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的精神

在马可福音1章32–33节中,圣经记载说:「到了晚上,日头落了,人把一切害病的和被鬼附的,都带到耶稣跟前。合城的人都聚集在门前。」人们选择在日落之后才将病人带到耶稣面前,原因并不单是因为白天太忙,而是他们对法利赛人所规定的安息日律法感到惧怕。 其实,在这段经文的背景中,我们也看到主耶稣与门徒们在会堂崇拜聚会完毕之后,就去了西门彼得的家探望与休息。后来,主耶稣因着门徒们告诉祂西门彼得的岳母生病,所以祂怜悯她,在安息日里就医治了她。西门彼得的岳母被医治之后,她在安息日里就开始招待并服侍主耶稣和门徒们。 法利赛人以敬虔的名义,从律法中引申出许多辖制人的人为规条,把安息日从一个祝福之日,扭曲为一个重担。他们强调的是「不可作工」,而把「行善、医治、施怜悯」也一律视为犯法。在他们的理解中,人的需要必须屈服于律法的表面字句,哪怕那律法的解释与应用已经偏离了神赐予安息日的本意。 耶稣在马可福音2章27节指出:「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这句话深刻揭示了上帝设立安息日的初衷:为的是人的益处,是出于恩典之约的记号(出31:16–17),是人在休息中敬拜神的时间,是怜悯人与使人得享休息可以舒畅的日子(出23:12)。安息日的其中一个重要的目的,「任何工不可作」其中一个重要的目的,是要让人休息,有充分的时间歇了他六日劳苦的工作。 上帝设立安息日,并非要捆绑人,而是要人从劳苦中得释放,在敬拜祂的同时享受祂的恩典与慈爱。但法利赛人曲解律法的精神,把安息日当作考验人敬虔的手段,结果形成一个人为操作的宗教敬虔体系,使人生活在律法的惧怕之中,而非活在喜乐中。他们偏离律法的本意,甚至利用律法与规条辖制他人,正如主耶稣所指出的:「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搁在人的肩上,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一下。」(太23:4)其实律法的本意是为了人的自由(雅1:25、约8:31–32),而不是使人陷入捆绑。 法利赛人不但自己误入歧途,也使众人陷入律法主义的网罗。律法本是良善的(罗7:12),是要引人归向上帝的恩典(罗5:20),把人带到基督面前(加3:24);但若人守律法却失去了爱心与怜悯的心,律法就成了可怕捆绑人的枷锁。 一个比喻:假设有一辆汽车在普通公路上以120公里的速度飞驰,而原因是车上有一位临产的孕妇流血急需送医。此时,若是在途中遇见一位有怜悯心肠的交警,他会在理解情况之后提供协助,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协助司机继续开快车抵达医院。但若是一位死守法规、没有怜悯的交警,他可能会毫无通融地开罚单,甚至以守法为名,拖延他们的就医之路,造成孕妇与胎儿延误救治。这位死守法规的交警,其实也违背了警察本应保护人民安全的职责与使命。 同样的道理适用于我们对待神律法的态度:律法若脱离了神的爱,就变成了冷酷无情的控告;律法若没有恩典的精神,就无法反映出神的良善。律法的精神、原则与本意是出于爱神与爱人如己(加5:14、太22:37–40、约13:34–35、罗13:8–10)。神赐下律法是为了我们人的益处(可2:27),是为了保护人(申10:13、诗119:165),使人得智慧(诗119:98),并且要我们存着怜悯人的心去施行律法(太23:23、太9:13、太12:7、何6:6、雅2:13)。

施洗约翰是昆兰群体吗?

