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的追求与贪恋的分别

健康的追求与贪恋的分别 健康地追求今生的事物,并不是完全没有任何渴望,而是按照神的旨意,以正确的次序和态度去追求。一个健康的追求,不会让任何事物取代神在我们生命中的首位。我们不会为了追求事业、财富、学业、服事、婚姻或其他目标,而轻看或忽略敬拜、聚会、服事、祷告和神的话语,也不会为了达到目的而违背神的诫命。我们会尽自己的本分,殷勤努力,同时把结果交托给神,相信神的旨意永远是良善、智慧的。 另一方面,健康的追求也伴随着知足与感恩。我们可以真诚地盼望神赐下某些恩典,也会为此祷告并努力,但即使神没有照着我们的心愿成就,我们虽然会感到失望,却不会因此埋怨神、嫉妒别人、失去知足,或失去对神的信靠。我们的喜乐、价值和满足,不应该是建立在是否得到这些事物,而是建立在基督里面。我们也能真心为别人所领受的恩典感恩,而不是因别人的蒙福而心生嫉妒。换句话说,健康的追求,是以神自己为最大的满足,把今生的一切福分都看作神所赐的礼物。我们可以存着感恩的心领受,也愿意存着顺服的心放下,因为无论神赐下或保留,祂自己始终是我们最大的产业和满足。 因此,健康的追求,是以神为最大的满足,把殷勤努力得来的成果视为神所赐的一切为恩典,并愿意顺服神的旨意,无论神赐下或保留,都相信祂是良善、智慧的。 贪恋,则是让受造之物或我们追求的事物取代神在心中的地位,认为没有它便不能满足,甚至把它看得比神更重要,为了得到它而轻看神、埋怨神,或违背神的旨意。这正是健康的追求与贪恋之间最根本的分别。

贪婪

坦言贪婪也是我犯的,求主帮助我。 是的,有时这只是一线之差,这也是牧师和传道人都可能犯下的罪。 我们可以渴慕更大的恩赐(林前12:31),也应当渴望在属灵生命和服事上不断长进。但若不谨慎,我们的心很容易从渴慕神的恩赐,变成贪恋别人所拥有的一切。贪恋往往会进一步引发嫉妒、结党、纷争、对他人的不满,并因嫉妒而生出论断、批评,甚至想要夺取别人所得的地位、权柄、影响力或荣耀。 真正的考验是:当别人蒙神赐下更大的恩赐、更大的托付,甚至被神更加重用时,我们是否能够真心为他感谢神?我们是否愿意甘心扶持他,以谦卑的心与他同工配搭,而不是暗中嫉妒?我们是否仍然满足于神所量给我们的恩赐、职分和托付,忠心尽自己的本分? 事实上,圣经教导我们,神按着自己的至高主权,照着祂的旨意,将不同的恩赐分给不同的人,并不是人人都拥有相同的恩赐,也不是人人都承担相同的职分(林前12:4–11、18、29–30)。神从来没有应许把相同的恩赐赐给每一个人,却应许每一个人都要向祂交账,是否忠心使用自己所领受的恩赐(太25:14–30;彼前4:10)。因此,神看重的,不是我们拥有多少恩赐,而是我们是否忠心。 因此,我们应当感谢神赐给别人的恩赐,也忠心善用神所托付给自己的恩赐,因为我们都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各尽其职,彼此配搭,彼此成全,而不是彼此竞争。 因此,渴慕更大的恩赐,是希望神装备我们,使我们能够更忠心、更有效地服事祂;贪恋别人所得的恩赐,则是不满足神给我们的托付,希望拥有神赐给别人的地位、权柄、影响力或荣耀。前者是以荣耀神、造就教会为目的;后者却是以属灵的借口满足自己、抬高自己为目的。两者的分别,最终在于内心的动机。 更可怕的是,很多时候,人并看不见自己内心的贪婪,反而会用属灵的理由来包装自己的私欲。因此,我们更需要祈求圣灵光照我们的心,使我们有勇气看清自己,也愿意悔改归向神。 归根究底,第十诫不仅禁止我们贪恋别人所拥有的,更是显明人心对神至高主权的不满足。当我们埋怨神对人的安排,不满足神赐给自己的恩赐、职分或处境,而一心想拥有神赐给别人的一切时,我们所抗拒的,不只是别人所得的恩典,更是神按着祂美善旨意所作的安排与分配。 因此,我们应当常常省察自己的心:我是真心希望神更大地使用我,使神得荣耀、教会得造就;还是因为不甘心别人比我更蒙神重用?或者希望自己比对方更出色、更有影响力、更蒙神重用?我能否真诚地为神在别人身上的恩典感谢祂,并甘心效法基督虚己,存谦卑的心,与他们同工配搭?(腓2:6–8)我是否愿意顺服神的至高主权,相信祂赐给我的恩赐、职分和处境,都是出于祂的智慧和美意? 若答案是前者,这就是出于爱神、以神为中心的追求;若内心充满嫉妒、比较、不服,甚至埋怨神对人的安排,这便已经偏离了追求恩赐的正确目的,落入了第十诫所禁止的贪恋。 事实上,第十诫最终所要求的,不只是外在不犯罪,更是内心完全知足、完全爱神、完全爱人。然而,自从人堕落以后,除了主耶稣基督以外,没有一个罪人能够完全做到。第十诫不但显明贪恋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也显明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违背神律法的罪人。因此,律法不仅指出我们的罪,也不断催逼我们回到基督那里,承认自己的罪,倚靠祂的恩典,借着圣灵天天治死内心的贪恋,叫我们一天一天更像基督。 因此,真正胜过贪恋的方法,不只是压制自己的欲望,而是学习以神为满足,以神的恩典为知足,以神的旨意为甘甜,并因神赐给别人的恩典而一同欢喜。一个真正知足的人,不仅会感谢神赐给自己的一切,也会真心为神赐给别人的恩典而欢喜,因为他深信,天父按着祂完全的智慧、慈爱和至高主权,赐给每一个儿女的,都是最美好、最合宜的安排。 当我们的满足不再建立在自己拥有多少恩赐、地位、权柄、影响力或成就,而是建立在基督和祂的恩典上时,我们便能由衷地说:「无论是我所得的,还是别人所得的,都是出于神白白的恩典。愿一切荣耀都归给神。」如此,我们不但远离第十诫所禁止的贪恋,也能活出爱神、爱人、荣耀神。 求主赦免我任何贪婪的罪,洁净我的心,让我以基督并效法基督为我一生的满足与喜乐。

