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的圣经解释框架

当我面对某段经文时,有时会发现不同圣经学者对同一节经文提出各种不同的解释。我会尝试分析他们之间的差异,并阅读他们彼此之间对其他解释的批评。当我遇到困难时,我会谦卑地跪下祈求上帝施怜悯,祷告求圣灵借着圣经引导我进入真理。 以下是我个人在进行圣经解释时会采用的一些基本原则。 我相信释经(exegesis)是一个诠释学螺旋(hermeneutical spiral)的过程。随着我们不断谨慎、祷告地查考圣经,我们对经文的理解会不断加深。我也相信,释经(exegesis)、系统神学(systematic theology)与圣经神学(biblical theology)共同构成一种“三重视角”(tri-perspectival)的方式来理解圣经。基督徒的常识,以及能够忠心地实践并活出圣经意义的能力,也是在解释圣经时的重要保障。 第一,我会先查考历史文法释经(historical-grammatical exegesis),以寻找经文原本的历史背景与原初意义。对于困难经文,我会列出圣经注释家与学者所提出的各种可能解释,并仔细分析他们的解释。有些困难的产生,是因为原文希腊文或希伯来文本身可能存在两种不同而合理的翻译或含义。 如果作者引用旧约经文,我也会查考该旧约经文的历史文法释经。如果该引用看起来似乎脱离上下文,我便会进一步寻找预表性解释(typological interpretation)。预表性解释容许使徒或主耶稣在一个更广阔的救赎历史框架(redemptive-historical framework)中引用旧约经文。 第二,经文解释不可与信经所确立的正统教义或系统神学(systematic theology)相矛盾。作为一位改革宗牧者,我也会进一步查验该解释是否违背圣经的教义、原则、命令、精神与整体教导。我们也必须坦诚承认,所有解释在某种程度上都会受到自身神学传统的影响。 第三,该解释也必须符合从创世记到启示录所呈现的救赎历史(redemptive-historical)与圣经神学(biblical theology)框架。旧约与新约的主题、原则、精神与本质,在根本上是统一且一致的。 困难经文有时可能存在数种合理的解释,而这些解释既符合历史文法释经,也符合改革宗教义、系统神学(systematic theology)以及圣经神学(biblical theology)。其中一个典型例子就是创世记 6:2。 接下来,我会进一步思考该解释所带来的含义与应用。因为一个正确的解释,通常会符合圣经的原则与精神,并且应当是神的子民能够忠心遵行与活出并能荣神益人。 当我忠心地经过以上所有步骤之后,如果我仍然无法确定某段经文最准确的意义,我会诚实地告诉会众,我仍然存有不确定。有时,我可能会将某段经文的解释归纳为两种可能性,但自己仍未完全确定。在这种情况下,我会把这两种可能解释呈现给会众,并解释每一种观点的优点与缺点,同时提醒信徒不要因为这些差异而彼此纷争或分裂。 我们也应当愿意承认,随着我们在圣经研究中不断成长与深入,我们起初的解释有可能是错误的;当面对清楚的圣经证据(biblical evidence)时,我们也应当愿意调整自己的立场,因为圣灵会借着圣经不断光照我们。尽管我们付上巨大的代价来寻找经文原本的意思,但在极少数情况下,我承认自己后来在某些经文的诠释上作出了修正。 主亲自掌管教会,祂会借着圣灵在漫长的历史中逐渐引导教会明白圣经中的各样教导,直到祂再来。 There are occasions when I find various possible interpretations from biblical scholars on a particular verse. I will try to analyse their differences and read their criticisms of one another’s interpretations. … Read more

