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并不等同于圣经

《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并不等同于圣经,不同的改革宗教会可能对其有所修订。我个人认为,《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是最能代表改革宗神学对圣经诠释的文献之一,但不同的改革宗教会、牧者与神学家们可能在某些细节上保留意见,因为信仰告白终究不是最高权威,唯有圣经才是。 《论政府官员》:长老会如何改变了对政教关系的看法 2024-10-06 —— Kevin DeYoung 摘要:1788 年,美国长老会教徒在费城召开会议,通过了《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的修订版。与 1646 年的英国原版相比,最重大的变化出现在第 23 章,即关于政府官员的教义。在威斯敏斯特大会后的一个半世纪里,许多长老会基督徒对赋予政府官员强制权力的做法日渐谨慎,转而更加青睐宗教自由的理念。在修订信条时,美国长老会摒弃了欧洲旧有的政教关系模式,后者赋予政府官员责任镇压异端、改革教会并维护教会体制。如今,关于教会与国家应如何相处的新争论层出不穷。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有必要认识到,《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 23 章第 3 节的两个版本实际上代表了两种截然不同、无法调和的政府官员观。 时至今日,美国大多数长老会信徒使用的《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版本与 1646 年威斯敏斯特大会通过的原版并非完全一致。历史文本与正信长老会(Orthodox Presbyterian Church,OPC)和美洲长老会(Presbyterian Church in America,PCA)现用文本之间存在一些细微差异,例如:关于与已故配偶亲属结婚的规定有所改动,对宣誓的态度有所缓和,以及删除了将教皇称为敌基督的内容。但最根本、也是唯一实质性的变化,体现在对教会和国家关系的阐述上。 当美国长老会(Presbyterian Church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在 1788 年采纳威斯敏斯特标准(Westminster Standards)时,他们对标准的四处内容进行了修订:《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 20 章第 4 节、第 23 章第 3 节、第 31 章第 3 节;以及《威斯敏斯特大要理问答》(Westminster Larger Catechism)第 109 问。其中最显著的变化出现在第 23 章,第 3 条几乎被完全重写,反映了对政教关系的新理解,允许更多的宗教宽容,并大大削减了政府官员在宗教领域的权力。 本文的目的是展示美国修订版《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 … Read more

为什么主耶稣使用人子的称号?

为什么主耶稣使用人子的称号? 在四福音中,耶稣较少公开承认自己是基督,但在一些私下场合祂接纳人的认信。彼得称祂为“基督,是永生 神的儿子”,耶稣说这是天父的启示(太16:16–17)。祂也在撒玛利亚井旁亲口向妇人表明自己是基督(约4:25-26),并接纳马大的宣信:“主啊,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就是那要临到世界的。”(约11:27)主在被捕前的祷告中也称自己是父所差来的基督(约17:3)。 当彼得认出耶稣是基督之后,主却吩咐门徒“不可对人说祂是基督”,因为祂知道犹太群众对“弥赛亚”的理解是偏差的。犹太人所期待的,是一位政治解放者的君王,而不是一位走上十字架的君王。这种现象常被称为“弥赛亚的秘密”(Messianic Secret)。耶稣刻意避免公开使用“基督”这一称号,是为了避免人误以为祂是来推翻罗马政权、建立地上国度的政治弥赛亚。(约6:15)记载,加利利的群众见祂施行五饼二鱼的神迹,想要“强逼祂作王”,耶稣却“独自又退到山上去了”,因为祂知道他们所追求的,并非那担当世人罪的救主,而是他们心中所幻想的政治君王。 因此,耶稣常使用一个没有被误解或玷污的头衔来指称自己:“人子”。这个称号在旧约中具有深厚意义。在《以西结书》中,“人子”是神对以西结的称呼,强调他作先知为人类代表、承担神圣的启示(如:“人子啊,你站起来,我要对你说话。”结2:1)。 而在《但以理书》中,“人子”指一位属天的君王:“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使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侍奉他。他的权柄是永远的,不能废去,他的国必不败坏。 ”(但7:13–14)这里的“人子”显然不是软弱的人类,而是从天而来的荣耀君王,祂在父神面前掌管万国万民,得着永恒国度(太28:18)。 耶稣使用“人子”这一称号,既承接了以西结那样受苦先知的角色,也指向但以理所启示末世得胜的君王。祂在人性中谦卑顺服(腓2:7–8:“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将来又要在荣耀中驾云降临(太24:30:“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 “人子”也深刻指出耶稣基督完全的人性。主耶稣道成肉身(约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凡事与我们世人相同(来2:17:“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同时,主耶稣也是完全的神,是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拥有神一切的属性与本质(约1:1-3、约20:28、罗9:5、西2:9、来1:8)。主耶稣具有完全的神性与完全的人性,这两性联合在一位位格中,所以祂配得作神与人之间的唯一中保(提前2:5)。

