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不义

近日有一位国外的传道人告诉我,因生活艰辛、入不敷出,所以想在繁忙的事奉之余做一些兼职工作,以补贴家用。这实在是无奈之举。他计划为一些学生提供课业辅导,并告诉我,教会里也有弟兄姐妹正在寻找补习教师,愿意按市场价格聘请他。 听了之后,我立刻劝他尽量不要接受教会内部的补习工作,宁可在教会之外寻找学生,以赚取所需的收入。后来他对我说:“牧师,你说得很对。当初我答应为教会弟兄姐妹的孩子补习时,双方已经谈好按市价收费。但后来教会领袖得知此事后,却批评我向会友收费,并要求我免费为他们的孩子补习。” 结果,那些原本答应支付的费用后来也没有兑现。不仅如此,原先约定每周两小时的补习时间,也常常被延长;有时甚至还要求他以“爱心服事”的名义帮忙照顾孩子。 听完之后,我心里感到十分难过。因为有些时候,基督徒也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利用别人的善意,甚至以属灵的话语或“爱心”的名义向人施加压力。若我们不常常在神面前省察自己的言行,就很容易对别人缺乏应有的尊重和公平。 作为基督徒,我们固然蒙了恩典,但仍然需要不断对付自己的罪。否则,在某些事情上,我们的行为甚至可能比不信主的人更加亏欠公义。愿主怜悯我们,赦免我们的过犯,也借着圣灵不断更新和改变我们,使我们活出与福音相称的生命。

神后悔

圣经所说神的“后悔”,乃是在圣约关系中,从怜悯施慈爱转为公义的审判,或者从公义的审判转为怜悯施慈爱。神不像人一样,会因外在因素而情绪化。例如,祂不会因天气炎热而烦躁,不会因饥饿而发怒,也不会因情绪波动而改变自己的旨意。 人的情绪常常是不合理的,也容易受环境影响而改变。 留意圣经中每次提到神“后悔”,往往都是神从施恩转为刑罚降灾,或停止刑罚与管教,转而施行怜悯与恩典。因此,“后悔”并不是指神发现自己犯了错误,需要修正自己的决定;而是指神按照祂不变的圣洁、公义、慈爱与信实,在人在圣约中的光景发生改变时,以不同的方式施行祂的旨意。 换言之,改变的是人,不是神;改变的是人与神的关系状态,不是神的本性、旨意或属性。神永不改变,但祂会按着自己不变的圣洁与公义审判罪恶,也按着自己不变的慈爱与怜悯向人施恩。然而,这一切并非出于人的功劳或配得,乃是出于神至高的主权。正如神说:“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出埃及记 33:19)保罗也引用这段经文说:“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罗马书 9:15)因此,神施行审判或施行怜悯,都是按照祂自己永恒不变的旨意和主权,而不是因为神改变了。 旧约中也清楚显示,“后悔”一词并非指神改变本意,而是指神在圣约中的作为发生转变。 例如,在洪水之前,神“后悔造人在地上”(创世记 6:6),随后便施行洪水审判,除挪亚一家之外毁灭当时的世界。这是从长期忍耐与普遍恩典转为公义审判。 又如,神“后悔立扫罗为王”(撒母耳记上 15:11),随后宣告废弃扫罗的王位,并将国赐给别人。这是从赐福与抬举转为审判与弃绝。 另一方面,当以色列人犯罪拜金牛犊之后,神宣告要灭绝他们,但摩西代求,于是“耶和华后悔,不把所说的祸降与他的百姓”(出埃及记 32:14)。这是从宣告审判转为施行怜悯。 又如,尼尼微人听见约拿的信息后披麻蒙灰、离恶悔改,“于是神察看他们的行为……就后悔,不把所说的灾祸降与他们了”(约拿书 3:10)。这是从预告刑罚转为施行宽容与恩典。 因此,当圣经说神“后悔”时,我们不应理解为神像人一样犯错后修正决定,而应理解为神在祂不变的本性和旨意中,根据人与祂的关系及其属灵光景,以不同的方式彰显祂的公义、圣洁、怜悯与慈爱。改变的是人,不是神;改变的是神对人的待遇,不是神的本性。 求主怜悯我们。当我们因犯罪而遭受祢的管教时,求祢赐给我们真实悔改的心,使我们离弃罪恶,归向祢。也求祢按着祢丰盛的慈爱,在我们认罪悔改的时候,照着圣经所说的“后悔不降所说的灾”,收回祢的刑罚与管教,向我们施恩,使我们再次经历祢的赦免、怜悯与恩典。 (约珥书 2:13;耶利米书 18:8)

接纳罪人召他们一同悔改

主耶稣与一群罪人和税吏一同吃饭。在犹太人眼中,税吏是受鄙视的汉奸走狗,因为他们效力于邪恶的罗马君王,并且贪污敛财。我们是否愿意与我们鄙视的人交往,把福音带给他们?求主耶稣帮助我们,塑造我们。

人要学会看得开一些。

今世的虚空,做人要学会放下过去,也不要太在意今生许多的得与失。一切都是过眼云烟,只求能敬畏主,过完这一生,等候主再来。

基督徒可以向人跪下或下拜吗?

二十六年前,那时我有一个错误的理解。我以为凡是向人下跪,就是等同于敬拜。所以那时在结婚的时候,原本应该按照华人传统礼仪向长辈们敬茶,却被我拒绝了。那时候顶着许多压力,因为不敢得罪神,所以拒绝向任何人、任何长辈敬茶。我的这个举动,在当时许多不信主的人眼中,可能会让他们认为基督徒是不尊敬长辈的。 今天再次看到一段经文的时候,令我不禁回想起过去。 其实向人下跪,甚至向人下拜,并不等同于敬拜。基督徒不被允许敬拜任何其他的人、物或神,因为在我们眼中,只有一位真神是配得敬拜的。 在圣经中记载了几个特殊的例子。例如亚伯拉罕在《创世记》第23章中,亚伯拉罕起来向那地的赫人下拜。亚伯拉罕因为要向他们购买墓地,购买麦比拉洞来埋葬他的妻子,所以按着当地人的礼仪,向这些赫人的族长下拜。 第二个例子是在《出埃及记》第18章。《出埃及记》18章7节记载:“摩西迎接他的岳父,向他下拜,与他亲嘴,彼此问安,都进了帐篷。”当时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他的岳父叶忒罗带着摩西的妻子和两个儿子来到旷野里,摩西就出去迎接他的岳父,向他下拜,表达对岳父的尊敬、思念和感激。 甚至身为先知的拿单,当他面见君王的时候,也必须脸伏于地下拜。《列王纪上》1章23节记载,拿单来到大卫王面前,脸伏于地,向王下拜。在古代,在君王面前脸伏于地、俯伏下拜,只是君臣之间的礼节。 图:出埃及记18:6 他对摩西说:「我是你岳父叶忒罗,带著你的妻子和两个儿子来到你这里。」7 摩西迎接他的岳父,向他下拜,与他亲嘴,彼此问安,都进了帐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