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基督一个位格两个意志。

在早期教会的神学体系中,并在改革宗传统中持续被确认的,是这样一个信仰告白:耶稣基督是独一的神圣位格,祂同时拥有两个完整而不同的本性,即神性与人性。每种本性都具备其本质所需的一切特性,其中之一就是意志。因此,既然基督具有人性和神性,祂就必然拥有神圣的意志与人性的意志。这并不意味着祂是两个位格,而是说明祂是一个位格,拥有两种本性,每种本性按其本质自然地运行。 这个看似矛盾的问题,其实可以用一个重要的神学原则来澄清。这是由教父,特别是马西莫(Maximus the Confessor)所阐明,并被第三次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主后680–681年)所确认的教义:意志是本性的属性,而非位格的属性。换句话说,是“本性”拥有意志,不是“位格”。既然永恒的上帝之子,也就是三一真神中的第二位,取了完整真实的人性,祂就同时取了有理性的人的灵魂与人的意志。这个属于人性的意志并没有被神性吸收、取代或压制,而是被保留下来,作为祂人性的真实组成部分,并与神性联合在一位格one person耶稣基督里面真实地、毫不混乱地结合。这正是迦克墩大公会议(主后451年)所定义的基督论核心:“不混乱、不改变、不分割、不分离”。 圣经中最清楚支持这一教义的,是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中的祷告:“父啊,你若愿意,就把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22:42)这段经文中,耶稣将祂人性的意志与天父的旨意区分开来。这并非悖逆,而是祂真实人性挣扎与甘心顺服的表达。这说明祂拥有一个与神性不同却完全顺服的人性意志。与此同时,耶稣在约翰福音中说:“我与父原为一”(约10:30),以及“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约8:58),也清楚地表明祂是神性位格,与父和圣灵共享同一神圣的意志。 虽然主耶稣具有两种意志,一是祂作为神的永恒儿子所拥有的神圣意志(voluntas divina),另一是祂在道成肉身时所取上的真正人性中所具有的人性意志(voluntas humana),但这两种意志并非彼此冲突、竞争或各自独立运行的两个主宰。祂的人性意志从不抵触神圣意志,而是在祂这独一的神圣位格中,自愿顺服、全然一致地成就救赎的使命。 这种顺服并非出于强迫,而是出自祂无罪人性对父神完全的信靠与爱慕。基督的人性意志并没有试图脱离神性而自行其是,反而在自由中完全配合祂作为神子所具有的神圣意志所定之旨意。这正是救恩的奥秘之一:祂并非象征性地“扮演”顺服,而是在真实的人性之中经历挣扎,同时甘心顺服父的旨意,正如祂在客西马尼园中所祷告的那样(参路22:42)。 然而,一些异端,如单意志论(Monothelitism),否认基督有人性的意志。他们认为,若基督有两个意志,就意味着祂是两个位格。教会坚决驳斥这种观点,因为这实际上是否认了基督真实完整的人性。若基督没有真实的人意志,就无法在人的地位上顺服天父,祂的赎罪也就无法真正替代人类的悖逆。真正的顺服必须来自一个真实的人意志,自愿地顺从上帝的旨意。正因如此,基督在祂人性中完全顺服,成就了亚当所失败之处,成为“第末后的亚当”(参罗5:18–19、林前15:45)。 同时,也必须避免另一种错误——混合意志或复合意志的说法。这种主张会混淆祂的神性与人性,违反了迦克墩会议所设立的教义界限。一个“折中的意志”既不是真正的神性意志,也不是真正的人性意志,结果就是让基督既不是完全的神,也不是完全的人。这种错误理解会破坏道成肉身的真理,也摧毁救恩本身。改革宗信仰对此有明确界定,例如《西敏信条》第8章第2条指出:“神的儿子……既是真神,又是真人,永远以两种完整、彼此不同的本性,联合于一个位格之中。” 因此,耶稣基督虽然是一位格,却拥有两个意志(Dyothelitism)。这是基督教的一项教义,宣告耶稣基督既完全是神,也完全是人,因此在祂独一的人位中具有两个彼此区分却和谐一致的意志, 一个神性的意志和一个人性的意志。此教义由第三次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Third 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主后 680–681 年)正式确立,用以反对一意论(Monothelitism,主张只有一个意志)的异端,并维护基督具有两种本性(完全的神性与人性)的正统信仰。 在基督里,只有一个位格(hypostasis),而这一个位格就是永恒的圣子,就是那太初的道(Logos)。这位圣子只有一个位格,并非存在于两个位格之中,而是在祂独一的位格中承载两种完全的本性,即完全的神性与完全的人性。正是这个位格,使两种本性得以真实而不可分割地联合在一个位格之下,并成为一切行动与意志的同一行动主体。 第三次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明确教导:“duas naturales voluntates”(即两个自然的意志)。意志乃是本性的固有属性,而非位格的属性。其理由在于,每一种真实的本性都必然具备与其本性相称的意志。就人性而言,真正的人性必然包括人的理性心智与人的意志。因此,若基督缺乏人的意志,祂便不具备完全的人性,这将直接否定祂真实取了人性的正统基督论。 耶稣基督作为神子,自永恒就拥有神圣的意志;而在道成肉身之时,祂又取了人性的意志。这两种意志并非彼此对立,也非竞争关系,而是始终处于完全和谐之中。祂的人性意志甘心顺服祂的神性意志。这种“双意志”的基督论既护卫了祂完全的神性,也坚守了祂完全的人性,确立祂作为完全救主的独特身份:祂能以真实顺服代替我们人的不义,又能以神的大能,拯救我们脱离罪恶与死亡。 但祂(主耶稣)被称为“父的仆人”(赛 42:1 及其他经文);又说祂“在智慧和身量(年龄),并神和人喜爱祂的心,都一齐增长”(路 2:52);又说祂“不求自己的荣耀”(约 8:50);又说祂“不知道那日子”(可 13:32;参太 24:36);又说祂“不是凭自己说话行事”(约 14:10),并且“不遵行自己的意思”(约 6:38);又说祂曾被“看见并摸到”(路 24:39)。这一切都只就基督的人性而言。就祂是神来说,祂不可能在任何事上有所增长,凡事都是为自己而行;没有什么对祂是隐藏的;祂凡事都照着自己旨意的定旨而行,也不能被看见或被触摸。然而,祂并未将这些特性仅仅归于自己的人性,而是以中保之位格之和谐为前提,将这些特性归于自己。引自英文版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卷二第十四章第四节。).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J. T. McNeill, Ed.; F. L. Battles, Trans.; Vols. 1 & 2, pp. 483–484). Westminster John … Read more

