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与同性恋

同性恋的性行为是今天的教会因着社会文化态度上的转变而需要面对的课题。在一些国家中,同性恋婚姻甚至被合法化。任何公开反对同性恋结婚的人,都有可能在这些国家里面被告上法庭。感谢主保守了我的国家,以至于政府明确地规定婚姻是由一夫一妻组成的。 今天一些悖逆主的教会也有另一种讲法,因为他们的牧者受了新派神学的影响,结果批判圣经,不顺服圣经,也不信圣经,所以大胆地称同性恋是合宜的行为。甚至在一些西方国家的教会中,受新派神学影响的教会会公开为同性恋主持婚礼、甚至按立他们为牧师。 然而圣经清楚指出,同性性行为是违背神创造秩序的罪(罗 1:26-27;林前 6:9-10;提前 1:9-10)。但圣经也同时宣告福音的大能:“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 6:11)。这表明任何罪人都能够因着基督而得赦免与生命上的更新。 至于我所牧养的教会中,我的教会是欢迎任何犯同性恋、淫乱、奸淫、偷窃、吸毒、赌博罪、等等的人来参加聚会,聆听福音,认识主耶稣。就像主耶稣把福音带给那有五个丈夫的撒玛利亚妇人,甚至在主耶稣与她对话的时候,她还有一个男人,但不是她丈夫的男人,与她同住(约 4:16-18)。 我认识的一些教会,他们持守圣洁,所以在同性恋这件事情上,他们不欢迎任何同性恋人士在他们当中敬拜;若是发现基督徒是同性恋者,也会被逐出教会。他们这样的做法,是我个人不认同,但愿意尊重他们的决定。 在我带领和牧养的过程之中,我多次在会众面前清楚表态,我们的教会接纳任何同性恋的基督徒。唯有在以下情况发生之下,教会才会对同性恋的罪进行管教,甚至在严重悖逆主、不悔改的情况下被开除(林前 5:1-5;太 18:15-17;多 3:10-11)。 以下情况之下,例如有同性恋的基督徒声称同性恋不是得罪上帝的罪行,或者当他们被发现陷入同性恋的性行为,例如与同性伴侣同居,并不断发生性行为的时候,被教会劝诫却不愿悔改的时候,他们将会受到教会的管教。通常这些信主的弟兄姐妹,都愿意认罪,并不断悔改。就像我们每一位基督徒一样,在得罪神时被指出时,都愿意向神认罪并不断悔改,学习依靠圣灵把罪行治死(罗 8:13)。 我个人愿意扶持并帮助任何陷入同性恋罪行的弟兄姐妹,扶持他们过圣洁的生活。我所认识的一些有同性恋倾向的人士,因为内心的情欲倾向同性而不是异性,所以他们愿意为了主的缘故,终身选择单身、不结婚的生活。 这些信主、有同性恋倾向的弟兄姐妹明白,这种天生的内心倾向并不能成为他们违背上帝的借口。例如,一个天性懒惰的人不能以此为借口而继续懒惰;例如一个天性不断爱说谎的人,本性爱说谎的人也不可以此为借口,而不愿悔改,学习说诚实话和避开谎言。 所以,在处理今天同性恋的课题时,信徒必须被教导,不应羞辱或打压同性恋人士,而应学习如何在社会中与他们和睦相处;我们也和同性恋的人一样,都是犯了罪得罪上帝的人,所以我们并不是在道德上更高,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 3:10) 正如使徒保罗教导我们,不要审判教会外的人(林前 5:12-13)。同时也要清楚自己作为神的儿女,应当守洁自爱,并持守同性恋是违背神的罪这一立场。 主耶稣自己向我们显明了这样的原则:祂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约 1:14)。当主面对罪人的时候,祂既不纵容罪,也不拒绝罪人,而是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 8:11)。因此教会在面对罪人的时候,也应当同时持守真理与恩典。 同时,教会牧养的目标并不是单单接纳人、纵容人,而是带领人悔改,并追求成圣的生活。因为圣经说:“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帖前 4:3)。信徒也被劝勉要“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加 5:16)。 最后,我们祈求上帝赐给我们像主耶稣一样的心态,能够接纳所有不同的罪人,并把福音传给他们,因为唯有主耶稣能够赦免人的罪,并且拯救我们脱离罪恶的生活。

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的敌对关系:犹太人是否会避开撒玛利亚?