内心的偶像

第十诫在最后,可能非因为它最不重要,反而是因为它揭露了其他一切罪的根源。许多外在的罪,如奸淫、偷盗、作假见证陷害人,甚至杀人,往往都是从内心的贪恋开始。神借着第十诫指出,祂不仅要求人外在顺服,更要求人内心完全圣洁。 事实上,圣经一开始就让我们看见贪恋所带来的毁灭性后果。撒但因骄傲,不满足于神所赐的地位,妄想高举自己,与神同等,最终背叛神而堕落(赛14:12–15;结28:12–17)。随后,撒但又引诱始祖亚当和夏娃,使他们贪恋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并渴望像神一样能知道善恶(创3:5–6),结果罪便进入世界,死亡也随之临到众人(罗5:12)。从罪一开始,贪恋便与悖逆神、拜偶像和死亡紧密相连。 更进一步来说,第十诫也把我们带回到第一诫。因为当人贪恋某样事物时,便是把那样事物放在神以上。无论是财富、权力、名誉、事业、家庭、爱情,还是任何受造之物,只要成为我们最渴望、最信靠、最珍爱、最看重的对象,当它取代了神在我们心中的地位,就成为我们的偶像。因此,违背第十诫最终也就是违背第一诫。保罗说:「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西3:5)因为贪恋使人敬拜、爱慕并依靠受造之物,取代了人原本应该对创造主当有的敬拜、爱慕与信靠(罗1:25)。所以,外在一切罪恶的根源,最终都可以追溯到第一诫——人没有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他的神,而是让受造之物取代了神在我们心中的宝座(出20:3)。 我们若不谨慎,贪恋若不受对付,便会在人的心中不断滋长,最终结出各种罪恶的果子。它会产生嫉妒,因为我们不满神赐给别人的恩典;它会滋生怨恨,因为我们憎恶别人所拥有而自己没有的;它可能使人贪恋别人的配偶,进而犯下奸淫;也可能驱使人偷盗,夺取别人的财物;又可能使人作假见证,诬告、毁谤或陷害他人,为要夺取别人的地位、名誉或利益;甚至可能导致杀人,为了得到自己所贪恋的东西而除掉别人。因此,许多罪恶虽然表现在外,但其根源往往都是内心的贪恋(雅1:14–15;可7:21–23)。 圣经中有许多例子说明贪恋是众罪的根源。该隐因嫉妒亚伯蒙神悦纳,最终怀恨并杀害自己的弟弟(创4:3–8);夏娃贪恋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并渴望像神一样,于是违背神的命令(创3:5–6);亚干贪恋当灭之物,连累以色列人战败(书7:20–21);大卫贪恋乌利亚的妻子拔示巴,最终犯下奸淫与谋杀(撒下11:2–4,14–17);亚哈贪恋拿伯的葡萄园,以致夺取无辜人的性命(王上21:1–16);犹大贪恋钱财,最终出卖了主耶稣(约12:4–6;太26:14–16)。这些例子都说明,许多外在的罪,都是先从内心的贪恋开始,而内心的贪恋最终又指向拜偶像,违背了第一诫。 