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孙的优点

我常批评参孙,他的确有许多软弱和罪,但今天我想分享一些他身上值得我们思考的优点。 在以色列士师的历史中,参孙是一个极为独特而复杂的人物。他的生平充满矛盾,既有人性的软弱,也有上帝的呼召。然而,若细读圣经的记载,我们仍可看见上帝在他身上的拣选与恩典,以及他生命中所显出的一些可贵之处。 ———————————————- 「蒙神拣选与守约」 首先,参孙是上帝亲自拣选并分别为圣的人。还未出生以前,耶和华的使者就向他的父母显现,宣告他将作拿细耳人,奉献给神,为要拯救以色列脱离非利士人的手(士13:5)。这显示出他的使命不是出于人的意愿,而是出于上帝的主权与恩典。作为拿细耳人,他一生不剃头发,以此守住向神所立的约(士13:7;士16:17)。他忠于神所立的约,单单敬拜耶和华神,不像以色列人那样去拜偶像。对我个人而言,我很难想象,一个人竟能为守住拿细耳人的身份,一生不剪头发。 ———————————————- 「被圣灵充满的大能者」 参孙也是一个被圣灵充满、蒙神能力所装备的士师。圣经记载,从他年轻时起,耶和华的灵就开始感动他,使他在玛哈尼但就受圣灵的感动(士13:25)。他的一生多次经历圣灵的充满,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他(士14:6),使他能徒手撕裂狮子;当他被以色列人捆绑交给非利士人时,耶和华的灵再次大大感动他,使他挣脱绳索,并击败所有敌人(士15:14)。这表明他一切能力都出于神的灵,而非人的力量。甚至在无水的地方,参孙祈求主供应拯救(士15:18-20)。参孙的刚强提醒我们,神能使用软弱且不完全的人成就祂的大能作为。 ———————————————- 「在属灵黑暗的时代中仍持信心」 在以色列属灵衰败的世代中,参孙对耶和华的信心显得格外珍贵。以色列人因背弃神去拜偶像(士13:1、士2:11–13),所以神许可他们长期受压迫。以色列人宁可依附非利士人,也不再相信耶和华能拯救(士15:11)。他们的心被惧怕与怀疑捆绑,对神的应许怀疑不信。 然而,参孙虽有生命上的软弱与缺陷,仍然相信耶和华是他力量的源头(士15:18),也是神子民的拯救者。即便后来他被神管教,落入失明、被囚,在人生最低谷时,他仍心向神,倚靠神(士16:28)。参孙的信心与以色列人的不信形成强烈对比:他孤身一人却信靠神,而他们成群却不信神;参孙以信心迎向敌人,悖逆的以色列人却因怀疑主而宁愿屈服被非利士人奴役。 ———————————————- 「为百姓甘心牺牲」 与以色列人的不忠与自私相比,参孙对同胞展现出截然不同的心志。那时的以色列人早已在惧怕与妥协中失去信仰,他们不但不抵抗非利士人,反而选择屈服。当参孙击打非利士人,引起敌人报复时,以色列人竟亲自前来,将他绑起来交给仇敌(士15:11–13)。他们宁可出卖那位神所设立的士师(拯救者),也不愿相信神能藉着他施行救赎。这是对神极深的不信,也是对主的背叛。这一行为也预表了他们后来悖逆的子孙如何出卖那位真正的救主耶稣,将基督交给外邦人钉在十字架上(太27:1–2)。 然而,参孙并没有因此怨恨自己的同胞。他没有以暴力反抗报复他们的出卖,也没有放弃他们,而是甘心让自己被绑,只求不要他们亲手害他(士15:12–13),甚至后来原谅他们的背叛。这样的举动显出他对神子民的爱与担当。后来,当他被囚于敌人手中、双目失明之时,他仍向神呼求力量,最终在敌人的殿中以自己的性命换取以色列的拯救,并施行他对非利士人的报复(士16:28–30)。 ———————————————- 「勇气与信心的榜样」 参孙的行动与以色列人的懦弱形成鲜明对比。百姓因惧怕而出卖拯救者,参孙却因信心而牺牲自己;他们选择保存性命,参孙却愿意舍命救民。在人的背叛与不信中,神仍兴起一位被藐视的拯救者,用他的死成就救恩。参孙的结局虽悲壮,却预表了那位完美的救主主耶稣基督。祂也被自己的百姓出卖,却甘愿舍命,使人从罪恶和死亡中得释放(太20:28;腓2:8)。 ———————————————- 「在失败中展现悔改与信心」 参孙的勇气是令人敬佩的。他以一人之力面对非利士人的军队而从不退缩,无论是独自击败成群的敌军(士15:15–16),他都展现出神所赐的胆量与决心。当百姓惧怕敌人、选择妥协时,参孙却甘愿独自承担战斗的代价。 在生命的尽头,参孙的信心达到高峰。当他因罪被恶人捆绑、受人讥笑、双目失明时,他仍然在痛苦中向神祷告:“主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神啊,求你赐我力量…。”(士16:28)这可能是他人生结束前最真诚的祷告,他完全仰望神的怜悯。纵然参孙一生多有软弱与不顺服,但他从未像以色列人那样转向假神,他对主的信心与忠心始终不渝。因此,希伯来书十一章三十二节将他列入信心伟人的行列(来11:32)。 ———————————————- 「神的恩典超越人的失败」 参孙作以色列的士师二十年(士16:31),那段时期,以色列人在他的带领下享有相对的平安与秩序,这是神藉他施行的恩典,临到那不配蒙救赎的百姓。然而,参孙因生命上的软弱与不圣洁,在失明与羞辱中悲惨地结束了生命。但尽管如此,神的恩典仍超越了他个人的失败,仍使用他生命的终局去拯救那不忠的以色列人,成就了神救赎的计划(士16:30)。 希伯来书 11:32 我又何必再说呢?若要一一细说,。。。参孙、。。。和众先知的事,时候就不够了。33 他们因著信,制伏了敌国,行了公义,得了应许,。。。

