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洗约翰是昆兰群体吗?

过去常听一些学者指出,施洗约翰可能与昆兰圣约团体有关联;但今天读到另一位学者提出的理由,指出施洗约翰不太可能与该团体有直接关系。 “昆兰圣约团体”很可能是“爱色尼教派”的一个分支,但两者不能完全划上等号;“爱色尼教派”(Essenes)是一个更广泛的称呼,而“昆兰圣约团体”(Qumran Covenanters)则特指那些生活在昆兰并留下死海古卷的那一群人。 翻译:约翰将在“旷野”中居住,直到他出来施洗,为耶稣公开事工的开展预作预备(路3:2)。尤其是在发现死海古卷之后不久,学者们常常认为“旷野”意味着约翰曾与昆兰圣约团体一同寄居。然而,这一说法并不太可能成立。约翰的父亲是一位圣殿祭司(而昆兰圣约团体常常对圣殿祭司加以批判);他所穿是先知的装束(而非昆兰的爱色尼派成员所穿的衣服);他的洗礼是一次性的(而昆兰社区实行每日的洁净沐浴礼);他呼召所有人悔改(而非仅限昆兰团体所认定的旷野中的选民);他也没有要求昆兰团体所要求的那种严格律法遵守。作者:Edwards, J. R. John will dwell “in the wilderness” until his appearance to baptize in preparation for Jesus’ public ministry in 3:2. Especially in the immediate aftermath of the discovery of the Dead Sea Scrolls, scholars often suggested that “wilderness” implied a sojourn of John with the Qumran Covenanters. This is unlikely. … Read more

应许之地

创世记 15:18. 当那日,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说:「我已赐给你的后裔,从埃及河直到幼发拉底大河之地, 神应许亚伯拉罕的不仅是巴勒斯坦境内的迦南地,祂所赐的应许远不局限于中东的地理范围,更象征着神的国度将扩展至全世界。 那应许之地“从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正是当时两大古代文明,即埃及与巴比伦所处的两极。这是以色列人当时所熟知的世界疆界,象征弥赛亚的国度将掌管万邦,统辖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太28:18)。 神所应许给亚伯拉罕的疆界范围,是以色列历史中从未真正完全拥有过的(书21:43–45可参考,实际并未达到创15:18所描述的边界)。即使在以色列最鼎盛的时期,也就是所罗门王在位的时候,也未曾全面占领那样的疆域。 根据圣经记载:“所罗门统管诸国,从大河到非利士地,直到埃及的边界。所罗门在世的日子,这些国都进贡服事他”(王上4:21)。可见,所罗门的国度影响确实达到从埃及河到伯拉大河的范围,但这主要体现在帝国的影响力上,并不等同于对这些领土的实际拥有与治理。 事实上,所罗门并未真正实质拥有创世记15:18中所描述的全部地域,而是以宗主国的身份接收周边国家的进贡.这是以色列历史中最接近实现创世记15:18中地土应许的时刻,然而,这仍是不完全的、暂时性的预表。 后来我们从主耶稣与使徒保罗的教导中明白,这地土的应许原是预表那将来的全地,就是在基督里所应许的未来产业(罗4:13、来11:9–10、来11:16)。凡信靠基督的人,都是这永恒国度的子民,也是照着应许将来要承受产业的后裔(加3:29)。 罗马书 4:13 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 加拉太书 3:29 如果你们属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按照应许承受产业的了。

如何知道自己蒙神呼召来全时间做传道人呢?