一个清楚的例子就是那位少年财主。他自认为从小就遵守了神的诫命。耶稣所列举的诫命中,并没有提到第十诫「不可贪恋」(太19:16–20;可10:17–20;路18:18–21)。随后,耶稣借着最后的挑战,使这位少年财主亲自显露自己内心真正的问题——他最爱的不是神,而是财富。 因此,第十诫既是十诫的高潮,它揭露了人一切罪恶真正的根源,并把我们带回第一诫,使我们看见:一切罪的本质,都是人爱受造之物过于爱创造主,以受造之物取代神在心中的宝座;一切义的本质,则是尽心、尽性、尽意爱主我们的神,并爱人如己。唯有当神居首位时,我们才能真正遵守其余一切诫命;当神不再居首位时,贪恋便在人的心中生根,最终结出各样的罪。因此,第十诫不仅揭露了我们内心最深处的问题,也把我们带回十诫的起点——「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20:3) 第十诫也照出了我们每一个人的真实光景。无论信主多久,没有一位基督徒敢说自己从未犯过贪恋的罪。我们都曾因羡慕别人所拥有的,而生出不知足、嫉妒、自私或贪恋的心。第十诫使我们看见,我们不仅偶然跌倒,而是本质上都是违背律法的罪人,没有一个人能够靠自己完全遵守神的律法。因此,第十诫堵住了人人自义的口,使我们谦卑承认自己需要基督的赦免与救恩。 感谢神,耶稣基督为我们完全遵行了律法。祂一生尽心、尽性、尽意爱父神,也完全爱人如己,从未犯过任何罪,连内心也毫无贪恋与偶像。祂在十字架上担当我们的罪,偿还我们罪的刑罚,使一切信靠祂的人都因恩典、借着信心得称为义(罗3:24;加2:16)。 如今,我们不是靠遵行律法来赚取救恩,而是因为已经蒙恩得救,靠着圣灵的大能,甘心乐意遵行神的诫命。圣灵不断更新我们的心,使我们学习越来越爱神、学习越来越爱人,学习知足,学习胜过贪恋,以基督为我们最大的满足,并以爱神、爱人为我们一生的目标。 有一天,当基督再来时,罪、贪恋和一切偶像都要被完全除去,我们将不再受罪性的辖制,而要完全爱神,也完全爱人,与主永远同在,直到永永远远。

基督徒参军

路加福音 3:14.又有兵丁问他说:“我们当作什么呢?”约翰说:“不要以强暴待人,也不要讹诈人,自己有钱粮就当知足。” 施洗约翰对兵丁的回答,帮助我们明白当时神对士兵的要求是什么。 他并没有吩咐他们辞去军职,也没有因为他们效力于罗马政权或希律等统治者,就要求他们离开军队。相反地,他吩咐他们继续留在自己的职分上,并履行自己的职责。 古代的士兵必须参与战争,而战争往往涉及杀敌,正如旧约中以色列的士兵参与神所命令的战争一样。因此,施洗约翰并没有定罪士兵这个职业本身。 相反地,他要士兵悔改的是他们滥用权柄。士兵不可恐吓人、不可诬陷人,也不可借着职权勒索钱财谋取私利;他们应当以自己的粮饷为满足,并以公义和节制行使自己的权柄,而不是为了贪婪或压迫他人而滥用职权。因此,路加福音 3:14 所教导的重点,不是军职本身有罪,而是不可滥用合法的权柄去恐吓人、诬告人、勒索人,或因贪婪和不公义而欺压他人。

说谎救人?