教会并非取代以色列

改革宗教导的不是“Replacement(取代论)”,而是“Fulfillment and Continuity(成全与延续论)”,也就是说,教会并非取代以色列,而是在基督里成全并延续神对以色列的应许与救赎计划。 一、教会不是取代以色列,而是神救赎计划的延续 “教会取代以色列”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圣经从未教导神弃绝以色列、另立一个新的国度取而代之。相反,教会是神在基督里救赎计划的延续与成全,而非替代。神向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依然有效(罗11:1;创17:7),祂的应许并未废去。凡信靠基督的人,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都被纳入神的恩典之约,成为真正属灵的以色列(罗9:6-8;加3:28-29)。正如加拉太书3章28节所说:“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新约的教会是神在基督里所召出的百姓,是由犹太人与外邦人在基督里同为一体、同享应许(弗2:14-16)。因此,教会并没有取代以色列,而是实现了神借着旧约先知所应许的预言。 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创12:3)(加拉太书 3:8) 二、信主的教会是神属灵的以色列 信主的教会并不是取代‘以色列’,而是本就是神的‘以色列’(加6:16;罗9:6;弗2:12-13;林后1:20)。神的‘以色列’就是神的子民、神的国度,基督为他们的王(西1:13;启11:15;诗2:6;太28:18;徒5:31)。 信主的基督徒(包括肉身的犹太人与外邦人)都是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彼前2:9;出19:5-6;启1:6)。从前外邦人算不得子民,现在却作了神的子民;从前未曾蒙怜恤,现在却蒙了怜恤(彼前2:10),现今因基督的缘故成为了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彼前2:9)。 现如今信主的人,乃是来到属天的耶路撒冷,就是属天的锡安山(来12:22-24;加4:26;弗2:6、2:19;腓3:20;启3:12;启21:2-3),而并非地上的耶路撒冷与锡安山。正如《希伯来书》12章22节所说:“你们乃是来到锡安山、永生神的城,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里有千万的天使。” 三、神的以色列分为两类:属灵(信的)与属肉体(不信的) 神的‘以色列’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信主的百姓,是在基督里、属于圣灵的;另一类是属肉体、拒绝主的(罗9:6-8;约8:39-44;罗11:7;林后3:14-15)。属肉体的以色列,指那些按血统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后裔的犹太人,却没有因信而属基督的人(罗9:6-8)。他们是外在民族上的以色列,但不是属灵意义上的以色列。 正如使徒所说:罗马书 9:6  这不是说神的话落了空。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7  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儿女;惟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後裔。 四、信主的犹太人与外邦人同属一个身体 信主的教会包含了信主的犹太人与信主的外邦人,同为一体,同国、同约、同救恩、同应许,都是神的子民,也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弗2:14-19;加3:28-29;罗4:11-12;西3:11;徒15:8-9)。信主的犹太人与信主的外邦人同被主基督借圣灵洗入一个身体(林前12:13)。须注意:并非所有在教会中的人都真信主、属主;同样,并非所有名为“教会”的群体都是真教会,有些所谓的教会实是异端的会众,并不真正信主。 五、信主的外邦人因基督得以进入神的国与神的家 之前外邦人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弗2:12)。现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祂的血,已经得以亲近,与信主耶稣的犹太人和睦,成为一体(弗2:14)。所以外邦人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信主耶稣的犹太圣徒同国,并且是一同属神家里的人了(弗2:19)。 以弗所书2:13  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著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14  因他使我们和睦(原文作因他是我们的和睦),将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 以弗所书2:18  因为我们两下藉著他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父面前。19  这样,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了; 六、不信主者(无论犹太人或外邦人)都不属神的国 不信主的犹太人与不信主的外邦人,无论他们是否在教会之中,或身处地上的以色列(巴勒斯坦地区),都不属于神的国度(约3:18;约壹5:12;可16:16;帖后1:8-9)。并非所有肉身的犹太人都是属灵的以色列人(罗9:6-7;罗2:28-29;约1:11-13)。正如主耶稣对犹太人所说,国度要从他们这些不信的犹太人手中夺去(太21:43),并且要被赶到外面,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路13:28-29)。 七、属肉体不信的以色列的刚硬与悖逆 不信主、只是肉身的以色列人(就是犹太民族)被称为悖逆与顽梗的子民(赛65:2;徒7:51;罗10:21),他们属魔鬼,不属神(约8:44)。不信主、只是肉身的以色列人,其实只有外在的割礼,他们的心没有圣灵的割礼,是未受割礼的心(uncircumcised heart),他们的心像石头一样刚硬(申10:16;结36:26;利26:41;罗2:29;徒7:51);他们悖逆主,杀害基督,又拒绝相信(徒7:52;帖前2:14-15)。在主耶稣与使徒的时代,神只保守余民中的犹太人信主得救(罗11:5;罗9:27;赛10:22;赛1:9)。 八、神的应许仍然有效:悖逆主的犹太人将来必悔改归主 虽然这群肉身的犹太人(以色列人)现今仍悖逆主(罗10:21;赛65:2),但神向亚伯拉罕的应许依然延续,神没有忘记祂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罗11:1;创17:7)。神让以色列人像外邦人从前一样,被圈在不信之中(罗11:30-32),正如先前悖逆主的外邦人一样(罗11:30-31;弗2:1-3)。将来在基督再来之前,主必使许多犹太人悔改归向祂(罗11:25-26;太23:39;路13:35)与我们信主的外邦人同属一个国度。 上帝的好橄榄树(以色列与外邦人)