过去常听一些学者指出,施洗约翰可能与昆兰圣约团体有关联;但今天读到另一位学者提出的理由,指出施洗约翰不太可能与该团体有直接关系。 “昆兰圣约团体”很可能是“爱色尼教派”的一个分支,但两者不能完全划上等号;“爱色尼教派”(Essenes)是一个更广泛的称呼,而“昆兰圣约团体”(Qumran Covenanters)则特指那些生活在昆兰并留下死海古卷的那一群人。 翻译:约翰将在“旷野”中居住,直到他出来施洗,为耶稣公开事工的开展预作预备(路3:2)。尤其是在发现死海古卷之后不久,学者们常常认为“旷野”意味着约翰曾与昆兰圣约团体一同寄居。然而,这一说法并不太可能成立。约翰的父亲是一位圣殿祭司(而昆兰圣约团体常常对圣殿祭司加以批判);他所穿是先知的装束(而非昆兰的爱色尼派成员所穿的衣服);他的洗礼是一次性的(而昆兰社区实行每日的洁净沐浴礼);他呼召所有人悔改(而非仅限昆兰团体所认定的旷野中的选民);他也没有要求昆兰团体所要求的那种严格律法遵守。作者:Edwards, J. R. John will dwell “in the wilderness” until his appearance to baptize in preparation for Jesus’ public ministry in 3:2. Especially in the immediate aftermath of the discovery of the Dead Sea Scrolls, scholars often suggested that “wilderness” implied a sojourn of John with the Qumran Covenanters. This is unlikely. … Read more

应许之地

创世记 15:18. 当那日,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说:「我已赐给你的后裔,从埃及河直到幼发拉底大河之地, 神应许亚伯拉罕的不仅是巴勒斯坦境内的迦南地,祂所赐的应许远不局限于中东的地理范围,更象征着神的国度将扩展至全世界。 那应许之地“从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正是当时两大古代文明,即埃及与巴比伦所处的两极。这是以色列人当时所熟知的世界疆界,象征弥赛亚的国度将掌管万邦,统辖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太28:18)。 神所应许给亚伯拉罕的疆界范围,是以色列历史中从未真正完全拥有过的(书21:43–45可参考,实际并未达到创15:18所描述的边界)。即使在以色列最鼎盛的时期,也就是所罗门王在位的时候,也未曾全面占领那样的疆域。 根据圣经记载:“所罗门统管诸国,从大河到非利士地,直到埃及的边界。所罗门在世的日子,这些国都进贡服事他”(王上4:21)。可见,所罗门的国度影响确实达到从埃及河到伯拉大河的范围,但这主要体现在帝国的影响力上,并不等同于对这些领土的实际拥有与治理。 事实上,所罗门并未真正实质拥有创世记15:18中所描述的全部地域,而是以宗主国的身份接收周边国家的进贡.这是以色列历史中最接近实现创世记15:18中地土应许的时刻,然而,这仍是不完全的、暂时性的预表。 后来我们从主耶稣与使徒保罗的教导中明白,这地土的应许原是预表那将来的全地,就是在基督里所应许的未来产业(罗4:13、来11:9–10、来11:16)。凡信靠基督的人,都是这永恒国度的子民,也是照着应许将来要承受产业的后裔(加3:29)。 罗马书 4:13 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 加拉太书 3:29 如果你们属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按照应许承受产业的了。

