但另一方面在雅 2:24、26 说“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又在启 20:12–13 提到人要“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那么,基督徒得救究竟是单单因信,还是信心还必须加上行为? 首先,我们必须确立一个圣经原则:神是公义的审判者。当圣经谈到末后的审判时,其标准确实是人的“行为”。 关于神按行为审判罪人(罗 2:6、太 16:27、加 5:19-21、林后 5:10、启 20:12),正如经上所记:罗 2:6 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这些经文确立了神审判的公义标准。它告诉我们:如果靠我们自己的行为记录,我们注定灭亡。所以我们需要一个拯救与救赎。 正是因为人无法通过“行为”的审判,所以救恩必须是神白白的恩典。因着信靠基督,我们被白白赦免并被神称为义(在神的法庭上被宣告无罪,并因基督的缘故被判为义)。(罗 3:28、罗 5:1、罗 8:1、弗 2:8-9、加 2:16、多 3:5) 雅各书看似在说我们需要“信心加上行为”作为得救的条件,但这是对雅各书的误解。雅各书 2 章 14–26 节并不是在教导我们是靠着信心加上行为来称义。 我们必须认识到,雅各与保罗所面对的处境并不相同。保罗针对的是那些试图依靠行为得救的犹太律法主义者,因此他强调“唯独信心,不在乎行为”。相反,雅各所责备的,是教会信徒对缺衣少食的弟兄姐妹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雅 2:15–16)。雅各写作的目的,是指出这种毫无怜悯之心的空洞信仰,警告信徒必须悔改,使那看似死去的信心重新活过来。 雅 2:15 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16 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的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17 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 雅各强调,行为是信心必然结出的凭证与果子。例如:亚伯拉罕先因信被称为义(创 15:6),而在被称义之后,他才将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创 22:1–19;雅 2:21),以此以行为证明他的信心。同样,妓女喇合也是以接待使者的行为证实她对主的信心(书2:1–21、雅 2:25)。因此,基督徒不可只有口中的相信,却完全没有真信心所必然产生的行为;因为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 2:26)。 四、唯独因信称义,与按行为受审判并不矛盾 总结来说,基督徒确实是“唯独因信”得救;但真正得救的信心绝不会孤立存在,而是必定结出相应的行为果子。相反,那些拒绝上帝救恩、不肯相信基督的人,则要按自己的罪行接受上帝公义的审判。因此,在启 20:12–13 与启 22:15 中,使徒约翰强调上帝会照各人所行的来审判恶人。 启20:12  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著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13  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 启 22:15  城外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好说谎言、编造虚谎的。 而信徒的罪行所原本当承受的审判和刑罚,我们的主基督已经为我们在十字架上完全还清了所有罪债(赛53:5-6、罗3:25、罗5:9、罗8:1、林后5:21、来10:12)。 … Read more

说方言

我完全尊重你对说方言的看法和经历。 神在祂的主权中决定不赐给我这属灵的恩赐,但却拣选赐给我其他属灵的恩赐,为要建立教会。 正如神已经说过的: 「。。。岂都是说方言的么?岂都是翻方言的么?」(哥林多前书 12:30) 在我们的教会中,有几位弟兄姐妹虽然在私下祷告时是说方言的;我们的教会决定顺服神借使徒所教导启示的,不在教会中不说方言,除非有人能把方言翻译的出来。 「若没有人翻,就当在会中闭口,只对自己和神说就是了。」(哥林多前书 14:28 ) 「但在教会中,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哥林多前书 14:19) 盼望您能明白。 虽然我不同意您的看法,但我尊重您对基督的热忱与对传福音的负担。 愿主耶稣赐福你跟随祂的道路,使圣灵充满你,使用你来荣耀天父上帝。 林前 14:19 但在教会中,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20 弟兄们,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恶事上要作婴孩,在心志上总要作大人。21 律法上记著:主说:我要用外邦人的舌头和外邦人的嘴唇向这百姓说话;虽然如此,他们还是不听从我。22 这样看来,说方言不是为信的人作证据,乃是为不信的人;作先知讲道不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乃是为信的人。23 所以,全教会聚在一处的时候,若都说方言,偶然有不通方言的,或是不信的人进来,岂不说你们癫狂了吗?