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之间的敌对关系,不仅体现在历史与宗教分裂之中,也明显表现在对撒玛利亚人的轻视、辱骂与社会排斥之中。然而,一个常见的问题是: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之间的仇恨是否严重到他们绝不会经过彼此的土地?答案是否定的。 虽然犹太人普遍轻视并厌恶撒玛利亚人,但许多犹太人在从犹太地往加利利,或从加利利往耶路撒冷守节时,仍然会经过撒玛利亚,因为这是最短、最直接的路线。约瑟夫的记载也证明了这一点。他指出加利利人上耶路撒冷守节时,通常会经过撒玛利亚地区(《古史》20.118),而在《自述》中他也提到,从加利利若要迅速到达耶路撒冷,往往需要经过撒玛利亚。 “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没有往来”,但这更多是指宗教上的纯洁性和社交亲密度(例如不共用餐具),而非地理上的完全避开。尽管双方存在深厚的民族仇恨和宗教分歧,但为了节省时间(约3天的路程,对比绕道约旦河东岸需要5-7天),大多数平民和朝圣者仍会选择直穿撒玛利亚,前往耶路撒冷守节。 (根据约瑟夫(Flavius Josephus)在《犹太古史》(Antiquities of the Jews)20.118–121 的记载,加利利的犹太人在前往耶路撒冷(Jerusalem)守节时,通常会穿越撒玛利亚(Samaria),因为这是最直接、约需三天的路程。尽管这条路线在交通上最为便利,但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之间长期存在的敌意,使这段旅程充满危险。约瑟夫记述,在边境村庄基尼亚(Ginea)曾发生撒玛利亚人袭击并杀害加利利朝圣者的事件,显示出这种为了便利而经过撒玛利亚的惯常路线,常常伴随着严重的族群冲突风险。 约瑟夫(Flavius Josephus) 在《犹太古史》(Antiquities of the Jews)20.118–121 记录: (118) 那时撒玛利亚人与犹太人之间发生了一场争端,其缘由如下:加利利人每逢节期上圣城时,习惯经过撒玛利亚人的地区前行;当时在他们所走的路上有一个村庄,名叫基尼亚(Ginea),位于撒玛利亚的边界与大平原之间。那里有些当地人攻击了这些加利利人,并杀死了他们当中的许多人。(119) 当加利利人的首领听闻所发生的事后,他们来到库马努斯(Cumanus)那里,请求他为那些被杀的人报仇;然而库马努斯被撒玛利亚人用钱财收买,因此对此事不作任何处理。(120) 因此加利利人极其愤怒,劝说犹太人的群众拿起武器,重新争取他们的自由,说奴役本身已是痛苦的事,但当奴役再加上直接的伤害时,就完全令人无法忍受。(121) 当他们的领袖试图安抚他们,并答应会设法劝说库马努斯为那些被杀的人伸张正义时,他们却不听劝,反而拿起武器,并请求一个名叫以利亚撒(Eleazar)、迪纽斯(Dineus)之子的强盗协助;此人多年来居住在山中。在他的帮助下,他们掠夺了撒玛利亚人的许多村庄。约瑟夫 Josephus, F., & Whiston, W. (1987). The works of Josephus: complete and unabridged (p. 532). Hendrickson. (118) Now there arose a quarrel between the Samaritans and the Jews on the occasion following:—It was the … Read more