一个人如何知道自己蒙神呼召来全时间做传道人呢?在此,我用简短的篇幅指出圣经中的一些原则与精神,以帮助任何在考虑是否要步入全时间神学院进修、将来做传道人的人,借着圣经的原则来审视自己是否蒙神的呼召。 首先,第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蒙神呼召的人,圣灵会在他内心大大地感动他。即使他知道全时间事奉主将要面对许多困难、内心的挣扎与苦楚,他依然会坚定不移。 就像以赛亚先知在《以赛亚书》第六章第八节中所记,他听见主说:「我可以差遣谁呢?谁肯为我去呢?」以赛亚便回应了神的呼召,说:「我在这里,请差遣我。」 一个蒙神呼召的人,他从内心深处愿意服事神,愿意面对患难,克服困难,坚定地来服事主。这样一位蒙神呼召的人,往往已经在教会里积极参与各样的事奉。即使在工作以外,他已经投入了绝大部分的时间服事教会,但他内心仍不满足。 他从心里所寻求的,是要遵行上帝的旨意,完成祂所托付的工作。就像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四章三十四节所说:「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做成祂的工。」一个蒙神呼召的人,他从内心深处渴望有更多的时间,能够全时间、全心全力地服事主、服事教会、帮助弟兄姊妹。 一个蒙神呼召的人,也会像先知耶利米一样,内心里仿佛有烧着的火困住在他骨中,使他含忍不住,不能自禁。正如耶利米先知所说:「我若说:我不再提耶和华,也不再奉祂的名讲论,我便心里觉得似乎有烧着的火闭塞在我骨中,我就含忍不住,不能自禁。」(参《耶利米书》20:9)所以这样的人,哪怕面对重重困难,甚至遭遇诸多反对,他都会排除万难,想尽办法,无论到哪里都要服事主。 当这样的人蒙神呼召的时候,他就会像十二门徒一样。主耶稣呼召彼得、安德烈、雅各和约翰,他们原本是渔夫;又呼召马太,他是一名税吏。他们都果断地放下原有的职业,全心全意地跟随主耶稣基督,接受祂的装备与教导。后来,他们倚靠圣灵的能力继续出去服事主耶稣,传扬福音,建立教会。 一个蒙神呼召去传福音的人,一些有可能像先知约拿一样,虽然起初可能会逃避,但他会被神追赶,直到他降服于这神圣的呼召,甘心乐意地顺服祂的差遣。 有没有可能,一个人内心的呼召其实只是一时的感动呢?我认为,这是非常有可能的。我曾在二十多年前,参加一场布道大会。当时一位名讲员发出呼召,邀请人回应全时间服事神的呼召。若愿意的人可以举手,走到台前,牧师便会为他们祷告。 我记得,当时有许多我认识的人大受感动举起了手,走上台前。但在接下来的几个月,甚至许多年后,当我回顾这件事时发现:虽然当时有几十位举手回应呼召的人,真正踏入全时间事奉的人,却只有一两位而已。这让我明白,有些人当时可能只是受到一时内心的感动,但随着现实的困难、挑战、经济压力和生活需求等临到,他们最终并没有踏上这条全时间服事的道路。 一位爱主、忠心服事的牧者,我相信他应当像摩西一样。当神明确地指示摩西,要按手在约书亚身上,让他接替自己带领以色列人时,摩西便顺服地照办(参民27:18–23)。因此,教会中被信任的牧师承担着极大的责任,必须鼓起勇气,以真实和坦诚的态度,来评估并帮助那些表示愿意全时间服事主的弟兄姐妹。 有时候,牧者可能会分辨出某位弟兄或姐妹暂时不适合进入全时间事奉,可能是因为生命仍需成长、品格需要被塑造,或恩赐尚未得到验证与肯定。