参孙的优点

我常批评参孙,他的确有许多软弱和罪,但今天我想分享一些他身上值得我们思考的优点。 在以色列士师的历史中,参孙是一个极为独特而复杂的人物。他的生平充满矛盾,既有人性的软弱,也有上帝的呼召。然而,若细读圣经的记载,我们仍可看见上帝在他身上的拣选与恩典,以及他生命中所显出的一些可贵之处。 ———————————————- 「蒙神拣选与守约」 首先,参孙是上帝亲自拣选并分别为圣的人。还未出生以前,耶和华的使者就向他的父母显现,宣告他将作拿细耳人,奉献给神,为要拯救以色列脱离非利士人的手(士13:5)。这显示出他的使命不是出于人的意愿,而是出于上帝的主权与恩典。作为拿细耳人,他一生不剃头发,以此守住向神所立的约(士13:7;士16:17)。他忠于神所立的约,单单敬拜耶和华神,不像以色列人那样去拜偶像。对我个人而言,我很难想象,一个人竟能为守住拿细耳人的身份,一生不剪头发。 ———————————————- 「被圣灵充满的大能者」 参孙也是一个被圣灵充满、蒙神能力所装备的士师。圣经记载,从他年轻时起,耶和华的灵就开始感动他,使他在玛哈尼但就受圣灵的感动(士13:25)。他的一生多次经历圣灵的充满,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他(士14:6),使他能徒手撕裂狮子;当他被以色列人捆绑交给非利士人时,耶和华的灵再次大大感动他,使他挣脱绳索,并击败所有敌人(士15:14)。这表明他一切能力都出于神的灵,而非人的力量。甚至在无水的地方,参孙祈求主供应拯救(士15:18-20)。参孙的刚强提醒我们,神能使用软弱且不完全的人成就祂的大能作为。 ———————————————- 「在属灵黑暗的时代中仍持信心」 在以色列属灵衰败的世代中,参孙对耶和华的信心显得格外珍贵。以色列人因背弃神去拜偶像(士13:1、士2:11–13),所以神许可他们长期受压迫。以色列人宁可依附非利士人,也不再相信耶和华能拯救(士15:11)。他们的心被惧怕与怀疑捆绑,对神的应许怀疑不信。 然而,参孙虽有生命上的软弱与缺陷,仍然相信耶和华是他力量的源头(士15:18),也是神子民的拯救者。即便后来他被神管教,落入失明、被囚,在人生最低谷时,他仍心向神,倚靠神(士16:28)。参孙的信心与以色列人的不信形成强烈对比:他孤身一人却信靠神,而他们成群却不信神;参孙以信心迎向敌人,悖逆的以色列人却因怀疑主而宁愿屈服被非利士人奴役。 ———————————————- 「为百姓甘心牺牲」 与以色列人的不忠与自私相比,参孙对同胞展现出截然不同的心志。那时的以色列人早已在惧怕与妥协中失去信仰,他们不但不抵抗非利士人,反而选择屈服。当参孙击打非利士人,引起敌人报复时,以色列人竟亲自前来,将他绑起来交给仇敌(士15:11–13)。他们宁可出卖那位神所设立的士师(拯救者),也不愿相信神能藉着他施行救赎。这是对神极深的不信,也是对主的背叛。这一行为也预表了他们后来悖逆的子孙如何出卖那位真正的救主耶稣,将基督交给外邦人钉在十字架上(太27:1–2)。 然而,参孙并没有因此怨恨自己的同胞。他没有以暴力反抗报复他们的出卖,也没有放弃他们,而是甘心让自己被绑,只求不要他们亲手害他(士15:12–13),甚至后来原谅他们的背叛。这样的举动显出他对神子民的爱与担当。后来,当他被囚于敌人手中、双目失明之时,他仍向神呼求力量,最终在敌人的殿中以自己的性命换取以色列的拯救,并施行他对非利士人的报复(士16:28–30)。 ———————————————- 「勇气与信心的榜样」 参孙的行动与以色列人的懦弱形成鲜明对比。百姓因惧怕而出卖拯救者,参孙却因信心而牺牲自己;他们选择保存性命,参孙却愿意舍命救民。在人的背叛与不信中,神仍兴起一位被藐视的拯救者,用他的死成就救恩。参孙的结局虽悲壮,却预表了那位完美的救主主耶稣基督。祂也被自己的百姓出卖,却甘愿舍命,使人从罪恶和死亡中得释放(太20:28;腓2:8)。 ———————————————- 「在失败中展现悔改与信心」 参孙的勇气是令人敬佩的。他以一人之力面对非利士人的军队而从不退缩,无论是独自击败成群的敌军(士15:15–16),他都展现出神所赐的胆量与决心。当百姓惧怕敌人、选择妥协时,参孙却甘愿独自承担战斗的代价。 在生命的尽头,参孙的信心达到高峰。当他因罪被恶人捆绑、受人讥笑、双目失明时,他仍然在痛苦中向神祷告:“主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神啊,求你赐我力量…。”(士16:28)这可能是他人生结束前最真诚的祷告,他完全仰望神的怜悯。纵然参孙一生多有软弱与不顺服,但他从未像以色列人那样转向假神,他对主的信心与忠心始终不渝。因此,希伯来书十一章三十二节将他列入信心伟人的行列(来11:32)。 ———————————————- 「神的恩典超越人的失败」 参孙作以色列的士师二十年(士16:31),那段时期,以色列人在他的带领下享有相对的平安与秩序,这是神藉他施行的恩典,临到那不配蒙救赎的百姓。然而,参孙因生命上的软弱与不圣洁,在失明与羞辱中悲惨地结束了生命。但尽管如此,神的恩典仍超越了他个人的失败,仍使用他生命的终局去拯救那不忠的以色列人,成就了神救赎的计划(士16:30)。 希伯来书 11:32 我又何必再说呢?若要一一细说,。。。参孙、。。。和众先知的事,时候就不够了。33 他们因著信,制伏了敌国,行了公义,得了应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