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地狱可以吗?

一些基督徒希望只有天堂而没有地狱,因为地狱是一个极其可怕、充满刑罚的地方。也有信徒表示,他们所爱的亲人因为在今世拒绝救恩,因此当这些亲人离世时,他们的内心感到极其悲痛。 [骨肉之亲未得救的忧伤] 所以,当骨肉之亲拒绝救恩时,信徒那种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甚至愿意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的心情,是人之常情,是我们可以理解的。 [摩西与保罗的哀痛与代求] 我相信,神也能体会我们内心的感受。这就如同神人摩西在世的时候,也曾为自己的同胞、为百姓恳求神赦免他们的罪。他甚至说,如果神不答应的话,愿意自己的名字也一同从生命册上被涂抹: (出32:32)倘若你肯赦免他们的罪,…不然,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涂抹我的名。 同样地,在新约中,保罗也有这样的情感。他在《罗马书》中表达了深切的哀痛: (罗9:2-3)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 [地狱若是被消除的可能后果] 然而,如果公义的上帝把地狱消除掉的话,那将可能带来一些我们意想不到的后果。 [其一], 那位坑害我们的魔鬼撒旦将不再被丢进火湖中。我们从《启示录》得知,撒旦最终将被关在上帝之城之外,投入永远的刑罚之中: (启20:10)那迷惑他们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 [其二], 有些信徒在世时遭遇极大的逼迫,甚至为主被不信的人杀害。他们在天上的祷告,是祈求主为他们伸冤。如果地狱被取消,他们将失去公义得以施行的盼望: (启6:10)大声喊着说:“圣洁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给我们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几时呢?” [其三], 如果地狱被取消,那么今世恶人所做的一切邪恶的事,将不再有任何后果。恶人就可以胡作非为、为所欲为,毫无敬畏之心,也不再有终极的审判和刑罚来限制他们的罪行。若没有最终面对神的审判与刑罚,那么这世界就失去了区分善恶的终极标准。 [其四], 如果神把地狱消除,祂就不再是公义的神了。祂的属性不仅仅是慈爱,祂也是公义的。因此,要求祂取消地狱,是违背神属性的、不合理的。 取消地狱,不只是削弱了对恶人最终惩罚的警戒,也等于否认了神是公义的主宰。这样一来,公义就成了空话,恶人所作的种种罪行就没有必要付出代价,世界将陷入道德崩溃的深渊。 [主再来时才显明真相] 在今世,有许多真相是我们暂时还无法明白的。但我们相信,主再来的那一日,神必清楚地向我们显明一切我们未曾明了的真相。也唯有祂,能够安慰信徒内心深处的伤痛。 [我们可以为爱的亲人做什么] 因此,在今世,我们首先能为所爱的亲人做的,就是持续地在神面前代求。正如使徒保罗所说:(罗10:1)弟兄们,我心里所愿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为此,我也常为他们祈求神。 [其二],我们也要竭力勇敢地向他们传福音,见证主耶稣的恩典与真实。并且努力邀请他们来到教会,亲自聆听福音的真道。 [其三], 我们也祈求主不断地改变我们的生命,使我们的行为不成为他们的绊脚石,反而使我们的生命成为荣耀主的见证。 [最后:祈盼我们所爱的能得救] 最后,祈求主帮助我们,在我们仍在世的年日中,使我们所爱的亲人也能与我们一同接受主耶稣基督的救恩。 约翰福音 3:16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