为何主耶稣有时许可,有时禁止作人见证?

在福音书中,耶稣有时吩咐人公开见证祂所行的神迹,有时却严格禁止人将神迹告诉他人。这并不是矛盾,而是反映出主耶稣在预备自己走上十字架道路的过程中,所展现出的策略性。祂根据不同的人群与场合,给予不同的吩咐,是为了确保祂能够完成天父所托付的使命,按着天国的时间与计划,走上十字架,成就救赎的工作。 例如在(太11:4),耶稣吩咐施洗约翰的门徒说:“你们去,把所听见、所看见的事告诉约翰: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痲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在这里,主清楚地允许他们将所见神迹带回去作见证,为要坚固施洗约翰在监狱中的信心,使他确认耶稣就是那位应许要来的基督。因为耶稣知道施洗约翰即将为宣讲神的命令殉道,祂借此安慰他,使他不至疑惑。 又如(可5:19;路8:39),主耶稣在外邦人的地区(当地养猪,说明属外邦地界)释放了一位被群鬼附体的外邦人。当这人恳求要跟随祂时,耶稣却对他说:“你回家去,到你的亲属那里,将主为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样怜悯你,都告诉他们。”这人顺服主的吩咐,在低加波利传耶稣为他所作的事,使众人都希奇。后来,耶稣再一次回到这一带地区时(见可7:31–37),那里的群众主动将耳聋舌结的人带到祂面前,求祂医治。可见那位被释放的人所作的见证已在当地产生深远的影响,很可能已经有人因着他的见证已信主。 在(约4:28–29)中,撒玛利亚妇人遇见耶稣之后,立刻放下水罐,进城对众人说:“你们来看,有一个人将我素来所行的一切事都给我说出来了,莫非这就是基督吗?”在此之前,主曾亲自向她启示祂的身份,说:“这和你说话的就是祂”(约4:26),公开承认祂就是那位要来的基督。虽然耶稣并未明确吩咐她去作见证,祂却也没有加以阻止。因着她的见证,“那城里就有好些撒玛利亚人信了耶稣”(约4:39)。这些人后来亲自出来听耶稣讲道,并进一步地相信,说:“现在我们信,不是因为你的话,是我们亲自听见了,知道这真是救世主。”(约4:42)主借着这位撒玛利亚妇人的简单见证,使整个村庄归信。 然而,在某些场合中,耶稣却严禁人将祂所行的神迹传扬出去。例如在(太8:4),耶稣医治了一个大痲疯病人之后,严肃地嘱咐他说:“你切不可告诉人,只要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同样,在(可1:44),耶稣“严严地嘱咐”那人不可对人说。然而那人并没有顺从,结果导致“耶稣以后不得再明明地进城,只好在外边旷野地方”(可1:45)。主如此禁止,可能是要避免过度的轰动和群众拥戴,阻碍祂进入各会堂传道宣讲天国的福音。 在(可5:43;路8:56)中,耶稣叫睚鲁的女儿从死里复活后,也“切切地嘱咐”她的父母不可将这事告诉人。此外,在(太16:20),当彼得认出耶稣是基督之后,耶稣也吩咐门徒“不可对人说祂是基督”。因为耶稣知道群众对“弥赛亚”的理解是偏差的,犹太人心里所要的基督是政治上的弥赛亚,而不是钉十字架的弥赛亚。 这一现象常被称为“弥赛亚的秘密”(Messianic Secret)。耶稣之所以有时命人作见证,有时却命人保持沉默,首先是为了避免人误以为祂是来推翻罗马政权、建立地上国度的政治弥赛亚。在(约6:15)中,当加利利群众目睹祂行五饼二鱼的神迹之后,想要“强逼祂作王”,耶稣便“独自又退到山上去了”,祂知道他们追求的不是赦罪与永生,而是现实政治上的解放。主耶稣的使命不是夺取地上的王位,而是成为神的羔羊,为世人的罪而死,将人从罪的奴役中被释放。 此外,主耶稣有祂属天的时间表。若祂的身份在错误的时间公开,将过早地激发宗教领袖的嫉恨与反对,从而干扰祂训练门徒与传讲天国福音的计划。祂谨慎地在各地行事,选择适当的时间与方式逐步揭示祂是谁,直到祂复活时,才完全的显明祂就是弥赛亚。 从整体来看,在外邦地区,耶稣允许人作见证;而在犹太地区,特别是那些可能误认祂为政治领袖、要拥戴祂为王对抗罗马的群体中,祂常常吩咐他们保持沉默。祂允许施洗约翰的门徒见证祂的神迹(太11:4–5),也是因为祂知道施洗约翰即将为主殉道,回应他的疑问。 直到耶稣复活之后,祂才明确命令门徒:“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1:8)从那时起,见证的使命成为新约教会的核心任务,向全世界宣扬祂复活的福音。 可见,耶稣在地上的事奉并非无计划,而是按着天父的旨意与时间表,有策略地决定在何时、何地、对何人允许或禁止传播祂的神迹与身份。这背后不仅彰显出属灵的智慧,也显明祂完全顺服父神的旨意,直到在十字架上完成救恩的那一刻。 All reactions: 23Yubo Sui, Jeremiah Tan and 21 others