第九诫「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你的邻舍」(出20:16),首先禁止的是作虚假的见证,借此陷害、冤枉或损害他人。然而,从圣经整体的教导来看,神也恨恶一切出于罪恶动机的谎言,因为祂是真理的神,祂的儿女蒙召要行在真理和光明中(箴12:22;约8:44;弗5:8–9)。 神恨恶谎言,因为我们是光明和真理之子,而撒但是说谎之人的父(约8:44)。然而,在这个堕落的世界里,基督徒有时会面对极其特殊的处境。为了保全无辜之人的生命,有时不得不隐瞒真相,甚至说出与事实不完全相符的话,以免让恶人得逞。这并不是因为谎言本身成为善,而是在极端情况下,保全生命成为神律法中更重的道德责任。 此外,我们也应当区分「隐瞒事实」与「说谎」。「隐瞒事实」是没有把全部真相告诉对方;而「说谎」则是故意以虚假的陈述欺骗人。圣经中有些例子属于隐瞒事实,有些则涉及说出与事实不符的话,因此需要分别讨论,而不可一概而论。 例如,希伯来的收生婆为了拯救希伯来男婴的性命而欺瞒法老(出1:19)。圣经明确指出,她们因敬畏神,不遵行法老的命令,因此神厚待她们(出1:17、20–21)。 同样,喇合为了保护以色列的探子,向耶利哥王的使者隐瞒他们的下落(书2:1–7)。她这样做,是因为她相信以色列的神才是真神,并知道神的审判已经临到耶利哥(书2:9–13)。借着保护探子,她不仅救了探子的性命,也救了自己和全家的性命。新约圣经称赞喇合的是她的信心,以及她和平接待探子的行为(来11:31;雅2:25)。神也亲自吩咐撒母耳不要公开自己前往伯利恒的全部目的,免得扫罗杀害他。神要撒母耳以献祭作为公开的目的,同时暗中膏立大卫为未来的君王(撒上16:1–5)。这说明,为了保全无辜之人的生命而隐瞒全部事实,并不一定是犯罪。 约书亚在攻打艾城时,也采用了合法的军事谋略(兵不厌诈),设下伏兵,使敌人误以为以色列人败退,然后从后方发动攻击(书8:1–22)。历来战争中都容许运用军事欺敌与战略迷惑,这与出于罪恶动机作假见证陷害邻舍是不同的。 大卫在逃避扫罗追杀期间,也曾多次采用欺瞒的方式来保全自己和跟随他之人的性命。例如,他向祭司亚希米勒隐瞒自己真正的使命(撒上21:2),在亚吉王面前装疯以逃避被杀(撒上21:10–15),后来又向亚吉王隐瞒自己真正攻击的对象(撒上27:8–12)。虽然圣经没有称赞大卫每一次的欺瞒行为,但圣经记载这些事件时,也没有因他为了保全无辜生命而加以定罪。 尽管圣经中有这些例子,仍有少数牧师和神学家坚持认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绝不可说谎。我尊重他们的立场,但并不认同。当基督徒面对真正的道德困境,若说出真相,无辜的人将因此丧命;若隐瞒真相,却能保全生命,此时,两项神所设立的道德责任似乎出现了张力。在这种极其特殊的情况下,我认为圣经教导我们应当遵行神律法中更重的要求,就是施怜悯、救人性命(太12:7;23:23)。上述圣经中的例子显示,当人的动机是出于信心、怜悯和保全无辜生命时,神并没有定他们的罪。 然而,这些特殊的例外绝不可成为我们日常说谎的借口。神仍然恨恶谎言(箴12:22),因为绝大多数的谎言并不是出于怜悯或拯救生命,而是为了个人利益、逃避责任、掩饰罪恶、避免承担后果,或伤害别人。这些谎言反映的是魔鬼的本性,而不是那位真实之神的性情。 因此,基督徒应当成为诚实、爱真理的人,以诚实作为生活的常态。唯有在极其罕见、涉及保全无辜生命,并且面对真正伦理两难的情况下,才可能需要隐瞒部分事实或采用欺敌之策,以遵行神律法中更重的要求。箴言 12:22. 说谎言的嘴,为耶和华所憎恶;行事诚实的,为他所喜悦。