圣灵的声音

把自己心里的欲望和想法误当成圣灵的声音,是很危险的属灵误判。圣灵的启示不断提醒我们,人心是诡诈、败坏的(耶 17:9)。很多时候,我们内在的冲动其实出于自我、情欲或骄傲,而不是出于神。 如果把自己的感觉、情绪或经历直接当成圣灵的带领,就等于让“出自内在自我的声音”成为最终权威,用主观的个人感受取代圣经的启示。这样一来,圣经的权威被削弱,人也失去分辨圣灵引导的标准,甚至会把属肉体的欲望误认为是圣灵的感动。 圣灵从不违背圣经。祂的带领是圣洁的、良善的,并且是荣耀高举基督的。祂借着神的话语光照我们,使我们对付罪、治死肉体的情欲,学习顺服基督。所以,任何所谓“心里的声音”,都必须放在圣经的客观启示下去查验。否则,人很容易在自我欺骗中打着“圣灵引导”的名义前行,把自己的意思当成神的意思。 马可福音 7:21–23主耶稣说:因为从里面,就是从人心里,发出恶念、苟合、偷盗、凶杀、奸淫、贪婪、邪恶、诡诈、淫荡、嫉妒、谤讟、骄傲、狂妄;这一切的恶都是从里面出来,且能污秽人。 创世记 6:5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 耶利米书 17:9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 下文回应一位牧师: 牧师,我非常同意你的看法,圣灵的声音就是圣经的话语。内在心灵的经历必须不仅降服在圣经所教导的诫命、律法、精神、规范、原则、模式、楷模、榜样等之下,也要受其察验、引导和试验。 从前我认识一位爱主、专注灵修的信徒,她被医生诊断患有轻微的乳癌,原本可以切除,但因她内在的声音,加上对圣经的误解,在灵修中读到“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太26:52)”结果她解释为她若开刀动手术就会死。她为了避免死亡而选择听从那她内在自己的声音(把自己的心灵的声音与自己的意念转化为圣灵),却忽略了医生的专业建议,最终因此失去了生命。 很可惜,这位姐妹相信她心里的声音,加上她错误解释圣经。因为主耶稣并不是教导信徒不可以动手术,而是在告诉彼得,当时若他动刀拦阻大祭司差遣来抓拿主的人,他就必死在刀下。 这里我举出这个例子,不是反对灵修的操练,只是看见今天信徒信心非常软弱,因为没有听见圣灵直接对他们说话(圣灵是能对信徒说话(徒 8:29;徒 10:19-20;徒 13:2;徒 16:6-7;启 2:7),其实这在新约的使徒时代也不是一个常见的现象),而转向自己内心的声音,把自己内心的声音,或自己良心的声音,转换为圣灵的声音。 我们都承认,圣经的启示已经完毕(犹 3;提后 3:16-17;启 22:18-19),没有人可以在圣经之外另加或删减什么。因此,今日一切所谓新的“启示”、内心的“感动”或“声音”,都必须受既有启示的规范与检验。圣经是我们分辨一切属灵经历与声音的唯一权威。并且信徒需要努力学习基本的解经原则,避免像上文所举那样错误的解经例子,以致对圣灵引导产生误判。 求主帮助我们在灵修的时候,能分辨出心里的声音是否是自己的私欲,还是真的是从神而来的感动。求主帮助我们。求主帮助我们,心意更新而变化,叫我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 12:2)。

堕落前预定说(supralapsarianism )和堕落后预定说(infralapsarianism)

预旨的次序 The Order of the Decrees 在我们来看救恩次序之前,我还想再稍微再多讲一个教义。我只会稍提一下,因为我认为它多少有一点是圣经以外的猜测。但因为你现在是一位神学生,你就应该知道它讲的是什么。这个教义被称为预旨的次序 (the order of the decree)。 一些神学家发展了一种理论,就是上帝永恒的预旨是有一种次序的。这不是一种在时间之内的次序,因为我们讲的预旨都是在亘古之中,超越时间的。神学家们有时候把它说成是一种逻辑上的次序,但是我要承认,我并不完全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似乎这部分的含义就是,一条预旨是为另外一条预旨的利益服务的。 在改革宗关于预旨次序的神学观中,主要的观点是堕落前预定说(supralapsarianism )和堕落后预定说(infralapsarianism)。 第一种次序,就是堕落前预定的次序,表述如下:首先拣选,然后创造,然后堕落,然后救赎。 按照这种次序,相信堕落前预定的人特别要强调,在上帝的计划中,拣选指挥任何其他的事情。他们要说明,上帝创造的根本目的是要与他的选民相交,任何其他事情都是为这个目的服务的。所以,为了和这些人相交,他显然一定要首先创造他们,然后他必然要容许他们堕落,救赎他们。 另外一种观点,就是堕落后预定说,是把各样预旨按这种次序排列:创造、堕落、拣选、救赎。按这种次序,相信堕落后预定的人是要说明,上帝在拣选中,是拣选那些已经被造和堕落的人。 尽管人用了一些圣经论据来支持这两种观点,但我认为圣经其实并没有讲到上帝预旨的次序这个问题。堕落前预定说这种观点,认为上帝是为了他选民的缘故做每一样事情,这本身有一定的道理,但我们一定要指出,上帝一个更高的目的就是荣耀他自己。堕落后预定说的观点,就是当上帝拣选人的时候,他是把他们看作是堕落的人,这也是有道理的。上帝拣选人脱离堕落的人群。 但如果我们在某种程度上既认同堕落前预定说的观点,也认同堕落后预定说的观点,那么很明显,我们可以承认这些观点,而无需认同在上帝的预旨中存在着一种次序的这么一种概念。 Frame, J. M. (2023). Concise Systematic Theology: An Introduction to Christian Belief (J. J. Hughes, Ed.; Revised and Enhanced Edition, p. 228). P&R Publishing.