预表论:神的居所

作者:关珊珊 介绍 本文是讨论关于预表论的课题,我们将从什么是预表论、预表论的方法、和论述神如何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通过神的居所概念,实现神永远与人同住的目的。 一、什么是预表论? 预表,英文一般作“Type”。《 牛津现代辞典》解作「一类人或一群人、物、事件的典型,模范,表率」。这字的另一相关字是「原型」。 圣经中的预表论,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圣经记载的某件事,和后来发生的另一件事非常相似,而且这种相似好像不是巧合,背后有神的引导和安排,那我们就说,前面那件事是后面那件事的“预表”。前面的事就像是一个“影子”,后面的事才是那个“实体”。 但是,我们也要注意预表和预言的区别。预言就是神清清楚楚地告诉人,将来会发生什么。但预表就复杂多了,因为圣经不是到处都明说“这件事是那件事的预表”。 举个例子,很多人都觉得,亚伯拉罕献上他独生子以撒这件事,很像在影射后来神把独生子耶稣献在十字架上。可是,圣经从来没有明说这就是预表。所以,到底什么是预表,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看法。 二、预表论的方法论 1、在研究圣经预表的时候,我们必须承认主观性与界限。因此需要遵循一套严谨的方法,以避免主观臆断和过度解读。 因为我们不能将前事与后事的所有细节都强行对应,因为若将任何细节都无限延伸比较,就容易陷入钻牛角尖或“灵意解经”的网罗。 2、预表事例需要区别对待:一是圣经明确提及且前后高度相似的;二是圣经虽未明言但前后极度相似的;三是圣经虽有提及但相似度存疑的。 3、在预表中,如果认为前面的每一件事都是神特意安排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后面的事当“样板”,那就会遇到一个难题:就如约瑟被哥哥们卖掉,如果也是神作为预表的刻意为之,这显然说不过去。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大多数预表里发生的前一件事,原本是人自己搞出来的。但是神以祂最高的主权,在人错误的历史里,用我们人难以理解的智慧与方式,让这些事变成了一个“影子”或者“样板”,去指向将来要发生的那件更重要的事。 三、神的居所 1、神的居所原型是“伊甸园” 伊甸园在圣经叙事中不只是一个美丽的园子,它被描写成神同在的地方,也就是“圣殿/圣所”性质的居所。换句话说,伊甸园从一开始就带着“神与人同在”的意义,是神与人同住的起点。 先知以西结在描述伊甸时,直接使用了通常用来描述圣殿的词汇,称伊甸为“神的园、神的圣山”,并且提到其中有“圣所”。因此,我们不是凭感觉说伊甸像神的圣殿,而是圣经自己用“圣所语言”把伊甸与神的圣殿连在一起。还有伊甸园与圣殿的布局惊人的相似。 园子最核心的位置有生命树,就像圣殿里有金灯台;神赐给亚当食物,就像圣殿里摆放陈设饼喂养祭司。亚当在园子里“耕种看守”,做的也正是祭司在圣殿里的事奉。而园外的世界,就像圣殿的外院。 亚当在伊甸园做的“修理、看守”,不像一般的农活或园艺,而更像是在圣所里服事神。他是在神的居所里承担一种“祭司式”的工作。 因为“看守”不是单纯守住园子,而是靠遵守神的命令来守护伊甸这座“圣所”的圣洁,不让神的居所被玷污;所以从一开始,“同住”的生活就包含:敬拜与事奉、顺服神的话、并守住圣洁这三件事合在一起。再有创世记 1:28 的“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不像是仅为生活任务,而更像是一个“扩张圣所边界”的使命命令。 因为伊甸园是神同在、也就是敬拜发生的地方。所以当伊甸扩张,就表示敬拜的范围扩大。而敬拜的范围扩大,就表示神得着更多敬拜者。因此,使命的目标显而易见的是,兴起更多反映神形像、敬拜神的人,并让他们继续增添,直到遍满地面。 “遍满地面”的使命,也可以让我们连到一个更终极的目标,让神的荣耀在全地被看见、被彰显。正像诗篇 8 篇的宣告来表达这个方向,神的名要在全地显为威严,而人受造的治理与管理,是为了让神的荣耀被“散播在全地”。所以,把使命理解为,增添带着神形像与荣耀冠冕的人,使他们遍满地面,借着他们的敬拜与治理,使全地都反映神的荣耀同在。 所以伊甸园本身就是圣殿的原型。因为首先,园子是神与人面对面相遇、享受同在的地方,这成了后来以色列圣所的根本意义。