圣经中的多妻

有人问:旧约中属神之人多妻是与神的救赎计划有关,如犹大与他玛、大卫与拔示巴。 [一、神使用人的罪来成就祂的救赎计划,但这并不意味着神喜悦人多妻] 神在祂的主权中,竟使用了犹大与他玛这段极具争议的历史事件,成就祂的救赎计划。”圣经记载:“犹大承认说:‘她比我更有义,因为我没有将她给我的儿子示拉。’从此犹大不再与她同寝了。”(创38:26)这里并不是说上帝称他玛的行为是义的,而是犹大自己承认,与他玛相比,他更不义,因为他背信弃义,没有履行自己对儿媳所许下的承诺让自己的小儿子与她结婚为已世的儿子留下子嗣(创38:8-14)。 神确实可以使用人犯罪的行为来成就祂的救赎计划,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行为就因此能被我们合理化成为神悦纳人多妻。神的主权与人的罪行是两个不同的层面。在这段历史中,祂在救赎计划中虽然使用了有缺陷的人和充满罪恶的处境,却从未称他们的罪行为义行。 如果这件事本身是正当的,我们就该问:为什么犹大后来不再与他的儿媳同寝?经文清楚指出:“从此犹大不再与她同寝了。”(创38:26)这说明犹大并未将这段关系视为蒙神祝福或应当继续维系的,而是因羞愧和悔悟而选择止息这段错误的关系。 犹大与他玛的历史发生在律法颁布之前,但到了摩西的时代,上帝透过摩西赐下律法,明确禁止近亲之间的婚姻或性关系。正如经上所说:“你们各人不可亲近一切骨肉之亲,露他们的下体。我是耶和华。”(利18:6、利18:15) 这表明,神对婚姻和性伦理有祂永恒而圣洁的标准。虽然祂曾在救赎历史中使用犹大与他玛所生的后裔作为弥赛亚家谱的一部分,但祂并未称这段关系为道德的。律法的设立进一步清楚指出,神不容许近亲之间的不洁之合。 [二、大卫与拔示巴:恩典也不是神对罪行的肯定] 我们看到智慧的君王所罗门是从拔示巴而来的。大卫谋害了那位忠于上帝的将军,并与他的妻子犯了奸淫。这段奸淫的关系原本并不是一段合乎神心意的关系,大卫后来也为此遭到神严厉的责罚;正如先知拿单所说:“刀剑必永不离开你的家。”(撒下12:10) 然而,出于上帝的怜悯,祂仍然将这位满有智慧的君王所罗门赐给了大卫和拔示巴。虽然上帝后来依然恩待了他们,但这并不表示祂赞同他们之前所犯的罪行。 值得一提的是,所罗门同样被列入弥赛亚的家谱中(太1:6),说明神虽然不喜悦人的罪,但祂仍然信实地成就祂所应许的大卫之约。神的恩典确实大过人的罪恶与过犯(罗5:20)。 [三、神起初的心意是一夫一妻] 旧约时代出现的一夫多妻制度,是神因容忍并任凭人在堕落后所发展的结果。我们从《创世记》中可以清楚看到上帝的原意:在人类尚未堕落之前,祂为人所设立的是一段正常而圣洁的婚姻关系。神造男和女,一男一女,这就表明婚姻制度的本质是一夫一妻。祂完全有能力为亚当造多位妻子,这对祂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但祂却只造了一位妻子给亚当。 「四、主耶稣亲自解释与教导婚姻是一男一女] 《马太福音》第十九章中,主耶稣明确地教导说,上帝起初是造一男一女为夫妻,而不是一男多女。祂强调,是二人成为一体,而不是三人、四人成为一体。这清楚地显明,上帝在人类尚未堕落前的原初心意,就是设立一夫一妻的制度,使二人成为一体,组成一个家庭,荣耀祂的名。 “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19:4–6) [五、教会领袖必须是婚姻忠贞的榜样] 到了新约时代,在古代罗马文化背景下,多妻在社会中依然是一种普遍现象。但使徒保罗在教导提摩太如何设立教会监督时,却明确规定了婚姻的标准。教会的监督必须是婚姻上的榜样,只能作一个妇人的丈夫。 “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有节制,自守,端正,乐意接待远人,善于教导。”(提前3:2) 这清楚说明,纵然多妻的风俗普遍存在,教会却必须坚持神原初设立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尤其在教会领袖身上更是如此。因为婚姻的圣洁与忠诚,是属灵领袖不可妥协的见证。 [六、结论] 总结来说,我们不可误解神的作为。神在旧约中虽然使用了人的罪恶行为来推动祂的救赎计划,但这并不代表这些犯罪的行为因此就能被我们合理化。同样,在新约中,神虽包容了一些多妻背景的信徒,也绝不代表祂喜悦男人多妻。 主耶稣已经明确启示上帝的旨意。一男一女,二人成为一体,组成一个家庭,而不是三人、四人、五人组成一个家庭。更进一步,使徒保罗在教导教会如何选立领袖时,也清楚要求监督只能作一个妇人的丈夫。这一切都显明,一夫多妻绝不是神原初的旨意和心意。 虽然,我们看见人的堕落,但神在救赎历史中信实不变,祂的目的是要直等到祂的儿子耶稣基督的诞生。神的救赎方式可能出人意料,祂的恩典与怜悯伟大,但祂的道德标准始终圣洁不变,祂从不妥协祂的圣洁与真理。

基督徒还需要认罪吗?