但并不是每一位牧者都愿意冒着被误解的风险,说出这样不讨喜的话。 然而,神会引导那些忠心的牧者,以智慧与祷告去辨识谁是祂所拣选、呼召来带领群羊的人。所以,教会的弟兄姐妹们也不应轻视牧者的劝勉与分辨,而应以敬重与祷告的心来聆听他们的引导。 第二个重要原则是:那些蒙神呼召、愿意全时间读神学,并将来步入全时间传道服事的弟兄姐妹们,必须得到所属教会的认可,然后才合宜地投入这条服事的道路。 那我们怎么知道一个教会是否真心愿意接纳与支持他们呢?往往,一个教会若在财务上并不拮据,又真诚地认定某位弟兄或姐妹蒙召步入全时间事奉,这个教会自然会在经济上帮助他完成神学院的装备过程。这是一种真实的接纳与差派的行动。 我们很难想象,一个教会口头上说他们支持某位弟兄或姐妹,但在他们进修神学的过程中却不愿在财务上给予帮助,也不愿承担任何实际支持。这种情况就显得前后不一致,无法真正印证教会对这位同工的呼召。 我自己常常看见,有些人进入神学院接受全时间装备,但在毕业之后,他们原来的教会却拒绝聘用他们,因教会的牧者与长执们内心中认为他们并不适合在他们的教会中担任传道的事奉。 若一间教会是忠心于主耶稣,并且蒙圣灵引导的,那么,任何被呼召、内心受感动的弟兄姊妹,就不可忽视教会对其呼召的认同与印证。教会中的牧师、长老,以及那些敬畏主、充满智慧的弟兄姊妹,是有能力分辨并劝勉这位肢体是否适合成为一位全时间的传道人。 要步入全时间的传道事奉,确实需要具备一定的人际关系能力。他们必须能教导人、带领人、辅导人、劝诫人。若一位弟兄姊妹在与人沟通方面严重缺乏这种能力,却勉强进入全时间传道岗位,不仅容易自己受伤,也可能因自身的不足,使其他弟兄姊妹在牧养过程中受伤。 因此,教会的弟兄姊妹应当在与他日常的相处中,留意他的为人、言语和处事之道,从真实的接触中做出合宜的评估,看他是否适合成为一位传道人。圣经中也有许多例子表明呼召是群体可以看见与印证的: 在旧约中,《撒母耳记上》第三章第二十节记载,当撒母耳被立为先知时,是全以色列人都知道的事情。 在《列王纪下》第二章第十五节,其他的先知门徒也看见并明白,以利沙是蒙神呼召,要接替以利亚成为先知的人。 到了新约,《使徒行传》第六章第三节中,当教会要拣选执事时,那七位执事是从教会中被拣选出来的,他们都是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 再看《使徒行传》第十三章第二节,当巴拿巴与保罗被差派出去做宣教士时,教会也清楚知道此事。当教会在事奉主、禁食祷告的时候,圣灵感动他们,他们便明白主的旨意是要差派巴拿巴和保罗去做祂的工。 最后,我要带出的第三个重要原则是:当一个人考虑全时间做传道人、服事主的时候,他必须具备属灵恩赐。 因为神所呼召的人,祂也必赐下所需要的恩赐。而对传道人而言,最基本、也是首要的恩赐,就是教导的恩赐。因为他要承担讲解与教导神话语的责任。 在《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四到六节中我们看到:恩赐有分别,服事也有分别,工作也有分别,但这一切都是圣灵在众人里面运行所赐的。每一个属神的人,所领受的恩赐不同,都是为了教会的建造。 又如《提摩太前书》四章十四节,保罗对提摩太说:「不要轻忽你所得的恩赐,就是从前借着预言,在众长老按手的时候赐给你的。」这节经文清楚表明,当提摩太被按立的时候,众长老们已经确认他所得的恩赐,并且为他按手祷告,印证他的呼召与能力。 