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预定与人的责任 (二)

上帝掌管一切,包括人心和历史过程,是否可以理解为上帝预定一切,包括人心和历史过程? 按照改革宗神学,答案是肯定的,但必须作出重要的区分,否则便容易误解神的旨意,甚至得出“犯罪就是顺服神”的错误结论。 圣经启示,神对万有的掌管,并非只是事情发生以后才作出回应,而是建立在祂永恒隐秘的预旨(decree)之上。因此,凡发生的事都包含在神永恒隐秘的预旨之中,没有任何事件发生在神旨意之外(弗1:11;赛46:9–11)。如果某件事情发生而不在神的预定之内,那么神就不是绝对掌权世界的神。因此,大卫的犯罪、法老心里刚硬(出4:21;出14:4;罗9:17-18)、犹大卖主(路22:22;约17:12;徒2:23),甚至基督被钉十字架,都发生在神永恒的计划之中(赛53:10;徒2:23;徒4:27–28)。然而,神预定万事,并不意味着神亲自实施恶,或成为罪恶行为的直接direct and immediate 发起者。神预定罪的发生,并不意味着神亲自作恶、创造罪恶,或喜悦罪恶;更不意味着神是罪恶的直接作者。罪完全源于受造物败坏的本性:魔鬼首先背叛神,亚当则出于自己的意志,自愿顺从魔鬼的试探,以致堕落犯罪。 这里必须区分神旨意的两个层面。第一,是神永恒预旨(eternal decree),也称神隐秘的旨意(the secret will of God)或神的预旨性旨意(decretive will of God)。这是神在永恒中所定、不改变且必然成就的旨意;在事情发生之前,这旨意并未向人显明,因此属于神隐秘的旨意,包括历史上一切将要发生的事,无论是善事还是恶事。第二,是神启示的旨意(preceptive will of God),就是神借着圣经向人显明、命令人遵行的律法与诫命,例如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出20:1–17)。这是神所喜悦、也是人应当顺服的旨意。因此,凡发生的事,都在神永恒的预旨之中;但并非所有发生的事,都是神所喜悦或所命令人去行的。 大卫犯罪确实包括在神永恒隐秘的预旨之中,否则他的犯罪便发生在神计划之外。然而,大卫犯罪时所遵循的并不是神启示的旨意,而是大卫按自己的私欲和罪性。神没有强迫他犯罪,也没有把罪恶放进他的心里。真正犯罪的是大卫自己。神预定大卫犯罪的发生,却没有影响或强迫大卫的意志去犯罪。大卫是照着自己真实罪恶的欲望、真实的意志和真实的选择去犯罪,因此犯罪的全部责任完全属于大卫(雅1:13–15)。 雅各书 1:13.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 神试探”;因为 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14.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 有人因此提出疑问:既然神预定大卫犯罪,那么大卫岂不是在遵行神的旨意吗?答案是否定的。大卫的犯罪实现了神永恒隐秘的预旨,却违背了神已经启示的旨意(律法与诫命)。他所顺服的是自己的私欲,而不是神的律法。同一个行为,在神永恒隐秘的预旨中属于神所预定的计划;但在人道德责任的层面,它仍然是大卫自己的罪,是出于大卫自己的意志与行为。这两个层面必须同时成立,不能互相混淆。 基督被钉十字架就是最清楚的例子。圣经说明,彼拉多、希律、犹太人的官长和罗马兵丁所行的一切,都是神永恒预旨中所预定必要发生的事(徒4:27–28)。然而,他们钉死基督并不是为了遵行神的旨意,而是出于自己的恶念、嫉妒、仇恨、政治利益和罪恶的私欲。因此,他们所犯的是自己的罪,并且仍然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完全的责任。同一个事件,对神而言,是圣洁、公义的救赎计划;对人而言,却是出于邪恶动机的犯罪行为。神借着他们邪恶的行为成就了祂的救赎计划,但他们的恶行并没有因此变成善,也没有因此成为顺服神的行为。神最终的目的,是彰显祂的公义、主权和怜悯;相反,魔鬼和那些杀害耶稣之人的目的与动机,却是邪恶的,是出于对神的悖逆。 既然神预定了大卫犯罪,为什么大卫仍然需要悔改?因为人在犯罪之后需要悔改,是神启示的旨意(preceptive will of God),也是神律法诫命的要求。在神隐秘的旨意(the secret will of God)或称神的预旨性旨意(decretive will of God)中,神不仅预定结果,也预定达成结果的方法(罗8:28;腓2:12–13)。神会使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罗8:28)。 神预定大卫跌倒,也预定差遣拿单先知责备他,预定圣灵使他为罪忧伤痛悔,预定赦免他,并恢复他与神的交通。因此,悔改本身也是神永恒计划的一部分。悔改不是人凭自己产生的决定,而是神所赐的恩典(徒11:18;提后2:25)。 神不仅预定蒙祂恩典拣选的罪人要悔改,也预定借着圣灵的工作、神的话语和神的管教,使罪人真实地悔改。因此,悔改并不是人在神计划之外所采取的行动,而是神所预定、也亲自成就的恩典之工。 所以,悔改并不是反抗神预定大卫犯罪的旨意。犯罪的时候,大卫违背的是神所启示的旨意(律法诫命);悔改的时候,大卫顺服的也是神所启示的旨意。整个过程——犯罪、管教、悔改、赦免、恢复——都包含在神永恒隐秘的预旨之中。神没有改变自己的计划,而是按照自己永恒隐秘的计划,引导大卫经过跌倒、破碎和更新,使他更深认识自己的罪和神的恩典。 最后,人为什么仍然需要承担责任?因为人的责任并不是建立在是否能够脱离神的预定,而是建立在人真实照着自己内心的意愿去行动(雅1:13–15)。大卫犯罪时,没有任何外在力量强迫他;他是真实地愿意犯罪,也真实地选择犯罪,因此他必须承担全部责任。神的预旨并没有消灭人的意志,而是藉着人的真实选择成就自己的计划。 