科学是有限的,科学无法证明基督复活

科学是有限的。它必须建立在可观察、可重复,并且能够被衡量与测试的实验基础上。然而,科学无法证明许多超越物质层面的事物。它无法解释人的理性、情感与道德,也无法验证历史事件的过去,更无法证明上帝的存在。当我们明白这一点时,也就更能理解为何科学无法证明复活这件事。 科学在面对历史事件时有其局限性,它无法像研究自然现象那样,通过可重复、可观察的实验过程来提供绝对的“科学证明”。它所能提供的,往往只是支持性的间接证据。例如,我们无法用科学方法直接验证中国古代第一位皇帝统一六国的历史事实,人只能借助考古发现、出土文献和历史记载来建立合理的假设与解释。这显示了科学在处理独特且不可重复的历史事件时,所面临的限制。 若我们要认识基督复活的真实,我们就必须回到历史中那些亲身经历的见证人,因为他们曾亲眼看见、亲手摸过那位从死里复活的主。今天我们这些基督徒,就是耶稣复活的见证人。主耶稣藉着圣灵住在我们里面,我们因着有圣灵,就确知主是活着的,并且我们与祂有亲密的关系。 All reactions:

不是收果子的季节,主为何咒诅无花果树?

马可福音11章记载,主耶稣进入耶路撒冷,后进了圣殿(可11:11),察看各样的物件后便往伯大尼去了。第二天,途中祂饿了,见一棵有叶子的无花果树,虽然那时不是收无花果的季节,但照理应有初生果实。在以色列,无花果树常在春天出叶前先结出一种可食用的初生果实(希伯来语 paggim),因此这棵有叶却无初生果实的树,显出它外表虽盛,实则无果,象征属灵上虚有其表却毫无真实信仰光景。 主耶稣咒诅那棵无花果树,说:“从今以后,永没有人吃你的果子。”(可11:14)主耶稣咒诅无花果树是为了向门徒启示一个属灵的真理。在旧约中神经常使用无花果来比喻以色列(何9:10;耶24:1–10)。而此时这棵无果子的无花果树象征以色列腐败的圣殿。接着在可11:15–17中,主进入圣殿,看见其中充满各样腐败和贪婪,便洁净圣殿,并应用耶利米先知对犹太人的宣告:“经上不是记着说:‘我的殿必称为万国祷告的殿’吗?你们倒使它成为贼窝了。”(可11:17;赛56:7;耶7:11)当时后的圣殿看似繁华,但属灵实质却早已死亡。 在新约中,主耶稣进一步启示,祂的身体就是神的圣殿(约2:21),圣殿是圣灵的居所(弗2:22、林前3:16、林前6:19),父神赐圣灵给主耶稣与祂同在是没有限量的(约3:34)。而在保罗的书信中也清楚指出,信徒因着与基督联合,成为基督的身体,教会就是神所建的圣殿(弗2:21–22);而我们个人的身体也是圣灵的殿,圣灵内住其中,因此信徒当存敬畏的心,过分别为圣的生活(林前6:19–20)。 新约应验了先知以西结的预言:神要亲自建造一个荣耀的圣殿,从殿中流出生命的活水江河,使万民得福(结47:1–12)。这属灵的圣殿不再是石头建筑,而是由一群信靠耶稣基督、持守真理,并拥有圣灵的圣徒所组成的教会。正如主耶稣在约翰福音中所应许的:“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7:38)祂这话是指信徒将要领受的圣灵说的(约7:39)。 今日的教会,就是神所建的新约圣殿,是圣灵居住的所在,也是活水江河涌流之地。在这属灵的圣殿中,神的荣耀彰显,万民得福,神的旨意得以成就,直到永远。我们当存敬畏的心,谨慎小心地守护这圣洁的属灵居所,不容教会被罪恶、腐败或贪婪所玷污。若教会失去基督与真理的根基,放任罪恶与权利渗透其中,其下场将如旧约中败坏的圣殿一样,被弃绝而成为荒场。愿我们每一位信徒都忠心持守福音,为主分别为圣,使神的殿在这世代中能荣耀祂的名并为主开花结果子。求主使我们的教会能为主多结果子荣耀天父(约15:8)。

十位使徒殉道表

这些使徒以自己的殉道,坚定地见证了基督的复活。他们绝不可能为了掩盖一个虚构的谎言而牺牲生命。唯有当人确知自己所信是真理,并深信复活的盼望,才会有勇气坦然面对死亡。

亚伯拉罕献以撒预表天父献上主耶稣

预表论Typology 旧约是影儿,基督是那形体(西2:17) 大家可以把一些部分不认同的修剪删减。列出的表不是绝对真理,因为唯有圣经才是绝对真理。 一些牧者不接受以撒是预表基督,因为新约圣经没有明说以撒预表基督,这一点我可以理解接受的。在神学界,即使是接受预表论诠释法的神学家中,也常有不同的看法。 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 3:16)

梦魇是「鬼压床」?