我曾亲眼看见,有传道人在神学院接受三到四年的装备之后,毕业时仍然无法站在台上讲道、教导神的话语。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神学院无法赋予一个人属灵的恩赐。若一个人本身并没有讲道与教导的恩赐,那么即便他接受了系统性的神学训练,他的服事道路仍然会非常艰难。 这样的传道人很可能在事奉中被现实所绊倒。而教会也有可能在一段时间之后,因为实际果效与信徒需要之间的落差,而拒绝接纳他的事奉。 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则是:在一个人尚未进入神学院之前,他应当主动寻求在教会中参与教导事工的机会。例如,在儿童主日学、青少年主日学、成人主日学,或者在小组、团契等场合中,担任教导的责任,并亲身参与服事。透过这样的实际操练与服事,教会就能逐渐看出这人是否具备教导的恩赐,是否适合将来在讲台上服事主。 蒙召的人不仅需要具备属灵的恩赐,更必须在生命中被圣灵更新与转化。因为他们将来要被设立为教会的监督,而圣经对监督的资格有非常清楚、严谨的要求。 这些要求不仅关乎外在的能力,更强调内在生命的品格塑造。神在《提摩太前书》第三章和《提多书》第一章中,对监督的标准有明确的启示。 保罗在《提摩太前书》第三章中列出了监督所应具备的生命素质: 提摩太前书 3:2.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有节制,自守,端正,乐意接待远人,善于教导;3.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温和,不争竞,不贪财;4.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5.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6.初入教的不可作监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7.监督也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恐怕被人毁谤,落在魔鬼的网罗里。 事实上,我曾亲眼看见,有些神学生在进入神学院时,生命仍处于灵命成长的初期阶段,只是刚开始接受转化,但还没有真正面对自己的罪。他们当中有人犯下连不信主的人都不敢做的事,比如偷窃、打架、色情、甚至有些在神学院里引起学生纷争和结党。 因此,若一个人清楚自己尚未胜过这些生命中的罪,他就应当在进入神学院之前,先靠着圣灵的能力来对付个人的罪行。正如《罗马书》八章十三节所说:“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只有当一个人先经历这样的洁净与更新,才更适合进入神学院接受装备,并预备将来步入全时间的传道事奉。 最后,若一个人没有清楚从神来的呼召,没有得到教会的认可以及没有生命的素质与属灵的恩赐,千万不要贸然进入全时间传道的职分。 因为这份工作的要求极其艰巨。若没有从神而来的呼召,却贸然承担这样的职分,不但会使自己绊倒,更严重的是,还可能绊倒许多跟随主的人。 全时间传道是一份撕心裂肺的事奉。传道人常常要为教会流泪,为弟兄姊妹的软弱与挣扎哀哭。他必须面对许多艰巨挑战、属灵的争战、心灵的煎熬与外在的压力。 若不是蒙神呼召,靠着祂的恩典和能力,实在难以长久承受这一切。