律法和约的共同点与不同点

律法和约,都是上帝所赐下的;二者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为什么律法与上帝所立的约会有共同点呢?因为律法本身是包含在约之中,神所立的约必然包括律法与诫命。 旧约与新约在本质、原则与精神上的一致性 本文所采取的立场是:旧约与新约在本质、原则与精神上是同一的,虽然在不同时代中有不同的做法与施行方式。一个简单的例子是,旧约与新约都同样要献祭,只不过在旧约中所献的祭为牲畜,,以及出产、田间的出产等;到了新约的时候,这祭物就转为全人为祭(罗12:1)、感谢为祭(来13:15)、侍奉为祭(罗15:16)、奉献为祭(腓4:18)。 因信称义:所有之约背后的共同救赎原则 旧约与新约在本质、原则与精神上是同一的,因为无论在什么时代,人都是因着信那最终要来的后裔(基督)而被上帝称为义(创3:15、创15:6;罗4:3–6;罗4:20–25;加3:6–14)。所有的约,其背后的本质、精神与原则,都是出自上帝白白的恩典。 关于约的两种主要神学立场 一些神学家会把约区分为两种不同的约:一种是恩典之约(例如亚伯拉罕之约、大卫之约、新约),另一种是律法行为之约(亚当之约、摩西之约)。另一些神学家则会把所有的约都视为在同一的框架中的恩典之约,并且认为所有的不同的约,其实也都同时包含神的诫命;而笔者采取的是后者这一立场。 所有的约都包含神的命令与律法 例如,在亚伯拉罕之约中,已经包含神的诫命与律法;神命令亚伯拉罕要在上帝面前作完全人(创17:1)。同样,在新约之中,主耶稣也命令门徒要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样(太5:48)。因此,严格来说,所有的约都包含神的命令、律法与诫命。即使在新约中,神也将祂的律法放在我们里面,写在我们心上(来8:10;耶31:33),好叫我们爱慕神的律法,并愿意遵行它。 行为之约与恩典之约的统一救赎目的 亚当之约在其条件与原则上确实可以被称为行为之约,因为它以完全顺服作为生命的条件(创2:17);然而,在上帝永恒而统一的救赎计划中(弗1:4),它并不脱离恩典之约的整体框架。即使在亚当的行为之约中,神主动与亚当立约本身也不是出于亚当的功劳,而是出于神主权的白白恩典。 虽然亚当在行为之约中失败了,但在上帝永恒的救赎计划中,亚当却是预表那将要来的末后亚当就是基督;正如圣经所见证的,亚当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罗5:14),而末后亚当(基督)则借着完全的顺服,成就了亚当所失败的(罗5:18–19;林前15:45)。因此,虽然在历史施行上可以区分行为之约与恩典之约,但在救赎目的与终极实现上,按本质、原则、精神,神其实只有一个救赎计划,并最终在恩典中、在基督里得以成全,达成拯救选民的终极目标。 十诫既是律法,也被称为约 律法与约有许多相似与共同点,因此,有些时候我们会看到圣经中的十条诫命在旧约中也被称为“约”。十诫不仅是律法,也被圣经明确称为“约”本身。 出埃及记 24:7–8:「……这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所立的约。」 出埃及记 34:28:「……他将这约的话,就是十条诫,写在两块版上。」 十诫之所以被称为约,是因为其中包含了神的救赎恩典(出20:2)、神的应许(出20:6、出20:12),以及神的律法。而这十诫乃是被基督完全遵守的;基督正是那一位爱上帝、并完全遵行上帝诫命的完全人。并且基督也为我们承担了原本触犯律法与毁约的咒诅(加3:13)。 律法与约的不同 虽然律法(例如十诫)有时候被视为约的一部分,但律法与约确实存在区分与不同之处。首先,我们来看律法与约的第一个不同点。 第一不同点:律法不提供赦罪,约包含赦罪的应许 律法本身不提供赦罪;约包含赦罪的应许。律法里面并没有包含应许和赦罪的恩典。律法的目的(只是列出一部分)在于教人知罪(罗3:20;罗7:7),并且定人的罪(申27:26;罗4:15)。律法一方面教人知罪,另一方面也如训蒙的师傅,把人引向旧约与新约圣经中所应许的基督(加3:24;约5:39)。因此,律法的功用是教人知罪并定人有罪,本身并不包含赦罪;然而,神所立的救赎之约却包含赦罪的应许与恩典(耶31:34;来8:12)。 律法强调命令与刑罚,约包含救赎关系 从某种角度而言,律法强调神对人的命令,而约则强调神与人之间的关系。