梦魇是指人在睡眠时,尤其在快速眼动睡眠阶段,经历的一种令人恐惧或痛苦的梦境。通常会伴随着心跳加快、出汗、惊醒后对梦境记忆清晰,有时甚至会感到胸口压迫,这种现象,由于受到华人民间信仰的影响,有时在华人中俗称为「鬼压床」。 西方由于不受华人民间信仰影响,通常会从现代医学角度来诠释梦魇,认为这是一种睡眠障碍(parasomnia),也可能属于REM睡眠行为障碍(REM Sleep Behavior Disorder)的表现。医学界认为这类梦魇的出现,通常与过度压力、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高烧、某些药物的副作用,或是长期的焦虑与抑郁等心理状态有关。 一些华人基督徒在信主后经历梦魇时,因信心软弱,常感到极度害怕和无助。据一些信徒的经历,他们在经历梦魇时头脑清醒,却无法动弹,甚至呼求主耶稣的名并祷告,却感觉毫无果效。因为错误的诠释,加上信心软弱、对真理不熟悉,使他们陷入更深的恐惧。他们错误地认为自己是被所谓的「魔鬼压床」困住,直到天亮才能动弹。 其实,当基督徒没有归回圣经来诠释自身经历,反而用华人民间信仰来解读时,是非常可惜的。因为这样一来,就容易被自己的经历和错误的解释影响,以致认为祷告主耶稣是没有用的,并且对恶魔的属灵权势产生极大并且不必要的恐惧害怕。信徒应当相信圣经中的应许:我们既然信主,就得着了圣灵,祂内住在我们里面,那在我们里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约壹4:4)。我们是属神的,受了圣灵为印记(弗1:13;林后1:22),任何邪灵都无法伤害我们。 其实所谓的「鬼压床」,只是我们的大脑已经苏醒,但身体仍处于睡眠状态(肌肉瘫痪),因此无法动弹。这时我们的意识是清醒的,甚至有可以听到周围的声音,但身体却不能动弹,也可能会感受到窒息感、幻觉,甚至强烈的恐惧。虽然这种身体状态的经历令人紧张甚至害怕,但我们要记住主对我们的应许,祂与我们同在,并保护我们到底(诗121:7;罗8:38–39)。在经历梦魇时,我们的身体其实仍处于睡眠状态,因此我们只需耐心等候,并感谢神的同在与保护,多给自己一些时间,让身体逐渐从睡眠状态中清醒过来。 正如诗人所说:诗篇 4:8:我必安然躺下睡觉,因为独有你耶和华使我安然居住。 诗篇 3:5  我躺下睡觉,我醒著,耶和华都保佑我。

被鬼附体还是生病?