工作与灵修时间比例

你的问题是:如果我们按照白天的时间,采用80%专心靠神、专心工作,20%专心明白神话语的方式,这样的安排是否体现了“忠心”与“敬虔”的生命? 首先,有这样一颗愿意每天付出时间来研读圣经与祷告的心志,是神所喜悦的。圣经并没有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百分比分配,用来衡量一个人是否忠心,或是否敬虔。因此,若我们凭人的智慧来进行这类划分,可能已经落入了用人的标准去衡量属灵状态的陷阱。 一个人花多少时间研读神的话语和祷告,其实需要许多考量。首先要看他的年龄,他是否蒙召为专职服事者;也要考虑在工作之外,他是否还有足够的精神、精力与体力。这些因素都会影响他每天所能分配的属灵操练时间。 此外,这个比例也会随着一个人的人生阶段而改变。例如他单身时是一种情况,后来结婚、有了孩子,甚至要照顾年老的父母等,生活的负担和角色的转变都会影响时间安排。因此,我们不能用一个固定的比例来硬性衡量一个人是否忠心或敬虔。 在以弗所书六章五到九节中,我们看见使徒保罗教导当时信主的仆人们。在原文中,这些人是没有自由的奴隶。然而保罗劝勉他们,在工作时要以诚实的心顺服他们肉身的主人,好像顺服主耶稣一样。 他进一步指出,这样的顺服,并不是为了做给人看、讨好人,也不是表面的顺从,而是要从内心深处,好像是基督的仆人一样,在工作上尽忠职守、努力勤奋,以遵行神的旨意为目标,甘心服侍神,而不是服侍人。 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见,一个基督徒即使身处职场之中,面对日常的工作压力与责任,也同样可以调整自己的心态,提醒自己:工作的本身,就是属灵的操练与事奉,是可以讨主喜悦的。他不是为了人的称赞与荣誉而劳苦,而是在神面前存敬畏的心,在岗位上忠心勤奋,行各样的善事,把工作当作敬拜的一部分。 所以,一个正确的基督教世界观,其实并没有所谓百分之八十与二十的划分。因为所谓在职场上工作的这百分之八十,我们基督徒应当看为是服侍神的领域。我们要在工作中行各样的善事,见证主耶稣基督,荣耀上帝。按这样的属灵模式来看,我们其实是将全人、百分之百地献给主。 正如使徒保罗所说的: 哥林多前书10章31节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