其次,亚当在园子里不是普通的居住者,他被赋予“修理和看守”的职责,这在圣经中正是描述祭司在圣所里侍奉的用语,说明亚当拥有祭司般的圣洁地位,在神的圣地中供职。更深一层看,神给人类“生养众多、遍满地面”的使命,本质上是要借着人的顺服,将伊甸园的边界不断扩展,直到全地都被神的荣耀充满,成为祂的居所。这个蓝图从伊甸园开始,最终在启示录的新耶路撒冷里完全实现。 虽然亚当和夏娃犯罪以后带来人与神分开的可怕后果,但神“扩张同住/扩张居所”的计划并未切断,因为神引入了女人的后裔制服蛇的观念。因此神当初交给亚当的使命并没有因此作废。相反,这个使命仍然在救赎历史里,透过蛇的后代和女人的后代观念继续往前走。 不过这两种后裔要一起成长,直到末日收割的日子。 但女人后裔的概念,其实是一个得胜的“应许”。 不过正因为罪的进入,神要用“应许”来保证“使命”必然达成。尤其是亚伯拉罕的应许,清楚把方向推向列国,神要借着亚伯拉罕的后裔使万族得福。 先祖承接使命时,常常是在“神显现/筑坛/敬拜”的背景中前行,好像神的同在仍然在罪恶世界里用“小型圣所”的形式向前推进。就像雅各在伯特利的经历特别典型:他认出那地方不是普通地方,而是“神的殿、天的门”,这说明神仍在历史中推动“同住”这条线。 神对雅各说“我必与你同在”,就是把“使命必成”的保证,牢牢放在祂自己身上。神同在→使命继续→同住计划不断前进,直到基督→教会→新天新地。 2、神的居所过渡是“会幕/圣殿” 会幕就是神要与人同住的象征,神要藉着会幕实现与人相会。 因为人有罪,神若要继续和人同住,就一定要处理罪的问题,否则罪人无法靠近圣洁的神。因此会幕不是凭空出现的新东西,而是伊甸园在罪恶世界里的“再现版”。会幕的存在是在告诉我们。神没有放弃“与人同住”的计划,只是同住要在堕落世界继续,就必须用新的方式把神的同在放在百姓中间。 因此会幕外院的燔祭坛和洗濯盆不是装饰,而是神为罪人预备的“赎罪与洁净”的路,让人可以靠近神的同在。而整套献祭与洁净结构在新约(尤其希伯来书)里被解释为预表,最终指向基督的献祭与洁净,使人得以进入神的同在。 罪不但带来与神分开,也带来死亡,因此基督的救赎就是解决死亡的问题。 当以色列经历被掳、圣殿危机时,先知并没有说“神与人同住的计划失败了”。相反,先知把“归回”描写成一种伊甸园被恢复的开始。荒凉之地要重新变得像伊甸园那样有生命、有喜乐,表示神的同在要再次临到祂的百姓。而这种“恢复伊甸”不只是回到过去的状态,而是会继续往外扩大。所以先知用“扩张帐幕、向左右开展”的图像来表达。神的居所要变得更宽广,边界要向外延伸,甚至触及列国。 所以,结 37:26–28节说,神的居所不再只是一个地点或一座建筑,而是要遍及祂的百姓当中。这也表示“同住”会带出普世性。当神的同在扩展在祂子民中间,列国就会因此认识耶和华。 3、神的居所成全是“基督/教会” 基督就是圣殿,因为圣殿实际上是在整个旧约圣经时代预示基督的临在。之前的圣殿都是祂的前瞻和预示。并且基督是神降世为人,是神在地上的临在的体现,因此就是继续旧圣殿的真正形式。 所以那到了新约,神同在的中心不再是耶路撒冷那座有形圣殿,而是转到耶稣身上。人要遇见神、进入神同在,不再主要靠一个地方,而是靠这一位“新圣殿”,就是耶稣。 所以耶稣讲“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再建”,不是在谈一座建筑翻修,而是在说:祂自己(祂的身体)就是那真正的圣殿。通过“拆毁—重建”这件事指向耶稣的受死与复活。而受死与复活是旧的圣殿时代要结束,新的圣殿(以耶稣为中心的同在)要开始,并成为新创造展开的重要记号。 希伯来书说耶稣不只是“新圣殿”,祂还借着自己的血完成赎罪,使罪人能真正亲近神。因此,信徒如今不是远远站在外面,而是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也就是进入神同在的核心,从而让“神与人同住”成为真实可进入的恩典。 而基督实现的进入同住的恩典是永恒的救赎。 因教会是基督的身体。 因此现在神住的地方不再只是一座建筑物,而是教会。而且教会不会一直停留在一个角落,神的居所会继续往外扩张,直到有一天遍满整个天地,让全宇宙都成为神同在的居所。 但教会的扩张不是靠人想出来的办法,而是当神的话语兴旺、福音广传时,门徒就会不断增多。所以使徒行传用“神的道兴旺、门徒数目加增”的说法来描述教会成长,这种增长也是“生养众多、遍满地面”的使命。 神在历史末了要完成的那座“最终圣殿”,现在已经在教会中开始建造,并且会继续发展,直到完全成就。 4、神的居所终极是“新天新地” 启示录 21–22 … Read more