除此之外,改革宗神学也强调一个根本的原则,就是创造主与受造物的区分(Creator–Creature Distinction)。神是无限、永恒、自有永有的创造主,祂超越时间与空间,也超越整个受造世界;人则是有限、受造、活在时间与空间中的受造物。创造主与受造物并不处于同一个层次或领域,因此,人不能要求完全理解神如何成就祂永恒隐秘的预旨。有限的理性无法穷尽无限神的作为,这是受造物本身的限制,而不是圣经教导的矛盾。我们不是因为能够完全解释神,所以相信神;乃是因为神已经在圣经中启示自己,所以相信神。 使徒保罗论到神对以色列人与外邦人的救赎计划时,也承认神永恒预旨的奥秘远超过人的理解。在详细讲论神拣选的主权、以色列人暂时被弃绝、外邦人的蒙恩,以及将来以色列的归回之后,保罗并没有宣称自己已经完全明白神一切的作为;相反,他以敬拜结束这段教导:“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罗11:33–36)。保罗面对神永恒预旨的奥秘,不是发出质疑或埋怨,而是选择了献上赞美与敬拜。这也提醒我们,当人的理性达到极限时,我们应当存谦卑的心,相信神所启示的一切都是圣洁、公义、良善的,并以敬拜回应祂,而不是要求完全测透祂永恒隐秘的旨意。 因此,当我们问:「神既然预定万事,又如何不侵犯人的意志与责任?」改革宗的回答并不是声称已经完全解释这个奥秘,而是承认这是创造主与受造物之间无法完全跨越的鸿沟。圣经同时清楚教导两项真理:第一,神预定并掌管万事(弗1:11;来1:3);第二,人在自己一切行为上负有真实的责任(雅1:13–15)。既然两者都是神所启示的真理,我们便应当同时接受,而不是为了使人有限并堕落的理性满意,而否定其中任何一项。 改革宗神学也常以第一因(First Cause)与第二因(Secondary Causes)来说明神的护理。圣经一方面启示神是万事最终的第一因,万事都照着祂的旨意成就(弗1:11);另一方面,也启示人和其他受造物是真实的第二因,人的思想、意志、决定和行为都是真实发生的,因此人必须承担真实的责任(雅1:13–15;腓2:12–13)。第一因与第二因都是真实的因real causes,因为这是圣经所启示的事实。第一因决定万事最终必然成就;第二因则是真实成就这些事情的受造媒介,因此第二因并不是一种假象,而是真实发生、真实运作、真实承担责任。然而,创造主如何藉着第一因成就自己永恒隐秘的预旨,同时又使第二因保持真实的运作和完整的责任,并非受造物有限并堕落的理性能够完全理解,而是唯有无限全知的神完全知道并掌管这一切如何实现。 与此同时,改革宗也强调神的同工(Divine Concurrence)。神持续护理并托住万有(来1:3),使一切受造物都照着各自的本性运行,并透过第二因成就祂的旨意。神在万事中运行,却没有破坏受造物本性的运作;反而正是藉着受造物各自的本性nature、意志和行动,成就祂永恒隐秘的预旨。人的行动是真实的行动,人的决定是真实的决定,人的责任也是真实的责任;然而,这一切都从未脱离神隐秘的护理和预定的掌管。神不是罪恶的行动者,神也不是将邪恶注入人的心中;罪完全出于人自己败坏的本性(雅1:13–15),而神则以祂无限的智慧和主权,甚至使用人的罪恶,最终成就祂圣洁、公义、良善的救赎计划(创50:20;徒4:27–28),而祂自己始终圣洁无罪。这是我们有限的人今生所无法透彻的奥秘。 改革宗通常以相容论(Compatibilism)来描述这种关系。相容论认为,神绝对的主权与人的真实责任并不是互相排斥的。人的一切行动都在神永恒隐秘的预旨之中,但人仍然按照自己的意愿、自己的欲望和自己的选择行事,因此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完全的责任。神的预定并没有强迫人的意志,也没有消灭人的选择,而是藉着人的真实意志成就祂永恒的旨意。相容论并不是一种哲学理论,而是对圣经全部启示最忠实的呈现。 腓立比书2:12–13是圣经对这项真理最清楚的说明。保罗写道: 「这样看来,我亲爱的弟兄,你们既是常顺服的,不但我在你们那里,就是我如今不在你们那里,更是顺服的,就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 请注意,这两节经文并没有把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对立起来,而是同时宣告两者都是真实的。第12节命令信徒「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这是人的责任;第13节又说明,人之所以能够立志、能够行事,并不是最终出于自己,而是因为「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人的顺服是真实的,神的运行也是真实的;人的责任没有因为神的主权而消失,神的主权也没有因为人的责任而减弱。人必须「作成」,因为神正在「运行」;正因为神在里面运行,所以人更应当忠心顺服,而不是消极等待或推卸责任。 最后,我们必须谨慎,不可让有限并堕落的理性置于神的启示之上。圣经同时启示神绝对的主权与人的真实责任,因此,凡试图用人有限并堕落的理性否定其中任何一项的人,最终都必然走向极端,危害自己的属灵生命,违背神在圣经中的启示,并在实际信仰生活中带来严重的后果。 如果一个人只接受神的预定,却否认人的责任,最终便会走向宿命论(Fatalism)。他很容易把神的预定当作犯罪和失败的借口,每当犯罪时便说:「这是神所预定的,所以我没有责任。」这样的思想否定了人的责任,削弱人的悔改,也违背了圣经不断呼召人悔改、相信、顺服和承担责任的教导(徒17:30;雅1:13–15)。 相反地,如果一个人只强调人的责任,却否认神对万事绝对的主权、预定和护理,那么他最终所相信的神,便不再是圣经所启示全能、全权掌管万有的神,而是一位受制于人的决定、只能被动回应历史发展的小神。这实际上把神降低为一位能力有限、不能完全掌管万有的小神,与圣经所启示「随己意运行万事」(弗1:11)、「照自己的旨意行万事」(赛46:9–10)的神完全不同。 … Read more