韦斯敏斯德信条 (WCF) 21 章(完整)论崇拜和安息日

21 论崇拜和安息日 我们所信的真理:韦斯敏斯德信条系统释义(修订版)R.C. 史普羅 (R.C. Sproul) 著Truths We Confess: A Systematic Exposition of 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R.C. Sproul 韦斯敏斯德信条 (WCF) 21 论崇拜和安息日 一、自然之光显明有一位神,他有主权和至权统管万有;他是良善的,并向万有行善;所以人当尽心、尽性、尽力地敬畏、爱慕、赞美、求告、信靠并事奉他。但崇拜真神的正确方法,乃是由神自己设立的,并限于他自己所启示的旨意,所以我们不可随从人的想象和设计,或撒但的建议,使用任何有形的代表物,或其他非圣经所规定的方法,去崇拜他。 二、崇拜的对象是神,即父、子、圣灵;除他以外,别无即或;不可崇拜天使、圣徒,或任何其他受造之物;且自人堕落以来,崇拜时必须有中保,但这中保只是基督,别无他人。 三、祷告既是感恩,就是崇拜的一个主要部分,是神向万人所要求的;为要蒙神悦纳,必须奉神儿子的名,借着圣灵的帮助,照着神的旨意,用悟性、敬畏、谦卑、热诚、信心、爱心和恒心去求;若是出声祷告,必须用人所明白的言语。 四、祷告是为合乎神旨意的事,并为各类现存的人,或将来要生存的人;但不可为死人祷告,也不可为那些明明犯了至于死的罪的人祷告。 五、存敬畏神的心诵读圣经,纯正地讲道,并出于顺服神,用悟性、信心和敬畏的心听道,心被恩感歌颂诗篇;以及正当施行并配领基督所设立的圣礼,这些都是通常崇拜神的一部分;此外,如宗教的起誓、许愿、严肃的禁食,以及特殊情况下的感恩,都当在各适当的时期,以圣洁和敬虔的方式举行。 六、现在福音时代,祷告或其他崇拜的一部分,既不限于任何地方,也不因地点的不同而更蒙悦纳;但要用心灵和诚实,随处崇拜神;如在每日的家庭中,并在隐密处,各人独自崇拜;在公共集会中更加严肃地崇拜;当神以他的话语或护理由此呼召时,不可疏忽或故意离弃公共集会。 七、一般而言,拨出适当的时间来崇拜神,乃是自然的理;同样地,神在圣经中,用一条积极的、道德的、永久的诫命,特别指定七日的一日为安息日,要万世万代的人都向他守为圣;这圣日从世界的起头到基督复活,是为一周的末一日;从基督复活后,改为一周的第一日,在圣经中称为主日,而且要继续下去,直到世界的末了,作为基督徒的安息日。 八、人若预备自己的心,提前调整日常事务,然后整日遵守神圣的安息,不仅停止自己的工作、言语、思想,及属世的职务和消遣;而且并用全部时间,或同大家,或在私下,举行礼拜,并尽本分行必要和慈善的事,这就是向主守这安息日为圣了。 (以下为 R.C. 史普羅的注释) 《韦斯敏斯德信条》第 21 章,“论崇拜和安息日”,是相当长的一章,涵盖了与正确崇拜和遵守安息日有关的问题。它开始如下: 1. 自然之光显明有一位神,他有主权和至权统管万有;他是良善的,并向万有行善;所以人当尽心、尽性、尽力地敬畏、爱慕、赞美、求告、信靠并事奉他。但崇拜真神的正确方法,乃是由神自己设立的,并限于他自己所启示的旨意,所以我们不可随从人的想象和设计,或撒但的建议,使用任何有形的代表物,或其他非圣经所规定的方法,去崇拜他。 自然之光显明有一位神。 本节前半部分的肯定在于,关于神本质和现实的知识,即启示祂性格的知识,并不局限于神圣经卷的页面,而是我们所谓的自然启示(natural revelation)或普遍启示(general revelation)的一部分。诸天述说神的荣耀。正如保罗在罗马书 1 章所解释的,自然界向每个人如此明显地启示了神的性格,以至于所有人都知道荣耀祂是他们的责任。诸天不仅述说神的荣耀,而且向我们要启示我们应当荣耀那位荣耀的神。 神……有主权和至权统管万有;他是良善的,并向万有行善;所以人当尽心、尽性、尽力地敬畏、爱慕、赞美、求告、信靠并事奉他。 自然之光不仅充分表明神存在,而且表明祂是什么样的神。这一启示向人类显明了神永恒的能力和神性——祂的圣洁、道德性格、良善、永恒和全能。神通过自然之光启示所有这些事情,以至于我们有自然的义务向我们的造物主献上与祂身份相称的崇拜。 在罗马书 1-2 章,保罗告诉我们要整个世界都被带到神圣法庭前并被判为有罪,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希腊人。人类拒绝通过自然界对神的启示,其根本的罪是未能尊荣神为神或感谢祂(1:20–21)。大多数人拒绝向神献上祂应得的崇拜。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1:25)。按本性,我们不仅未能尊荣神为神,而且我们把应该给祂的荣耀给了另一个。并不是说我们不再有宗教信仰,因为事实上,所有的偶像崇拜都是宗教性的。人本主义的一个巨大神话是所有宗教都是同样有效的。只有当它们也同样无效、同样虚假时,这才是真的。 作为堕落的受造物,我们的基本倾向是创造崇拜的替代品或替代物。我们认为最重要的是真诚和热心。那甚至会使巴力的祭司和先知取悦神,因为他们在他们的宗教中是热心的。然而,神圣经卷的信息却截然不同。只有一位真神,只有一位中保,只有一种真正的宗教。 约翰·加尔文认为教会改革的主要需要在崇拜领域。他相信教会的崇拜已经退化为迷信和偶像崇拜,因为教会的教义被忽视了。他相信除非纯正的教义指引我们的崇拜,否则我们的崇拜就会误入歧途。神想要用心灵和诚实敬拜祂的人,并以反映祂真实本性和真实性格的方式荣耀祂。 在旧约时代,公羊角(号角)在社区中吹响,呼召百姓参加严肃会。神的子民在神面前聚集在一起,祈求祂在他们中间同在。但如果神是无所不在的,为什么要祈求祂的同在呢? 我们不是在求神把祂的存在集中在这里而不是那里。我们是在求祂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同在,给我们要一个眷顾。我们被告知:“主以色列的神是应当称颂的!因他眷顾他的百姓,为他们施行救赎”(路加福音 … Read more

