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普罗《Truth Be Confessed: A Layman Guide to 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随着 AI 时代的发展,近日也有一些来自北方、我不认识的传道人慷慨地与我分享他们透过 AI 将英文神学书籍翻译成中文的成果,我也为他们感谢并赞美神。 今天我尝试使用 AI 来翻译一本我一直想要翻译的神学书籍,就是 R. C. 史普罗所写的《威斯敏特信仰告白》的注解《Truth Be Confessed: A Layman Guide to 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我个人是比较喜欢史普罗所写的《威斯敏特信仰告白注释注解》。因为我个人认为,他避开了一些其它作者所拥有的一些倾向,例如律法主义或敬虔主义。史普罗最大的优势之一,就是他能够以深入浅出的方式,帮助我们理解不容易掌握的神学教义。 因为工作繁忙,大部分周天我一天需要工作至少 12 小时,但我仍会尽力在有空的时候,一点一点地借着 AI 进行翻译,希望早日能把这本书成功翻译成中文,提供给无法阅读英文的传道人。 我也希望翻译成功后,使用来训练教会的弟兄们,预备他们将来做长老。 ================= 这些是我为 Gemini AI Pro 设定的翻译规则: • 翻译方法: 采用动态对等(Dynamic Equivalence),在不牺牲可读性的前提下尽量贴近原文;避免“生硬直译”,但必须忠于原文。 • 语气与风格: 采用改革宗神学风格,使用规范的神学术语(例如:Covenant 译为“约”,Justification 译为“称义”)。 • 内容完整性: 不得摘要,不得添加,也不得删减。翻译必须为全文翻译。 • 圣经经文: 所有经文引述一律严格使用《中文和合本》。 • 作者姓名: “R.C. Sproul” 统一译为“史普罗”。 … Read more

救恩的次序(Ordo Salutis)

感谢主,李健安博士使用英文首字母缩写CaR FaR JASPeG 来帮助记忆救恩的次序(Ordo Salutis)。 通过 CaR FaR JASPeG 这个英文缩写(呼—重—信—悔—称—养—成—坚—荣),将救恩各个环节的顺序串联起来,使这一救恩次序更容易背诵与传讲。 这个缩写可以拆分为三部分来记忆: 第一部分:CaR (神的恩典阶段) 第二部分:FaR (罪人回应阶段) 第三部分:JASPeG (信徒身份与成长阶段)

【青少问你怎么确定圣经这么久没有被改过】

感谢主,教会13岁的青少问,牧师有空吗?我想问一个问题。就是你怎么确定圣经这么久没有被改过。我鼓励他放假时,听基本神学录音,他告诉我这是给大人听的,他怕听不懂,所以我尽量用简化方式回答他。求主栽培,建立,塑造这孩子的生命,赐他爱主与爱人的心。 我们知道圣经没有被篡改,因为我们拥有成千上万份古代抄本,是用希伯来文和希腊文(圣经的原始语言)写成的。这些抄本来自不同的时代和地点。当学者将它们并列比较时,发现文本高度一致,尽管这些抄本是在数百年到千年之间以手工方式抄写完成的。 从起初开始,神的子民就将圣经视为上帝所启示、神圣而权威的话语,并以极大的敬畏与谨慎来抄写和传承(申6:6–9;申17:18–19;箴30:5)。有些圣经抄本在原书写成后的几十年之内便被抄写并广泛流传。如此短暂的时间间隔,使得刻意加入传说、进行大规模修改,或有意篡改经文,几乎不可能在圣经广泛传播之前发生。 像死海古卷这样的重要发现(发现于1947年)有力地印证了这一事实。这些古卷包含了两千多年以前的旧约书卷,其成书时间估计约在耶稣降生前四百年左右,却与后来时期保存下来的抄本高度一致。这清楚表明,在印刷术出现之前,旧约文本已经被文士忠心而准确地保存了一千多年。 以《以赛亚书》为例:最著名的发现之一是《以赛亚书》。当学者将这份约主前125年的抄本,与约一千一百年后完成的马所拉文本进行对照时,发现其中约95%的内容是逐字一致的。其余约5%的差异,主要是明显的抄写笔误或轻微的拼写差别。 圣经被抄写并传播到众多地区、国家、文化和语言群体中,并且在很早的时期就被翻译成其他语言。