旧约诸约:渐进启示,指向基督

旧约与新约的关系并不是对立的,而是渐进启示的关系。旧约中的礼仪、祭司制度、祭物、圣殿等,都犹如影儿;而实体乃是基督(西2:16–17;来10:1)。 虽然旧约与新约在施行方式和外在形式上有所不同,但其背后的恩典的本质却是一致的。例如,旧约的圣徒是因信称义,新约的圣徒同样也是因信称义(创15:6;罗4:1–5;加3:6–9)。旧约不断应许那位将要来的后裔,而这位后裔就是耶稣基督,祂就是上帝所应许、将要来成就救赎的那一位(创3:15;创12:7;创22:18;加3:16)。 例如,在旧约中,上帝与亚当立约,就是上帝与亚当所立的工作之约(何6:7)。借着这个约,我们看见人陷入试探,违背上帝,背弃了神(创3:1–7)。同时,亚当以及工作之约,都共同指向将来那位末后的亚当。圣经称基督为“末后的亚当”(罗5:12–19;林前15:45–49)。因此,亚当以及工作之约都清楚地预指,将来必有一位末后的亚当,就是那位完美、完全遵守上帝诫命的主(罗5:18–19)。 来到挪亚之约的时候,我们看见上帝与挪亚及万物立约(创9:8–17)。此约保证上帝不再用洪水灭绝全人类,并借着普遍恩典保守世界继续存留(创8:21–22)。然而,洪水预示着将来末后的审判(太24:37–39;彼后3:5–7)。与此同时,挪亚也预表那位将要来的救赎者——耶稣基督,而方舟则预表在基督里的救恩(彼前3:20–21)。凡信靠基督的人,就如同进入方舟一样,得蒙拯救。 来到亚伯拉罕之约的时候,我们看见上帝与亚伯拉罕立约(创12:1–3;创15章)。上帝应许亚伯拉罕,将来万国必因他的后裔得福。这位后裔,就是那将要来的耶稣基督(创22:18;加3:16)。万民也要像亚伯拉罕一样,因信称义(创15:6;罗4:9–12)。 来到摩西律法之约的时候,上帝透过摩西赐下律法,定百姓的罪,并教导百姓知罪,使他们清楚认识到,人无法靠自己遵守律法,而在上帝面前被称为义(罗3:20;加3:24)。上帝也透过摩西应许,将来必有一位像摩西一样的先知来到(申18:15–19;徒3:22–23)。随着旧约启示不断展开,我们逐渐看见,耶稣基督就是那位完全的祭物、完全的祭司,完全的先知、也是永远的君王(来9:11–14;来10:11–14;路1:31-33)。 后来,上帝又与大卫立约,清楚应许将来要兴起大卫终极的后裔,就是耶稣基督。祂要建造上帝的圣殿(撒下7:12–16;约2:19–21)。基督所建造的乃是属灵的圣殿,就是祂的教会(弗2:19–22;彼前2:5)。上帝也应许,基督的国度必永远长存(撒下7:16;路1:32–33)。 来到后期先知的时候,因为上帝的子民不断背逆神、拜偶像、毁约,所以被掳到巴比伦(王下17:7–23;王下25章)。在被掳期间,上帝透过先知耶利米应许,将来必有一个更好、更美的新约来到(耶31:31–34)。这个新约,就是耶稣基督借着祂的受死与流血所设立的新约(路22:20;来8:6–13;来9:15)。在这新约中,上帝应许,祂不再追讨我们的罪孽,赦免我们一切的罪恶(耶31:34;来10:16–18)。 因此,这些诸约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们都从不同的层面、不同的角度,渐进地启示并指向基督,以及祂所设立的新约。其中的人物、制度、事件和应许,也都在不同程度上预表并见证基督和祂的救赎工作(路24:27;约5:39;来1:1–2)。