有些牧者因强调“因信称义”的真理,并依据神学推论,进一步认为:既然今日的基督徒已经被称为义,是圣徒,也不再被定罪,那么就不需要继续认罪。 诚然,我们因信耶稣基督成为神的儿女(约1:12;加3:26),已经被神称为义(罗3:24、3:28、5:9;加3:24;林前6:11),并且不再被祂定罪(约3:18;约5:24;罗8:1)。然而,作为神的儿女,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仍常常未能顺服祂,反而违背祂、得罪祂,行祂所厌恶的事。因此,即使我们已经因信称义,仍当常常来到天父面前,承认自己的罪,祈求祂的赦免并愿意回转作顺服爱主的儿女。 这就好比家中的儿女若惹父母生气,在知错之后愿意道歉,便可修复彼此之间的关系。同样,信徒若得罪了天父,也应当向祂认罪悔改,好叫我们与祂之间的爱与交通得以恢复。 首先,让我们回到主耶稣的教导,来看祂是如何教导门徒祷告的: 路加福音 11:1. 耶稣在一个地方祷告;祷告完了,有个门徒对他说:「求主教导我们祷告,像约翰教导他的门徒。」2耶稣说:「你们祷告的时候,要说:我们在天上的父。。。。4.【赦免我们的罪】,因为我们也赦免凡亏欠我们的人。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 主耶稣在教导门徒祷告时,吩咐他们称神为“天父”(v2),并教导他们在祷告中求父赦免自己的罪(v4)。由此我们可以明白,身为神儿女的信徒,在得罪天父、令祂忧伤时,依然需要来到祂面前认罪,求祂赦免。 其二,我们来看使徒彼得如何劝戒人要认罪悔改。 早期教会中有一位名叫西门的人,他已经信主(徒8:13),也接受了洗礼。然而,当他犯了罪,想用金钱来换取使徒所拥有的权柄时(徒8:19),使徒彼得严厉地责备他,并劝诫他必须悔改,并向主祈求,或许可以蒙赦免。 使徒行传 8:22.你当懊悔你这罪恶,祈求主,或者你心里的意念可得赦免。 其三,我们来看使徒约翰如何教导教会信徒。 约翰一书 1: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在这里,使徒约翰教导信徒:当他们犯罪时,应当向神认罪。若我们承认自己的过犯,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祂必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其四,使徒雅各(加1:19)教导教会,要彼此认罪,互相代求。 他指出,若教会中有人因犯罪而导致身体软弱,就应请教会的长老来。他们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并为他祷告。这是出于信心的祈祷,是义人所献上的恳切祈求(雅5:15),信徒也应当在义人面前彼此认罪(雅5:16)。 当信徒因犯罪而软弱时,若肯认罪悔改,并接受义人的代祷,就必蒙神赦免(v15);他们因罪所带来的疾病也可以因此得医治(v16)。 这正如旧约中摩西为米利暗代祷,求神医治她因罪而遭的麻风一样(民12:11–15)。 雅各书 5:14.你们中间有病了的呢,他就该请教会的长老来;他们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为他祷告。15.出于信心的祈祷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来;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16.所以你们要彼此认罪,互相代求,使你们可以得医治。义人祈祷所发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

主耶稣降临和世界末了有什么征兆?