堕胎

基督徒是不可以堕胎的,因为胎儿是有性命的。从旧约和新约圣经中,我们看到,胎儿在母腹中就已经有了生命,是上帝所造的(诗 139:13-16;耶 1:5)。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施洗约翰,他还在母腹中的时候,就已经被圣灵充满了(路 1:15,41-44)。 只有当母亲的生命因胎儿受到危害,以致危及母亲生命时,基督徒才可以堕胎。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堕胎的原则是为了保护性命,属于正当防卫(出 22:2;尼 4:14,17-18;斯 8:11,9:2)。旧约也教导,当有人危害我们的性命时,我们可以正当防卫。即使在正当防卫中导致对方丧命,也不算为有罪(出 22:2)。 至于胎儿若在检查时,发现胎儿患有严重疾病,身为基督徒的父母将会面对极大的考验。因为若将孩子生下来,孩子将要受苦;不但如此,全家人也会因此承受沉重的负担,承担长期的辛劳,并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等。这确实是一个极大的试炼。 然而,最大的考量是:如果我们容许因胎儿患有严重疾病而选择堕胎,那么实际上就开启了一个先例。将来当我们年老,患有严重疾病或承受极大痛苦时,我们的孩子是否也可以依据同样的原则,选择夺去我们的生命,好让全家人免于承受那么沉重的负担?人的性命不应该因为患有疾病或承受痛苦,就被他人剥夺(出 20:13;创 9:6)。曾经堕胎的人,虽然在上帝的眼中犯了谋杀的罪,但是只要真心悔改、信靠耶稣基督,仍然可以蒙赦罪、得宽恕,并领受上帝的怜悯,因为基督的宝血足以洗净一切的罪。 约翰一书 1: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 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基督徒可以向人跪下或下拜吗?

二十六年前,那时我有一个错误的理解。我以为凡是向人下跪,就是等同于敬拜。所以那时在结婚的时候,原本应该按照华人传统礼仪向长辈们敬茶,却被我拒绝了。那时候顶着许多压力,因为不敢得罪神,所以拒绝向任何人、任何长辈敬茶。我的这个举动,在当时许多不信主的人眼中,可能会让他们认为基督徒是不尊敬长辈的。 今天再次看到一段经文的时候,令我不禁回想起过去。 其实向人下跪,甚至向人下拜,并不等同于敬拜。基督徒不被允许敬拜任何其他的人、物或神,因为在我们眼中,只有一位真神是配得敬拜的。 在圣经中记载了几个特殊的例子。例如亚伯拉罕在《创世记》第23章中,亚伯拉罕起来向那地的赫人下拜。亚伯拉罕因为要向他们购买墓地,购买麦比拉洞来埋葬他的妻子,所以按着当地人的礼仪,向这些赫人的族长下拜。 第二个例子是在《出埃及记》第18章。《出埃及记》18章7节记载:“摩西迎接他的岳父,向他下拜,与他亲嘴,彼此问安,都进了帐篷。”当时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他的岳父叶忒罗带着摩西的妻子和两个儿子来到旷野里,摩西就出去迎接他的岳父,向他下拜,表达对岳父的尊敬、思念和感激。 甚至身为先知的拿单,当他面见君王的时候,也必须脸伏于地下拜。《列王纪上》1章23节记载,拿单来到大卫王面前,脸伏于地,向王下拜。在古代,在君王面前脸伏于地、俯伏下拜,只是君臣之间的礼节。 图:出埃及记18:6 他对摩西说:「我是你岳父叶忒罗,带著你的妻子和两个儿子来到你这里。」7 摩西迎接他的岳父,向他下拜,与他亲嘴,彼此问安,都进了帐棚。

基督徒可以使用试管婴儿(IVF)吗?