旧约以色列与基督成全:字面意义与预表论的统一

要平衡“基督中心”的视角与以色列民族的“字面意义”,关键在于理解字面历史(Literal History)与基督成全(Christological Fulfillment)并不是彼此排斥的,而是有机统一的。我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阐述这一整合: 我们必须首先在“历史—文法”的框架下理解旧约圣经的字面意义。以色列作为上帝选民的身份,以及其在历史中的遭遇,具有不可抹杀的真实性与独特性。基督中心的观点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抛弃圣经中显而易见的字面事实,而是要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深化。这种深化乃是建立在启示的渐进性(Progressive Revelation)之上:上帝的启示在历史中逐步展开,由旧约到新约不断发展与明朗,而非一次性完全揭示。因此,旧约的字面意义既是真实的,同时也是尚未完全展开的启示阶段。 为了避免将主观的理念强加给圣经,我们应当遵循新约圣经的一些明确指引,我们可以参考如 G.K. Beale 所提出的严谨预表论原则: • 历史真实性(Historicity):预表必须建立在真实的历史之上。例如,摩西是一位真实的历史人物,他在救赎历史中扮演了实实在在的救赎者角色。 • 类比与对应(Analogical Correspondence):在旧约原型与新约成全之间存在对应的逻辑。正如摩西是拯救者却被拒绝,耶稣基督同样是拯救者并遭遇拒绝。 • 指向未来的征兆(Pointing-forwardness):旧约的事件或人物本身就蕴含了某种预示。例如,申命记 18:15 预言将有一位先知像摩西,这使摩西的行为具有了前瞻性的意义。 • 意义的提升与进展(Escalation):基督并非简单的重复旧约,而是对旧约的超越。希伯来书 3:3–6 明确指出,耶稣基督作为“儿子”治理神的全家,其荣耀远胜于作为“仆人”的摩西。 • 救赎历史的有机联系(Organic Relationship):预表论展示的是一种成长的、延续的关系,而非断裂。这种解释是从字面意义中理解上帝与人交往的原则,并诠释上帝如何在基督里同样应用这些原则。 通过回顾(Retrospection),我们能够在耶稣基督身上看见摩西的影子,并确认这种关系是在整个救赎历史中逐步显明的。这种方式既保留了以色列历史作为“初型”的真实价值,又让我们看清这些历史最终指向的目标, 即耶稣基督。这一回顾性的理解并非主观投射,而是根植于新约作者本身的释经实践;使徒们在圣灵的引导下,从基督已经成就的工作出发。 这表明,使徒们并不是随意重新解读旧约,而是在圣灵的引导下,按照旧约圣经本身所具有的双重作者性来作出合乎启示的诠释, 一方面是历史中的人类作者(如先知),另一方面是至高主权的上帝作为终极作者。因此,旧约经文在其原初历史语境中具有真实而完整的意义,同时在上帝的救赎计划中,也内在地蕴含着指向基督的更深层意义;这种意义并非后来附加,而是从起初就存在于上帝的启示旨意之中,并在基督里才被完全揭开奥秘。 总结来说:基督中心的解经并非要取消以色列的字面意义,而是要揭示出:上帝在以色列这个特定民族中所做的每一件事,本质上都是在为基督的到来铺路。只有当我们尊重旧约历史的字面真实性,并承认启示在救赎历史中的渐进展开,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基督成全这些应许时是何等的丰盛与奇妙。 论以色列的历史字面意义与救赎历史的延续性 在探讨圣经解释时,我们常面临一个核心课题:如何平衡基督中心的视角与以色列民族历史的字面意义。事实上,神至今仍在借着以色列的字面历史向我们显明历史的进程,即便那些尚未领受圣灵、拒绝基督的犹太百姓对此仍未察觉。这种历史的延续性与预表性,构成了我们理解神永恒旨意的关键。 历史的延续性与神的永恒本性 救赎历史中的作为并非简单的重复,而是在相同属灵原则下不断展开与推进。鉴于人类全然堕落的本性根深蒂固,而神的属性又是永恒不变的,因此祂对罪的审判与对选民的拯救,在不同历史阶段中以同一原则显明出来。旧约所记载的原则、律法的精意以及救赎的路径,与新约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旧约与新约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旧约是影儿,新约是实体,两者紧密相连,而新约使神的旨意更加显明。 二、旧约记载对新约信徒的现实意义圣经明确指出,旧约中所规定和记录的一切,本质上都是为了新约圣徒的益处: • 教训与盼望: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忍耐和圣经的安慰可以得着盼望(罗 15:4)。 • 鉴戒与警戒: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林前 10:11)。 • 得救的智慧与装备:并且知道你是从小明白圣经,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 3:15–17)。 因此,那些写给以色列人的警戒,不仅是针对肉身的以色列人,也是针对在新约教会的意义上“属灵的以色列人”。神正借着以色列的字面历史,向全人类显明祂治理与救赎的原则与路径。 三、审判的进展与基督里的终极成全神是永不改变的。祂在古时如何行,在末后也必照样行。以色列在历史中不断悖逆,而神则不断施行拯救与审判的作为。由于人的罪性不变,这些悖逆的模式在历史中不断重复出现,并且随着启示的推进而愈加显明并加重。 • 审判的预示:正如神没有宽容上古的世代,曾叫洪水临到那不敬虔的世代,又判定所多玛、蛾摩拉,将二城倾覆,焚烧成灰,作为后世不敬虔人的鉴戒(彼后 2:5–6)。同样,旧约中神对以色列(旧约教会)与周围列国所施行的审判,不仅是历史性的作为,也是在救赎历史中具有预表意义,显明神公义审判的原则。这些审判既是当时真实的刑罚,又作为前瞻性的记号,预示神将来对新约教会与普世不敬虔拒绝抵挡主之人的终极审判。并且,这种审判在启示的渐进中不断加深与展开。四、以色列全家得救的应许 历史的终局将涉及肉身以色列人的回转归主。根据圣经的(旧约与新约)都明文启示,那些曾拒绝基督的犹太人最终要悔改归向主耶稣。使徒保罗在罗马书 11:25–29 中揭示了这个奥秘:• 外邦人的数目添满:就是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 • 全家得救: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经上所记:“必有一位救主从锡安出来,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 … Read more