基督徒为什么不可以拜拜?

刚买饭的时候,摊主知道我是一位牧师,就打趣地跟我说:「我什么都拜,我什么都相信。」然后他接着问我:「信耶稣可不可以?为什么不可以去拜拜?」 后来,由于后面有许多人正在排队买食物,我就简单地回复他说:「因为只有一个爸爸,所以我不敢认其他人做爸爸。」这就是为什么我不敢随意去拜拜,因为爸爸只有一位。 摊主听见我的回覆之后愣了一下,差一点找错钱给我。求主怜悯他

你们是世上的光

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马太福音 5:14-16 )

控制源(Locus of Control)

控制源(Locus of Control),在世俗心理学中,指人们如何看待掌管自己生命的各种力量。从圣经的世界观来看,控制源的理解必须建立在上帝的绝对主权与人的责任之上。 •外在控制源External Locus of Control(世俗定义:认为人生结果由命运、运气或外部力量决定): 基督徒不相信命运或偶然,而是坚信:一切都在那位满有智慧与慈爱、全然掌权并施行护理的上帝手中。神的儿女的生命并非混乱无序,而是由那位按祂旨意掌管万有的主所引导与成就(赛46:9–10;太10:29–31;罗11:36)。 •内在控制源Internal Locus of Control(世俗定义:认为人生结果由个人的努力、能力或选择所决定): 虽然世俗世界鼓吹个人自主,强调人是命运的主宰,但圣经告诉我们:人的选择和行动是有意义的,并要向上帝交账。我们被呼召要以智慧、信实、负责任的态度来做决定,因为上帝在祂的主权计划中使用人的决策来成就祂的旨意(箴11:14;箴15:22;箴16:9;加6:7–8;腓2:12–13)。 作为基督徒,我们认信这两个层面:一方面,我们对自己的选择负有完全的责任;另一方面,上帝也完全掌管我们的人生与最终结局。这两者并非相互对立、需要我们在其中寻求某种平衡,而是在上帝完美的智慧中真实并存的真理。 在实际生活中,基督徒应当在有限的时间、能力与精力之内尽忠职守,做出智慧、敬虔且负责任的抉择。同时,我们也当安息在这不变的真理里:上帝掌控一切的过程与结果。 正如耶稣既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这虽然超越人类理性,却是真实存在的奥秘;同样地,上帝的主权与人的责任也是两项在圣经中并行不悖的真理。虽然我们有限的理性无法完全调和,但我们就凭信心接受,因为这是上帝在祂的启示中所清楚教导的。 有些对真理认识尚浅的基督徒,会质疑上帝是否真的掌管他们的生命和一切。耶稣说:“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吗?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太10:29)。当我们未能深刻认识并信靠这一真理,尤其在面对苦难或生活失控之时,就会容易陷入恐惧和焦虑,甚至忘记我们的生命早已在祂手中。结果,我们便难以安息在祂的应许中,那应许宣告:祂必带领我们到底(腓1:6;赛46:4)。 另有一些对真理理解不完全的基督徒,过度强调上帝的主权,因此忽视了自己应尽的责任:既不计划,也不寻求建议,更不作出智慧明智的决策。他们可能会把上帝的主权作为逃避责任的借口。但圣经明确指出,这是一种愚昧的态度:“殷勤筹划的,足致丰裕;行事急躁的,都必缺乏”(箴21:5)。耶稣也说:“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6:7),提醒我们:即便在上帝主权的掌管之下,我们的行为依然具有真实的果效。 总结而言,忠心的基督徒会同时持守这两项真理:上帝的主权与人的责任。他们一方面在祷告中完全依靠上帝,因为知道祂掌管一切;另一方面也会在有限的时间、精力与理解力之内,尽力做出智慧与敬虔的选择。当我们尽了本分之后,便能安息在那位全然掌权上帝所成就的结果中。 非基督徒常常在所谓“外在控制源”与“内在控制源”的张力中挣扎。这两个术语源自世俗心理学。由于缺乏圣经真理的光照,他们便容易在两个极端之间摇摆。一方面,有些人依赖“命运”的观念(即外在控制源),却并不认识那位慈爱并全然掌权的上帝;另一方面,也有人高举“完全的人类自主”(即内在控制源),坚信每个人都是自己命运的终极主宰。 即使他们在理性层面上承认,这两种因素可能在人生中同时存在,非基督徒却缺乏一个足够连贯且有说服力的框架,来说明这两个看似矛盾的现实如何能有意义地共存。然而,基督徒之所以能够同时肯定上帝的主权与人的责任,是因为我们有从神而来的启示作引导,就是祂藉着圣经所赐下、出于恩典的真理。 图:控制源的世俗理念。 Locus of control, in secular terms, refers to how people perceive the forces that shape their lives. In a biblical worldview, this is understood through the lens of God’s absolute sovereignty and human … Read more