门徒曾问主耶稣,祂降临和世界末了的时候,有什么征兆?(太24:3)我们从主耶稣回答门徒的话中,看见祂提到这些事将要发生: 第一,会有许多假基督出现(太24:5); 第二,世界上会有战争和灾难;多处必有饥荒、地震,并在世界各地不断延续(太24:6-7)。而且,这一切将像产妇的阵痛一样不断加剧(太24:8)。 第三,信徒会陷在患难中,受到外在的逼迫与杀害(太24:9-10); 第四,教会内会遭受异端侵扰,许多假先知兴起,迷惑多人(太24:11); 第五,教会中罪恶和不法的事会增多,许多信徒的爱心会渐渐冷淡(太24:12); 第六,在这些恶劣的信仰环境之下,仍然会有一些忍耐到底得救的信徒(太24:13); 第七,福音要传遍天下,传到世界各个角落(太24:14); 第八,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太24:15;但9:27;但11:31;但12:11),就是那终极敌基督的显现之时(帖后2:3-4)。那时,信徒将面对前所未有的大患难(太24:21),并需要预备逃往深山躲避(太24:16);在这期间假基督和假先知将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太24:24;帖后2:9); 第九,当他们在深山躲避时,若听见有人说“基督回来了”,千万不可离开隐藏的地方。主耶稣提醒信徒不要被这些人欺骗,因为祂降临的时候,必像闪电从天而降照耀天空一样明显,也如同秃鹰聚集在尸首旁那样显而易见(太24:27-28)。 第十,当逼迫的灾难过去后,天上将要出现异常现象:日头变黑,月亮不放光,众星从天坠落(太24:29)。这时,世人将亲眼看见主耶稣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太24:30);那时,属主的信徒将被提到天上与主相遇(太24:31;帖前4:16-17)。 以上主耶稣所说的预兆,当我们一一看见发生时,就知道主降临的日子近了;正如无花果树树枝发嫩长叶的时候,你们就知道夏天近了(太24:32)。主所说的一切话都必定应验,必要成就(太24:34)。 “这世代还没有过去,这些事都要成就” 主耶稣在马太福音中说:“这世代还没有过去,这些事都要成就。”(太24:34)这一节经文是一节难解的经文,有许多不同的解释,但因篇幅所限,我只选择解释我个人认为比较有可能的意思。 主耶稣所说“这个世代还没有过去”,这“世代” γενεά  可能是指整个不信、邪恶之人的世代,从人类堕落以来一直延续到主耶稣再来。这是一个不信主、敌挡真理的邪恶群体,贯穿整个人类历史的属灵现实。在《圣经》中,“世代”常被用来形容悖逆、刚硬、不悔改的人,例如(太11:16、12:41、12:42、23:36;诗12:7;创7:1;可8:12)。这些经文显示,“这个世代”不仅指具体的历史时期,更指一种属灵状态; 一个持续拒绝福音、敌挡神的群体,直到主再来的日子将受最终审判。 另一种解释认为,“这世代还没有过去”是指这段预言在门徒所处的世代中就已经开始初步应验。例如,在他们的时代,确实出现了许多假基督,发生了战争与灾难,教会受到逼迫,也有许多不法之徒的搅扰,福音也开始传遍天下,提图斯将军毁灭圣殿,等等。然而,主耶稣的话并不只是局限于门徒的那个时代,因为我们知道,圣经中的预言常常具有多重应验的性质。 同样的原则,我们也可以应用在主耶稣这段教导的理解上。若我们从旧约圣经中多重应验的模式来看主的教导,就能明白,这段经文在末世还将有一个终极的应验; 也就是在主耶稣再来之前,这些事将再次发生并完全应验。 这种多重应验的现象,在《圣经》的预言中屡见不鲜。正如在《但以理书》中,但以理先知所称的“那行毁坏可憎的”,将要来(但9:27;但11:31;但12:11)。对当时的信徒而言,这首先应验在历史中的安条克四世(Antiochus IV Epiphanes,在位时间:主前175-164年)身上。他在主前167年玷污了圣殿,逼迫并杀害神的子民。 后来,我们从主耶稣的教导中也看见,这件事再次应验在罗马的提图斯将军(General Titus,后成为皇帝,主后79-81年在位)身上。他于主后70年(AD 70)指挥罗马军队攻陷耶路撒冷,摧毁了圣殿,也毁灭了整座城(路21:20-24)。 从《帖撒罗尼迦后书》中,我们看到使徒保罗在解释主耶稣的教导时指出,将来会有那“不法之人”显现(帖后2:3-4);这不法之人正是主耶稣要我们警惕的终极要来的敌基督,他必将显现。这“行毁坏可憎”的不法之人,也就是使徒约翰所称的“666”(启13:18),那敌基督(约壹2:18)。 因此,从使徒们的教导中,我们知道主耶稣所说的这一切,最终还有一个终极的应验,就是在祂降临的日子,将会出现一位敌基督,他要逼迫、伤害信徒,并攻击、亵渎祂的教会。在新约中,“圣殿”一词往往是指教会本身(林前3:16;林后6:16;弗2:21-22)。因此我们可以明白,敌基督的攻击将集中在基督的身体,也就是教会,而非单指一座地上的圣殿建筑物。