神后悔

圣经所说神的“后悔”,乃是在圣约关系中,从怜悯施慈爱转为公义的审判,或者从公义的审判转为怜悯施慈爱。神不像人一样,会因外在因素而情绪化。例如,祂不会因天气炎热而烦躁,不会因饥饿而发怒,也不会因情绪波动而改变自己的旨意。 人的情绪常常是不合理的,也容易受环境影响而改变。 留意圣经中每次提到神“后悔”,往往都是神从施恩转为刑罚降灾,或停止刑罚与管教,转而施行怜悯与恩典。因此,“后悔”并不是指神发现自己犯了错误,需要修正自己的决定;而是指神按照祂不变的圣洁、公义、慈爱与信实,在人在圣约中的光景发生改变时,以不同的方式施行祂的旨意。 换言之,改变的是人,不是神;改变的是人与神的关系状态,不是神的本性、旨意或属性。神永不改变,但祂会按着自己不变的圣洁与公义审判罪恶,也按着自己不变的慈爱与怜悯向人施恩。然而,这一切并非出于人的功劳或配得,乃是出于神至高的主权。正如神说:“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出埃及记 33:19)保罗也引用这段经文说:“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罗马书 9:15)因此,神施行审判或施行怜悯,都是按照祂自己永恒不变的旨意和主权,而不是因为神改变了。 旧约中也清楚显示,“后悔”一词并非指神改变本意,而是指神在圣约中的作为发生转变。 例如,在洪水之前,神“后悔造人在地上”(创世记 6:6),随后便施行洪水审判,除挪亚一家之外毁灭当时的世界。这是从长期忍耐与普遍恩典转为公义审判。 又如,神“后悔立扫罗为王”(撒母耳记上 15:11),随后宣告废弃扫罗的王位,并将国赐给别人。这是从赐福与抬举转为审判与弃绝。 另一方面,当以色列人犯罪拜金牛犊之后,神宣告要灭绝他们,但摩西代求,于是“耶和华后悔,不把所说的祸降与他的百姓”(出埃及记 32:14)。这是从宣告审判转为施行怜悯。 又如,尼尼微人听见约拿的信息后披麻蒙灰、离恶悔改,“于是神察看他们的行为……就后悔,不把所说的灾祸降与他们了”(约拿书 3:10)。这是从预告刑罚转为施行宽容与恩典。 因此,当圣经说神“后悔”时,我们不应理解为神像人一样犯错后修正决定,而应理解为神在祂不变的本性和旨意中,根据人与祂的关系及其属灵光景,以不同的方式彰显祂的公义、圣洁、怜悯与慈爱。改变的是人,不是神;改变的是神对人的待遇,不是神的本性。 求主怜悯我们。当我们因犯罪而遭受祢的管教时,求祢赐给我们真实悔改的心,使我们离弃罪恶,归向祢。也求祢按着祢丰盛的慈爱,在我们认罪悔改的时候,照着圣经所说的“后悔不降所说的灾”,收回祢的刑罚与管教,向我们施恩,使我们再次经历祢的赦免、怜悯与恩典。 (约珥书 2:13;耶利米书 18:8)