寻找基督徒伴侣

若有人知道适合基督徒寻找伴侣的合宜网站,请转发给我。主里感激。 https://www.christiancupid.com/zc ( 林后6:14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麽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麽相通呢?) 林后6:14,劝诫基督徒不要与不信的同负一轭,如同不同物种的牛与小羊被绑在一起,拥有共同目标、共同方向、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观。虽然林后6:14不是在讲有关婚姻的事,但是婚姻是比任何关系还要亲密,是一个身心灵的联合,岂不是更不应该与不信的同负一轭? 求主帮助弟兄们,能敬畏主,在主里的人寻找配偶。

Leviathan利未亚坦、tannı̂yn龙/海怪、Rahab拉哈伯。

以下简略回顾圣经中所出现的海兽形象,特别是那些象征敌对上帝、逼迫神子民之政治权势及其背后的属灵势力,并说明这些形象在旧约与新约中的发展。 (Leviathan利未亚坦) 上帝透过以赛亚先知(27:1)说祂会刑罚那兽(利未亚坦,Leviathan),并要杀海中的龙或兽(tannı̂yn)。这利未亚坦(Leviathan)在诗篇 74:13-14 拥有多个头(注:英文圣经均按原文译为复数形式的“头”(heads))。 赛27:1 到那日,耶和华必用他刚硬有力的大刀刑罚鳄鱼(原文:livyâthân利未亚坦 Leviathan),就是那快行的蛇,刑罚鳄鱼(原文:livyâthân利维坦 Leviathan),就是那曲行的蛇,并杀海中的大鱼(原文:tannı̂yn 大龙或海怪)。 赛 27:1 和合本中的“鳄鱼”其实是利未亚坦(Leviathan),即不明的海中怪兽。几乎所有英文圣经都未将 livyâthân 翻译为“鳄鱼”,而是直接按希伯来文音译为利未亚坦(Leviathan)。经文中的“大鱼”(tannı̂yn)在英文圣经中都被翻译为“龙” dragon 或“兽” monster。 赛 27:1 描绘“到那日”上帝最后的大审判。经文中的“鳄鱼”原文是 livyâthân(利未亚坦,Leviathan),并非普通的海中鳄鱼,而是象征敌对上帝之混沌权势的深海怪兽;“海中的大鱼”则是 tannı̂yn(大龙/海怪)。整体异象表明,上帝终必以祂的大能施行审判,彻底击败一切反叛祂的地上权势及其背后的邪恶属灵势力。 (tannı̂yn龙/海怪, 和合本译为“大鱼”或“大蛇”) 在旧约中,敌对上帝的势力或君王,常以象征性的方式被描绘为从海中出来的 tannı̂yn(龙/海怪;英文圣经: dragon/sea monster),和合本译为“大鱼”。在古代近东的语境中,“海”往往象征混乱与动荡,而从海中上来的怪兽,则象征在混乱中兴起、敌挡上帝的权势。 例如,在以西结书中,埃及法老被称为“卧在自己河中的大鱼”(tannı̂yn,龙/海怪;英文圣经: dragon/sea monster)(结 29:3;32:2),这里的“大鱼”即 tannı̂yn;在约伯记 7:12,约伯自问:“我岂是洋海,岂是大鱼tannı̂yn” ;诗篇 91:13 则提到“大蛇”,同样出自 tannı̂yn。