耶稣基督是神本体的真像

唯有耶稣基督拥有完美的神的形象,祂就是神本体的真像(来1:3;西1:15;林后4:4),因为祂是神的独生儿子,祂正是那位创造万有的主(约1:1-3)。唯有耶稣基督拥有完全的真理、公义和圣洁(弗4:24),并且拥有完全的真知识(西3:10)。亚当与夏娃被造时,不过是照着神的形像被造(创1:26–27;创5:1;雅3:9);在他们尚未堕落之前,反映出神的公义、圣洁与真知识(弗4:24、西3:10)。人堕落之后,仍然保有上帝形像的余光(创9:6)。 耶稣基督本是神本体的真像,属于创造者的层次;而人则是按着神的形象被造,属于受造者的层次。打个比方:基督就像那原件,亚当与夏娃则是副本。就好像复印机将原件复制出来,副本虽然形状相似,但绝不能与原件相比或等同。原件是源头,是标准;副本只是按着原件产生的影像。 人被救赎之后,是要恢复他原有的神的形象,就是公义和圣洁(弗4:24)、真知识(西3:10)。这完美的形象就是在耶稣基督里,也就是我们被预定要效法祂儿子的模样(罗8:29)。若基督徒不断顺从圣灵的引导(罗8:13-14),圣灵就在我们生命中持续更新,使我们渐渐变成主耶稣荣耀的形象,反映出祂的荣耀(林后3:17-18)。

为什么主耶稣使用人子的称号?

为什么主耶稣使用人子的称号? 在四福音中,耶稣较少公开承认自己是基督,但在一些私下场合祂接纳人的认信。彼得称祂为“基督,是永生 神的儿子”,耶稣说这是天父的启示(太16:16–17)。祂也在撒玛利亚井旁亲口向妇人表明自己是基督(约4:25-26),并接纳马大的宣信:“主啊,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就是那要临到世界的。”(约11:27)主在被捕前的祷告中也称自己是父所差来的基督(约17:3)。 当彼得认出耶稣是基督之后,主却吩咐门徒“不可对人说祂是基督”,因为祂知道犹太群众对“弥赛亚”的理解是偏差的。犹太人所期待的,是一位政治解放者的君王,而不是一位走上十字架的君王。这种现象常被称为“弥赛亚的秘密”(Messianic Secret)。耶稣刻意避免公开使用“基督”这一称号,是为了避免人误以为祂是来推翻罗马政权、建立地上国度的政治弥赛亚。(约6:15)记载,加利利的群众见祂施行五饼二鱼的神迹,想要“强逼祂作王”,耶稣却“独自又退到山上去了”,因为祂知道他们所追求的,并非那担当世人罪的救主,而是他们心中所幻想的政治君王。 因此,耶稣常使用一个没有被误解或玷污的头衔来指称自己:“人子”。这个称号在旧约中具有深厚意义。在《以西结书》中,“人子”是神对以西结的称呼,强调他作先知为人类代表、承担神圣的启示(如:“人子啊,你站起来,我要对你说话。”结2:1)。 而在《但以理书》中,“人子”指一位属天的君王:“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使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侍奉他。他的权柄是永远的,不能废去,他的国必不败坏。 ”(但7:13–14)这里的“人子”显然不是软弱的人类,而是从天而来的荣耀君王,祂在父神面前掌管万国万民,得着永恒国度(太28:18)。 耶稣使用“人子”这一称号,既承接了以西结那样受苦先知的角色,也指向但以理所启示末世得胜的君王。祂在人性中谦卑顺服(腓2:7–8:“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将来又要在荣耀中驾云降临(太24:30:“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 “人子”也深刻指出耶稣基督完全的人性。主耶稣道成肉身(约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凡事与我们世人相同(来2:17:“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同时,主耶稣也是完全的神,是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拥有神一切的属性与本质(约1:1-3、约20:28、罗9:5、西2:9、来1:8)。主耶稣具有完全的神性与完全的人性,这两性联合在一位位格中,所以祂配得作神与人之间的唯一中保(提前2:5)。

为何主耶稣有时许可,有时禁止作人见证?