财主问:“良善的夫子,我当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人能否以行为换取永生? 马可福音十章记载,一个少年官来到主耶稣面前,问:“良善的夫子,我当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可 10:17)。他在耶稣面前跪下,表明他对耶稣的极其尊重,把耶稣视为一位教师,也显出他对永生的迫切渴望。这个问题本身已经显明财主的基本观念:他认为永生是可以通过“作什么事”、遵守神的律法来获得的,是可以靠行为赚取的。 世人没有一个是良善的 主耶稣首先回答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可 10:18)。这句话并不是否认主自己的良善,而是指出这少年官对“良善”的理解是错误的。他口称耶稣为“良善的夫子”,却没有真正认识耶稣就是神。这也说明,他最多只是把耶稣当作一位道德良善的教师。 财主自以为满足律法的义 接着,主耶稣列举诫命:“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亏负人,当孝敬父母。”(可 10:19)。少年官回答说:“夫子,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可 10:20)。他自认为在行为上已经达到了律法的要求。在马太福音的记载中,他还想从主耶稣口中得知他还缺少什么(马太福音 19:20)。可见他的思维理念是认为,人是靠行为在神面前被称为义并得永生。 财主内心隐藏的罪:未被察觉的贪心 然而关键在于,主耶稣在这里刻意没有提到第十诫“不可贪心”。这并不是忽略,而是有意不先说出来。因为主知道,这少年官真正的问题不在外在行为,而在内心里深处连自己也不晓得的贪心。他虽然在外表上遵守许多诫命,但其实在内心却还是没有办法守住第十诫。 基督的试验:显露人内心的罪恶 因此,主耶稣为了让少年官明白自己是罪人,无法遵守神的诫命,就进一步吩咐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你还要来跟从我。”(可 10:21)。这是一个试验,用来显明他内心真正的光景。 在爱中的揭露 同时,经文也特别记载:“耶稣看着他,就爱他。”(可 10:21)。主之所以爱他,在于他在外在行为上确实表现出端正与道德的良善;作为一个富有且年轻的人,他仍然能励志追求做完全人。虽然年轻财主堪称社会的楷模,但他这样的道德与追求仍是永远无法完全的,因为他没有意识到堕落了的人是无法完全良善,因为除了神一位以外,没有良善的。(可 10:18)。在圣洁上帝面前,一个在世人眼中看似完美的人,依然是一个罪人,人的内心依然有贪心。主耶稣对他的爱,是在爱中指出他的缺乏,揭露他的罪,使他看见自己未曾意识的罪。 第十诫“不可贪心” 当财主听见主耶稣的吩咐时,他脸上就变了色,忧忧愁愁地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可 10:22)。这正显明他舍不得放下财产,心里贪爱今世的财富。他所失败的,正是在第十诫“不可贪心”上。 因此,主耶稣没有直接引用第十诫,乃是故意借着“变卖一切”来显露他的本性,使他能看清自己内心的贪心。这也证明,他虽然追求良善,他其实正如主耶稣所说的,世上除了神没有良善的人(可 10:18)。其实财主他的心是被财物所占据,这位财主真正依靠的是钱财。 无法靠自己行善或钱财进入神的国 这也是为什么主耶稣对门徒说:“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可 10:23)。“倚靠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地难哪!”(可 10:24)。像这位行为与品格优良的财主要靠自己进入神的国是难如登天。这也是为何主用了一个夸张比喻说:“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可 10:25)。 门徒的震惊:“这样谁能得救呢?” 门徒听见就“分外希奇”,因为若是连过圣经生活、追求良善的财主都无法得救,这样谁能得救呢?于是他们问:“这样谁能得救呢?”(可 10:26)。这个问题非常关键,因为他们开始意识到:如果连这样一个道德上看似完美的人都不能得救,那么人靠自己根本不可能得救。 救恩的本质:唯独出于神的恩典 因此,这段经文并不是在对比“少年官失败,而门徒成功”。虽然门徒放弃了事业跟随主耶稣,但他们也意识到,如果连那么品格优秀的财主都无法得救,他们也同样无法得救。这也是为何他们会对主说:“这样,谁能得救呢?”(可 10:26)。 主耶稣给出结论:“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可 10:27)。这清楚表明,永生不是人靠行为赢得或赚取的,而是出于神透过耶稣基督白白的恩典。 在前与在后的反转 最后主耶稣说:“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可 10:31)。这句话的意思,是颠覆人的标准。那些自以为在前、靠自己行为称义的人(如少年官),反而是落后的;而那些承认自己不能、愿意信主的人,才是真正在前的。这一原则也让我们明白,许多在今世像不信的财主一样拥有一切,今世是在前的,将来他们将要落在后面。而那些为主放弃一切的门徒(甚至最后被逼迫而死亡),他们今世虽然是在后面的,将来却要在前面。当神的国完全显现之时,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因为许多事物在今世与将来之间必有反转。 属灵的自我反省 反省这段经文时,我意识到内心依然有许多贪婪,有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如使徒保罗所说的 然而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罗马书 7:8 ) 福音的确据:在基督里得赦免与永生 感谢主,今天我因着依靠主耶稣罪得赦免(太 26:28;可 2:5;路 24:47),并得永生(约 3:16;约 5:24;约 6:47)。 约翰福音 … Read more

约拿的神迹预表基督

约拿的神迹在救赎历史中具有独特的预表性意义,是预表论神学中一条清晰而重要的线索,直接指向基督的受死与复活。主耶稣在马太福音12:39–40中亲自解释这一点,说明约拿的经历并非孤立的历史事件,而是神在其至高主权之下在救赎历史中所设立的救赎预表。 首先,约拿“离开家乡”,预表基督的降卑与道成肉身。约拿被差遣离开以色列,进入罪恶的外邦之地尼尼微;同样,基督离开天上的荣耀,进入这堕落罪恶的世界。这一“离开”不仅是地理性的,更是圣子位格性的降卑(腓2:6–8)。从圣约的角度来看,这是神主动进入与堕落人类立约的历史进程,彰显祂的救赎恩典与计划的展开。 其次,约拿在深海鱼腹中的经历有如“降在阴间”(约拿书2:2),构成预表的核心。约拿在大鱼腹中三日三夜,进入“阴间”,象征死亡(约拿书2:2;诗16:10;徒2:31)。主耶稣将此明确应用在自己身上:“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太12:40)。在预表论typology神学中,这不是简单的类比,而是神所设定的历史-救赎对应与终极应验关系。约拿在鱼腹中如同进入“死亡的领域”,而基督是真实进入死亡,并承受神对罪的公义审判。 第三,约拿从鱼腹中被解救出来,预表基督的复活。约拿书2:6说:“你却将我的性命从坑中救出来。”这一拯救行动并非出于约拿自身,而完全出于神的主权作为。同样,基督的复活是父神大能的彰显(徒2:24),也是救赎完成的印证。在此,预表与应验之间呈现出“由影儿shadow到实体substance”的关系:约拿的经历是影子,基督的复活才是实体(西2:17)。 第四,这一神迹的目的在于“传扬悔改与赦罪之恩”。路加福音11:30指出:“约拿怎样为尼尼微人成了神迹,人子也要照样为这世代的人成了神迹。”约拿传的悔改的福音使尼尼微人被赦免,而基督的悔改的福音成就了更大的救恩,就是万国万民被赦免。从圣约神学角度看约拿,这标志着救恩从以色列扩展到万邦,体现神救赎计划的普世性。 最后,约拿的预表也带有对比性与递进扩展(antitypical escalation)。约拿是一个不完全顺服的先知,而基督是完全顺服的先知;约拿只是象征性地“进入死亡”,而基督是真实地担当罪为我们进入死亡;约拿从深海与鱼腹中的释放“如同死而复生”带来一城的悔改,而基督从真实复活(死亡中被释放)带来万民的救恩。这种由不完全到完全的推进,正是预表论神学的重要特征。 综上所述,约拿的神迹并非单纯的神迹叙事,而是神刻意在历史中所设立的救赎预表,指向基督的降卑、受死与复活。正如主耶稣所说的,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著我的话都必须应验。(路24:44)。