律法主要是告诉百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以及触犯律法所带来的刑罚;然而,约所涵盖的是更大的范围,它包含了上帝救赎的恩典(出20:2;耶31:34;来8:12),也应许上帝要作我们的神,而我们要作祂的子民(来8:10;耶31:33)。 约的核心:神作我们的神,我们作祂的百姓 约的核心可以说就是:神要作我们的神,我们要作祂的百姓。正因为神是我们的神与君王,我们是祂的子民,所以祂赐下律法,教导百姓如何在祂的国度中生活,以彰显祂的荣耀、圣洁与公义。 律法的普遍性与约的特殊性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律法是赐给所有人的,而救赎之约却不是所有人都晓得。所有的人都会按神启示的律法被审判;即使是没有听过福音的外邦人,也必按神刻在他们心版上的律法的功用来受审判。 律法的道德功用与人的良心 律法的功用在于:当上帝造人的时候,律法中的道德要求已经自然地显明在世界各民族与国家之中。即使没有圣经的民族,也知道何为善、何为恶(罗1:28–29);人也会自然地顺着本性行出神道德律法的要求(罗2:14)。因此,在审判的那一日,神只需要按世人自己所认知的道德标准来施行审判。同时,神也把良心赐给世人,在人的心中为他们作见证,并控告他们(罗2:15)。 救赎之约必须藉着福音得知 然而,虽然从某种角度而言,每一个人都知道律法中的道德要求,却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救赎之约。救赎之约必须透过旧约先知(加3:8、创15:6、赛53:11、哈2:4)和使徒所传的福音,人才能认识上帝救赎的恩典。 两个救赎之道的对比 圣经中清楚呈现出两条救赎之道:一条是靠自己遵守律法(利18:5;申6:25;太19:7;路10:25–28;罗10:5),另一条是唯独靠相信上帝在那要来的后裔(基督)里所应许的救赎(创15:6;哈2:4;赛53:11;罗1:17;罗3:28;加2:16;弗2:8–9;腓3:9;约3:16)。 靠律法之路是死路 虽然圣经中呈现这两条救赎之道,但靠律法称义、得救的道路,对堕落的人类而言是死路。因为世人已经堕落,无法完全遵守上帝的律法,圣经也清楚宣判世人无一为义(诗14:1–3;传7:20;赛64:6;罗3:10–12;罗3:23)。因此,人若想得救,必须谦卑自己,承认自己得罪了上帝,单单依靠上帝在约中所赐的白白赦罪恩典(罗3:24;弗1:7;弗2:8–9)。 圣灵是约中的应许,而非遵守律法的结果 遵守律法并不能赐下圣灵,人也无法靠自身遵守律法来得着神的灵。圣灵是神在约中应许赐给亚伯拉罕的(加3:14)。原来,神在与亚伯拉罕立约时,已经应许基督来时,万国都必因亚伯拉罕得福(创12:3;创18:18);后来,神更清楚地启示,这应许要在那将要来的后裔(基督)身上成就,使地上万国因那后裔(基督)得福(创22:18;加3:14–16)。 因此,圣灵并不是靠守律法而来的(加3:2–5),而是因着我们信基督,神按祂在约中的应许所赐下的恩典。 约与律法的共同点 因为时间的缘故,这里不详细展开,只是简要指出约与律法的一些共同点。约与律法同样源自上帝自己的启示,而非出于人的设立;二者都是上帝在历史中以言语的方式主动颁布,显明祂是那位说话、立约、并向人显明旨意的神。无论是约还是律法,都是上帝在具体历史处境中向祂百姓所启示的真实话语与行动。 约与律法同样显明神的权柄与圣洁 因为律法是包含在约之内,所以约与律法都共同表达上帝身为全地之主所拥有的权柄、同在与掌管。它们一同启示上帝的圣洁与公义,使人认识这位立约的神是圣洁、公义、不可轻慢的主。 约与律法在基督里的最终成全 同样因为律法包含在约之内,约与其中的律法都向人提出责任性的要求,呼召人以顺服与回应来活在与上帝正确的关系中,并因此具有约束性与规范性。最终,无论是约还是律法,都在基督里得到真正的成全与完全应验;基督既成全了律法的要求,也实现了上帝在约中一切救赎性的应许。 福音是约中核心  福音是约中最核心的救赎宣告,直接向罪人宣告得救的途径,就是相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世人唯一的救主;然而,约并不等同于福音。因为约的内容不仅包括福音的应许,也包含律法、命令、责任、印记与记号,以及在不同历史阶段中的具体施行方式,而福音本身则是约中对神白白恩典的宣告。福音是在这约的整体框架之中,向罪人宣告拯救的好消息;而当人接受福音之后,约便规范蒙恩之人当如何生活与持守信仰,并立定上帝与人之间的关系。 