上帝没有情欲 God without passion

如果上帝的公义是永恒不变的,但祂在历史中是在罪出现之后才向罪显明忿怒,那么这种看似“从没有发怒到发怒”的变化,应当如何理解为不是情绪上的波动或改变(without passion)? 在神学上,上帝没有情欲,就是没有人的情欲 without passion。这里并不是在指上帝没有任何的情感,最起码我们知道,在永恒之中,上帝还没有创造万有之前,祂是一位慈爱的神;因为父爱子,子也爱父。父也爱灵,灵也爱父,也爱子。三一真神是彼此相爱,彼此合一的。三一神是彼此相爱的,而真爱必然是圣洁与公义的爱;若爱没有公义与圣洁,就不是真爱。 在这里,神学上是指上帝没有人一般的这种情欲,without passion,是表达上帝不像人一样;因为堕落的人有些时候会因环境改变,甚至在心情不愉快或身体不适的时候,就会产生情绪波动。例如有些时候,堕落后的人会生气、暴跳如雷;有些时候因受挫折而陷入忧郁,甚至因身体不适而产生负面情绪。所以在神学上,指上帝没有人的情欲 without passion,是要表明上帝不像我们人一样,会被外界的环境,包括自身肉体的软弱所左右。上帝的爱、喜悦与忿怒,并不是像人一样被动产生的情绪反应,而是出于祂不变本性的圣洁回应。 上帝的忿怒是公义的一部分,而公义与慈爱并非彼此对立,乃是同一神性在不同关系中的彰显;上帝的诸多属性(如慈爱与公义)是彼此相关、相互关联,因为真正的慈爱必然包含公义。因此,公义乃是永恒存在于上帝本性中的属性。在没有罪的时候,并非上帝没有忿怒,而是没有对象得以显明;没有显明,并不等于不存在。上帝的忿怒本质上并不是像人的情绪,而是祂公义本性的必然作为。人的情绪是被动的、受外在影响的且可变的;然而上帝的“忿怒”却是主动的,出于祂本性,与祂的圣洁完全一致,并且是不改变的。 一些人在讨论上帝的愤怒的时候,他们会认为在魔鬼与人还没有堕落之前,在上帝还没有创造万有以前,上帝是没有愤怒,也没有嫉妒之心的。这些都是在上帝创造之后,随着魔鬼与人堕落而引发的。这是一种基于推论的看法,未必完全符合圣经的启示。甚至有一些人根据旧约圣经的启示,认为上帝会因人的罪恶而愤怒,例如:当人敬拜偶像的时候,上帝有忌邪之心(出20:5)。所以一些人会认为,这些上帝所展示的属性,并非上帝在永恒中所拥有的。然而这些都是人的猜测,因为上帝并没有启示告诉我们,或向我们解释祂在未创造以前是否拥有这些属性。 更稳妥的理解是,这些乃是上帝在历史时间中对罪的公义显明,而并非上帝本体上的改变。换言之,上帝并不是从“没有愤怒”变成“有愤怒”,而是祂永恒不变的公义本性,在不同的对象与处境中,被显明为不同的作为;当没有罪的时候,上帝的公义不以忿怒的形式显明,当罪出现的时候,同一位不变的上帝,以忿怒来对待罪。因此,改变的并不是上帝的本性,而是受造界的状态与上帝的关系。 更进一步来说,从上帝的隐秘旨意与护理来看,罪恶与堕落的发生,并非在历史中突然使上帝产生某种“反应”。在上帝永恒的旨意中,祂早已定意并许可这一切的发生,并在祂的至高主权之下加以掌管。因此,上帝并不是像人一样,因外在处境的改变而产生情绪上的起伏;相反,是上帝按着祂所定的计划,在历史中逐步显明祂全备且永恒的属性。借着堕落与救赎的展开,上帝向人显明祂的公义、忿怒、怜悯与恩典,使我们得以在时间中认识那位本性永不改变的上帝。 有许多神学难题,我们要小心地面对,也要谨慎、合理地推论。过度的推论,有些时候未必符合真实,因为毕竟有许多事情我们不晓得。这也是为什么加尔文劝告我们,当圣经没有向我们启示的时候,我们若贸然进入,我们的理性就好像进入迷宫一样,迷失自我。 所以比较明智的方式,就是说,我们并不完全知道与明白,如摩西所告诉我们的,申命记二十九章二十九节:隐秘的事是属于耶和华我们神的,而明显的事是永远属于我们和我们的子孙。在面对我们无法理解的事情时,使徒保罗也是如此,祂选择赞美上帝。他在罗马书11章33节说:深哉,上帝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做过祂的谋士呢?谁是先给了祂,使祂后来偿还呢?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依靠祂,归于祂,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阿们! 所以在遇到难解的困难的时候,保罗选择赞美荣耀上帝的智慧,并且提醒我们,无人能测透主的心意。上帝拥有绝对的主权,并且祂也不欠我们世人任何的事物。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依靠祂、归于祂。 我认为上帝的忿怒并不像人的情绪起伏那样变化,而是出于上帝的主权命定与安排;祂透过人的堕落与邪恶,彰显祂的公义、义怒(罗9:22)与圣洁,并多多忍耐宽容那预备遭毁灭的器皿(罗9:22b)。 WCF 2:1 God without passions 《威斯敏斯特信条》第二章第一段:上帝无情欲(without passions)