在路9:37–42,太17:14–21,可9:14–29中,我们看见有一个孩子,看似突然患上癫痫,其实背后是被鬼附,使他抽搐、口吐白沫,并且重重地伤害他。在这段经文中,我们看到有一位父亲,恳求主耶稣的门徒为他赶鬼。那时主耶稣正在山上登山变相,其余的九位门徒遇见此事的时候,他们无法把这鬼赶出来。 当我们今天遇见有人突然患上癫痫之病的时候,我们要小心谨慎,断不可轻易、草率地认为这就是被鬼附的事件。有些时候,这癫痫是由于身体的状况所致;在今天,及其罕见的情况下才可能是因着鬼附而引起的。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癫痫病都是因鬼附所致。正如在主耶稣的时代,确实有一些被鬼附的人因此变得瞎眼或聋哑(参:太9:32–33,12:22),但我们也知道,并非所有的瞎眼或聋哑都是被鬼附的结果。圣经中也记载一些瞎眼、聋哑的人是因为身体疾病或生来如此(如:太9:27、约9:1–3),而不是因为属灵层面魔鬼的攻击所造成的。因此,我们在面对这类状况时,需要靠着圣灵的智慧和圣道来分辨,正确地区分疾病与属灵争战的本质。 在路9:37–42,太17:14–21,可9:14–29的记载中,我们很清楚地知道,那位父亲很明确地认识到孩子患癫痫之病,是因为被鬼附而引起的。 这位父亲为什么会知道这是鬼附的事件呢?我们从太17:15可以找到线索。那里记载:“主啊,怜悯我的儿子;他害癫痫的病,很苦,屡次跌在火里,屡次跌在水里。”我们看到,这鬼屡次驱使这孩子走向火中、跌入水中,显然是要伤害他,甚至取他性命。这不是单纯癫痫所能解释的。因为一个在身体上患癫痫的人,不会自己走向火边跳进去,也不会走到水边自己跌进去来伤害自己。这种明显受控制、不由自主地自我毁灭的行为,反映出他是被污鬼控制。因此,这位父亲可能正是根据这些异常的行为,断定孩子是被鬼附,而非单纯患病。后来污鬼被赶出时,也证实了那位父亲的推断。 所以,当我们遇见有人突然癫痫发作时,我们不需要害怕,因为我们能够靠主的智慧来分辨,这是因身体疾病,还是因鬼附所致。若是由身体状况引起的,我们应当靠主的恩典,带他去看医生、寻求治疗;若是被鬼附,我们作为基督徒,可以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靠祂的权柄来赶鬼。 若我们清楚知道这是鬼附的情况,我们就可以奉主耶稣的名把鬼赶出去。但我们也该思考:为什么中门徒却赶不出这鬼呢(在路9:37–42,太17:14–21,可9:14–29)? 根据路9:41的记载,当时门徒似乎缺乏对主的信心。在太17:19,门徒私下对耶稣说:“我们为什么不能赶出那鬼呢?”耶稣回答说:“是因你们的信心小”(太17:20)。“是因你们的信心小。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种,就是对这座山说:‘你从这边挪到那边。’它也必挪去;并且你们没有一件不能做的事。”也就是说,如果他们的信心像芥菜种一样,即使极小,也能赶出那鬼。 门徒在赶鬼时,可能只奉主的名命令,却没有祷告(参:太17:21;可9:29)。此外,主耶稣还指出,对于这一类的鬼,不只是用权柄命令它离开,更要借着祷告与禁食。