不接受预定论

刚信主的前几年的时候,我在一所福音派的教会。这所教会是一间爱主、敬畏神的好教会。不过我在那里的时候,从来没有听见过预定论的教导,因为这教会所属的宗派反对奥古斯丁和加尔文所阐释的预定论。后来在唐牧师的讲经聚会中,得知了预定论的真理。 当我得知这预定论的真理的时候,我发现这项真理令人难以接受,并且无法理解和明白。我用了大约七年的时间,后来才在心里能够完全接受圣经所说的。在这个过程中,我还记得有好几次机会,私下问唐牧师有关预定论真理的事。虽然唐牧师尽力地解答,但我的心还是无法完全接受。 事实上,这样的挣扎是一些人所经历的。教父奥古斯丁在信主初期,对预定论尚未完全接受;但在后期与伯拉纠争论的过程中,他逐渐明确承认并坚守神的预定与拣选的教导。 一个拦住我接受预定论真理的最大原因,是因为那时候我的父母还未信主。因为害怕父母不信主,这就成为我接受预定论的一个大拦阻。 随着我不断阅读圣经,我慢慢明白主耶稣为什么一直强调:若我们爱我们地上的父母、妻儿、兄弟姐妹胜过于他,我们没有办法做他的门徒。 正如主耶稣所说: “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加福音14:26) 也因着我个人的经历和接受预定论的过程,我明白,这项真理需要让人有时间被神慢慢说服,然后接受。所以,今天成为牧者之后,我明白,这项真理不是我们能够以强制的方式迫使每一位基督徒接受的。 正如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中所承认这教义是令人战栗的: “我承认,这个命定的旨意确实令人战栗…。”(《基督教要义》卷三,第二十三章,第七节) 事实上,今天在基督教的世界中,这预定论的真理是许多教会都无法接受的。有两位朋友曾在自己的教会里按着圣经教导预定论之后,后来被教会的领袖们制止并且严厉地警告。在神学院中,我所遇到的老师中也只有少数人接受。 在追寻明白预定论的过程中,我阅读了一些书籍,并询问了许多接受预定论的牧者。然而,真正能说服我的一本书,是早年感谢主通过陈牧师介绍给我的这本《加尔文〈基督教要义〉》。 加尔文在他的《基督教要义》里引用了大量的圣经经文,逐步地解说与证明。也透过他的教导,后来我发现,我所认识的神与加尔文所认识的神有很大的差距。加尔文所认识的神,是掌管一切万物、包括人类历史的主;而在我的神观中,我却把神看得渺小而被动。 后来我接受了预定论的教导之后,有一段时期,因为年轻而不成熟,并且带着血气去与那些不接受预定论的基督徒辩论。我在回想这些事的时候,心中感到非常羞愧,觉得当时缺乏智慧,并且带有一种属灵上的骄傲和血气。我盼望这样的情形不要发生在弟兄姐妹身上:接受预定论教导的弟兄姊妹,在阐述自己所领受的真理时,不应以犀利或毫不留情的言语来批判他人。若只顾辩论而忽略爱心,就可能使其他基督徒对预定论的教导产生反感,从而更加难以接受。 我也盼望接受预定论的弟兄姊妹,在与那些尚未接受这真理的弟兄姊妹交流时,能够有更大的智慧、更多的耐心,而不是用这真理来造成彼此的纷争或彼此批判。预定论的真理对改革宗的教会而言,是重要的教义,因为神的主权是改革宗教会非常看重的。但我个人认为,改革宗教会不可因这教义,而就把那些不接受此教义的信徒视为异端或将他们视为另类。 圣经有清楚的规范,并列出在违背哪些真理之下才被视为异端。例如,去信从别的神(申13:1-3、罗1:25),否认耶稣基督是上帝(约壹2:22-23、彼后2:1),也就是否认神是三位一体,否认基督道成肉身是完全的人性(约壹4:2-3),扭曲福音,不接受唯独因信耶稣基督而得救恩(加1:6-9)。例如,在《加拉太书》中,保罗称那些认为信耶稣还不能得救、还要加上割礼的,保罗称他们为假弟兄(加2:4)。教会的权柄必须在圣经的规范之中,没有任何人有资格超出圣经的范围做出审判。所以,我们没有权利,也没有资格随意地批评论断那些不接受预定论的基督徒为异端。 预定论的真理在早期教父当中并未被完全接纳或清楚阐述,直到教父奥古斯丁时期,才被他系统地解释和明确表达出来。 希望接受预定论的基督徒,应当效法基督,具有长久的忍耐与温柔,像主一样,不断地教导那些尚未明白、但主所爱的门徒,并且以爱心耐心地等候希望他们有一天能接受。 乔治‧怀特菲尔德(George Whitefield)与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都是循道宗(The Methodist movement)运动的奠基者,但两人对“预定论”的看法不同。两人因此曾发生过长时间的激烈辩论,并一度分道扬镳。然而,他们后来彼此和好,重新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尽管卫斯理始终未接受预定论的教导,但两人仍互相尊重、彼此相爱,并一同致力于传扬福音、荣耀基督。 乔治‧怀特菲尔德(George Whitefield)与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都是被主大大使用的神的仆人。尽管他们在教义上存在分歧,但他们都全心事奉主,一生致力于传扬福音,建立信徒,并为基督的国度作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 图: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与 乔治‧怀特菲尔德(George Whitefield)