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的敌对关系:犹太人是否会避开撒玛利亚?

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之间的敌对关系,不仅体现在历史与宗教分裂之中,也明显表现在对撒玛利亚人的轻视、辱骂与社会排斥之中。然而,一个常见的问题是: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之间的仇恨是否严重到他们绝不会经过彼此的土地?答案是否定的。 虽然犹太人普遍轻视并厌恶撒玛利亚人,但许多犹太人在从犹太地往加利利,或从加利利往耶路撒冷守节时,仍然会经过撒玛利亚,因为这是最短、最直接的路线。约瑟夫的记载也证明了这一点。他指出加利利人上耶路撒冷守节时,通常会经过撒玛利亚地区(《古史》20.118),而在《自述》中他也提到,从加利利若要迅速到达耶路撒冷,往往需要经过撒玛利亚。 “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没有往来”,但这更多是指宗教上的纯洁性和社交亲密度(例如不共用餐具),而非地理上的完全避开。尽管双方存在深厚的民族仇恨和宗教分歧,但为了节省时间(约3天的路程,对比绕道约旦河东岸需要5-7天),大多数平民和朝圣者仍会选择直穿撒玛利亚,前往耶路撒冷守节。 (根据约瑟夫(Flavius Josephus)在《犹太古史》(Antiquities of the Jews)20.118–121 的记载,加利利的犹太人在前往耶路撒冷(Jerusalem)守节时,通常会穿越撒玛利亚(Samaria),因为这是最直接、约需三天的路程。尽管这条路线在交通上最为便利,但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之间长期存在的敌意,使这段旅程充满危险。约瑟夫记述,在边境村庄基尼亚(Ginea)曾发生撒玛利亚人袭击并杀害加利利朝圣者的事件,显示出这种为了便利而经过撒玛利亚的惯常路线,常常伴随着严重的族群冲突风险。 约瑟夫(Flavius Josephus) 在《犹太古史》(Antiquities of the Jews)20.118–121 记录: (118) 那时撒玛利亚人与犹太人之间发生了一场争端,其缘由如下:加利利人每逢节期上圣城时,习惯经过撒玛利亚人的地区前行;当时在他们所走的路上有一个村庄,名叫基尼亚(Ginea),位于撒玛利亚的边界与大平原之间。那里有些当地人攻击了这些加利利人,并杀死了他们当中的许多人。(119) 当加利利人的首领听闻所发生的事后,他们来到库马努斯(Cumanus)那里,请求他为那些被杀的人报仇;然而库马努斯被撒玛利亚人用钱财收买,因此对此事不作任何处理。(120) 因此加利利人极其愤怒,劝说犹太人的群众拿起武器,重新争取他们的自由,说奴役本身已是痛苦的事,但当奴役再加上直接的伤害时,就完全令人无法忍受。(121) 当他们的领袖试图安抚他们,并答应会设法劝说库马努斯为那些被杀的人伸张正义时,他们却不听劝,反而拿起武器,并请求一个名叫以利亚撒(Eleazar)、迪纽斯(Dineus)之子的强盗协助;此人多年来居住在山中。在他的帮助下,他们掠夺了撒玛利亚人的许多村庄。约瑟夫 Josephus, F., & Whiston, W. (1987). The works of Josephus: complete and unabridged (p. 532). Hendrickson. (118) Now there arose a quarrel between the Samaritans and the Jews on the occasion following:—It was the … Read more