正因如此广泛而分散的流传,没有任何一个人、教会或政府,能够在全球范围内秘密地统一篡改圣经文本。任何试图更改圣经的行为,都会在与世界其他地区保存下来的抄本相互对照时,被清楚地识别出来。 圣经学者通过文本批判,对所有已知的抄本差异进行系统而仔细的研究。这些差异都是公开记录并加以分析的。绝大多数差异都极其细微,例如拼写或词序上的不同,没有任何一处会影响基督教的核心教义,包括圣经关于神、人类的罪,以及借着基督得救的真理。 最后,在历世历代之中,圣经被公开宣读于教会敬拜中,并在教会里持续教导,从而形成清楚的问责机制,防止经文遭到操纵或篡改。圣经并不是由某一个人或隐秘的集团所控制,而是由分散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神的子民一同守护与保存(西4:16)。 耶稣基督亲自见证了圣经的权威与可信性(太4:4;太5:18;约10:35;路24:44)。祂将旧约视为神真实而可靠的话语,屡次加以引用,并完全顺服其权威。耶稣明确宣告,经上的话是不能废去的,神话语中的每一个部分都必然应验。无论是在教导、纠正错误,还是在抵挡试探时,祂都诉诸圣经。正如主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8 ) 使徒保罗和彼得同样清楚见证了圣经的神圣权威。使徒保罗教导说,圣经并非源自人的智慧,而是出于神本身。他写道:“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17)使徒彼得也见证说:“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就是这道。”(彼前1:25) 最重要的是,作为基督徒,我们相信神的主权、神至高的掌管、权威和同在。那位启示圣经的神,也同样保守了祂的话语,为着祂的教会。神是信实的,必看守祂的真理,使祂的子民领受祂原本要传达的信息。 在旧约时代,确实曾有恶王企图毁灭神的话语,但神却信实地保守了圣经。在约雅敬王的日子里,这位邪恶的君王将先知耶利米所传的神的话语剪碎并焚烧。然而神并未失败。耶和华吩咐耶利米重新写下书卷,恢复原有的话语,甚至加上对这位君王更严厉的审判。这清楚表明,人类的敌对无法消灭神的话语;神借着祂的先知,以主权的方式保守祂的启示(耶36:22–28)。 总而言之,我们今日所读的圣经,乃是在神的护理之下忠心地传承下来的,所承载的正是神从起初所赐下的信息,为着祂教会的生命与信仰。 Thank the Lord. A 13-year-old youth in the church asked, “Pastor, do you have some time? I would like to ask a question. How can you be sure that the Bible has not been changed over such a long period of … Read more

神的拣选与人的责任

神的拣选与人的责任 我们一同思想一个古今教会常常争论,却又关乎我们救恩根基的问题:拣选与人的责任。当我们读《罗马书》9章时,心里可能会产生疑问:如果神早已拣选谁得救,那人的努力还有意义吗?如果神有绝对主权,那人岂不是成了木偶?若有人不得救,神岂不是不公义吗?这些问题不是现代人才有的。今天我们要重新回到圣经,看清楚两个真理。第一,神的主权拣选是绝对的、奥秘的,却是公义的。第二,人的责任同样是真实的,是神所设立的第二因。 若我们不能把这两方面同时抓住,就会走向两个极端。有人只强调拣选,就会忽略人的责任,甚至推卸罪责;有人只强调人的责任,就会削弱神的主权,把救恩变成人的功劳。圣经告诉我们,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并不矛盾,而是彼此相容的奥秘。 [1] 神的拣选并非不义,乃是公义恩典 保罗论到雅各蒙拣选时说:“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罗9:13-14)可见,神作为创造者,拥有绝对的主权。祂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罗9:15-16)正如保罗又举例说:“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罗9:21)这些都表明,拣选完全出于神的自由与公义。 