天国中的圣殿

新约教会就是神的殿(林前3:16-17、林后6:16、弗2:21-22)。在旧约中,神的子民认识圣殿是代表神同在的居所。圣殿被称为神的殿,是神与祂百姓相会的地方,象征着神与人同在(出25:8)。 当主耶稣降世时,祂宣告:“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圣经解释说,祂所指的乃是自己的身体(约2:19-21)。这表明基督的身体才是旧约所预言真正要来的圣殿。基督就是神与人的同在,神的同在也完全彰显在基督里。旧约的圣殿不过是预表基督的到来,而基督降世正是神与人同在。 在新约中,我们清楚明白,因着信心,借着圣灵,我们与基督联合(罗6:5、林后5:17)。与基督联合的人在基督里成为基督的身体(罗12:4-5、林前12:27、弗1:22-23)。我们因与基督联合,成为基督的身体。而基督的身体就是神的殿(约2:19-21)。因此,教会与基督联合成为祂的身体,也就是神的殿(林前3:16-17、林后6:16、弗2:21-22),是圣灵所居住的地方。 当神的国完全彰显时,在新天新地里,不再需要旧约那样的圣殿建筑,因为神和羔羊自己就是圣殿(启21:22)。旧约的圣殿只是预表,当基督再来,神要亲自与子民同住(启21:3)。 启示录 21:22. 我未见城内有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

两律冲突时怎么办?

当两律冲突、无法同时遵守时,我们应当选择更高的律。因为律法本身有轻有重(太23:23),有第一,也有其次的(太22:36-40)。诫命中的第一(太22:37-38),比诫命中其次的(太22:39)更重要。 当我们在软弱中触犯神的律法时,虽然我们在基督里不再被定罪(罗8:1;约5:24;罗8:33–34;加3:13;西2:13–14;来10:17)。但我们依然需要祈求天父的宽恕,就像儿女因着过犯向爱他们的父母道歉并祈求宽容一样(太6:12;路11:4;约壹1:9;诗32:5;诗51:1–2)。然后继续竭力依靠圣灵,继续前行跟随主,不断依靠圣灵来脱去自己的旧人的行为(弗4:22),治死身体的恶行(罗8:13),不然会消灭圣灵的感动(帖前5:19),使圣灵忧伤(弗4:30)。

积攒财宝在天上 (天上的赏赐)

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虫子咬,不能锈坏,也没有贼挖窟窿来偷。(太6:20)这里的积攒财宝在天上,是什么意思呢?我们怎么做才能积攒财宝在天上呢?是施舍帮助人吗?还是奉献呢? 上帝一直告诉我们,当基督在临世界、基督审判世界的时候,我们会身体复活,我们会进入基督所迎来的新天新地。(赛65:17–25;彼后3:10–13;启21:1)那时基督要先审判神的家(太25:31–33;彼前4:17;林后5:10),基督会按我们为祂与神的国所付出的一切赏赐我们。基督会擦干我们的眼泪,也不再有死亡。(赛25:8;林前15:54–55;启21:4) 在新天新地之中,圣徒依然要继续敬拜、事奉神,并在新世界中工作(赛65:21–23),也包括娱乐,例如与主一同宴席(太8:11;太26:29;启19:9)。 那么,主将如何赏赐我们呢?祂会查探我们一切的动机与目的,以及我们是否按祂的心意和旨意去行。我们的动机和目的是否是为了荣耀并高举神?我们是否真的是出于爱神和爱人如己?现在让我们来看圣经中,神所说的祂为何事而赏赐。 (一)为主而活 使徒劝我们要为主而活,今世向着标竿直跑,为要得神在基督里将来所要给我们的奖赏。(腓3:14)所以我们在今世,无论或吃或喝,都要尽力以荣耀主为目标与动机。(林前10:31)我们要把今生当成是在赛场上的赛跑一样,要以这样的心志来坚忍跑完这一生的道路,好叫我们得到主的奖赏。(林前9:24) 为主而活的人,要效法使徒保罗一样,一生为主打美好的仗,并且切切地渴慕主的再来与显现。(提后4:7–8)这样的人要得公义的冠冕。 (二)为主受苦 圣经也让我们看到,凡是因主的名受逼迫、受人伤害,例如在传福音的时候,他们被人逼迫伤害,或者他们是因着是基督徒敬拜主而受逼迫伤害,这样的人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太5:12)今天一些国家的信徒也可能像早期的信徒一样,面对逼迫与伤害。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要他们坚忍,不丢弃信心,圣经说他们将来必得大赏赐。(来10:35–36) (三)服事主 事奉主的人,将来也必要得赏赐,将来个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赏赐。例如,保罗说他是栽种的,亚波罗是浇灌的,无论他们为主的教会做什么,将来他们都要照着自己的服事得赏赐。(林前3:8) 事奉主必须按照上帝所要求的方式与教导。所以在审判那一日,主会按照祂在圣经中所吩咐我们的一切,来衡量我们的根基。我们是否以基督为中心,来带领人、栽培人、帮助人和传福音。我们是否是带领人来跟从并顺服主基督。(林前3:11)若是这个人的根基所建造的是在基督之上,审判那一日若存得住,他就要得主赏赐。(林前3:14) 所以,若我们所事奉的对象与目标乃是主耶稣基督,我们必从主那里得着基业为赏赐。(西3:24)信徒要常常竭力多做主工,因为知道我们在主里的劳苦不是徒然的。(林前15:58)服事有许多种类,其中之一也包括了为支持天国目标而作的金钱奉献。 所以,若我们所事奉的对象与目标乃是主耶稣基督,我们必从主那里得着基业为赏赐。(西3:24)信徒要常常竭力多做主工,因为知道我们在主里的劳苦不是徒然的。(林前15:58) (四)因主的缘故爱与怜悯人 主耶稣教导我们,要去爱仇敌,善待他们。这是非常困难的事,也似乎违背人的常理,更是许多基督徒常常暂时还无法做到的。然而,如果我们能够遵行主的吩咐,去爱那些伤害我们的仇敌,善待他们,甚至怜悯那些无法偿还我们债务的人,主应许说,将来这样的人必得大赏赐。(路6:35) (五)因主的缘故接待、帮助、服事主的人 我们也看见,凡是因主的缘故接待那些为主传福音的人,他们必要得赏赐。接待先知的,必得先知所得的赏赐;人因为义人的名接待义人,也必得义人所得的赏赐。主耶稣告诉我们,无论是谁,只把一杯凉水给为主工作的人,这人不能不得赏赐。(太10:41–42) (六)为天国与基督的名牺牲与撇下的人 使徒们曾经问主耶稣,他们因祂名的缘故,撇下了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来跟随祂、事奉祂。主告诉他们: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百倍,并且承受永生。(太19:29) 今天也有许多人因主的名的缘故,放弃自己的事业、房子,暂别自己的亲人,甚至舍去所拥有的一切,去到另外一个国家做宣教事工,或者回应主的呼召,在教会里服事等等。这样的人,凡他们为主所牺牲的,将来必得百倍。 (七)为主的名的缘故恩待贫困的人 我们可能会邀请我们的亲戚朋友,包括邻舍,一起吃饭。主耶稣却教导我们,要为那些贫穷的、残废的、瘸腿的、瞎眼的来摆设宴席。在这里我们看见,主悦纳我们为那些贫困无助的人所做的慈善。我们若是因主的名而这样行,因为这些人在领受我们帮助的时候,无法报答我们。主说,在复活的那一日,祂必亲自报答我们。(路14:12–14) (八)在我们的职场上服事主行善 使徒保罗教导当时那些作奴隶的,他们服事自己主人的时候,要把这当作是服事主一样来行。当他们以这样的心态与心智来服事的时候,凡是他们因着主耶稣在自己工作范围里所行的各样善事,都必得主的赏赐。(弗6:8)说到:“因为晓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 所以,在我们今天的工作场景里,若我们是为主而做,在我们工作范围里所行的各样善事,必得主的赏赐。例如,一个扫地工人,若尽心尽力地为主扫地,并因主的缘故顺服老板(弗6:5–8),而不嫌弃自己的工作或所得微薄的薪水;当他为荣耀主把街道扫得一干二净,使环境整洁、让众人得益处时,这样的善事,将来也必得主的赏赐。 最后,主耶稣鼓励我们要积攒财宝在天上。虽然我们可能觉得这是不可思议的事,但是,既然主这样说,我们就当这样相信。因为在新天新地来到的时候,所迎来的新世界,不再是今天这个充满不义、自私与贪婪的金融与社会体系。因新世界不再有罪恶,旧事已过。(启21:4;赛65:17–25)将来的新世界不再朽坏,也没有小偷偷窃我们的财物。(太6:20)将来即使使用金钱,也必定是在一个完美、无罪恶、无自私、无社会不公、无贪婪、无不义的状态之下使用它。(赛2:4;赛18:7;赛23:18;赛60:5–6;赛65:21–23) 愿主祢的天国快快在地上降临,愿我们的君王主基督快快再来!