与和尚传福音

感谢主,刚才有机会间接地向一位非信徒间接传福音。 当时我在政府组屋楼下和一位基督徒聊天,后来这位基督徒的一位朋友来找他。在聊天的过程中,这位朋友得知我是牧师,他就告诉我一些他过去从基督徒那里听到不愉快的传福音经历。 例如有一次,他在医院里陪着妻子待产,一位陌生的基督徒前来探访,并问他信仰什么宗教。当得知他是道教徒时,那位基督徒竟对他说:“你所拜的是木头,是假神。”他听到这句话时感到非常愤怒,结果就立刻果断拒绝了那位基督徒所要传的福音。 这位非信徒也告诉我说,不管是什么宗教都是好的,宗教与宗教之间应该彼此尊重。然后,我为了要打破这个僵局,我也向他分享了一段自己年轻时的经历: 在我年轻的时候,有一位基督徒朋友向我和另一位朋友传福音时欠缺智慧的言语。他直接告诉我们说,如果不信耶稣就会下地狱。那时候我还没有信主,我和我的朋友听了之后非常生气,就在我朋友的房间,我们把这位基督徒朋友训了一小时,责骂他,然后告诉他:“你才下地狱!你才是罪人!” 我向这位非信徒解释,确实有时候我们基督徒在传福音时,确实有时说话缺乏智慧,也不够尊重人。 后来,我就分享了一个我和一名出家的和尚的对话的真实发生的例子,希望藉此间接地向这位非信徒传福音。 我告诉他,我曾经遇到一名出家的和尚,他知道我是牧师。我对这位和尚说,我很佩服他,并且他是一个好人。因为他愿意出家修行、立志行善,并尝试靠自己的努力来救赎并解脱自己。 我也告诉这位和尚,虽然我是牧师,但我其实是一个坏人,罪人。这也是为什么我信耶稣,因为我知道自己原有的本性不是一个好人。 当这位和尚听见我身为一名牧师说自己是坏人时,他感到非常惊讶。更让他惊讶的是,我称他是一个好人与善人。 后来他问我,我为什么我这样说。我就向和尚解释,我佩服他是一个好人,是因为他相信自己有行善的能力,有能力自我修行,也立志要行善,愿意付上代价,出家,尝试努力靠自己解救自己,脱离人世间各种情欲的束缚。 所以我说他是一个好人。而我却不是如此。我确实看见自己是一个很糟糕的罪人。我需要被救赎。我需要被宽恕。 我年轻时行过太多恶,自知罪孽深重,现在因为我怕死,所以我信耶稣。因为耶稣代替我受死,耶稣为我付上罪恶刑罚的代价,耶稣为我还清罪债。这就是为什么我信耶稣,因我自知自己是不义的。我确实看见自己是一个很糟糕的罪人。我需要被救赎。我需要被宽恕。 我告诉这位非信徒, 信耶稣的人其实都是有罪的坏人。后来这位非信徒听见我把这个真实的例子讲出来之后,不知为何变得哑口无言。他后来急匆匆地找了一些借口,向我道了谢,就离开了。 我心中祈盼,我所说的这个真实的例子,能让这位非信徒有一个更深入的自我反省。 人信耶稣,是因为看见自己是一个很糟糕的罪人, 不相信自己能够靠自己行善努力来解救自己, 信耶稣是因为需要被宽恕,需要被救赎。 注:信主后尽力并追求成为好人吧。主耶稣说:“….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 (路加福音 18:19 )