Leviathan利未亚坦、tannı̂yn龙/海怪、Rahab拉哈伯。

以下简略回顾圣经中所出现的海兽形象,特别是那些象征敌对上帝、逼迫神子民之政治权势及其背后的属灵势力,并说明这些形象在旧约与新约中的发展。 (Leviathan利未亚坦) 上帝透过以赛亚先知(27:1)说祂会刑罚那兽(利未亚坦,Leviathan),并要杀海中的龙或兽(tannı̂yn)。这利未亚坦(Leviathan)在诗篇 74:13-14 拥有多个头(注:英文圣经均按原文译为复数形式的“头”(heads))。 赛27:1 到那日,耶和华必用他刚硬有力的大刀刑罚鳄鱼(原文:livyâthân利未亚坦 Leviathan),就是那快行的蛇,刑罚鳄鱼(原文:livyâthân利维坦 Leviathan),就是那曲行的蛇,并杀海中的大鱼(原文:tannı̂yn 大龙或海怪)。 赛 27:1 和合本中的“鳄鱼”其实是利未亚坦(Leviathan),即不明的海中怪兽。几乎所有英文圣经都未将 livyâthân 翻译为“鳄鱼”,而是直接按希伯来文音译为利未亚坦(Leviathan)。经文中的“大鱼”(tannı̂yn)在英文圣经中都被翻译为“龙” dragon 或“兽” monster。 赛 27:1 描绘“到那日”上帝最后的大审判。经文中的“鳄鱼”原文是 livyâthân(利未亚坦,Leviathan),并非普通的海中鳄鱼,而是象征敌对上帝之混沌权势的深海怪兽;“海中的大鱼”则是 tannı̂yn(大龙/海怪)。整体异象表明,上帝终必以祂的大能施行审判,彻底击败一切反叛祂的地上权势及其背后的邪恶属灵势力。 (tannı̂yn龙/海怪, 和合本译为“大鱼”或“大蛇”) 在旧约中,敌对上帝的势力或君王,常以象征性的方式被描绘为从海中出来的 tannı̂yn(龙/海怪;英文圣经: dragon/sea monster),和合本译为“大鱼”。在古代近东的语境中,“海”往往象征混乱与动荡,而从海中上来的怪兽,则象征在混乱中兴起、敌挡上帝的权势。 例如,在以西结书中,埃及法老被称为“卧在自己河中的大鱼”(tannı̂yn,龙/海怪;英文圣经: dragon/sea monster)(结 29:3;32:2),这里的“大鱼”即 tannı̂yn;在约伯记 7:12,约伯自问:“我岂是洋海,岂是大鱼tannı̂yn” ;诗篇 91:13 则提到“大蛇”,同样出自 tannı̂yn。均指向一种具有威胁性、象征敌对势力的海中怪兽形象。 (Rahab拉哈伯) 在旧约中,另一只海兽称为“拉哈伯”(Rahab),字义为“狂傲”。圣经将此海怪与敌对上帝、逼迫神子民的古埃及相提并论(赛 30:7):“埃及的帮助是虚无无益的,所以我称她为‘坐而不动的拉哈伯(Rahab)’。”先知又宣告(赛 51:9-10),上帝“砍碎拉哈伯(Rahab),刺透大龙(tannı̂yn,和合本译为‘大鱼’)”。因此,古埃及国度被描绘为海中的“拉哈伯”,象征上帝击败代表混沌势力的海兽拉哈伯而得胜。 (但以理的海底四兽) 但以理在第七章的异象中看见,新巴比伦帝国(但 7:4)、玛代-波斯帝国(但 7:5)、马其顿(希腊)帝国(但 7:6)、罗马帝国(但 7:7-8)被描绘为从海中上来的四兽(chêyvâ’)。先知记载:“有四个大兽从海中上来,形状各有不同”(但 7:3);随后解释说:“这四个大兽就是四王将要在世上兴起”(但 7:17),并进一步说明:“那第四兽就是世上必有的第四国”(但 7:23)。这些帝国都被但以理先知比喻为海里而出的兽。 (海底三巨头) 旧约中的“混沌海底三巨头”是利未亚坦(Leviathan)、大龙(tannı̂yn)和拉哈伯(Rahab),都是源自深海的兽。旧约主要使用这些海兽来描述敌对上帝的政治帝国,例如以拉哈伯(Rahab)与大龙(tannı̂yn,和合本译为“大鱼”)映射埃及,以 livyâthân(利未亚坦)映射亚述或巴比伦;但新约则进一步揭示这些帝国背后的真正属灵权势(弗 … Read more

上帝后悔 ???

在圣经中,“神的后悔”属于拟人法(anthropopathism)的启示性语言,用以表明那位永不改变的立约之主,在其至高主权之下,按祂一致的公义与怜悯属性,并照着祂的圣约,对人的道德抉择作出回应。 “神的后悔”并非指神像受造物那样,因认知不足或因行事错误而产生懊悔;乃是指神在同一不变的旨意中,于圣约施行(administration)上呈现出审判或赦免的转向。 具体而言,当人由悖逆转为悔改,神便按圣约的慈爱“后悔”,即撤回先前所宣告的灾难与审判(出 32:14;拿 3:10)。 反之,当人离弃耶和华,神就按圣约的公义,从原本的恩慈转而施行弃绝、管教或审判(撒上 15:11),并在普世败坏的处境中收回祂的恩典,以审判回应罪恶(创 6:6)。 因此,“神的后悔”始终是在祂圣约中不变的公义或慈爱里进行:或原本施恩慈,却因人的罪孽败坏而转为施行审判(创 6:6;撒上 15:11);或原是在管教与审判之中,却因祂自己丰盛的恩典,从原本的审判中转而实行恩惠与怜悯慈爱(出 32:14;拿 3:10;代上 21:15;诗 106:45;耶 26:19)。

为什么耶稣强调“没有人升过天”呢?

在《约翰福音》3章13节中,耶稣说:“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可是在旧约中有一些人物(如以诺、以利亚)被接升天(参创5:24;王下2:11)。为什么耶稣强调“没有人升过天”呢? 首先,我们必须要仔细地来看上文。理解经文的重要原则之一,是要细看上文与下文。 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约翰福音 3:12-13 ) 从来没有人从地上升到天上,得到启示之后再回到地上把启示给人。没有任何人是凭自己、凭本性、凭永恒身份进入天上,并从那里带下属天的启示的。 以诺、以利亚虽升天,但他们无法从天上得到启示之后,再把启示带给世界里的人。唯有主耶稣是自己主动从天降下,不像以诺与以利亚他们是被上帝接到天上。 不单如此,主耶稣虽然已经道成肉身在地上,在第12节的时候主也说他仍旧在天上。为何主耶稣能够同时在地上,同时又仍旧在天上呢?这是因为主耶稣与父是一体的。耶稣在《约翰福音》中宣告自己与父原为一,并彼此内住,“我与父原为一”;“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10:30;10:38;14:10–11;17:11;17:21–22)。天父在主耶稣里面,主耶稣也在天父里面;而父是在天上,所以主耶稣这样说:“仍旧在天的人子。”

马太福音与路加福音的家谱为何不同?

