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圣经显示,第二圣殿时期犹太人是存在不同的神学立场与实践。在主耶稣的时代,确实有一些犹太人认为,人必须「做什么」才能承受永生(太19:16;路10:25;18:18)。从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到少年官询问主耶稣:「我该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都反映了这种观念。
路加福音 10:25
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夫子!我该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
路加福音 18:18
有一个官问耶稣说:「良善的夫子,我该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一部分犹太人认为,圣经记载了永生之道,因此他们不断查考圣经,并认为借着遵行神的话便可以承受永生。正如主耶稣对犹太人所说:
约翰福音 5:39
「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
然而,他们却不肯到主耶稣面前得生命(约5:40),因为他们没有看见整本圣经都是为基督作见证。
此外,也有不少犹太人自认为自己是在圣约之中,是神的选民,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因此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约8:33)他们不接受主耶稣所指出,人天生就是罪的奴仆(约8:34–36),唯有神的儿子才能使人真正得自由(约8:36),最终更拒绝了主耶稣(约8:59)。
在使徒时代,一些犹太人倚靠自己身为神选民的身份,指着律法夸口(罗2:17、23),并倚靠割礼作为圣约的记号(罗2:25–29),甚至借着割礼夸口(加6:13)。又有一些犹太人教导外邦信徒:「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徒15:1)他们勉强外邦基督徒必须遵守摩西律法并接受割礼,否则便不能得救(徒15:1;加6:12–15)。保罗认为这种教导已经扭曲了福音,使信徒离开了真正的福音(加1:6),因此严厉警告教会:「应当防备犬类,防备作恶的,防备妄自行割的。」(腓3:2)
这些经文显示,在耶稣和保罗的时代,确实有不少犹太人错误地追求律法的义(罗9:31),企图借着遵行律法在神面前建立自己的义(罗10:3),而没有单单凭信心接受神所赐的义。
从圣经可以看见,第二圣殿时期的犹太教在神学思想上并非一个完全统一的整体,而是存在不同的神学立场与宗教群体,例如法利赛人、撒都该人、奋锐党;从考古资料来看,还有隐居于旷野的昆兰(Qumran)群体等。
因此,基于圣经的主要内证,我们既不应否认当时确实存在倚靠律法称义的错误教导,也不应将这种错误教导概括为整个第二圣殿时期犹太教一致或唯一的救恩观。新约圣经所批判的,是那些不愿顺服神所赐的义,企图借着遵行律法建立自己的义,并以律法或割礼等圣约记号作为自己在神面前称义根据的人(徒15:1;加2:16;5:2–4;6:12–15),而不是单单信靠神借着耶稣基督所赐之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