基督徒可以使用试管婴儿(IVF)吗? 如果他们决定认真考虑体外受精(IVF),那么在进入整个医疗程序之前,夫妻双方应当先在神面前,以祷告、良心与圣经原则谨慎地省察自己的决定,并且与医生进行清楚而坦诚的沟通。他们可以考虑要求诊所:只对他们愿意并且准备立即植入母体子宫的特定数量卵子进行受精,通常为一至两个,而不是一次性让大量卵子受精,以减少日后产生多余胚胎、冷冻胚胎或处置胚胎所可能带来的伦理道德挣扎。 这样的考虑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人类生命并不是在出生之后才开始,而是在受精那一刻便已经存在。受精卵并非只是“潜在生命”,而是一个已经开始的人类生命,其生命尊严来自上帝,而不是来自人的定义、医学标准或社会功能(创1:27)。因此,绝大部分基督徒会认为,每一个胚胎都应当被认真以人的生命看待,并尽可能以尊重生命的态度来对待。 正如大卫在诗篇中所宣告的: 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要称谢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为奇妙,这是我心深知道的。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处被联络,那时,我的形体并不向你隐藏。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诗篇 139:13-16 和合本) 这段经文提醒我们,即使人在母腹中尚未完全成形时,人的生命已经在神的鉴察、护理与主权之下。因此,基督徒往往会特别谨慎地思考与胚胎相关的伦理道德问题。现代IVF程序中,一个常被讨论的伦理议题,是在治疗过程中可能产生较多未被植入的胚胎。许多诊所会一次受精多个卵子,以提高整体成功率,并将剩余胚胎冷冻保存。然而,在实际情况中,这些胚胎有时可能长期被冷冻、最终被弃置,或用于其他用途。对于一些基督徒而言,这会带来良心上的挣扎,因为他们相信这些胚胎已经开始了人类生命,因此不愿轻率地对待。 此外,夫妻也需要对IVF的实际成功率有合理而谦卑的认识。一般而言,女性年龄越高,IVF的成功率便会明显下降。年轻女性的成功率相对较高一些,但当女性年龄超过42岁时,每一次疗程最终成功的概率,通常可能只有大约10%左右。因此,即使投入许多祷告、时间、情感与医疗资源,结果仍然未必如人所愿。基督徒在这样的过程之中,也需要学习谦卑承认上帝对生命的至高主权,因为生命最终仍然掌握在神的手中,而不是完全在人类科技或医学能力之中。当成功怀孕未能实现时,愿主亲自安慰这些夫妇,扶持他们与家人在失望与等待中,仍然能够信靠并顺服上帝良善而智慧的安排。 因此,若夫妻决定继续采用IVF,他们或许可以考虑一种较为谨慎的做法,即“有限受精”(limited fertilization):只产生他们愿意承担责任、并计划立即植入的胚胎数量。虽然这样做可能降低某些医学上的效率,也可能增加治疗次数,但对于一些信徒而言,这是一种在寻求医疗协助的同时,希望仍然尽可能尊重生命神圣性的方式。与此同时,夫妻也需要保持谦卑与平衡。面对不孕所带来的痛苦、失望与长期等待,教会不应缺乏怜悯。渴望儿女本身并不是罪恶,儿女原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诗127:3)。寻求医学帮助,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视为神普遍恩典中的一种医疗资源。然而,基督徒在使用科技时,也应当持续寻求智慧,思想如何在治疗过程中尊重神所设立的生命秩序,并承认神始终是生命最终的主权者(诗100:3)。 对于那些经过多年祷告、流泪等待,并认真寻求医疗帮助,却仍然没有得着儿女的夫妻,教会更应当以温柔与怜悯他们。他们可以祷告求主赐他们许多属灵儿女,正如使徒保罗借着福音,引领许多人归向基督,并在主里成为他们属灵的父亲(林前4:15)。他们也可以在祷告与谨慎思考之后,考虑领养的可能性,以爱心接纳和养育有需要的孩子。神的慈爱并不因未能怀孕而减少,人的价值也不建立在是否拥有孩子之上。愿主亲自安慰那些仍在等待中的人,扶持那些因失望而疲惫的心,也赐下足够的恩典,使他们在未知与痛苦中,仍然能够安息于神良善、智慧并完全的旨意之中。