约拿的神迹预表基督

约拿的神迹在救赎历史中具有独特的预表性意义,是预表论神学中一条清晰而重要的线索,直接指向基督的受死与复活。主耶稣在马太福音12:39–40中亲自解释这一点,说明约拿的经历并非孤立的历史事件,而是神在其至高主权之下在救赎历史中所设立的救赎预表。 首先,约拿“离开家乡”,预表基督的降卑与道成肉身。约拿被差遣离开以色列,进入罪恶的外邦之地尼尼微;同样,基督离开天上的荣耀,进入这堕落罪恶的世界。这一“离开”不仅是地理性的,更是圣子位格性的降卑(腓2:6–8)。从圣约的角度来看,这是神主动进入与堕落人类立约的历史进程,彰显祂的救赎恩典与计划的展开。 其次,约拿在深海鱼腹中的经历有如“降在阴间”(约拿书2:2),构成预表的核心。约拿在大鱼腹中三日三夜,进入“阴间”,象征死亡(约拿书2:2;诗16:10;徒2:31)。主耶稣将此明确应用在自己身上:“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太12:40)。在预表论typology神学中,这不是简单的类比,而是神所设定的历史-救赎对应与终极应验关系。约拿在鱼腹中如同进入“死亡的领域”,而基督是真实进入死亡,并承受神对罪的公义审判。 第三,约拿从鱼腹中被解救出来,预表基督的复活。约拿书2:6说:“你却将我的性命从坑中救出来。”这一拯救行动并非出于约拿自身,而完全出于神的主权作为。同样,基督的复活是父神大能的彰显(徒2:24),也是救赎完成的印证。在此,预表与应验之间呈现出“由影儿shadow到实体substance”的关系:约拿的经历是影子,基督的复活才是实体(西2:17)。 第四,这一神迹的目的在于“传扬悔改与赦罪之恩”。路加福音11:30指出:“约拿怎样为尼尼微人成了神迹,人子也要照样为这世代的人成了神迹。”约拿传的悔改的福音使尼尼微人被赦免,而基督的悔改的福音成就了更大的救恩,就是万国万民被赦免。从圣约神学角度看约拿,这标志着救恩从以色列扩展到万邦,体现神救赎计划的普世性。 最后,约拿的预表也带有对比性与递进扩展(antitypical escalation)。约拿是一个不完全顺服的先知,而基督是完全顺服的先知;约拿只是象征性地“进入死亡”,而基督是真实地担当罪为我们进入死亡;约拿从深海与鱼腹中的释放“如同死而复生”带来一城的悔改,而基督从真实复活(死亡中被释放)带来万民的救恩。这种由不完全到完全的推进,正是预表论神学的重要特征。 综上所述,约拿的神迹并非单纯的神迹叙事,而是神刻意在历史中所设立的救赎预表,指向基督的降卑、受死与复活。正如主耶稣所说的,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著我的话都必须应验。(路24:44)。

信徒死后是去“阴间”(Hades),还是去乐园(paradise)?

圣经教导,信徒死后立刻与基督同在,并经历有意识的福乐(路 23:43;腓 1:23;林后 5:8)。相反,恶人则进入一种有意识的痛苦状态,等候最后的审判(路 16:23;彼后 2:9)。虽然身体的复活和最终公开的审判要在基督再来时发生,但人死后灵魂的状态已经被确定,并不是中立或未决定的。 因此,伯克富(Louis Berkhof)反对一种现代观点。这种观点认为 hades(新约希腊文用词,中文常译为“阴间”)像 sheol(旧约希伯来文用词,也常译为“阴间”)一样,是所有死人死后都会去的地方。按照这种说法,无论义人或恶人,死后都会进入同一个阴暗的地下世界,并在那里作为一种“中间状态”,等候基督再来。 有些基督徒也误解圣经,认为乐园(paradise)是 hades(阴间)的一部分。这种看法部分来自旧约的一些经文,因为旧约有时说义人和恶人死后都下到 sheol(阴间)。 然而,Berkhof 指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因为圣经并不是在所有地方都用 hades(阴间) 这个词表达同一个意思。有些经文中,它是指“死亡的状态”(徒 2:27, 31);在另外一些经文中,它指的是“坟墓”(创 37:35;传 9:10);还有一些地方,它明显指的是“地狱或受刑罚的地方”(路 16:23;启 20:13–14)。 因此,认为所有人死后都会进入同一个“阴间”的理解,是对 sheol 和 hades 用法的误解。因为在许多旧约经文中,sheol (阴间)只是指死亡的状态或坟墓,并不是所有灵魂停留的一个地方。 新约进一步的启示清楚表明,信徒死后立刻与基督同在,在乐园里(路 23:43;腓 1:23)。 主耶稣对那悔改相信的强盗说: 路加福音 23:43“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 乐园(paradise)其实就是天堂,是神同在的地方,而不是阴间的一部分。因为生命树就在神的乐园之中(启 2:7)。使徒保罗也说他曾被提到乐园里去(林后 12:4),而那里就是神所在的第三层天(林后 12:2)。 使徒保罗也说: 腓立比书 1:23“我正在两难之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 因此,信徒死后应当被理解为去与基督同在,在乐园里,而不是进入一个与恶人共享的地下阴间。