神不义没有给人同等机会。

有人对我说,神是不义的,祂没有给予每一个人同等的机遇来认识相信主耶稣。 【上帝恩典的主权】 为什么上帝不给每一个人同等的机会、同等的机遇、同等的恩典来相信耶稣基督,以至于得着救恩? 这个问题触及到拣选与恩典的主权。首先,我们必须从“公义”的本质来思考:即使上帝不赐给世人任何机会或恩典来相信耶稣基督,以至于得救,祂依然是公义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把上帝“施恩的主权”误解为“祂必须给予恩典”;若是“必须给”,那就不再是恩典,而是义务。 圣经清楚教导:我们都是罪人(罗3:23),按着上帝的公义来衡量时,所有人都该灭亡。祂若让全人类都灭亡,祂依然是完全公义的,因为我们所当得的乃是死亡(罗6:23)。 换句话说,上帝不亏欠任何人救恩。祂若施恩给一些人,使他们蒙恩得救,那是出于祂的怜悯与主权恩典;若任凭另一些人因自己的罪恶而灭亡,那是出于祂公义的审判。因此,没有人能控告上帝不公义,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 【人的不义显明于企图剥夺神的主权】 人之所以是不义的,不仅因为我们犯了罪,还因为我们从神领受了生命,享受了祂赐给人类的一切资源、物资与恩典,却不愿意敬拜祂、顺服祂、感谢祂。 神所创造的一切原是为人所预备,而人却在享受这些恩典的同时,忘记了赐恩者,不承认祂的主权,甚至抵挡、批评祂的作为。 人拒绝敬拜神,也不愿承认神的主权,这正是人类不义的凭据。人不愿顺服与敬拜,是出于狂傲与悖逆。人不愿敬拜神,是因为自以为是、自我为中心,不愿意让神在生命中居首位。这正是保罗在《罗马书》所描述的:“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祂,也不感谢祂;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罗1:21) 【神施恩给不配得的人】 在所有人都本该受刑罚、受审判的公义法则之下,上帝却因着祂的怜悯与恩慈,在祂自己的主权里,拣选施恩给一部分人。 祂使那些愿意信靠并接受耶稣基督的人得着救恩。这不是因为他们比别人更好、更配得,而是因为神主动在祂圣洁与公义之中施恩,使原本当灭亡的罪人,有机会悔改归信、得蒙赦免。这就是神的主权恩典:祂有权柄向谁施恩就施恩,向谁怜悯就怜悯(出33:19;罗9:15)。 然而,当我们用批评、质问、不敬虔的态度去挑战上帝为什么不拯救所有人时,其实正显明了我们自己的骄傲与不义。 人若站在罪人的地位,却向公义圣洁的神质问“为何祢没有多给恩典?”,其实是忘了:我们配得的是刑罚,不是恩典;配得的是灭亡,不是救恩。 【一个简单的比喻】 一个简单的比喻可以显明人这种不义的态度:好比一群犯了死罪的死囚,按着“公义的法则”(law of justice),他们本来都该被判死刑,无一例外。这是合理、公义的审判,因为他们的罪确实当得其罚。 然而,一位拥有最高权柄的君王或总统,在他主权性的怜悯与赦免中,决定赦免其中一部分人。他们得着了恩典,脱离了刑罚,并不是因为他们比别人更好,而是因为这位掌权者出于自己的主权旨意施恩施怜。 但那没有被赦免的另一部分人,虽然明知自己罪有应得,反而质问、批评,甚至攻击这位君王,埋怨说:“你为什么不赦免我?”他们这样行时,忘了一个最根本的事实:他们受刑罚,是出于公义;他们所承受的刑罚,是他们应当得的。而赦免,是出于怜悯,不是出于义务。 这个比喻正揭示了人心堕落的真实光景:人不但不为他人蒙恩而感恩,反而质问施恩者的主权,甚至将自己本该受的刑罚视为不公。 最可怕的是,那些已经蒙恩的人,反过来咬施恩者一口,批评祂不仁不义,没有施恩给所有的人。

上帝公平吗?Is God Fair?

有人问:在这个世界中,有些人富有、聪明、掌权;而有些人却贫困、软弱、被忽视。许多人因此质疑:上帝是公平的吗?Is God fair? 圣经教导我们:上帝确实是“公平的”(justice)。但圣经所说的“公平”(justice),并不等于现代人所理解的平均主义,例如:每人分一份、人人一样多。 圣经中的“公平”,是建立在上帝圣洁本性之上的“公义” (righteousness)与“公正”(justice),并在祂的审判中毫无偏待地彰显出来。 祂不看人的外貌,也不按人的身份、地位、财富来审判;祂按着各人是否顺服祂的诫命,以及其行为与内心动机来施行判断。祂照着自己公义的法则与律例审判世人。 【人质疑神的公平】 神并没有给予每一个人相同的资源、机会与才干。当人因此批评神时,实际上正揭露了我们内心的不义。 这就如同一个人分别施舍给两个乞丐:一个得了一百元,另一个只得了一元。那只得一元的乞丐不仅不感恩,反而破口大骂,责怪施恩的人不公平。这样的人,不是因为遭受不公,而是因为心中不义。他故意遗忘了:人的生命、世界上的一切资源,甚至我们所能享有的每一样恩典,都是神所赐。不义之人因为得得少了,就如同那不知感恩的乞丐一样,出口毁谤,批评神的施恩与主权。 堕落的人性正是如此。我们经常以这种态度来责备神,把社会的罪恶、家庭中的痛苦、人生遭遇的邪恶与不公,全都推卸给神。我们无理地怪责神,却不愿意面对一个事实:世上许多的苦难,正是人的罪所带来的结果。人非但不自我省察,悔改归向神,反而把一切责任归咎于神,质疑神的公义,埋怨祂不公。 【神是公义的,祂多给谁,就向谁多要】 神是公义的。圣经也启示我们一个清楚的法则:上帝多给谁,就向谁多要(路12:48)。主耶稣在《马太福音》25章讲到“按才干受托的比喻”时说:“按着各人的才干给他们银子,一个给了五千两,一个给了二千两,一个给了一千两。”(太25:15) 这说明:上帝所赐的恩赐与资源各有不同,有人领受一千两,有人领受五千两。但祂的“公义”(righteousness)乃在于祂按着人所领受的托付来施行“审判”,祂的要求完全公正(justice)且合理。 若祂赐我们一千两,祂就要我们交出一千两的果子;若赐我们五千两,祂也必按五千两来审问我们所交出的忠心与结果。换句话说,随着我们在地上所得到的普遍恩典越大,我们的责任也就越大。人在社会中的责任程度也是不同的。 圣经清楚教导我们:神照各人所领受的托付来施行审判(太25:15;路12:48),祂按人的行为与内心的动机施行公平的判断(罗2:6;林后5:10),而托付越多,责任也越大(雅3:1;彼前4:10)。这正是为何圣经说:“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6:8) 那些在世上蒙神赐予更多权柄、才干、资源与机会的人,若在有生之年没有照着神的心意去施行公义与怜悯,反而自私地为自己而活、追求私欲、压榨他人,他们将来必面对上帝公义的审判。 【上帝的公义与十字架的代赎】 圣经清楚教导我们:“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这意味着,所有人都在罪中与神隔绝,无法凭自己站立在神公义的审判标准之下。在上帝公义的属性中,祂不能纵容罪恶。因此,祂必追讨人的罪,并审判世人。这正是公义的要求:罪必须被刑罚,罪人必须受审判。 然而,上帝是公义的,祂差遣了祂的儿子,道成肉身,成为完全的人子耶稣基督,为要成就那替罪的救赎。耶稣基督,就是那无罪的义者,以一个完全人的身份,代表全人类承受罪的刑罚,担当神公义的审判。这就是十字架的意义:上帝的公义在基督里得以满足,而罪人也因信靠耶稣基督而得称为义。 上帝是公义的,祂必须刑罚罪恶;但上帝也是慈爱的,祂亲自为我们预备了祂的儿子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代赎。正如经上所记:“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人堕落之后,世人所面对的一切灾难,都是罪人罪有应得的结果;不义的事本就是发生在罪人之人身上。唯有耶稣基督是完全无罪的义者,祂却为世人承担这世界一切的苦难。在祂身上,不义的事却临到完美的1义人身上。这就是神的怜悯与慈爱了。 人堕落之后,世人所面对的一切灾难,都是罪人罪有应得的结果;不义的事本就是发生在罪人身上。唯有耶稣基督是完全无罪的义者,祂却为世人承担这世界一切的苦难。在祂身上,不义的事却临到那完美的义者身上。这正是神的怜悯与慈爱。