均指向一种具有威胁性、象征敌对势力的海中怪兽形象。 (Rahab拉哈伯) 在旧约中,另一只海兽称为“拉哈伯”(Rahab),字义为“狂傲”。圣经将此海怪与敌对上帝、逼迫神子民的古埃及相提并论(赛 30:7):“埃及的帮助是虚无无益的,所以我称她为‘坐而不动的拉哈伯(Rahab)’。”先知又宣告(赛 51:9-10),上帝“砍碎拉哈伯(Rahab),刺透大龙(tannı̂yn,和合本译为‘大鱼’)”。因此,古埃及国度被描绘为海中的“拉哈伯”,象征上帝击败代表混沌势力的海兽拉哈伯而得胜。 (但以理的海底四兽) 但以理在第七章的异象中看见,新巴比伦帝国(但 7:4)、玛代-波斯帝国(但 7:5)、马其顿(希腊)帝国(但 7:6)、罗马帝国(但 7:7-8)被描绘为从海中上来的四兽(chêyvâ’)。先知记载:“有四个大兽从海中上来,形状各有不同”(但 7:3);随后解释说:“这四个大兽就是四王将要在世上兴起”(但 7:17),并进一步说明:“那第四兽就是世上必有的第四国”(但 7:23)。这些帝国都被但以理先知比喻为海里而出的兽。 (海底三巨头) 旧约中的“混沌海底三巨头”是利未亚坦(Leviathan)、大龙(tannı̂yn)和拉哈伯(Rahab),都是源自深海的兽。旧约主要使用这些海兽来描述敌对上帝的政治帝国,例如以拉哈伯(Rahab)与大龙(tannı̂yn,和合本译为“大鱼”)映射埃及,以 livyâthân(利未亚坦)映射亚述或巴比伦;但新约则进一步揭示这些帝国背后的真正属灵权势(弗 … Read more

怀疑信徒的信心、怀疑他们的重生与拣选?

在某些历史处境中的牧者时代里,几乎所有人都会去教会,但许多人并未真正信主,而是自幼随着家庭进入教会。在那样的社会文化结构中,教会在某种程度上承担着类似今日社交中心的功能,因此即便是不信的人,也会自然参与教会生活。在他所牧养的处境中,所面对的是许多未曾真正重生、信主,却长期处于教会体系中的人,因此他们在证道时常常质疑教会的信徒是否真正重生、是否具有真实的信心、是否真正得救。 然而,他们所处的时代与我们的时代明显不同。今天那些没有重生、不信主的人,多半不愿意花时间去教会。若孩子长大后不信主,也通常会逐渐离开。只要教会忠心传讲罪、悔改、审判、救赎与福音的恩典,绝大多数未信的人并不会长期留在教会中聆听有关罪与悔改的信息。人若不信主,时间一到,尤其在遭遇苦难时,往往就会离开教会(太13:21、路8:13)。 正因为时代背景的差异,我并不鼓励将一些牧者们所传讲的精神与方式直接应用于今日教会。经常性地怀疑信徒的重生、信心与上帝的拣选,并不是使徒在牧养教会时的常态做法。即便使徒保罗在劝勉道德败坏的哥林多教会省察自己是否有信心时(林后13:5),他仍然对他们表达盼望:“我却盼望你们晓得,我们不是可弃绝的人。”(林后13:6)。 从主耶稣和使徒们的牧养方式来看,他们在严肃警告圣徒时(林前1:2),并不是借着质疑上帝对他们的拣选,或不断怀疑信徒的重生与救恩来施行牧养。这样的牧养方式有如父母因为儿女不听话,就经常对孩子说:“你可能不是我亲生的。如果你是我亲生的,为何你会这样?你的行为证明你是我从垃圾桶里捡回来养的。” 若你是这个孩子,父母这样愚昧的话语是否会对孩子有益处呢?