就像金庸在《射雕英雄传》中安排郭靖与杨康的结局一样,两人同为忠良之后,却走上截然不同的道路:郭靖持守忠义,成为民族英雄;杨康贪恋富贵,最终自取灭亡。作为作者,金庸高于人物的层次,角色根本无权质问作者为何给他们不同的结局。同样,神在拣选中的作为远超受造之人,彰显祂的怜悯与公义,而人也没有任何资格可以指责祂不义。 人全然堕落,本性已经败坏(创6:5;诗51:5;弗2:1-3),并且在魔鬼的权势之下。自从亚当堕落以来,全人类都落在撒但的辖制之中。然而,神出于怜悯,从黑暗中拯救了一部分人。“他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我们在爱子里得蒙救赎,罪过得以赦免。”(西1:13-14) 按着本性,我们都该灭亡。神若拯救一些人,这是祂的怜悯;若任凭一些人刚硬,这是祂的公义,因此没有人被冤枉(罗9:15-16)。即使神在祂的绝对主权中决定不拯救任何人,祂仍然是完全公义的。因为堕落的人类都陷在罪中,本该承受灭亡,那正是最公平的审判。 这在堕落的天使身上已得印证:他们与撒但一同悖逆,却没有一个蒙拯救(来2:16;犹6;彼后2:4)。“他并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亚伯拉罕的后裔。”(来2:16)正如经上所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罗9:15) 因此,救恩完全是出于神白白的恩典,而不是出于人的权利或要求。最深的奥秘之一正是:为何神拣选了我们?为何祂愿意怜悯、爱我们?这一切并不是因为我们有什么可配得,乃是单单出于祂永恒的恩典与慈爱。 [2] 神的预定并不否认人的自由,不信的责任完全在于人。 不信的责任完全在人。 神的预定并不否认人的自由,人也不能因为自己不被拣选,就把责任推卸给神。圣经从未说过人不得救是因为神“强迫他们不信”,相反,圣经一再强调,不信是人自己的决定,是人按本性,自愿、甘心的拒绝(太23:37;路13:34)。经上说:“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约3:19)又说:“约翰福音 5:40. 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他们“存着不信的恶心”(来3:12),正显明堕落之人本性悖逆,不愿意信(罗3:10-12)。换句话说,堕落的人是按自己败坏的本性,自由地拒绝神。因此,若最终有人不得救,那完全是因他们心里甘愿弃绝神,而不是因为神不义。 [3] 预定论并不是说堕落的人“想信却不能”,而是他们“不想信,也不愿信” 预定论并不是说堕落的人“想信却不能”,而是他们“不想信,也不愿信”。 我们原本死在罪恶过犯之中,在魔鬼的权势之下(弗2:1-2;约壹5:19),属灵的光景就如死人一般。死人不会回应呼唤,也不能主动复活,只能停留在死的状态(弗2:1;西2:13)。同样,堕落的人不会自然寻求神或顺服神(罗3:10-12),只能随从败坏的本性,自私、悖逆、抗拒真理(罗1:18-32)。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弗2:1-3)然而,感谢神,祂因着丰富的怜悯和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这完全是本乎恩(弗2:4-5)。 堕落之人的行为是顺着本性而行,却并不是被迫的。圣经清楚指出,人是照着自己的意愿行事的(雅1:14-15)。因此,堕落的人并不是“想信却不能”,而是“不想信,也不愿信”。他们的意志虽然仍然是自由的,但这种自由是按本性出发。正如坏树是不能结好果子(太7:18),堕落的人按自己的本性行事,自然就会拒绝上帝。 唯有在神的恩典之中,神能使人重生,赐下新生命:“他曾照自己的大怜悯,借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使我们有活泼的盼望。”(彼前1:3)“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借着神活泼常存的道。”