旧约与新约圣徒皆因信基督得救。

旧约与新约圣徒皆因信基督得救。 本文为第一篇《旧约里的人如何得救》的延续,进一步探讨旧约圣徒因信得救的真理。 一、旧约与新约的圣徒同靠基督得救 旧约与新约的圣徒同样都是因信基督而得救。旧约的圣徒是凭信心盼望那位将要来的基督,而新约的圣徒则是信靠那位已经来到的基督。因此我们可以说,无论旧约或新约的圣徒,都是因着信靠耶稣基督而蒙拯救。旧约中所应许的那位后裔、义仆与君王,就是世人的救主耶稣基督。 二、堕落之后的应许:女人的后裔要击败魔鬼 首先,当亚当与夏娃犯罪堕落,全人类堕入罪中之时,上帝向撒旦(那古蛇)宣告:祂将透过女人所生的后裔来击败撒旦,这位后裔要伤那蛇的头(创3:15)。从这一节经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亚当与夏娃在被逐出伊甸园之后,便凭信心相信并等候神所应许的那一位要来的救主后裔,就是那位将来要来的耶稣基督。当亚当与夏娃要以信心等候祂的诞生为他们击败撒旦,将撒旦践踏在脚下。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创世纪》三章二十节中,亚当给他的妻子起名为夏娃,因为「她是众生之母」(创3:20),因为救主后裔(基督)将由女人所生。夏娃在生育时,以信心说:「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创4:1)。然而,夏娃所生的这位男子该隐,并不是那位将要来的基督。 三、亚当与夏娃之后,人延续了对后裔(救主基督)的等候 亚当与夏娃被赶出伊甸园之后,夏娃生了该隐,又生了亚伯。亚伯是敬畏神、信靠神的人,但该隐是属那恶者的(约壹3:12)。创世记记载,该隐后来在田间将他的兄弟亚伯杀了。这一事件似乎让人以为神对后裔的应许已经断绝,亚当与夏娃的盼望也仿佛落空。 然而,亚当与夏娃后来又生了一个儿子,起名叫塞特,意思是:「神另给我立了一个儿子代替亚伯」(创4:25)。赛特又生了一个儿子,名叫以挪士。从那时起,人就求告耶和华的名(创4:26)。 随着历史的展开,我们发现赛特、以挪士、以及与神同行的以诺,虽然都是敬虔的后裔,但都不是那一位击败撒旦的后裔(救主基督)。他们虽不是那一位,却作为信心的传承者,他们继续忠心等候神的应许成就。他们所仰望与相信盼望的,正是那位要来的基督。 四、后裔挪亚拯救一家八口 随着历史推进,《创世纪》第六章为我们展现了一位敬虔、信靠神的后裔,就是挪亚。那时世人极其败坏,「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6:5)。因着人类的罪恶,神决定施行审判,以洪水灭尽当世之人。 而,「惟有挪亚在耶和华眼前蒙恩」(创6:8)。在那黑暗堕落的世代中,神施恩拣选挪亚,吩咐他建造方舟,拯救他的一家八口,并保存各类牲畜,使人在审判之后仍有余种存留人类,直到基督降临。即便在全地败坏之时,神仍忠于祂的应许,存留那属祂的敬虔后裔,使救赎的计划不至断绝。 当我们看到神藉着挪亚拯救全家时,不禁会问:挪亚是否就是那位应许中要来的后裔?他是否就是那位将要击败魔鬼、带来永远拯救的那一位?然而,挪亚虽为义人,却并不完全。洪水之后,他栽种葡萄园,便醉酒(创9:21)。他的软弱揭示出:即便最敬虔的人也无法担当那完全救主的身份,来击败魔鬼、成就终极的拯救。 五、亚伯拉罕的一位后裔将使万国得福 到了《创世纪》第十二章,我们又看见一位敬虔、信靠主的后裔,就是亚伯兰(即亚伯拉罕)。他在耶和华面前蒙恩,神与他立约,赐下后裔与赐福的应许。亚伯拉罕是创世记中第一位被明确启示为「因信称义」的人:「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创15:6)。这是圣经首次清楚教导:人因信靠耶和华和祂的应许而被算为义。正如使徒保罗所说神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加3:8)。 作为信心之父,亚伯拉罕的信心确实伟大,然而从历史叙述中我们也看到他的软弱与失败。因此,他也不是那位最终要击败魔鬼、践踏蛇头的应许之子。 然而,上帝在《创世纪》二十二章十八节应许并启示亚伯拉罕说:「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创22:18)。这节经文清楚指向那位应许中的后裔,就是将来要来的救主基督。祂要使地上万国、万族、万民都因祂得福。使徒保罗在《加拉太书》三章十六节中证实了这一点:「所应许的是向亚伯拉罕和他那一个后裔说的,并不是说‘众后裔’,乃是说‘你那一个后裔’,就是基督」(加3:16)。 从历史的发展中我们清楚看到,无论是亚伯拉罕、以撒,还是雅各,他们都不是那位应许中将要来拯救世人的后裔,就是救主基督。所以,从亚伯拉罕之后,旧约的圣徒凭着信心相信,将来必有一位救主后裔由女子而生(参创3:15);祂将击败魔鬼,并使全世界万国之人都因祂得着救恩之福(参创22:18)。 六、摩西与那将来的后裔先知 随着历史的推进,神兴起了摩西,这位敬虔、信靠祂的后裔,借着他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并颁布律法,建立祂与百姓之间的圣约。