约瑟预表基督?

当我们从旧约圣经探讨预表论时,或许会认为约瑟预表基督。至于约瑟是否构成对基督的预表论 typology,不同牧者之间有不同见解,有的赞同,有的持保留态度。 首先,预表论若要成立,必须建立在旧约救赎历史中真实出现的人物或事件之上,并且在新约里,在基督里得到成全。这种神学上的对应关系,必须在基督里得以成全,并且这种成全必须在新约中呈现为更高、更大、更完全的实现。 在旧约的历史中,神所兴起的救赎者,往往预示着将来基督到来时更宏大的救赎应验。例如,约瑟被拒绝、被出卖,然而最终得以高升、得胜,并且成为万民的拯救者。当我们将这些旧约中的救赎者与基督加以对比时,会发现其中存在诸多相互对应之处,并且这些对应都在基督里得到更大、更完全的成全与应验。 路24:44  耶稣对他们说:「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著我的话都必须应验。」45  於是耶稣开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经,

韦斯敏斯德信条 (WCF) 21章7 论崇拜和安息日

我们所信的真理:韦斯敏斯德信条系统释义(修订版)R.C. 史普羅 (R.C. Sproul) 著Truths We Confess: A Systematic Exposition of 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R.C. Sproul 7. 一般而言,拨出适当的时间来崇拜神,乃是自然的理;同样地,神在圣经中,用一条积极的、道德的、永久的诫命,特别指定七日的一日为安息日,要万世万代的人都向他守为圣;这圣日从世界的起头到基督复活,是为一周的末一日;从基督复活后,改为一周的第一日,在圣经中称为主日,而且要继续下去,直到世界的末了,作为基督徒的安息日。 一般而言,拨出适当的时间来崇拜神,乃是自然的理(law of nature)。信条最初诉诸自然之理。这可以用不止一种方式理解。一方面,在罗马书 1 章,使徒保罗谈到了神在被造秩序中并通过被造秩序给予的关于祂自己的一般启示,或者我们称之为自然启示。自然启示揭示了神永恒的能力和神性。这种启示使人无可推诿,因为人类的基本罪是拒绝尊荣神为神或感恩。我们看到堕落的人有将神的荣耀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而不是造物主的倾向,从而进入偶像崇拜。保罗在罗马书 1 章说,在自然中并通过自然,神如此显明自己并启示了足够的性格,以至于受造物有义务敬拜祂。自然本身教导我们,我们应该给予造物主的崇拜适当的关注。 这是理解第 7 节开场白的一种方式,而且似乎是正确的一种。然而,这里可能有一个潜在的假设没有详细说明。这与安息日的设立有关。圣经学者之间一直在争论安息日是否是作为一个创造条例设立的,这是清教徒和许多欧陆信徒的观点。其他人争辩说直到摩西时代才设立。 安息日设立时间的问题与其范围的问题密切相关。如果安息日是在创造中设立的,它就是给全人类的,就像婚姻制度一样。在那张情况下,安息日应该像婚姻一样受到民事政府的尊重和规范。另一方面,如果安息日是作为摩西律法的一部分赐下的,它可以说只是给犹太人,也许还有基督徒去遵守的。 如果安息日是在创造中设立的,这将解释为什么许多州制定了蓝法,规范安息日的行为。这些法律并不命令人们去教堂,但它们将那天的商业活动限制在“必要的”范围内,以便人们可以有定期的机会从他们的劳苦中休息。那些法律基于这样一个原则:安息日是自然法,由神为了所有人的福利而设立,不仅仅是特定宗教的信条。 安息日是在创造中设立的这一观点受到一些学者的挑战,他们争辩说没有记录显示人们(如族长)遵守它,直到摩西盟约时期。这当然是一个沉默的论证。摩西之前人们的做法——或圣经对此的沉默——真的是我们的规范吗? 那时的多妻制做法是我们的规范吗? 真正重要的是圣经是否明确教导安息日是在创造中设立的。旧约关于创造的记录显示神的创造工作延伸了六天,祂在第七天安息并定为圣日。