太17:21说:“至于这一类的鬼,若不祷告、禁食,他就不出来。” 为什么这一类鬼必须祷告禁食才能赶出?可9:25可能提供了解释。耶稣斥责污鬼时说:“你这聋哑的鬼,我吩咐你从他里头出来,再不要进去!”(可9:25)这鬼是又聋又哑的,可能根本听不到门徒奉主的命令。这类聋哑的鬼,必须靠着祷告与禁食才能赶出(太17:21;可9:29),而不仅仅是像门徒平常赶鬼时那样,只是奉主的命令就行(可3:15,路10:17)。 我们基督徒在分辨癫痫或被鬼附的情况时,应从几个方面来判断。首先,我们要问:这位病人是否已经信主?若他口里承认耶稣为主、心里相信祂从死里复活,那他就是属主的,圣灵已内住在他心中。正如林前12:3说:“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弗1:13也说:“你们既然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清楚说明,真正信主、是拥有圣灵的,而拥有圣灵内住的人是不可能被鬼附的。如经上所说:约壹4:4 小子们哪,你们是属神的,并且胜了他们;因为那在你们里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 第二,基督徒不但不用惧怕鬼附,基督徒还被赋予权柄,可以奉主耶稣的名赶鬼(可3:15;路10:17)。即使我们遇见像门徒那样一时赶不出的“这一类的鬼”(太17:21),我们也可以藉着祷告与禁食,依靠主的名把鬼赶出去(太17:21;可9:29)。然而,如果我们已经这样行了,禁食、祷告,并奉主的名命令,仍赶不出所谓的“鬼”,那唯一剩下的可能性就是,这并非鬼附,而是出于身体疾病或神经系统异常。在这种情况下,基督徒应有属灵智慧,靠主的恩典祈求并寻求医生的帮助。 图:James_Tissot 画孩子被鬼附癫痫。

神能不能造一块祂自己都搬不动的石头?

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一个逻辑上的矛盾,并不符合真理,因此是一个无法成立的问题。因为神是真理(约14:6),祂不违背真理,真理出于祂,祂所说、所行都绝不能背乎真理。 圣经明确教导我们,神是无所不能的(路1:37),但这并不意味着祂可以做违背祂自己本性的事。例如圣经所说:「神不能说谎」(多1:2)、「祂不能否定自己、背乎自己」(提后2:13)。也就是说,神的“无所不能”,是指祂在祂的圣洁、公义、智慧与真理的本性范围之内,能成就一切祂旨意所定的事。 “神能否造一块祂自己也搬不动的石头”这个问题,就像问:「神能不能造出既是圆又是方的物体?」圆不是方,方也不是圆。若强行把两者合并,就是违反最基本的逻辑。这种违背真理的思想,并不是出于神,而是出于那位「说谎之人的父」魔鬼(约8:44)。 因此,我们不能用荒谬的逻辑来质疑上帝。当我们说神是全能的,我们的意思并不是说祂可以做荒谬、违背祂属性,违背真理的事,而是说祂有能力成就一切祂旨意中美善、圣洁与真理的事。祂是真理的源头,祂的全能绝不违背祂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