(彼前1:23)“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多3:5)。 因此,人不能把自己拒绝神的责任归咎于“自己没有被拣选”。因为堕落的人正是按着败坏的本性,自由且甘心地拒绝神;若不是神赐下新生命,没有人会愿意转向祂。 [4] 信心确实是神在祂预定中所赐的恩典,但人并非木偶。 信心确实是神所赐的,但人并不是木偶。既然不信的责任在人,我们就来看信心与神工作的关系。信心是天父透过圣灵动工的结果(约3:5–6;约6:44;林前12:3)。 哥林多前书 12:3:所以我告诉你们,被神的灵感动的,没有说「耶稣是可咒诅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 以弗所书 2:8–9: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虽然信心神所赐的(约6:65;弗2:8-9;腓1:29),但是但圣灵的工作并不是强迫人的心来相信,而是开启他们的心(徒16:14),感动他们(徒2:37),使人看见自己得罪神(约16:8)使人的心被福音更新苏醒(结11:19、结36:26),好让人自愿甘心的来信主。就像《路加福音》15章的浪子,父亲张开双臂拥抱他,但浪子也是真实地悔改、亲自归来(路15:17-20)。 [5] 预定论不仅强调神的主权,也强调人的责任是真实的第二因。 圣经一贯地同时坚持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二者之间并不存在矛盾:虽然神是“第一因”,但改革宗神学坚持认为被造者是真实的“第二因”,并非幻影或傀儡的意志行为;人能够思想、选择、渴望,并且自愿地行动,其行为具有真实的道德性质并产生真实的后果;因此,强调人的责任是真实的“第二因”,这既避免了宿命论,也确认神通常是借着各种途径来成就祂的旨意,其中包括人的决定与行动。 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意志并不矛盾,这正是“相容论”(compatibilism)的核心要义。人在神的掌管中,仍旧是按照自己的心意行事;堕落之人自愿地拒绝神,重生之人则自愿而甘心地回应神。圣灵使人心意更新,好像死人复活,于是人就自愿地来信主,并把一切荣耀归给神(约6:44;腓1:29)。 因此,圣经呼召我们积极回应神的旨意。首先,神明确命令我们要传福音(太28:19-20;可16:15),而人得救也确实是借着我们顺服神的命令去传扬福音(罗10:14-15;林前1:21)。所以我们在传福音时不可灰心,因为神拣选的人必定会相信。有时我们需要耐心等候,像撒出去的种子慢慢发芽、成长,直到最终收成。 其次,我们的言行也会真实影响他人。因此主耶稣警告我们不可作人的绊脚石(路17:1-2;罗14:13;林前8:9)。相反,我们要谨慎生活,使人因我们得益处,而不是因我们跌倒。要常常祈求主改变我们的生命,使我们成为福音的精兵,为主作美好的见证。 此外,因为预定在于神,圣经也清楚教导我们要为亲人的救恩恒切祷告(罗10:1;西4:2-3)。我们应当为未信者祷告,求神开他们的心门,使他们得救。 改革宗的神学家与牧者都认识到人的责任的重要性。因此在解释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时,将神的主权称为“第一因”,而人的责任则是“第二因”。这两者都是“因”,而不是把人的责任当作“果”。这是我们有限的人所无法完全测透的奥秘。正如保罗所赞叹的:“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罗11:33) [6] 总结 第一,拣选带来安慰:我们的得救不是偶然的,也不会失落,因为这是神在永恒里早已所定。第二,责任带来警醒:人不可推卸自己的罪责,每个人都有责任悔改,并信靠基督。第三,使命带来行动:我们蒙召去传福音、恒切祷告,并在生活中活出见证,使人因我们而认识主。 愿我们将一切荣耀都归给那位满有恩典与公义的主。阿们。 最后,我愿以一个故事来结束今天的信息。假设你是一位主人,家园外闯进了两头野猪,它们毁坏了你的家园,甚至还咬死了你的独生儿子。