正确与错误的双重预定观

史普罗(R.C. Sproul)指出,圣经的“双重预定”教义必须谨慎地区分对该教义的正确与错误理解。错误的“双重预定观”主张:上帝以同样的方式积极地使人得救,也积极地使人犯罪灭亡。正确的“双重预定观”强调一种“正面—负面”的理解:上帝主动施恩使选民得救,只是任凭未选者留在他们自愿的罪性中自愿犯罪。这样的区分既维护了上帝主权的绝对性,也表明上帝并非人犯罪的始作俑者。 史普罗(R.C. Sproul)著,《我们所承认的真理:〈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导论》,第3章:上帝永恒的旨意。R.C. Sproul  : The Truths We Confess: A Layman’s Guide to 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Chapter 3 – God’s Eternal Decree 信仰告白的起草者在将措辞从“预定得永生”(predestined unto everlasting life)改为“预旨至永死”(foreordained to everlasting death)时,心中有其神学上的考量。一个令人困惑的议题是所谓的“双重预定”。有些基督徒认为圣经确实教导“预定论”,但只教导“单重预定”:上帝拣选一些人得救,却没有预先定那些被弃绝的人下地狱。他们认为上帝的旨意只有正面的层面,没有负面的层面。 The framers of the confession had something theological in mind when they changed the terminology from predestined unto everlasting life to foreordained to … Read more

仁爱(love)、恩慈(kindness)、良善(goodness)有什么区分?