然而,摩西并不完全;他因在以色列人面前没有尊耶和华为圣,神就不允许他进入迦南地(民20:12)。所以摩西也并不是那位击败魔鬼、使全世界万国都得着救恩之福的后裔。 在摩西临终之前,他向以色列百姓郑重宣告:将来神要为他们兴起一位像他一样的先知;凡不听从这位先知的,必从民中被除灭(申18:18–19)。这位“像摩西一样的先知”,正是那位要来的救主,是神最终应许的后裔,就是耶稣基督。使徒彼得在五旬节后向众人见证说耶稣基督就是摩西所说那位要来的先知」(使3:22–23、使7:37)。 自摩西之后,旧约的圣徒凭着信心相信,将来必有一位救主后裔由女子而生(参创3:15);祂将击败魔鬼,使万国之人因祂得着救恩之福(参创22:18),祂也将是那位比摩西更大的先知(申18:18–19)。 七、大卫的后裔将永远作王 随着历史的展开,以色列人进入了迦南地,后来出现了他们的第二位君王,就是大卫。大卫是一位合神心意的王,但他后来也犯罪,受神的管教,并认罪归向祂,蒙了神的赦免。尽管大卫被称为合神心意的人,他仍是有罪不完全的,不能成为那位应许中要来击败魔鬼的救主后裔。 在大卫将要离世之前,神向他发出宝贵的应许:当他寿数满足、与列祖同睡时,神要从他的后裔中兴起一位,这一位的国位要坚定直到永远(撒下7:13)。透过这位救主后裔,大卫的国位也必坚定,直到永远(撒下7:16)。 自大卫之后,旧约的圣徒凭着信心相信,将来必有一位救主后裔由女子而生(参创3:15);祂将击败魔鬼,使万国之人因祂得着救恩之福(参创22:18),祂也将是那位比摩西更大的先知(申18:18–19)。这位救主将迎来神永远的国度,祂的国位也必坚定,直到永远(撒下7:13–16)。 随着历史的发展,我们发现无论是所罗门,还是其他的君王,他们都不是完全的。许多君王的心后来都偏离了耶和华,在他们身上也未看见那永远之国的实现。旧约的圣徒都默默的以信心等待那位更伟大,完美的拯救者(后裔)的出现。 八、救主后裔的母亲将是童女,祂的名为以马内利 随着以色列人不断悖逆主、不信神、拜偶像并违背与神所立的圣约,他们即将面临亡国、被掳到巴比伦的命运。在这黑暗的时刻,神透过先知以赛亚向他们宣告一项充满盼望的应许。 以赛亚预言说:「因此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赛7:14)。以马内利的意思是“神与我们同在”。就在他们即将灭亡之时,神再次向祂的子民保证:将来必有一位应许的救主后裔要来到,这位后裔将由童女所生,祂的名字就叫以马内利,象征神亲自要与祂的百姓同在。 九、救主后裔将被世人拒绝,并为罪人多受痛苦 这位由童女所生、名为以马内利的后裔,就是“神与人同在”的救主。上帝透过先知以赛亚更进一步向以色列人启示:这位后裔将是一位受苦的义仆。在《以赛亚书》第五十三章,神预告这位要来的救主将被世人拒绝:「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赛53:1)。祂「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赛53:3)。祂不是世人所期待的荣耀君王,而是一位卑微、受苦、被弃绝的义仆。 祂将为我们担当忧患、背负痛苦(赛53:4),为我们的罪孽而被压伤。祂是那位神所差来的义仆,代替我们受刑罚,担当我们的罪债,使我们可以因信称义。正如《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十一节所说:「因他认识我的义仆,使许多人称为义,并且他要担当他们的罪孽。」在新约中,这一切都清楚地应验在耶稣基督身上。 自以赛亚之后,旧约的圣徒凭着信心相信,将来必有一位救主后裔由女子而生(参创3:15);祂将击败魔鬼,使万国之人因祂得着救恩之福(参创22:18),祂也将是那位比摩西更大的先知(申18:18–19)。这位救主将迎来神永远的国度,祂的国位也必坚定,直到永远(撒下7:13–16)。这位救主将由童女所生(赛7:14)。在祂登基为王之前,祂将被人弃绝,并为自己的百姓承担罪恶的刑罚与痛苦(赛53:4)。神也应许,凡信靠这位要来的救主,必因祂称义(赛53:11)。 十、总结:耶稣基督就是旧约圣徒所相信那要来的后裔、义仆、君王 在整本《旧约圣经》中有大量经文预表并指向那位要来的后裔,就是耶稣基督。若要一一列举并加以解释,将需极大篇幅与时间,非数语所能尽述。因此,在此我仅简要引用几处关键经文,以清楚说明:旧约的圣徒与我们新约的圣徒一样,所信靠的,正是同一位救主,就是耶稣基督,祂是我们信心的焦点与唯一的盼望。旧约中所应许的基督是将要来之事的影儿,而新约中的基督则是那应许成就的真实实体(西2:17、来10:1)。 旧约与新约的圣徒,都是因信基督而得救。旧约的圣徒是凭着信心仰望那将要来的基督,而新约的圣徒则是信靠那已经来到的基督。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无论是旧约或新约的圣徒,皆因信靠耶稣基督而蒙恩得救。旧约中所应许的那位后裔、义仆与君王,正是世人的救主耶稣基督。

