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超人《Superman》

昨天带了我的外甥去看他很想看的电影超人《Superman》。在电影中,绝大多数人都以认识 Superman 为荣;然而,真正知道他真实身份的人却并不多。其实,在现实的世界中也是如此。许多人听说过耶稣,但并不真正认识祂,不知道祂是谁,也不了解祂那真实超凡的身份。 虽然 Superman 是一个科幻人物,只存在于虚构的故事和银幕中,但我所要说的,是一位真实存在于历史中的人。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位 Superman 超人,那就是耶稣基督。 祂能行走在水面上(太14:25),祂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能使五千人吃饱(太14:20–21),祂能平静风浪(可4:39),也能医治众人的病(太4:24)。祂能从死里复活(路24:6),祂能够飞升天,去到神的地方(徒1:9)。 祂胜过一切邪恶的势力,包括魔鬼的权势。祂赶出污鬼(可1:34),释放被黑暗捆绑的人(路13:16),在旷野中战胜撒但的试探(太4:1–11),显明祂是神的儿子,是真正的得胜者(约一3:8,西2:15)。 祂被打的时候不还手,被骂的时候也不还口(彼前2:23);祂在世的时候是一位完全的义人,道德上完美无瑕,从未犯过罪(来4:15)。 祂甘愿为罪人舍己,牺牲自己的生命(罗5:8)。即使面对各样的试探、逼迫、伤害和众人的羞辱,祂也从未放弃祂内心的良善。 这位真正的超人,并不是为自己而活,而是为世人舍命的主耶稣基督(约10:11)。我也从心里盼望,有一天我的外甥能够像我一样,认识这位历史上真实存在、超越想象的 Superman。祂是那完全、完美的人,也是那独一的真神。 图:电影《Superman》超人

律法的精神

在马可福音1章32–33节中,圣经记载说:「到了晚上,日头落了,人把一切害病的和被鬼附的,都带到耶稣跟前。合城的人都聚集在门前。」人们选择在日落之后才将病人带到耶稣面前,原因并不单是因为白天太忙,而是他们对法利赛人所规定的安息日律法感到惧怕。 其实,在这段经文的背景中,我们也看到主耶稣与门徒们在会堂崇拜聚会完毕之后,就去了西门彼得的家探望与休息。后来,主耶稣因着门徒们告诉祂西门彼得的岳母生病,所以祂怜悯她,在安息日里就医治了她。西门彼得的岳母被医治之后,她在安息日里就开始招待并服侍主耶稣和门徒们。 法利赛人以敬虔的名义,从律法中引申出许多辖制人的人为规条,把安息日从一个祝福之日,扭曲为一个重担。他们强调的是「不可作工」,而把「行善、医治、施怜悯」也一律视为犯法。在他们的理解中,人的需要必须屈服于律法的表面字句,哪怕那律法的解释与应用已经偏离了神赐予安息日的本意。 耶稣在马可福音2章27节指出:「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这句话深刻揭示了上帝设立安息日的初衷:为的是人的益处,是出于恩典之约的记号(出31:16–17),是人在休息中敬拜神的时间,是怜悯人与使人得享休息可以舒畅的日子(出23:12)。安息日的其中一个重要的目的,「任何工不可作」其中一个重要的目的,是要让人休息,有充分的时间歇了他六日劳苦的工作。 上帝设立安息日,并非要捆绑人,而是要人从劳苦中得释放,在敬拜祂的同时享受祂的恩典与慈爱。但法利赛人曲解律法的精神,把安息日当作考验人敬虔的手段,结果形成一个人为操作的宗教敬虔体系,使人生活在律法的惧怕之中,而非活在喜乐中。他们偏离律法的本意,甚至利用律法与规条辖制他人,正如主耶稣所指出的:「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搁在人的肩上,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一下。」(太23:4)其实律法的本意是为了人的自由(雅1:25、约8:31–32),而不是使人陷入捆绑。 法利赛人不但自己误入歧途,也使众人陷入律法主义的网罗。律法本是良善的(罗7:12),是要引人归向上帝的恩典(罗5:20),把人带到基督面前(加3:24);但若人守律法却失去了爱心与怜悯的心,律法就成了可怕捆绑人的枷锁。 一个比喻:假设有一辆汽车在普通公路上以120公里的速度飞驰,而原因是车上有一位临产的孕妇流血急需送医。此时,若是在途中遇见一位有怜悯心肠的交警,他会在理解情况之后提供协助,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协助司机继续开快车抵达医院。但若是一位死守法规、没有怜悯的交警,他可能会毫无通融地开罚单,甚至以守法为名,拖延他们的就医之路,造成孕妇与胎儿延误救治。这位死守法规的交警,其实也违背了警察本应保护人民安全的职责与使命。 同样的道理适用于我们对待神律法的态度:律法若脱离了神的爱,就变成了冷酷无情的控告;律法若没有恩典的精神,就无法反映出神的良善。律法的精神、原则与本意是出于爱神与爱人如己(加5:14、太22:37–40、约13:34–35、罗13:8–10)。神赐下律法是为了我们人的益处(可2:27),是为了保护人(申10:13、诗119:165),使人得智慧(诗119:98),并且要我们存着怜悯人的心去施行律法(太23:23、太9:13、太12:7、何6:6、雅2:13)。

