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所说神的“后悔”,乃是在圣约关系中,从怜悯施慈爱转为公义的审判,或者从公义的审判转为怜悯施慈爱。
神不像人一样,会因外在因素而情绪化。例如,祂不会因天气炎热而烦躁,不会因饥饿而发怒,也不会因情绪波动而改变自己的旨意。
人的情绪常常是不合理的,也容易受环境影响而改变。
留意圣经中每次提到神“后悔”,往往都是神从施恩转为刑罚降灾,或停止刑罚与管教,转而施行怜悯与恩典。因此,“后悔”并不是指神发现自己犯了错误,需要修正自己的决定;而是指神按照祂不变的圣洁、公义、慈爱与信实,在人在圣约中的光景发生改变时,以不同的方式施行祂的旨意。
换言之,改变的是人,不是神;改变的是人与神的关系状态,不是神的本性、旨意或属性。神永不改变,但祂会按着自己不变的圣洁与公义审判罪恶,也按着自己不变的慈爱与怜悯向人施恩。然而,这一切并非出于人的功劳或配得,乃是出于神至高的主权。正如神说:“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出埃及记 33:19)保罗也引用这段经文说:“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罗马书 9:15)因此,神施行审判或施行怜悯,都是按照祂自己永恒不变的旨意和主权,而不是因为神改变了。
旧约中也清楚显示,“后悔”一词并非指神改变本意,而是指神在圣约中的作为发生转变。
例如,在洪水之前,神“后悔造人在地上”(创世记 6:6),随后便施行洪水审判,除挪亚一家之外毁灭当时的世界。这是从长期忍耐与普遍恩典转为公义审判。
又如,神“后悔立扫罗为王”(撒母耳记上 15:11),随后宣告废弃扫罗的王位,并将国赐给别人。这是从赐福与抬举转为审判与弃绝。
另一方面,当以色列人犯罪拜金牛犊之后,神宣告要灭绝他们,但摩西代求,于是“耶和华后悔,不把所说的祸降与他的百姓”(出埃及记 32:14)。这是从宣告审判转为施行怜悯。
又如,尼尼微人听见约拿的信息后披麻蒙灰、离恶悔改,“于是神察看他们的行为……就后悔,不把所说的灾祸降与他们了”(约拿书 3:10)。这是从预告刑罚转为施行宽容与恩典。
因此,当圣经说神“后悔”时,我们不应理解为神像人一样犯错后修正决定,而应理解为神在祂不变的本性和旨意中,根据人与祂的关系及其属灵光景,以不同的方式彰显祂的公义、圣洁、怜悯与慈爱。改变的是人,不是神;改变的是神对人的待遇,不是神的本性。
求主怜悯我们。当我们因犯罪而遭受祢的管教时,求祢赐给我们真实悔改的心,使我们离弃罪恶,归向祢。也求祢按着祢丰盛的慈爱,在我们认罪悔改的时候,照着圣经所说的“后悔不降所说的灾”,收回祢的刑罚与管教,向我们施恩,使我们再次经历祢的赦免、怜悯与恩典。 (约珥书 2:13;耶利米书 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