旧约里的人如何得救?

旧约里的人如何得救? 有一些基督徒误解,以为旧约里的圣徒在得救这件事上,是因顺服律法或倚靠行为得以得救。其实,这是误解了整个旧约圣经的教导。 旧约启示了人无法靠律法或行为的真理:“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6:5)神透过摩西指出,以色列人是“硬着颈项的百姓”(出32:9)。大卫说:“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诗143:2);以赛亚也宣告:“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正如使徒保罗所教导的,律法被赐下,是为了使人知道自己有罪 … 因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人是无法靠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的…(加2:16),“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行律法”(罗3:28)。 因此,旧约中的圣徒得救从来不是靠行为,而是本乎恩,是因着信,就像新约的圣徒一样。旧约与新约的福音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因信称义的,不是靠律法,也不是靠行为。正如亚伯拉罕在《创世记》第十五章第六节所记:“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创15:6)。这种对旧约圣徒得救的正确理解,后来也在《罗马书》中被使徒保罗清楚地证实(罗4:1-5,4:9-11,4:20-22)。 以色列的另一位列祖大卫王,在他惨痛犯罪、杀害自己的将军并夺人妻子之后,他被神管教并蒙神白白的赦免。他深刻地明白:一个人过犯得以赦免,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因此他在诗篇中如此宣告:“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凡心里没有诡诈、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诗32:1-2)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中引用大卫的这段话,进一步证实称义是本乎恩典,不在行为:“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罗4:6-8)所以无论是旧约的圣徒,或是新约的圣徒,,罪得赦免、蒙神称义,并非因行为,而是因着信心领受神的恩典。 在旧约中以色列人背约、犯罪之际,国家即将被掳到巴比伦,神兴起了哈巴谷先知。神对他说:“义人必因信得生。”(哈2:4)在那动荡的时代,神要哈巴谷和所有信靠祂的人坚信:即使环境黑暗,义人仍当因信而活。当他们信靠神的时候,祂必施行拯救。到了新约,使徒保罗延续了神在旧约中所启示的福音原则,强调这是贯穿历史、永不改变的真理:“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1:17) 总结:旧约的圣徒与我们新约的圣徒一样,得救的途径都是借着相信神和祂的话语(应许)。正如摩西所记:“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创15:6)这清楚表明,旧约与新约的救恩原则是一致的,从始至终,都是因信称义,从不因行为称义。 旧约的圣徒所信靠的,是神所启示和应许的救赎;这应许最终在耶稣基督里得以完全实现。至于旧约圣徒如何信靠基督,我将在接下来的第二部分简明地解释。基督是旧约信仰的中心与成就,是旧约圣徒所仰望,也正是新约圣徒所认识的耶稣基督。 旧约与新约本是一体