赎罪论 (Doctrine of Atonement)

赎罪是借着基督为我们所献的替死之祭;除去了我们的罪,满足了神公义的忿怒,为我们付上赎价,使我们得着释放,并使我们与神和好。Atonement is Christ’s sacrificial death by which He removed our sin, satisfied God’s wrath, paid the ransom to redeem us, and reconciled us to God.

施洗约翰是昆兰群体吗?

过去常听一些学者指出,施洗约翰可能与昆兰圣约团体有关联;但今天读到另一位学者提出的理由,指出施洗约翰不太可能与该团体有直接关系。 “昆兰圣约团体”很可能是“爱色尼教派”的一个分支,但两者不能完全划上等号;“爱色尼教派”(Essenes)是一个更广泛的称呼,而“昆兰圣约团体”(Qumran Covenanters)则特指那些生活在昆兰并留下死海古卷的那一群人。 翻译:约翰将在“旷野”中居住,直到他出来施洗,为耶稣公开事工的开展预作预备(路3:2)。尤其是在发现死海古卷之后不久,学者们常常认为“旷野”意味着约翰曾与昆兰圣约团体一同寄居。然而,这一说法并不太可能成立。约翰的父亲是一位圣殿祭司(而昆兰圣约团体常常对圣殿祭司加以批判);他所穿是先知的装束(而非昆兰的爱色尼派成员所穿的衣服);他的洗礼是一次性的(而昆兰社区实行每日的洁净沐浴礼);他呼召所有人悔改(而非仅限昆兰团体所认定的旷野中的选民);他也没有要求昆兰团体所要求的那种严格律法遵守。作者:Edwards, J. R. John will dwell “in the wilderness” until his appearance to baptize in preparation for Jesus’ public ministry in 3:2. Especially in the immediate aftermath of the discovery of the Dead Sea Scrolls, scholars often suggested that “wilderness” implied a sojourn of John with the Qumran Covenanters. This is unlikely. … Read more

应许之地

创世记 15:18. 当那日,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说:「我已赐给你的后裔,从埃及河直到幼发拉底大河之地, 神应许亚伯拉罕的不仅是巴勒斯坦境内的迦南地,祂所赐的应许远不局限于中东的地理范围,更象征着神的国度将扩展至全世界。 那应许之地“从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正是当时两大古代文明,即埃及与巴比伦所处的两极。这是以色列人当时所熟知的世界疆界,象征弥赛亚的国度将掌管万邦,统辖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太28:18)。 神所应许给亚伯拉罕的疆界范围,是以色列历史中从未真正完全拥有过的(书21:43–45可参考,实际并未达到创15:18所描述的边界)。即使在以色列最鼎盛的时期,也就是所罗门王在位的时候,也未曾全面占领那样的疆域。 根据圣经记载:“所罗门统管诸国,从大河到非利士地,直到埃及的边界。所罗门在世的日子,这些国都进贡服事他”(王上4:21)。可见,所罗门的国度影响确实达到从埃及河到伯拉大河的范围,但这主要体现在帝国的影响力上,并不等同于对这些领土的实际拥有与治理。 事实上,所罗门并未真正实质拥有创世记15:18中所描述的全部地域,而是以宗主国的身份接收周边国家的进贡.这是以色列历史中最接近实现创世记15:18中地土应许的时刻,然而,这仍是不完全的、暂时性的预表。 后来我们从主耶稣与使徒保罗的教导中明白,这地土的应许原是预表那将来的全地,就是在基督里所应许的未来产业(罗4:13、来11:9–10、来11:16)。凡信靠基督的人,都是这永恒国度的子民,也是照着应许将来要承受产业的后裔(加3:29)。 罗马书 4:13 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 加拉太书 3:29 如果你们属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按照应许承受产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