堕落前预定说(supralapsarianism )和堕落后预定说(infralapsarianism)

预旨的次序 The Order of the Decrees 在我们来看救恩次序之前,我还想再稍微再多讲一个教义。我只会稍提一下,因为我认为它多少有一点是圣经以外的猜测。但因为你现在是一位神学生,你就应该知道它讲的是什么。这个教义被称为预旨的次序 (the order of the decree)。 一些神学家发展了一种理论,就是上帝永恒的预旨是有一种次序的。这不是一种在时间之内的次序,因为我们讲的预旨都是在亘古之中,超越时间的。神学家们有时候把它说成是一种逻辑上的次序,但是我要承认,我并不完全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似乎这部分的含义就是,一条预旨是为另外一条预旨的利益服务的。 在改革宗关于预旨次序的神学观中,主要的观点是堕落前预定说(supralapsarianism )和堕落后预定说(infralapsarianism)。 第一种次序,就是堕落前预定的次序,表述如下:首先拣选,然后创造,然后堕落,然后救赎。 按照这种次序,相信堕落前预定的人特别要强调,在上帝的计划中,拣选指挥任何其他的事情。他们要说明,上帝创造的根本目的是要与他的选民相交,任何其他事情都是为这个目的服务的。所以,为了和这些人相交,他显然一定要首先创造他们,然后他必然要容许他们堕落,救赎他们。 另外一种观点,就是堕落后预定说,是把各样预旨按这种次序排列:创造、堕落、拣选、救赎。按这种次序,相信堕落后预定的人是要说明,上帝在拣选中,是拣选那些已经被造和堕落的人。 尽管人用了一些圣经论据来支持这两种观点,但我认为圣经其实并没有讲到上帝预旨的次序这个问题。堕落前预定说这种观点,认为上帝是为了他选民的缘故做每一样事情,这本身有一定的道理,但我们一定要指出,上帝一个更高的目的就是荣耀他自己。堕落后预定说的观点,就是当上帝拣选人的时候,他是把他们看作是堕落的人,这也是有道理的。上帝拣选人脱离堕落的人群。 但如果我们在某种程度上既认同堕落前预定说的观点,也认同堕落后预定说的观点,那么很明显,我们可以承认这些观点,而无需认同在上帝的预旨中存在着一种次序的这么一种概念。 Frame, J. M. (2023). Concise Systematic Theology: An Introduction to Christian Belief (J. J. Hughes, Ed.; Revised and Enhanced Edition, p. 228). P&R Publishing.

史普罗《Truth Be Confessed: A Layman Guide to 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随着 AI 时代的发展,近日也有一些来自北方、我不认识的传道人慷慨地与我分享他们透过 AI 将英文神学书籍翻译成中文的成果,我也为他们感谢并赞美神。 今天我尝试使用 AI 来翻译一本我一直想要翻译的神学书籍,就是 R. C. 史普罗所写的《威斯敏特信仰告白》的注解《Truth Be Confessed: A Layman Guide to 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我个人是比较喜欢史普罗所写的《威斯敏特信仰告白注释注解》。因为我个人认为,他避开了一些其它作者所拥有的一些倾向,例如律法主义或敬虔主义。史普罗最大的优势之一,就是他能够以深入浅出的方式,帮助我们理解不容易掌握的神学教义。 因为工作繁忙,大部分周天我一天需要工作至少 12 小时,但我仍会尽力在有空的时候,一点一点地借着 AI 进行翻译,希望早日能把这本书成功翻译成中文,提供给无法阅读英文的传道人。 我也希望翻译成功后,使用来训练教会的弟兄们,预备他们将来做长老。 ================= 这些是我为 Gemini AI Pro 设定的翻译规则: • 翻译方法: 采用动态对等(Dynamic Equivalence),在不牺牲可读性的前提下尽量贴近原文;避免“生硬直译”,但必须忠于原文。 • 语气与风格: 采用改革宗神学风格,使用规范的神学术语(例如:Covenant 译为“约”,Justification 译为“称义”)。 • 内容完整性: 不得摘要,不得添加,也不得删减。翻译必须为全文翻译。 • 圣经经文: 所有经文引述一律严格使用《中文和合本》。 • 作者姓名: “R.C. Sproul” 统一译为“史普罗”。 … Read more

救恩的次序(Ordo Salutis)