你最终将这两头野猪擒住,把它们关起来饲养。其中一头你关在笼子里,另一头你则养在家中。那头住在家中的野猪渐渐被你感化,最终称你为主人;而另一头关在笼子里的野猪却始终恨你。 时日满足之后,你开始磨刀,要把关在笼子里的那头野猪杀了,做成猪排。这时,那头蒙你恩典、被驯化的野猪跑到你面前,说:“主人啊,你为什么这样不义?你为什么要宰杀那另一头野猪呢?” 弟兄姐妹,这个比喻提醒我们:我们若不是因着神的怜悯与拣选,也与那野猪无异,本来是不配的。然而,神却在祂的主权中拣选了我们,把我们带进祂的家中,赐下恩典,使我们认识祂,称祂为主。可是,有时候我们却像那蒙恩的野猪一样,看见别人没有同样的恩典,我们就任意妄为地控告神不义,甚至忘记自己原本也不配得救。 然而,我们的神依然宽容我们,爱我们,怜悯我们。祂的作为是圣洁的,是公义的,也是满有慈爱的。这更显明祂恩典的浩大,也提醒我们当存敬畏与感恩的心,单单顺服在祂的主权之下。 愿我们不再质疑神的公义,而是因祂的怜悯而俯伏敬拜。愿主帮助我们在一生中常常记得:我们得救完全是出于祂的恩典,而非出于我们自己。阿们。 以弗所书 2:8.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9.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耶稣基督一个位格两个意志。

在早期教会的神学体系中,并在改革宗传统中持续被确认的,是这样一个信仰告白:耶稣基督是独一的神圣位格,祂同时拥有两个完整而不同的本性,即神性与人性。每种本性都具备其本质所需的一切特性,其中之一就是意志。因此,既然基督具有人性和神性,祂就必然拥有神圣的意志与人性的意志。这并不意味着祂是两个位格,而是说明祂是一个位格,拥有两种本性,每种本性按其本质自然地运行。 这个看似矛盾的问题,其实可以用一个重要的神学原则来澄清。这是由教父,特别是马西莫(Maximus the Confessor)所阐明,并被第三次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主后680–681年)所确认的教义:意志是本性的属性,而非位格的属性。换句话说,是“本性”拥有意志,不是“位格”。既然永恒的上帝之子,也就是三一真神中的第二位,取了完整真实的人性,祂就同时取了有理性的人的灵魂与人的意志。这个属于人性的意志并没有被神性吸收、取代或压制,而是被保留下来,作为祂人性的真实组成部分,并与神性联合在一位格one person耶稣基督里面真实地、毫不混乱地结合。这正是迦克墩大公会议(主后451年)所定义的基督论核心:“不混乱、不改变、不分割、不分离”。 圣经中最清楚支持这一教义的,是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中的祷告:“父啊,你若愿意,就把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22:42)这段经文中,耶稣将祂人性的意志与天父的旨意区分开来。这并非悖逆,而是祂真实人性挣扎与甘心顺服的表达。这说明祂拥有一个与神性不同却完全顺服的人性意志。与此同时,耶稣在约翰福音中说:“我与父原为一”(约10:30),以及“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约8:58),也清楚地表明祂是神性位格,与父和圣灵共享同一神圣的意志。 虽然主耶稣具有两种意志,一是祂作为神的永恒儿子所拥有的神圣意志(voluntas divina),另一是祂在道成肉身时所取上的真正人性中所具有的人性意志(voluntas humana),但这两种意志并非彼此冲突、竞争或各自独立运行的两个主宰。祂的人性意志从不抵触神圣意志,而是在祂这独一的神圣位格中,自愿顺服、全然一致地成就救赎的使命。 这种顺服并非出于强迫,而是出自祂无罪人性对父神完全的信靠与爱慕。基督的人性意志并没有试图脱离神性而自行其是,反而在自由中完全配合祂作为神子所具有的神圣意志所定之旨意。这正是救恩的奥秘之一:祂并非象征性地“扮演”顺服,而是在真实的人性之中经历挣扎,同时甘心顺服父的旨意,正如祂在客西马尼园中所祷告的那样(参路22:42)。 然而,一些异端,如单意志论(Monothelitism),否认基督有人性的意志。