圣经中的多妻

有人问:旧约中属神之人多妻是与神的救赎计划有关,如犹大与他玛、大卫与拔示巴。 [一、神使用人的罪来成就祂的救赎计划,但这并不意味着神喜悦人多妻] 神在祂的主权中,竟使用了犹大与他玛这段极具争议的历史事件,成就祂的救赎计划。”圣经记载:“犹大承认说:‘她比我更有义,因为我没有将她给我的儿子示拉。’从此犹大不再与她同寝了。”(创38:26)这里并不是说上帝称他玛的行为是义的,而是犹大自己承认,与他玛相比,他更不义,因为他背信弃义,没有履行自己对儿媳所许下的承诺让自己的小儿子与她结婚为已世的儿子留下子嗣(创38:8-14)。 神确实可以使用人犯罪的行为来成就祂的救赎计划,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行为就因此能被我们合理化成为神悦纳人多妻。神的主权与人的罪行是两个不同的层面。在这段历史中,祂在救赎计划中虽然使用了有缺陷的人和充满罪恶的处境,却从未称他们的罪行为义行。 如果这件事本身是正当的,我们就该问:为什么犹大后来不再与他的儿媳同寝?经文清楚指出:“从此犹大不再与她同寝了。”(创38:26)这说明犹大并未将这段关系视为蒙神祝福或应当继续维系的,而是因羞愧和悔悟而选择止息这段错误的关系。 犹大与他玛的历史发生在律法颁布之前,但到了摩西的时代,上帝透过摩西赐下律法,明确禁止近亲之间的婚姻或性关系。正如经上所说:“你们各人不可亲近一切骨肉之亲,露他们的下体。我是耶和华。”(利18:6、利18:15) 这表明,神对婚姻和性伦理有祂永恒而圣洁的标准。虽然祂曾在救赎历史中使用犹大与他玛所生的后裔作为弥赛亚家谱的一部分,但祂并未称这段关系为道德的。律法的设立进一步清楚指出,神不容许近亲之间的不洁之合。 [二、大卫与拔示巴:恩典也不是神对罪行的肯定] 我们看到智慧的君王所罗门是从拔示巴而来的。大卫谋害了那位忠于上帝的将军,并与他的妻子犯了奸淫。这段奸淫的关系原本并不是一段合乎神心意的关系,大卫后来也为此遭到神严厉的责罚;正如先知拿单所说:“刀剑必永不离开你的家。”(撒下12:10) 然而,出于上帝的怜悯,祂仍然将这位满有智慧的君王所罗门赐给了大卫和拔示巴。虽然上帝后来依然恩待了他们,但这并不表示祂赞同他们之前所犯的罪行。 值得一提的是,所罗门同样被列入弥赛亚的家谱中(太1:6),说明神虽然不喜悦人的罪,但祂仍然信实地成就祂所应许的大卫之约。神的恩典确实大过人的罪恶与过犯(罗5:20)。 [三、神起初的心意是一夫一妻] 旧约时代出现的一夫多妻制度,是神因容忍并任凭人在堕落后所发展的结果。我们从《创世记》中可以清楚看到上帝的原意:在人类尚未堕落之前,祂为人所设立的是一段正常而圣洁的婚姻关系。神造男和女,一男一女,这就表明婚姻制度的本质是一夫一妻。祂完全有能力为亚当造多位妻子,这对祂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但祂却只造了一位妻子给亚当。 「四、主耶稣亲自解释与教导婚姻是一男一女] 《马太福音》第十九章中,主耶稣明确地教导说,上帝起初是造一男一女为夫妻,而不是一男多女。祂强调,是二人成为一体,而不是三人、四人成为一体。这清楚地显明,上帝在人类尚未堕落前的原初心意,就是设立一夫一妻的制度,使二人成为一体,组成一个家庭,荣耀祂的名。 “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19:4–6) [五、教会领袖必须是婚姻忠贞的榜样] 到了新约时代,在古代罗马文化背景下,多妻在社会中依然是一种普遍现象。但使徒保罗在教导提摩太如何设立教会监督时,却明确规定了婚姻的标准。教会的监督必须是婚姻上的榜样,只能作一个妇人的丈夫。 “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有节制,自守,端正,乐意接待远人,善于教导。”(提前3:2) 这清楚说明,纵然多妻的风俗普遍存在,教会却必须坚持神原初设立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尤其在教会领袖身上更是如此。因为婚姻的圣洁与忠诚,是属灵领袖不可妥协的见证。 [六、结论] 总结来说,我们不可误解神的作为。神在旧约中虽然使用了人的罪恶行为来推动祂的救赎计划,但这并不代表这些犯罪的行为因此就能被我们合理化。同样,在新约中,神虽包容了一些多妻背景的信徒,也绝不代表祂喜悦男人多妻。 主耶稣已经明确启示上帝的旨意。一男一女,二人成为一体,组成一个家庭,而不是三人、四人、五人组成一个家庭。更进一步,使徒保罗在教导教会如何选立领袖时,也清楚要求监督只能作一个妇人的丈夫。这一切都显明,一夫多妻绝不是神原初的旨意和心意。 虽然,我们看见人的堕落,但神在救赎历史中信实不变,祂的目的是要直等到祂的儿子耶稣基督的诞生。神的救赎方式可能出人意料,祂的恩典与怜悯伟大,但祂的道德标准始终圣洁不变,祂从不妥协祂的圣洁与真理。

婚姻变得痛苦时该怎么办?

婚姻变得痛苦时该怎么办?作者:亚当斯(Jay E. Adams) What Do You Do When Your Marriage Goes Sour? by Jay E Adams 菲尔和艾米丽虽然请求婚姻辅导,却并非真正为了要解决婚姻中的问题而来。事实上,他们早已下定决心——要离婚。然而,他们是基督徒,也知道自己并没有圣经许可的离婚理由,因此离婚是错误的。既没有奸淫,也没有离弃,只有数不尽的痛苦与煎熬。他们内心这样盘算:“只要我们能让牧师相信继续维持这段婚姻是完全不可能的事,他或许就能告诉我们,上帝会在我们的案例中网开一面,破例不按祂的律法行事。”他们正是带着这样的心思,第一次向康宁汉牧师讲述自己的婚姻故事。 Phil and Emily had not come for help in solving the problems in their marriage although they had called the chaplain to ask for marriage counseling. Actually, their minds already were made up—they had decided to get a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