不要将民主制度偶像化

不要将民主制度偶像化。民主制度不过是人在堕落之后,为了抑制罪性与限制权力滥用而设立的一种有限政治体制。然而,民主制度本身也无法免于贪污、腐败与权力滥用。我们真正所盼望的,是那将要完全实现的君主国度,由主基督亲自掌权,祂的国度中公义与和平永无止境。 正如 R.C.Sproul 所说:“宇宙不是民主政体,而是上帝所治理的君主国度;祂已设立祂所爱的儿子为至高君王,统管万有。”

基督徒还需要认罪吗?

有些牧者因强调“因信称义”的真理,并依据神学推论,进一步认为:既然今日的基督徒已经被称为义,是圣徒,也不再被定罪,那么就不需要继续认罪。 诚然,我们因信耶稣基督成为神的儿女(约1:12;加3:26),已经被神称为义(罗3:24、3:28、5:9;加3:24;林前6:11),并且不再被祂定罪(约3:18;约5:24;罗8:1)。然而,作为神的儿女,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仍常常未能顺服祂,反而违背祂、得罪祂,行祂所厌恶的事。因此,即使我们已经因信称义,仍当常常来到天父面前,承认自己的罪,祈求祂的赦免并愿意回转作顺服爱主的儿女。 这就好比家中的儿女若惹父母生气,在知错之后愿意道歉,便可修复彼此之间的关系。同样,信徒若得罪了天父,也应当向祂认罪悔改,好叫我们与祂之间的爱与交通得以恢复。 首先,让我们回到主耶稣的教导,来看祂是如何教导门徒祷告的: 路加福音 11:1. 耶稣在一个地方祷告;祷告完了,有个门徒对他说:「求主教导我们祷告,像约翰教导他的门徒。」2耶稣说:「你们祷告的时候,要说:我们在天上的父。。。。4.【赦免我们的罪】,因为我们也赦免凡亏欠我们的人。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 主耶稣在教导门徒祷告时,吩咐他们称神为“天父”(v2),并教导他们在祷告中求父赦免自己的罪(v4)。由此我们可以明白,身为神儿女的信徒,在得罪天父、令祂忧伤时,依然需要来到祂面前认罪,求祂赦免。 其二,我们来看使徒彼得如何劝戒人要认罪悔改。 早期教会中有一位名叫西门的人,他已经信主(徒8:13),也接受了洗礼。然而,当他犯了罪,想用金钱来换取使徒所拥有的权柄时(徒8:19),使徒彼得严厉地责备他,并劝诫他必须悔改,并向主祈求,或许可以蒙赦免。 使徒行传 8:22.你当懊悔你这罪恶,祈求主,或者你心里的意念可得赦免。 其三,我们来看使徒约翰如何教导教会信徒。 约翰一书 1: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在这里,使徒约翰教导信徒:当他们犯罪时,应当向神认罪。若我们承认自己的过犯,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祂必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其四,使徒雅各(加1:19)教导教会,要彼此认罪,互相代求。 他指出,若教会中有人因犯罪而导致身体软弱,就应请教会的长老来。他们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并为他祷告。这是出于信心的祈祷,是义人所献上的恳切祈求(雅5:15),信徒也应当在义人面前彼此认罪(雅5:16)。 当信徒因犯罪而软弱时,若肯认罪悔改,并接受义人的代祷,就必蒙神赦免(v15);他们因罪所带来的疾病也可以因此得医治(v16)。 这正如旧约中摩西为米利暗代祷,求神医治她因罪而遭的麻风一样(民12:11–15)。 雅各书 5:14.你们中间有病了的呢,他就该请教会的长老来;他们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为他祷告。15.出于信心的祈祷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来;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16.所以你们要彼此认罪,互相代求,使你们可以得医治。义人祈祷所发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