教会与同性恋

同性恋的性行为是今天的教会因着社会文化态度上的转变而需要面对的课题。在一些国家中,同性恋婚姻甚至被合法化。任何公开反对同性恋结婚的人,都有可能在这些国家里面被告上法庭。感谢主保守了我的国家,以至于政府明确地规定婚姻是由一夫一妻组成的。 今天一些悖逆主的教会也有另一种讲法,因为他们的牧者受了新派神学的影响,结果批判圣经,不顺服圣经,也不信圣经,所以大胆地称同性恋是合宜的行为。甚至在一些西方国家的教会中,受新派神学影响的教会会公开为同性恋主持婚礼、甚至按立他们为牧师。 然而圣经清楚指出,同性性行为是违背神创造秩序的罪(罗 1:26-27;林前 6:9-10;提前 1:9-10)。但圣经也同时宣告福音的大能:“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 6:11)。这表明任何罪人都能够因着基督而得赦免与生命上的更新。 至于我所牧养的教会中,我的教会是欢迎任何犯同性恋、淫乱、奸淫、偷窃、吸毒、赌博罪、等等的人来参加聚会,聆听福音,认识主耶稣。就像主耶稣把福音带给那有五个丈夫的撒玛利亚妇人,甚至在主耶稣与她对话的时候,她还有一个男人,但不是她丈夫的男人,与她同住(约 4:16-18)。 我认识的一些教会,他们持守圣洁,所以在同性恋这件事情上,他们不欢迎任何同性恋人士在他们当中敬拜;若是发现基督徒是同性恋者,也会被逐出教会。他们这样的做法,是我个人不认同,但愿意尊重他们的决定。 在我带领和牧养的过程之中,我多次在会众面前清楚表态,我们的教会接纳任何同性恋的基督徒。唯有在以下情况发生之下,教会才会对同性恋的罪进行管教,甚至在严重悖逆主、不悔改的情况下被开除(林前 5:1-5;太 18:15-17;多 3:10-11)。 以下情况之下,例如有同性恋的基督徒声称同性恋不是得罪上帝的罪行,或者当他们被发现陷入同性恋的性行为,例如与同性伴侣同居,并不断发生性行为的时候,被教会劝诫却不愿悔改的时候,他们将会受到教会的管教。通常这些信主的弟兄姐妹,都愿意认罪,并不断悔改。就像我们每一位基督徒一样,在得罪神时被指出时,都愿意向神认罪并不断悔改,学习依靠圣灵把罪行治死(罗 8:13)。 我个人愿意扶持并帮助任何陷入同性恋罪行的弟兄姐妹,扶持他们过圣洁的生活。我所认识的一些有同性恋倾向的人士,因为内心的情欲倾向同性而不是异性,所以他们愿意为了主的缘故,终身选择单身、不结婚的生活。 这些信主、有同性恋倾向的弟兄姐妹明白,这种天生的内心倾向并不能成为他们违背上帝的借口。例如,一个天性懒惰的人不能以此为借口而继续懒惰;例如一个天性不断爱说谎的人,本性爱说谎的人也不可以此为借口,而不愿悔改,学习说诚实话和避开谎言。 所以,在处理今天同性恋的课题时,信徒必须被教导,不应羞辱或打压同性恋人士,而应学习如何在社会中与他们和睦相处;我们也和同性恋的人一样,都是犯了罪得罪上帝的人,所以我们并不是在道德上更高,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 3:10) 正如使徒保罗教导我们,不要审判教会外的人(林前 5:12-13)。同时也要清楚自己作为神的儿女,应当守洁自爱,并持守同性恋是违背神的罪这一立场。 主耶稣自己向我们显明了这样的原则:祂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约 1:14)。当主面对罪人的时候,祂既不纵容罪,也不拒绝罪人,而是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 8:11)。因此教会在面对罪人的时候,也应当同时持守真理与恩典。 同时,教会牧养的目标并不是单单接纳人、纵容人,而是带领人悔改,并追求成圣的生活。因为圣经说:“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帖前 4:3)。信徒也被劝勉要“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加 5:16)。 最后,我们祈求上帝赐给我们像主耶稣一样的心态,能够接纳所有不同的罪人,并把福音传给他们,因为唯有主耶稣能够赦免人的罪,并且拯救我们脱离罪恶的生活。