毕尔 Beale, G. K.(圣经神学)看安息日

23 教会对以色列区别性记号的新创造性转化 教会的主日安息日守礼,作为“已经与尚未”的新创造末世现实 毕尔(Beale, G. K.)(2011)。《新约圣经神学:旧约在新约中的展开》 Beale, G. K. (2011). A New Testament Biblical Theology: The Unfolding of the Old Testament in the New (pp. 775–802). Baker Academic. 23 The Church’s New-Creational Transformation of Israel’s Distinguishing Marks The Sunday Sabbath Observance of the Church as an “Already and Not Yet” New-Creational End-Time Reality 我在整本书中的主张是:当我们一贯以基督所开启的新创造、末世性国度的视角来理解时,新约中的主要观念才能得到最恰当的理解。我现在要讨论的是,这一视角如何影响我们对忠心教会一些主要的特征的理解,这些特征使教会与世界有所区别,尤其是在教会聚集的集体聚会中。这是我所提出的新约叙事主线中的另一层面,即关于神忠心子民的部分。具体来说,本章和下一章将要讨论忠心教会的五个区别性标记:地方教会每周一次的聚会(主日)、洗礼圣礼、圣餐圣礼、教会长老的职分,以及新约正典。这些教会的标记,是以色列一些主要识别标记经过新创造而发生的转化。 My … Read more