预定与弃绝 Predestination and Reprobation

在改革宗神学的传统中,预定论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教义,尤其涉及到上帝如何预定选民蒙救恩(Predestination of the Elect,简称 PE),以及祂如何对待那些未蒙拣选、被弃绝的人(Predestination of the Reprobate,简称 PR)。尽管加尔文主义者普遍持守预定论,但对于 PE 与 PR 的理解,不同神学取向之间存在明显差异,特别是在正统加尔文主义(Calvinism)与极端加尔文主义(Hyper-Calvinism)之间的对比上。 首先,在对 PE 与 PR 的性质理解上,二者存在根本分歧。正统加尔文主义认为,PE 是上帝在祂主权与恩典中主动施行拣选并重生人信主的结果,而 PR 则是上帝“恩典越过”或“略过”那些未蒙拣选者,是一种“消极的弃绝”,即任凭他们照着自己罪恶的本性,自取灭亡。也就是说,上帝在施恩上是积极的动工,但在弃绝上则不是主动促成他们不信与拒绝,而是出于神公义的主权所彰显的任凭。这种观点强调,拣选是神在恩典中主动的作为,而弃绝则是神在公义中对罪人的任凭之选。 然而,一些极端加尔文主义持不同观点。他们认为,PR 也同样具有PE的积极性,亦即上帝在弃绝之人里面同样有主动的作为,甚至“促使”他们不信与拒绝。这种理解意味着,上帝不仅主动工作拣选得救之人,也同样主动工作弃绝,并促成人的沉沦。因此,在极端加尔文主义的体系中,PE 与 PR 是完全对称的:上帝在施恩拣选和弃绝中都具有同等的主动性。 此外,这两种神学理解在对 PE 和 PR 的“终极性”判断上也有所不同。虽然 PE 与 PR 同为上帝在永恒中的旨意,但在其实施的性质与目标上却并不对等。PE 是神在恩典与慈爱中积极的作为,旨在拯救选民;而 PR 则是神在公义中所作的任凭,祂选择不施恩给那些未蒙拣选者,让他们照自己罪恶的本性而行。因而,PE 的终极性在于带来永生与救赎,而 PR 的终极性则在于彰显神的公义,祂不施恩,而是公义地任凭罪人自己走向灭亡。 反之,极端加尔文主义主张,PE 与 PR 在终极性上是完全对称的,也就是说,上帝在拣选与弃绝中的施行方式具有同等的主动性。祂如何拣选某些人得救、主动重生他们、使他们相信并得救,也同样旨意让某些人灭亡,主动转化他们的内心使他们刚硬,使他们拒绝福音。这种观点在神学上忽略了第二因(secondary cause)的区分,容易导致人误以为是上帝在主动作恶、是神驱使人去犯罪并驱使人抵挡祂。 综上所述,正统加尔文主义的预定论既坚守神的主权,承认神在拣选中的恩典主动性,同时也否认神在弃绝中的任何不义。

与罪征战:跌倒了要不断站起来

要挣脱那些缠累人的罪习,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不是靠一次祷告、一句立志,或一个决定就能获得真正的自由。有些罪,已经成为我们生命中根深蒂固的习惯性的罪,就像染上毒瘾一样。我们越想挣脱,肉体就越剧烈反抗。 这种挣扎,有时就像属灵上的“戒断反应”。正如一个人长期依赖某种成瘾物(如毒品或酒精)之后,一旦想要戒除,就会出现极大的身体与心理痛苦。同样地,当我们要脱离长期依赖的罪时,我们的内心、情绪,甚至身体,也会出现强烈的抵抗和挣扎。我们会焦躁、软弱、痛苦,甚至产生强烈的回头冲动。这样的经历如同使徒保罗所说:“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7:18) 与罪的争战如同一场持久的战争,我们往往要经历无数次的失败,也必须承受一次次因再次跌倒所带来的痛苦、懊悔与羞愧。这种痛苦的经历,使我们同样发出保罗的呼喊:“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24) 为要挣脱罪恶的习惯,我们常常必须经过一段漫长而痛苦的过程,直到我们的身心灵完全投靠主耶稣,直到我们的心灵与祂紧紧相连。因为主耶稣亲口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15:5)祂也教导我们:“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约15:4) 于是,我们一次又一次地跪在主面前放声痛哭,一次又一次在内心向祂呼求:“主啊,救我!我是那糟糕、无药可救的人。求祢不要丢弃我,求祢赦免我,求祢帮助我挣脱这缠累我的罪习。” 然而,在与罪搏斗的过程中,即使失败了,也不可灰心,不可放弃,更不可停止来到主的面前。我们要像跌倒的孩子那样,虽然一次次摔倒,却愿意一次次爬起,重新站立,继续走向那位爱我们的天父。 我们深信,靠着那位满有慈爱、乐意扶持我们的父神,有一天,我们必能完全摆脱罪的捆锁,奔跑在属灵自由的草原上,享受在基督里得胜的生命。正如圣经所应许:“你们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罗8:13)祈求父与主的灵充满我们,赐下大能,使我们得胜,使我们能治死身体的恶行。

主耶稣降临和世界末了有什么征兆?