圣灵果子中的仁爱(love)、恩慈(kindness)、良善(goodness)看似相似,但其实各有不同的层面与层次。 加拉太书 5:22 所说“圣灵的果子”在原文中是单数,而非复数。圣灵的一个果子包含九个特质: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说明圣灵在信徒生命中所结的果子是一个整体,具有多重特征,把我们塑造成基督的形象(罗8:29;西3:10)。 虽然仁爱(love)、恩慈(kindness)、良善(goodness)看起来相似,但它们分别彰显圣灵在我们生命中更新工作的不同角度,缺一不可。以下的理解,只是我个人的诠释,是一种可能的理解(only a possible understanding)。 仁爱(love) 可能是基础与动机,是内在的心志(disposition),出于对神与他人的爱,也包括学习爱我们的仇敌(太5:44;路6:27)。一个人若没有爱,即使外表行善,在神眼中仍然无益。正如保罗所说:“我若将所有的赒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林前13:3)因此,真正的恩慈必须以仁爱为出发点,否则只是表面的善行。 恩慈(kindness) 可能是仁爱的外在表现(manifestation),是一种带着温柔与怜悯的行动。若恩慈没有来自真爱的动机,就可能沦为求名利或取悦人的行为,例如为了得称赞(太6:1–2)、谋取利益或迎合社会期待而表现出的外在恩慈。所以,真正的恩慈必然流出自真诚的爱心。 良善(goodness) 可能是道德上的正直与内在纯洁的品格,是使爱的行为在真理中扎根的根基。若爱缺乏良善,就可能变成放纵的溺爱或错误的迁就。例如,朋友之间若因所谓的“爱”而包庇、纵容彼此的罪行。真正的爱必须包含良善,因为“爱是不喜欢不义”(林前13:6)。 同样地,若一个人仅仅有良善的道德,却没有恩慈,他可能变得毫无怜悯之心。良善使恩慈不失真理,恩慈使良善不致冰冷。因此,真正的良善必然伴随恩慈,使公义与怜悯并行。 总结, 圣灵的果子是单一而丰富的整体。仁爱是动机,恩慈是行动,良善是品格。三者相辅相成、彼此包含、相互关联(interrelated),共同彰显圣灵在信徒生命中塑造基督样式的荣耀工作。以上所述,只是对圣灵果子这三方面关系的一种可能的理解,因此日后我可能会修正我个人的诠释。 求主帮助我们结出圣灵的果子,荣耀天父。

神的预知与拣选

因为有一些弟兄姐妹提出关于神的预知与拣选的问题,所以我在这里尝试作一个简短的回应。我深知这一立场在许多牧者与教会中并不容易被接受,因此我无意引起任何争论。我们在主基督里的人,应当彼此包容,也能在爱中“同意彼此不同”(agree to disagree)。不同的神学宗派同样都在神的国度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至于这些神学上的差异,唯有等到主基督再来时,我们才能完全明白、认同,并在祂里面得以完全的合一。 关于预知(Foreknowledge)与预定(Predestination)的关系,一直是系统神学中极具争议的课题。亚米念派(Arminianism)认为,神的预定是有条件的,是基于神预先看见人将会有的信心。而改革宗神学则坚持:神的预知是建立在祂永恒的预定旨意之上。神并非因为预见人会信而拣选;相反,祂之所以预见人会信,是因为祂已经拣选了他们。这里我尝试表达在改革宗圈子中所接受的:预知是建立在预定之上。 亚米念派神学认为,神的拣选并非无条件的,而是有条件的。此条件是人凭自由意志对神恩典的信心回应。他们以罗马书 8:29作为核心经文支持此论点:“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在亚米念的解释框架中,这节经文揭示了一个明确的逻辑顺序:神首先“预先所知道”(foreknew)某些人,然后才“预先定下”(predestined)他们。因此,预知(foreknowledge)在逻辑上先于预定(predestination),成为神拣选的根据。 他们认为,神在祂的全知中预先看见哪些人会凭自由意志选择信靠基督.因此,祂根据这一预见的信心而拣选他们。 然而,亚米念派将拣选视为一种条件性拣选(conditional election)。神的预知是拣选的前提,人的信心是拣选的条件,而神的预定则是人选择的结果。神在永恒中洞察到谁会以信心回应祂的救赎邀请,于是祂预定这些人得救。 二、神的旨意是按自己意旨所喜悦的 改革宗神学传统以神的自有永有(aseity)与主权为出发点。神的知识不是被动的认知,而是神命定、安排、策划、建构性的知识。祂之所以知道万事,是因为祂命定万事(赛46:10;弗1:5、弗1:11、罗8:28、罗9:11、提后1:9)。有大量的圣经经文一致地强调,神拣选的旨意,不是因为人的行为,而是按神自己意旨所喜悦的(神的主权)。 赛46:10  我从起初指明末後的事,从古时言明未成的事,说:【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 弗1:5 又因爱我们,【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著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 罗 8:28  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罗 9:11  (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做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 提后 1:9  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 《威敏斯特信条》(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3.1)宣告: “上帝从永恒以来,按着祂自己至智慧、至圣洁旨意的筹算,自由并不变地命定一切将要成就的事。然而,在此命定之中,上帝并非罪的作者,也未强迫受造者的意志;并且并未废除第二因的自由与偶然性,反而使之得以确立。。”  God from all eternity did, by the most wise and holy counsel of his own will, freely and unchangeably ordain whatsoever comes to pass;a yet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