信徒在成圣中所需要附上的责任

信徒的拣选与重生是唯独神的工作。虽然信徒在重生、得着新生命的事上,是唯独圣灵的工作(约3:3-7),但在成圣,就是效法并活出基督生命的事上,信徒需要竭力依靠圣灵,并顺服圣灵而行。 在成圣方面,信徒需要靠着圣灵来治死身体的恶行。(罗马书 8:13.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在成圣方面,信徒需要靠着圣灵攻克己身,使身体顺服自己,因为信徒内心渴望讨神的喜悦。。(哥林多前书 9:27.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 在成圣方面,信徒需要靠着圣灵,努力脱去我们旧人从前所行的错误的行为,和过去那些不讨主喜悦的生活方式。(以弗所书 4:22.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23.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24.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 信徒需要负责任地顺着圣灵去行,而不是顺从肉体的情欲而行。人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与生命负责,人不可推卸责任,因为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拉太书 6:7.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8.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人有义务与责任,主动回应并顺服圣灵的引导。(罗马书 8:13-14)。 人不可放纵自己去做违背神的事,犯罪,消灭圣灵的感动。(帖撒罗尼迦前书 5:19.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我们不可疏忽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就是神所要求我们要亲近祂,并依靠祂。 在信仰坚忍的道路上,我们是带着恐惧战兢的心努力前行,尽全力信靠并跟随主耶稣。当我们能够这样做,在信仰坚忍的道路上信靠主的时候,我们也不可骄傲地以为,是完全依靠自己的意志或能力行出来的。我们要明白,那是因为神的圣灵已经在我们内心里运行,是圣灵感动我们,使我们愿意这样来行。是圣灵在我们里面运行,深深影响我们的心,使我们愿意如此立志行事。 从使徒教导我们要带着恐惧战兢的心努力前行,我们便明白,我们不可懒惰懈怠,用“没有被圣灵感动或能力”作为借口,反而更要殷勤追求主的面、祂的恩典、祂的能力,来激发我们尊行神的旨意。(腓立比书 2:12.这样看来,我亲爱的弟兄,你们既是常顺服的,不但我在你们那里,就是我如今不在你们那里,更是顺服的,就当恐惧战兢做成你们得救的工夫。13.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 成圣并非单靠人自己的意志力就能成就,而是我们需要圣灵的感动、光照、带领与能力的赐予,并依靠圣灵在我们里面运行的大能。我们需要付上代价亲近主,依靠主的灵与主的话,对付自己生命中的问题(罗8:13)。当信徒不愿顺服主时,他们使圣灵忧伤,正如使徒在以弗所书4:30中所劝勉的:“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你们原是受了他的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 《威斯敏斯特信条》16.3 — 论善行 三、信徒根本不是靠自己能行善,而是完全靠基督的灵 。信徒要能行善,除了需要他们已经领受的恩典之外,还需要圣灵在他们里面运行,真正影响了他们,使他们立志行事,为成就祂的美意 。因此他们不可懈怠,以为只受圣灵的特别感动,否则就不必尽任何本分;反倒要更加殷勤,使上帝的恩典激发在他们里面。

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士师记 21:25:“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在《士师记》里面,有一个奇特的现象,就是在士师的时代,以色列人各人任意而行,按照自己认为对的事去行(士17:6、士21:25、士3:7、士6:1),因为以色列中没有君王。在那个时代,像其他外邦国家一样,上帝没有为以色列国立君王;但其实,以色列是有一位真正在上的君王——上帝自己就是他们的君王。上帝后来在以色列百姓强烈的抗议之下,要求立君王的时候,对撒母耳先知说: “耶和华对撒母耳说:‘百姓向你说的一切话,你只管依从,因为他们不是厌弃你,乃是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撒母耳记上 8:7) 在士师的时代,因为以色列百姓不尊上帝为他们的主、为他们的君王,他们心里只想要一位肉眼可见、能够带领他们打胜仗、建立国家的人类君王。因为百姓拒绝上帝为他们的王(撒上 8:7),所以他们在许多的事情上都自以为是,行他们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而没有带着敬畏天上君王上帝的心。 今天,当我们基督徒身为基督的百姓,在读到这段经文的时候,也应当问自己:我们是否也是如此?我们身为神的仆人,是否尊主耶稣基督为我们的君王?我们是否相信祂掌管世界与历史,并掌管整个历史的走向?我们是否遵守祂的诫命和律法?还是我们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 我们有时候就像悖逆主的以色列人一样,可能正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时,却不顾耶稣基督的命令,彼此纷争,彼此批斗,毫无基督的样式,破坏天国的合一。求主耶稣宽恕我们的不义,因为我们经常不顾及主的命令、主的心意,以及主所赐的国度精神与法度。求主耶稣宽恕并医治我们。 主耶稣命令说:“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约翰福音 15:12)

