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许多经文常被我误用,例如: 太 7:21、约貳1:9。
(太 7:21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约貳1:9 凡越过基督的教训不常守着的,就没有神;常守这教训的,就有父又有子。)
为了加强支持我笃信不疑的事情或神学看法,我可能会不自觉中断章取义的使用这些经文来恐吓那些不赞同我立场或者恐吓那些软弱违背圣经律法的信徒。
当我不在乎经文的处境、背景、与段落时,我就犯了断章取义。不顾全篇书信的内容,孤立地取其中的一句的意思,并与原意不符。当我这样的使用经文,而不加考虑的任意应用时是非常危险的。
例如:我们可以用以上的这两节经文在很少传福音的信徒或脾气不好的基督徒身上,告诉他们因为他们极少传福音或脾气不好所以他们越过了基督的教训不常守着的,所以就没有神。或者我们也可以用论断的方式告诉他们,他们因没有遵行天父的旨意控制脾气,所以就不能都进入天国。
希望我们在使用经文来支持我们的观点与神学立场时,能仔细的思考这样的使用经文是否有违背经文中原有的本意。
求主赐我们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