马太福音的家谱与路加福音的家谱:为何选择不同族谱? 马太福音与路加福音都记载了耶稣基督的家谱,但两者在家谱的路线与内容上却明显不同。这种差异常使读者产生疑问:既然两卷福音书同样见证同一位救主,为何两位福音书作者会选择不同的族谱来记载耶稣的身世? 历来对此已有多种解释来说明这一差异,一般可归纳为至少四种主要看法。其中,最常被讨论、也最具代表性的,是其中两种核心解释。这两种解释从不同角度揭示马太与路加在记载家谱时的写作用意与神学重点,为理解两份家谱的差异提供了重要线索。 第一种解释:约瑟线与马利亚线 这一观点认为,马太记录的是约瑟的家族血统,而路加记录的是马利亚的家族血统。虽然路加并未直接提及马利亚,但按犹太家谱的惯例,可用男性作为法律代表记录外戚,因此约瑟以女婿的法律身份被列入。这一解释在教会传统中颇具影响力,但经文本身并未明确说明,因此只能作为一种推论。 若仅将马太福音的家谱理解为约瑟的家族血统、路加福音的家谱理解为马利亚的家族血统,便很难与文本中所呈现的家谱结构相协调。首先,两份家谱在大卫之后立刻分流,却又在被掳后同时汇合于撒拉铁和所罗巴伯,随后再次分流,最终同样以约瑟作为家谱的终点。这种“分离—汇合—再分离”的结构,若被理解为两条彼此独立的家族血统,显得极不自然。将马太与路加的差异简单解释为“约瑟线”与“马利亚线”的家族血统区分,较难解释文本中的关键汇合现象,也难以在旧约圣经的历史框架中得到有力证明。 第二种解释:合法君王线与家族血统线(更具文本根据) 另一种、也更有经文根据的解释是:马太记录的是合法的君王承继家谱,而路加记录的是家族血统的家谱。马太的写作目的在于证明耶稣在法律上承继大卫的王位,因此在大卫之后选择了所罗门这一王权路线,呈现一条按王位承继而展开的君王谱系;相比之下,路加则沿着大卫之子拿单(历代志上 3:5)这一非王权路线来追溯家族血统,更强调耶稣真实进入人类历史,凸显救恩的普世性。 因此,即使约瑟的家族血统最终可追溯至拿单,这位人物本身仍然是大卫王的儿子,路加所呈现的家族血统同样真实地根植于大卫之约脉络之中;区别在于,路加所强调的是从大卫而出的非王权的家族自然延续,而马太则展示了一条按历史顺序展开的君王承继路线,用以指明耶稣在法律与应许层面上的弥赛亚的王权身分。 从结构上看,马太福音1:17明显有意识地修剪与编排家谱,将其分为三组十四代: 从亚伯拉罕到大卫十四代; 从大卫到被掳巴比伦十四代; 从被掳到基督又十四代。 同时,马太有意识地沿着所罗门和犹大诸王的王权路线来排列家谱,并选择性地省略部分世代,以突出其神学重点;耶稣是大卫之约中合法的王权继承人。 在路加的家谱中,路加同样也有其隐藏的神学目的。路加刻意将家谱追溯至亚当,强调耶稣与全人类的关系;而马太则将家谱止于亚伯拉罕,着重凸显耶稣在以色列应许中的身份。 路加有意透过编排,形成清楚的平行对比:在 (路3:22),上帝宣告耶稣是祂的「爱子」;随后,家谱在 (路3:38) 以「亚当是上帝的儿子」作结,并紧接着在 (路4:1) 记载耶稣进入旷野受试探并得胜。与此形成对照的是,亚当这位「上帝的儿子」在伊甸园的试探中失败。路加借着这样的编排,将两位「儿子」并列对照,显明耶稣就是那末后的亚当,成就了亚当所未能完成的使命(罗 5:14;林前 15:45)。 结论: 值得注意的是,在路加写作福音书时,马太福音很可能已经在教会中流传。路加显然知道自己为何不采用马太的家谱,也明白马太记录家谱的写作用意。正因如此,这两份家谱之间所呈现的明显差异并非刻意捏造,并显示两卷福音书并非彼此抄袭。 尽管马太与路加所记录的家谱有所不同,但两者在核心见证上完全一致:耶稣基督确实是大卫、亚伯拉罕,并最终是亚当的后裔。家谱所彰显的,不只是历史脉络,更是神在救赎历史中信实守约的作为。 至于路加与马太为何记录不同的家谱,或许我们要等到将来在天上才完全明白;在今世,我们当谨记提多书 3:9 的提醒,远避无益的家谱争论。 提多书 3:9. 要远避无知的辩论和家谱的空谈,以及纷争,并因律法而起的争竞,因为这都是虚妄无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