普遍启示: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作为

一、堕落人类文明的发展与普遍恩典 我们从圣经中看到,人类在堕落之后,虽然拒绝上帝,但不属主的人在文化与科技上仍常有重大的突破。例如,属于该隐、这位不敬畏神之人的后裔开始了城市建设(创4:17),建立了第一座城。雅八是住帐棚、牧养牲畜之人的祖师(创4:20);犹八是弹琴吹箫之人的祖师(创4:21);土八该隐则是打造各样铜铁利器的工匠(创4:22)。这些记载表明,即使人类堕落,在神的普遍恩典之下,那些拒绝上帝的人仍然可以在文化、科技、艺术上不断发展,甚至在某些方面远胜于敬虔、属神的百姓。 这些不属主之人所发明的科技与文化,只要不违背上帝的道德律法,都是可以被我们所接纳、学习并善用的。例如,我们使用乐器(创4:21)、使用铁器(创4:22),也包括城市的建造(创4:17)等等。这些都是神赐予世人的普遍恩典 (太5:45),神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在神普遍恩典所下的,我们在不违背神律法的前提下是可以欣然接受、学习与使用。在科学领域中,人在上帝创造的大自然中所发现的、且能够被反复验证的事实、规律、原理,是所有人都应当接纳的。 二、普遍启示显明世界有一位造物主 没有圣经(特殊启示),没有信主并拒绝圣经(特殊启示)的人,其实也是晓得真理的(普遍启示)。我们从圣经中明白,首先神是按照祂的形象样式造人(创1:26–27;创5:1;雅3:9)。人作为神所造的受造物,本身是普遍启示的一部分;人在其位格中所展现的理性、情感、言语、智慧、创造能力、道德意识等,正反映出造物主的形象。通过观察人自身的身体结构、思想活动、社会制度、家庭生活与道德行为等等,人可以对神的永能与神性有所认识(罗1:20)。 人在观察宇宙与万物时,内心其实知道这个世界是由一位创造者、一位上帝所造,并且在他内心深处知道上帝的道德法则。他知道何为善,并且什么是何为恶。正如罗马书一章三十二节所说:“他们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罗1:32)。所以世人是知道何为善,并且什么是何为恶,并且他们内心知道神判定,行恶事的人是当死的。 三、普世的道德的存在 没有圣经的人也包括拒绝圣经的人,他们其实照着本性,在万国万民万族中,都能够行出上帝道德律法上的事。上帝创造世人,所以世人内心当中知道: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也不可贪恋他邻舍的房屋、田地、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20:13–17)。这是世界中广泛被世人所接受的道德法则,是每一个普世文化中人所接受的,并且很自然地就活了出来,落实在他们的社会中。 正如使徒保罗在《罗马书》所说的,这就显出律法的功用是刻在他们的心里(罗2:14–15)。意思是说,人即使没有圣经,他的内心之中,无论是在社会、国家、或任何人的群体中,仍会自然地活出神的律法与神所要求的善,并且在内心中知道何为恶。 这也包括了邪恶的黑社会、强盗组织等。他们虽然行诸多的恶行,但在他们自身的群体里面,仍然要持有道义、公义与忠心等良善的法则,否则他们会自相残杀、自行瓦解,最终被摧毁。这也包括撒旦,我们看到撒旦也必须要维持合一,否则他的国也会衰败。正如主耶稣所说:“若撒但赶逐撒但,就是自相分争,他的国怎能站得住呢?”(太12:26;可3:24–26;路11:18) 所以,整个宇宙没有任何受造物,包括撒旦,能够违背上帝的道德法则而仍能永远生存下去。 四、良心见证人的罪恶与堕落 不但如此,神也把是非之心,就是称之为良心,赐予给人。所以我们的良心会在人的思念里面互相较量,或作空告,或作辩护(罗2:15)。人并非对自己的过犯毫无自知;他自身所认同的道德标准,会成为良心审判他自己的依据。 虽然人有良心,但良心并不能救赎他。良心本身也处于堕落的状态,经常被罪人扭曲。例如,一个良心敏感的人,在犯错的时候会受自己的良心所责备。但因为人堕落之后,人是可能压制、抵挡、甚至扭曲自己的良心,尝试用各样的说辞合理化自己的恶行。所以良心是能够被罪给玷污(提前4:2;多1:15;来10:22)。 人的良心显明一个事实:人需要为自己的罪行与罪疚寻求救赎。 五、普遍启示的局限 虽然不信主的人、没有圣经或拒绝圣经的人,仍可借着普遍启示(或称自然启示)认识一些道德层面的真理,并从自然界中察觉上帝创造世界的事实(诗19:1–4;罗1:19–20;徒14:17;徒17:26–27)。 然而,人堕落之后,不愿顺服也不愿承认上帝,因此故意拒绝认识祂(罗1:28)。堕落的人性持续压制并抗拒从普遍启示而来的真理。 例如,我带一位不信主的人去看一幅描绘中国九寨沟的油画,他可能会惊叹说:“好美啊!”但如果我告诉他,这幅画没有画家,是某年某月突然自己蹦出来的,他一定会觉得我脑子出了问题。然而,当我真正带他亲自到九寨沟,并告诉他,这样的自然景色背后有一位创造者时,他却会否认,说这无法被证明。这个简单的例子清楚揭示了他们的不一致:对一幅画,他理所当然地承认需要一位画家;但面对真实壮丽的大自然,却拒绝承认有一位创造主。 六、重生与特殊启示的必要 人若没有重生(约3:3),没有被神赐下新心(结36:26;耶24:7;林后5:17),即使他们借着普遍启示知道了道德律(罗1:32a),却仍然违背。人不但有时自己行恶,还乐于见他人与自己一同作恶,以此来为自己的罪行开脱(罗1:32b)。而且,即使他们从普遍启示中得着了这些知识,也常用来拒绝神、抵挡神,甚至否认或怀疑神的存在。世人也常借着自己所发明的宗教,以偶像来取代真神(罗1:21–23),因为偶像可以被人的意念所操控人有能力创造,甚至摧毁自己所造的偶像,藉此逃避对真神的顺服与敬拜。 七、普遍启示的功用与救赎的缺乏 普遍启示足以使世人知道这世界有一位创造者,也足以使人辨别善恶,并明白神审判人类所依据的道德标准。它也能使人知罪,意识到自己已经堕落。正如圣经所说,这种启示使人无可推诿,在神的审判日必被定罪(罗1:20、罗1:32)。 然而,圣经也清楚表明,普遍启示并不能引导人得救。虽然它让人认知神的存在,却无法带人认识神的救赎。堕落的人性不断压制和抵挡这启示的真理,甚至试图用人的自主理性来为自己的罪行辩护与合理化。 因此,唯有透过福音(特殊启示),并在圣灵的重生与光照下,人才能真正认识上帝的救赎计划;唯有借着认识主耶稣基督、接受祂的救赎,才能恢复与上帝之间那因罪而破裂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