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半”、“一七之半”、“一载二载半载”、“四十二个月”与“1260天”乃属同一象征性时间表达;其中“一载二载半载”即一载(1年)+二载(2年)+半载(0.5年)=三年半(3.5年),而“1260天”按每月三十天计算(42个月 × 30天)亦为三年半。在启示文学中,这些用语共同指向整个新约教会时代。
一载二载半载(但7:25;但12:7)指向第四兽之角对圣民的逼迫与压制,意在折磨圣民并削弱其权势。一七之半(但9:27)则描述那行毁坏可憎者的作为,使祭祀与供献止息,并带来对圣徒的压迫。同样地,在启示录中,一载二载半载期间也是神保护妇人(即教会)躲避蛇的逼迫(启12:14);此时期亦即1260天,神使受逼迫的妇人(教会)得以被养活(启12:6)。这妇人(旧约与新约一体的教会),生下男孩子,就是那将来要用铁杖辖管万国的(启12:5;参诗2:9),指向基督的降生、受膏与升高;而妇人其余的儿女(基督徒),就是那些遵守神诫命、为耶稣作见证的人(启12:17),并且是龙所逼迫的对象。
在这1260天期间(启11:3),神保守两个见证人(即教会)进行见证与传道;同时,这也是外邦人践踏圣城(即教会)的42个月(启11:2)。并且,龙将权柄赐给海兽,使其得以任意而行42个月(启13:5)。
因此,这三年半的时期乃是教会时代的特征性描述:一方面是逼迫的时期,圣民在世可能会受压制与患难(但7:25;启13:5);另一方面也是神保守的时期,教会在患难中蒙神看顾与养活(启12:6;启12:14);同时更是见证与宣讲的时期,教会在世忠心传扬神的道(启11:3)。并且,这一时期以基督的降生与得胜为中心起点(启12:5),延续至其子民的见证群体之中(启12:17),显明在神至高主权之下,基督既已掌权,教会在患难中仍被保守,并持续完成其见证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