提防假先知在教会中赞成同性恋

自古以来,自文化之初,人类就渐渐陷入各样淫乱(创6:1-2;创9:21-22)和败坏,因为文化本是由堕落的人所形成。古时就已经有了同性恋(创19:4-5),例如著名的所多玛与蛾摩拉。 在旧约教会之中也曾经出现同性恋。在《士师记》19章22-30节中,住在基比亚的便雅悯支派以色列人,竟然企图鸡奸一位到城里投宿的利未男人。从圣经古时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看见,同性恋并不是今日文化才有的现象。因为世人故意不认识神,行不义阻挡真理(罗1:18),所以神任凭他们随从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罗1:24)。 罗马书 1:24.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25.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26.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27.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28.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教会欢迎任何同性恋人士来参加聚会,因为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罪人,都是需要福音、需要认识主的人。教会的传道人也必须勇敢传讲天国的律法、诫命与规范,在教会中宣讲天国赦罪的福音与罪恶的悔改。 虽然教会接纳同性恋人士,并愿意扶持他们悔改,但是凡在教会中支持或赞同同性恋,并扭曲圣经教导的基督徒,理当受到教会的责备与警告。若在责备与警告之后,仍然背叛神圣洁的律法,教会就应当执行教会的纪律与管教信徒(包括牧师)。 今天在世界各地我们都可以看见一些教会中兴起假教师、假牧师,他们不信也不顺服神的话语。教会中出现败坏分子也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例如该隐杀害了亚伯(创4:8),该隐是属于魔鬼那恶者的(约壹3:12)。在摩西时代,摩西也严严警告旧约的教会,必有假先知在当时的旧约的百姓中兴起来(申13:1-3)。 来到新约时,主耶稣也是被假先知、假教师、假信徒活活钉死在十字架上,这也是为什么主耶稣说他们是毒蛇所生(太23:33),他们的父是魔鬼(约8:44)。主耶稣也警告我们,要在教会中提防假先知、假教师(太7:15-23)。 马可福音 13:22-23 因为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神迹奇事,倘若能行,就把选民迷惑了。你们要谨慎。看哪,凡事我都预先告诉你们了。 这些假牧师、假教师、假信徒、假先知、假使徒,行事诡诈,装作基督使徒的模样,正如使徒保罗所说:哥林多后书 11:13-15 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诡诈,装作基督使徒的模样。这也不足为怪,因为连撒但也装作光明的天使。所以他的差役,若装作仁义的差役,也不算希奇。他们的结局必然照着他们的行为。 当主快要回来的日子,世界的文化会越来越败坏趋向所多玛与蛾摩拉的文化,一些教会也会被影响(太24:12、提后3:1-5、犹1:18-19),正如圣经所言,这话必要应验: 提摩太前书 4:1 圣灵明说,在后来的时候,必有人离弃真道,听从那引诱人的邪灵和鬼魔的道理。 忠于主与主话语的牧者与信徒,应当谨慎小心。若有这样的人可能会在我们亲人之中,我们也不可姑息;我们应当以主与祂的国为先。 申命记 13:6.「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儿女,或是你怀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诱你,说:『我们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7.是你四围列国的神。』无论是离你近,离你远,从地这边到地那边的神,8.你不可依从他,也不可听从他,眼不可顾惜他。你不可怜恤他,也不可遮庇他, 求主帮助我们在神的国中捍卫真理。若我们的教会都沦陷,这黑暗堕落的文化与世界又怎能得知上帝的审判与赦罪的福音呢? 求主赐我们一颗忠诚于祂的心,赐我们勇气、智慧与能力;求主保护我们所属于的地方教会,保守我们的牧者、长老、执事、传道人与众圣徒。 若是我们所属于的地方教会变成魔鬼的阵营时,而我们无能为力改变时,我们也只能带着伤心的眼泪离开逃亡属于主的阵营继续持守天国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