他们认为,若基督有两个意志,就意味着祂是两个位格。教会坚决驳斥这种观点,因为这实际上是否认了基督真实完整的人性。若基督没有真实的人意志,就无法在人的地位上顺服天父,祂的赎罪也就无法真正替代人类的悖逆。真正的顺服必须来自一个真实的人意志,自愿地顺从上帝的旨意。正因如此,基督在祂人性中完全顺服,成就了亚当所失败之处,成为“第末后的亚当”(参罗5:18–19、林前15:45)。 同时,也必须避免另一种错误——混合意志或复合意志的说法。这种主张会混淆祂的神性与人性,违反了迦克墩会议所设立的教义界限。一个“折中的意志”既不是真正的神性意志,也不是真正的人性意志,结果就是让基督既不是完全的神,也不是完全的人。这种错误理解会破坏道成肉身的真理,也摧毁救恩本身。改革宗信仰对此有明确界定,例如《西敏信条》第8章第2条指出:“神的儿子……既是真神,又是真人,永远以两种完整、彼此不同的本性,联合于一个位格之中。” 因此,耶稣基督虽然是一位格,却拥有两个意志(Dyothelitism)。这是基督教的一项教义,宣告耶稣基督既完全是神,也完全是人,因此在祂独一位格person中具有两个彼此区分却和谐一致的意志, 一个神性的意志和一个人性的意志。此教义由第三次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Third 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主后 680–681 年)正式确立,用以反对一意论(Monothelitism,主张只有一个意志)的异端,并维护基督具有两种本性(完全的神性与人性)的正统信仰。 在基督里,只有一个位格(hypostasis),而这一个位格就是永恒的圣子,就是那太初的道(Logos)。这位圣子只有一个位格,并非存在于两个位格之中,而是在祂独一的位格中承载两种完全的本性,即完全的神性与完全的人性。正是这个位格,使两种本性得以真实而不可分割地联合在一个位格之下,并成为一切行动与意志的同一行动主体。 第三次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明确教导:“duas naturales voluntates”(即两个自然的意志)。意志乃是本性的固有属性,而非位格的属性。其理由在于,每一种真实的本性都必然具备与其本性相称的意志。就人性而言,真正的人性必然包括人的理性心智与人的意志。因此,若基督缺乏人的意志,祂便不具备完全的人性,这将直接否定祂真实取了人性的正统基督论。 耶稣基督作为神子,自永恒就拥有神圣的意志;而在道成肉身之时,祂又取了人性的意志。这两种意志并非彼此对立,也非竞争关系,而是始终处于完全和谐之中。祂的人性意志甘心顺服祂的神性意志。这种“双意志”的基督论既护卫了祂完全的神性,也坚守了祂完全的人性,确立祂作为完全救主的独特身份:祂能以真实顺服代替我们人的不义,又能以神的大能,拯救我们脱离罪恶与死亡。 但祂(主耶稣)被称为“父的仆人”(赛 42:1 及其他经文);又说祂“在智慧和身量(年龄),并神和人喜爱祂的心,都一齐增长”(路 2:52);又说祂“不求自己的荣耀”(约 8:50);又说祂“不知道那日子”(可 13:32;参太 24:36);又说祂“不是凭自己说话行事”(约 14:10),并且“不遵行自己的意思”(约 6:38);又说祂曾被“看见并摸到”(路 24:39)。这一切都只就基督的人性而言。就祂是神来说,祂不可能在任何事上有所增长,凡事都是为自己而行;没有什么对祂是隐藏的;祂凡事都照着自己旨意的定旨而行,也不能被看见或被触摸。然而,祂并未将这些特性仅仅归于自己的人性,而是以中保之位格之和谐为前提,将这些特性归于自己。引自英文版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卷二第十四章第四节。).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J. T. McNeill, Ed.; F. L. Battles, Trans.; Vols. 1 & 2, pp. 483–484). Westminster John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