门徒曾问主耶稣,祂降临和世界末了的时候,有什么征兆?(太24:3)我们从主耶稣回答门徒的话中,看见祂提到这些事将要发生: 第一,会有许多假基督出现(太24:5); 第二,世界上会有战争和灾难;多处必有饥荒、地震,并在世界各地不断延续(太24:6-7)。而且,这一切将像产妇的阵痛一样不断加剧(太24:8)。 第三,信徒会陷在患难中,受到外在的逼迫与杀害(太24:9-10); 第四,教会内会遭受异端侵扰,许多假先知兴起,迷惑多人(太24:11); 第五,教会中罪恶和不法的事会增多,许多信徒的爱心会渐渐冷淡(太24:12); 第六,在这些恶劣的信仰环境之下,仍然会有一些忍耐到底得救的信徒(太24:13); 第七,福音要传遍天下,传到世界各个角落(太24:14); 第八,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太24:15;但9:27;但11:31;但12:11),就是那终极敌基督的显现之时(帖后2:3-4)。那时,信徒将面对前所未有的大患难(太24:21),并需要预备逃往深山躲避(太24:16);在这期间假基督和假先知将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太24:24;帖后2:9); 第九,当他们在深山躲避时,若听见有人说“基督回来了”,千万不可离开隐藏的地方。主耶稣提醒信徒不要被这些人欺骗,因为祂降临的时候,必像闪电从天而降照耀天空一样明显,也如同秃鹰聚集在尸首旁那样显而易见(太24:27-28)。 第十,当逼迫的灾难过去后,天上将要出现异常现象:日头变黑,月亮不放光,众星从天坠落(太24:29)。这时,世人将亲眼看见主耶稣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太24:30);那时,属主的信徒将被提到天上与主相遇(太24:31;帖前4:16-17)。 以上主耶稣所说的预兆,当我们一一看见发生时,就知道主降临的日子近了;正如无花果树树枝发嫩长叶的时候,你们就知道夏天近了(太24:32)。主所说的一切话都必定应验,必要成就(太24:34)。 “这世代还没有过去,这些事都要成就” 主耶稣在马太福音中说:“这世代还没有过去,这些事都要成就。”(太24:34)这一节经文是一节难解的经文,有许多不同的解释,但因篇幅所限,我只选择解释我个人认为比较有可能的意思。 主耶稣所说“这个世代还没有过去”,这“世代” γενεά  可能是指整个不信、邪恶之人的世代,从人类堕落以来一直延续到主耶稣再来。这是一个不信主、敌挡真理的邪恶群体,贯穿整个人类历史的属灵现实。在《圣经》中,“世代”常被用来形容悖逆、刚硬、不悔改的人,例如(太11:16、12:41、12:42、23:36;诗12:7;创7:1;可8:12)。这些经文显示,“这个世代”不仅指具体的历史时期,更指一种属灵状态; 一个持续拒绝福音、敌挡神的群体,直到主再来的日子将受最终审判。 另一种解释认为,“这世代还没有过去”是指这段预言在门徒所处的世代中就已经开始初步应验。例如,在他们的时代,确实出现了许多假基督,发生了战争与灾难,教会受到逼迫,也有许多不法之徒的搅扰,福音也开始传遍天下,提图斯将军毁灭圣殿,等等。然而,主耶稣的话并不只是局限于门徒的那个时代,因为我们知道,圣经中的预言常常具有多重应验的性质。 同样的原则,我们也可以应用在主耶稣这段教导的理解上。若我们从旧约圣经中多重应验的模式来看主的教导,就能明白,这段经文在末世还将有一个终极的应验; 也就是在主耶稣再来之前,这些事将再次发生并完全应验。 这种多重应验的现象,在《圣经》的预言中屡见不鲜。正如在《但以理书》中,但以理先知所称的“那行毁坏可憎的”,将要来(但9:27;但11:31;但12:11)。对当时的信徒而言,这首先应验在历史中的安条克四世(Antiochus IV Epiphanes,在位时间:主前175-164年)身上。他在主前167年玷污了圣殿,逼迫并杀害神的子民。 后来,我们从主耶稣的教导中也看见,这件事再次应验在罗马的提图斯将军(General Titus,后成为皇帝,主后79-81年在位)身上。他于主后70年(AD 70)指挥罗马军队攻陷耶路撒冷,摧毁了圣殿,也毁灭了整座城(路21:20-24)。 从《帖撒罗尼迦后书》中,我们看到使徒保罗在解释主耶稣的教导时指出,将来会有那“不法之人”显现(帖后2:3-4);这不法之人正是主耶稣要我们警惕的终极要来的敌基督,他必将显现。这“行毁坏可憎”的不法之人,也就是使徒约翰所称的“666”(启13:18),那敌基督(约壹2:18)。 因此,从使徒们的教导中,我们知道主耶稣所说的这一切,最终还有一个终极的应验,就是在祂降临的日子,将会出现一位敌基督,他要逼迫、伤害信徒,并攻击、亵渎祂的教会。在新约中,“圣殿”一词往往是指教会本身(林前3:16;林后6:16;弗2:21-22)。因此我们可以明白,敌基督的攻击将集中在基督的身体,也就是教会,而非单指一座地上的圣殿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