因为创世记中的那个记载,整个教会历史上的多数报告是神确实在创造中使安息日成圣。通过“定为圣日”,神将其分别为圣,使其特别和神圣。 有人可能会争辩说安息日在创造中被定为圣日,但守它为圣的义务直到摩西才给出。然而,似乎如果神在创造中使某物成圣并使其圣洁,祂不是为自己做的,而是为我们做的,因此我们有义务守它为圣。 所以,在圣经中,用一条积极的、道德的、永久的诫命,神设立了安息日,这与自然法不同。神没有设立安息日就把它留在那里,而是在摩西经世下给出了关于安息日的具体、特定规则和条例。这项积极的立法实施了守安息日为圣的诫命(出埃及记 20:8–11),在道德律即十诫中找到,十诫陈述了具体立法所基于的普遍和永久规范。 根据改革者,礼仪律和饮食律在基督里应验了,因此被废除。但旧约的道德律在基督教经世中仍然有效。韦斯敏斯德神学家用道德法和积极法(positive law)来谈论安息日,在他们的判断中(不像奥古斯丁),安息日是旧约道德律的一部分。 下一个陈述使信条采取的立场更加清楚。在圣经中,用一条积极的、道德的、永久的诫命……特别指定七日的一日为安息日,要万世万代的人都向他守为圣;这圣日从世界的起头到基督复活,是为一周的末一日。信条清楚地采取了这样的立场:安息日是一个永久的义务,不仅对犹太人,而且对万世万代的人。从世界的起头到基督复活,安息日是一周的第七日。从创造开始,安息日就是一周的第七日——不仅从摩西开始,而且从世界的起头开始。 但从基督复活后,改为一周的第一日,在圣经中称为主日,而且要继续下去,直到世界的末了,作为基督徒的安息日。 安息日本身仅仅是七日中的一日,不是特定的一天。清教徒,特别是乔纳森·爱德华兹,争辩说安息日仅仅要在七天一循环的基础上遵守。加尔文宣称如果教会同意,它可以是每个星期三。有充分的证据表明最早的基督徒在一周的第一日聚在一起敬拜神并庆祝主餐,因为基督在那一天从死里复活。一周的第一日被称为主日(启示录 1:10)。基督的复活使一周的第一日成圣。祂是安息日的主(马可福音 2:28),祂把祂的子民聚在一起在祂的日子敬拜。 复活为经典安息日的元素之一提供了强有力的见证。旧约中的安息日回顾过去,回顾创造的工作。神在六天内创造了世界并在第七天安息,这通过遵守安息日被回顾。除了回顾过去,还有展望未来。以色列的安息日是一个记号,象征着更伟大的事物。例如,挪亚之约的记号是彩虹。神拿了一个像彩虹这样的普通东西并赋予它意义,以便当它在天空中被看到时,它证实神对每一个活物的应许。在那个意义上,安息日是神应许给祂子民永远安息的外在记号。每当遵守安息日时,它不仅回顾过去并回顾神的创造工作,而且指向未来,强调神为我们所做的救赎工作。 在周日早上,当圣徒聚集集体敬拜神时,这应该是天堂的预尝。我们有机会停止我们正常的劳动,聚在一起进行属灵更新,并通过向祂献上我们的赞美来事奉和敬拜神。当我们期待加入天上的集会时,我们应该以祂给祂子民关于未来的应许为乐。 墓碑曾经带有标准的缩写 RIP,“安息”(Rest in Peace)。我们的先辈明白死亡是向我们天上安息的过渡,这并不是指不活动的安息。当神在安息日安息时,祂没有睡二十四小时。祂从祂的创造工作中安息并以祂自己的荣耀为乐。当我们进入我们的安息时,我们从劳苦、挣扎和汗流满面中安息。我们从痛苦、内心冲突和焦虑中安息。我们进入圣灵将在天上赐给我们我们要的喜乐和平安。天堂的应许在每个安息日都被传达。这就是为什么安息日有永久的、持续的、圣礼的意义,至少直到天地最终完成和创造恢复。 8. 人若预备自己的心,提前调整日常事务,然后整日遵守神圣的安息,不仅停止自己的工作、言语、思想,及属世的职务和消遣;而且并用全部时间,或同大家,或在私下,举行礼拜,并尽本分行必要和慈善的事,这就是向主守这安息日为圣了。 我们发现改革宗神学家在如何遵守安息日方面存在分歧。欧陆信徒和清教徒都相信要遵守第七日,但他们在如何遵守上有所不同。他们同意基督徒被要求在安息日敬拜,这是在新约中被分别出来作为神子民聚集的日子。我们不可停止在主日聚会(希伯来书 10:24–25)。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