在福音书中,耶稣有时吩咐人公开见证祂所行的神迹,有时却严格禁止人将神迹告诉他人。这并不是矛盾,而是反映出主耶稣在预备自己走上十字架道路的过程中,所展现出的策略性。祂根据不同的人群与场合,给予不同的吩咐,是为了确保祂能够完成天父所托付的使命,按着天国的时间与计划,走上十字架,成就救赎的工作。 例如在(太11:4),耶稣吩咐施洗约翰的门徒说:“你们去,把所听见、所看见的事告诉约翰: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痲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在这里,主清楚地允许他们将所见神迹带回去作见证,为要坚固施洗约翰在监狱中的信心,使他确认耶稣就是那位应许要来的基督。因为耶稣知道施洗约翰即将为宣讲神的命令殉道,祂借此安慰他,使他不至疑惑。 又如(可5:19;路8:39),主耶稣在外邦人的地区(当地养猪,说明属外邦地界)释放了一位被群鬼附体的外邦人。当这人恳求要跟随祂时,耶稣却对他说:“你回家去,到你的亲属那里,将主为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样怜悯你,都告诉他们。”这人顺服主的吩咐,在低加波利传耶稣为他所作的事,使众人都希奇。后来,耶稣再一次回到这一带地区时(见可7:31–37),那里的群众主动将耳聋舌结的人带到祂面前,求祂医治。可见那位被释放的人所作的见证已在当地产生深远的影响,很可能已经有人因着他的见证已信主。 在(约4:28–29)中,撒玛利亚妇人遇见耶稣之后,立刻放下水罐,进城对众人说:“你们来看,有一个人将我素来所行的一切事都给我说出来了,莫非这就是基督吗?”在此之前,主曾亲自向她启示祂的身份,说:“这和你说话的就是祂”(约4:26),公开承认祂就是那位要来的基督。虽然耶稣并未明确吩咐她去作见证,祂却也没有加以阻止。因着她的见证,“那城里就有好些撒玛利亚人信了耶稣”(约4:39)。这些人后来亲自出来听耶稣讲道,并进一步地相信,说:“现在我们信,不是因为你的话,是我们亲自听见了,知道这真是救世主。”(约4:42)主借着这位撒玛利亚妇人的简单见证,使整个村庄归信。 然而,在某些场合中,耶稣却严禁人将祂所行的神迹传扬出去。例如在(太8:4),耶稣医治了一个大痲疯病人之后,严肃地嘱咐他说:“你切不可告诉人,只要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同样,在(可1:44),耶稣“严严地嘱咐”那人不可对人说。然而那人并没有顺从,结果导致“耶稣以后不得再明明地进城,只好在外边旷野地方”(可1:45)。主如此禁止,可能是要避免过度的轰动和群众拥戴,阻碍祂进入各会堂传道宣讲天国的福音。 在(可5:43;路8:56)中,耶稣叫睚鲁的女儿从死里复活后,也“切切地嘱咐”她的父母不可将这事告诉人。此外,在(太16:20),当彼得认出耶稣是基督之后,耶稣也吩咐门徒“不可对人说祂是基督”。因为耶稣知道群众对“弥赛亚”的理解是偏差的,犹太人心里所要的基督是政治上的弥赛亚,而不是钉十字架的弥赛亚。 这一现象常被称为“弥赛亚的秘密”(Messianic Secret)。耶稣之所以有时命人作见证,有时却命人保持沉默,首先是为了避免人误以为祂是来推翻罗马政权、建立地上国度的政治弥赛亚。在(约6:15)中,当加利利群众目睹祂行五饼二鱼的神迹之后,想要“强逼祂作王”,耶稣便“独自又退到山上去了”,祂知道他们追求的不是赦罪与永生,而是现实政治上的解放。主耶稣的使命不是夺取地上的王位,而是成为神的羔羊,为世人的罪而死,将人从罪的奴役中被释放。 此外,主耶稣有祂属天的时间表。若祂的身份在错误的时间公开,将过早地激发宗教领袖的嫉恨与反对,从而干扰祂训练门徒与传讲天国福音的计划。祂谨慎地在各地行事,选择适当的时间与方式逐步揭示祂是谁,直到祂复活时,才完全的显明祂就是弥赛亚。 从整体来看,在外邦地区,耶稣允许人作见证;而在犹太地区,特别是那些可能误认祂为政治领袖、要拥戴祂为王对抗罗马的群体中,祂常常吩咐他们保持沉默。祂允许施洗约翰的门徒见证祂的神迹(太11:4–5),也是因为祂知道施洗约翰即将为主殉道,回应他的疑问。 直到耶稣复活之后,祂才明确命令门徒:“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1:8)从那时起,见证的使命成为新约教会的核心任务,向全世界宣扬祂复活的福音。 可见,耶稣在地上的事奉并非无计划,而是按着天父的旨意与时间表,有策略地决定在何时、何地、对何人允许或禁止传播祂的神迹与身份。这背后不仅彰显出属灵的智慧,也显明祂完全顺服父神的旨意,直到在十字架上完成救恩的那一刻。 All reactions: 23Yubo Sui, Jeremiah Tan and 21 oth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