感谢主,李健安博士使用英文首字母缩写CaR FaR JASPeG 来帮助记忆救恩的次序(Ordo Salutis)。 通过 CaR FaR JASPeG 这个英文缩写(呼—重—信—悔—称—养—成—坚—荣),将救恩各个环节的顺序串联起来,使这一救恩次序更容易背诵与传讲。 这个缩写可以拆分为三部分来记忆: 第一部分:CaR (神的恩典阶段) 第二部分:FaR (罪人回应阶段) 第三部分:JASPeG (信徒身份与成长阶段)

【青少问你怎么确定圣经这么久没有被改过】

感谢主,教会13岁的青少问,牧师有空吗?我想问一个问题。就是你怎么确定圣经这么久没有被改过。我鼓励他放假时,听基本神学录音,他告诉我这是给大人听的,他怕听不懂,所以我尽量用简化方式回答他。求主栽培,建立,塑造这孩子的生命,赐他爱主与爱人的心。 我们知道圣经没有被篡改,因为我们拥有成千上万份古代抄本,是用希伯来文和希腊文(圣经的原始语言)写成的。这些抄本来自不同的时代和地点。当学者将它们并列比较时,发现文本高度一致,尽管这些抄本是在数百年到千年之间以手工方式抄写完成的。 从起初开始,神的子民就将圣经视为上帝所启示、神圣而权威的话语,并以极大的敬畏与谨慎来抄写和传承(申6:6–9;申17:18–19;箴30:5)。有些圣经抄本在原书写成后的几十年之内便被抄写并广泛流传。如此短暂的时间间隔,使得刻意加入传说、进行大规模修改,或有意篡改经文,几乎不可能在圣经广泛传播之前发生。 像死海古卷这样的重要发现(发现于1947年)有力地印证了这一事实。这些古卷包含了两千多年以前的旧约书卷,其成书时间估计约在耶稣降生前四百年左右,却与后来时期保存下来的抄本高度一致。这清楚表明,在印刷术出现之前,旧约文本已经被文士忠心而准确地保存了一千多年。 以《以赛亚书》为例:最著名的发现之一是《以赛亚书》。当学者将这份约主前125年的抄本,与约一千一百年后完成的马所拉文本进行对照时,发现其中约95%的内容是逐字一致的。其余约5%的差异,主要是明显的抄写笔误或轻微的拼写差别。 圣经被抄写并传播到众多地区、国家、文化和语言群体中,并且在很早的时期就被翻译成其他语言。正因如此广泛而分散的流传,没有任何一个人、教会或政府,能够在全球范围内秘密地统一篡改圣经文本。任何试图更改圣经的行为,都会在与世界其他地区保存下来的抄本相互对照时,被清楚地识别出来。 圣经学者通过文本批判,对所有已知的抄本差异进行系统而仔细的研究。这些差异都是公开记录并加以分析的。绝大多数差异都极其细微,例如拼写或词序上的不同,没有任何一处会影响基督教的核心教义,包括圣经关于神、人类的罪,以及借着基督得救的真理。 最后,在历世历代之中,圣经被公开宣读于教会敬拜中,并在教会里持续教导,从而形成清楚的问责机制,防止经文遭到操纵或篡改。圣经并不是由某一个人或隐秘的集团所控制,而是由分散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神的子民一同守护与保存(西4:16)。 耶稣基督亲自见证了圣经的权威与可信性(太4:4;太5:18;约10:35;路24:44)。祂将旧约视为神真实而可靠的话语,屡次加以引用,并完全顺服其权威。耶稣明确宣告,经上的话是不能废去的,神话语中的每一个部分都必然应验。无论是在教导、纠正错误,还是在抵挡试探时,祂都诉诸圣经。正如主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8 ) 使徒保罗和彼得同样清楚见证了圣经的神圣权威。使徒保罗教导说,圣经并非源自人的智慧,而是出于神本身。他写道:“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17)使徒彼得也见证说:“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就是这道。”(彼前1:25) 最重要的是,作为基督徒,我们相信神的主权、神至高的掌管、权威和同在。那位启示圣经的神,也同样保守了祂的话语,为着祂的教会。神是信实的,必看守祂的真理,使祂的子民领受祂原本要传达的信息。 在旧约时代,确实曾有恶王企图毁灭神的话语,但神却信实地保守了圣经。在约雅敬王的日子里,这位邪恶的君王将先知耶利米所传的神的话语剪碎并焚烧。然而神并未失败。耶和华吩咐耶利米重新写下书卷,恢复原有的话语,甚至加上对这位君王更严厉的审判。这清楚表明,人类的敌对无法消灭神的话语;神借着祂的先知,以主权的方式保守祂的启示(耶36:22–28)。 总而言之,我们今日所读的圣经,乃是在神的护理之下忠心地传承下来的,所承载的正是神从起初所赐下的信息,为着祂教会的生命与信仰。 Thank the Lord. A 13-year-old youth in the church asked, “Pastor, do you have some time? I would like to ask a question. How can you be sure that the Bible has not been changed over such a long period of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