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

我很喜欢彩虹,因为彩虹是永远之约的记号(创9:12、创9:16、创17:7、结37:26)。它提醒世人,上帝是守约的,祂是信实、慈爱与怜悯的。上帝非常怜悯我,总是在我需要的时候,让我看到彩虹,想起祂的约,想起祂的信实与慈爱。 印象最深的是在2016年的时候。那时因为要开始植堂,建立第二间教会,虽然已经有了一些经验,但人心中仍难免会有害怕。当时因信心浮动,在内心犹豫之际,上帝让我在日本看见了一道非常美丽的彩虹。刚好那时,第二间教会要命名为“永约教会” (第一间名为“恩约教会”),这彩虹的出现,犹如上帝的应许刻在我的心板之上。彩虹提醒我,神是守约、是慈爱的神。我不要惊慌,也不要害怕,因为我的主、我的神,必与我同在。 第二张彩虹的图是在2020年的时候。那时正值新冠病毒期间,世人都难免人心惶惶。但上帝却让我看见,在教会门口出现了一道美丽的彩虹。这彩虹再一次提醒我,上帝是守约、是慈爱的,教会必会扛过这新冠病毒期间的一切困难。 第三张图是在2023年的时候。教会因面临搬迁,急需要寻找一个新的地方。在我不断祷告的时候,有一天,我在教会的西部方向看见了一道美丽的彩虹。在那之前,因为寻找新的地点许久未果,心中难免有担忧与害怕。但这彩虹的出现,有如一道指南针,告诉我,上帝在原有教会所在地的西部,为永约教会预备了地方。后来,此事确实成了。 到了2025年的时候,面对的挑战不再一样,而是为着将来教会年轻一代领袖的成长而着急。这一次,就在教会的青少营会中,上帝竟然又让我看见了一道彩虹,再一次安定了我的心。神是守约、施慈爱的神。祂必看顾,祂必保守,祂必建立,祂必引领。感谢赞美主. 创世纪 9:16  虹必现在云彩中,我看见,就要记念我与地上各样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约。 结37:26  并且我要与他们立平安的约,作为永约。我也要将他们安置在本地,使他们的人数增多,又在他们中间设立我的圣所,直到永远。

011 父所喜悦的爱子 路 3章19至22

文稿是从 路加福音 音频中使用 AI 转写出来,未经详细校对。 2025-12-28 10:48:24 感谢赞美主,靠着主的恩典我们已经过完一年了,有些时候在想若不是主的恩典这日子真的很难过,所以我们接下来的一年我们在仰望主的恩典,有主与我们同在,遇到任何的事情的时候不要惊慌也不要害怕,然后有些时候可能会难受一些,但我们一定会胜过去。 此时的时候我们再次低头祷告,我们要求恩典:天父上帝我们谢谢你,一整年已经过了,我们靠着你的恩典我们度过了一整年,所以接下来的新的一年我们再次求你赐我们足够的恩典,赐我们足够的福分。今天所要传讲的道,求圣灵保惠师在我们当中做教导的工作;我们要求祂做责备的工作、安慰的工作、做建立的工作、做扶持的工作。我们求主耶稣祢在父的右边,祢为我们代求,祢已经掌权,祢是教会的元首,祢是我们的主,祢是我们的王。我们愿一切的荣耀归在宝座上的天父,以宝座上的主耶稣祷告,奉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名祈求,阿们。 今天我们要继续来看《路加福音》,我们已经来到《路加福音》的第3章19到22节。 那今天的正道题目是父所喜悦的爱子。好,我现在快快点名孩子们,你们快快举手。………… 我可能漏掉,漏掉的话你们可以找牧师拿礼物。牧师要跟你们讲一些事情,就是这里有两种人:一种是讨好型人格(People Pleaser),这种人就是喜欢讨好人,就是让人喜欢他,人会叫他做什么,然后就做什么。为什么?他希望有很多好朋友,希望有很多人很在意他。 他很在意人怎么看他,People Pleaser,讨好型的人格。那另外一种呢,就是自我中心的人格,他谁也不管,然后他是以自己为中心的,他不顾人,然后他也不怕得罪人,只要他不喜欢他就讲他,他要做什么就做什么。那牧师要问你们啊,给你们投票啊,你们觉得这两种人里面,哪一种是更糟糕的,给你们投票啊,Let you vote,which one is worse。 One is a people pleaser,the other one is a self-centered(I will do whatever I want,I don’t care),哪一个是更糟糕的,你们举手啊,孩子们可以举手。第一种呢,讨好人心的,觉得是最糟糕的,请举手……不敢举,一个大人举而已。大人也可以举,因为他们小孩子不敢举。好,大人一起举手投票,觉得讨好人心的是更糟糕的请举手;认为自我中心人格的更糟糕的举手。 好那现在我表达我的看法,其实这两个都是一样糟糕的,都一样糟糕。那其实,不要做讨好人的人,因为你做讨好人的人会很辛苦,很辛苦,然后结果你很在意人怎么看你,所以要做什么,那就是要讨好神,讨神喜悦的人。第二,自我中心也是会很辛苦。 他刚开始的时候好像要做什么就做什么,但是因为他是自我中心的,后来他会让周围的人讨厌他,因为他是自我中心的人,就会很讨厌他。后来他在学校里面,他就会给朋友欺负,在教会里面,就会有人不喜欢他,然后长大了之后,一定会有更邪恶的人来对付他,所以这两者都不好。 不要做自我中心的人,要做什么呢?以神为中心,Be God-centered,以让神做你的中心。所以希望孩子们能够避开这些的困难慢慢地成长,不要讨好人,如果你是讨好人这种性格,一直想要讨好人的话,你会过得很长很辛苦;也不要做自我中心,因为做自我中心,你迟早也是会很辛苦,会很惨。 今天我们继续来看《路加福音》3章19节到22节,首先我们来看经文,请你们听我来念:分封王希律因他弟弟的妻子希罗底,并因他自己所行的一切的恶事,受到约翰的责备。他在这一切事以外再加上一件,就是他把约翰关在监里。众人受了洗,耶稣也受了洗,他正在祷告,天就开了,圣灵仿佛鸽子,或者和合本的翻译:形状仿佛鸽子,有形体的降在他身上,有声音从天上来说: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 亲爱的弟兄姐妹,在我们还没有开始之前的时候,你们先念这一节的经文,然后我仔细地来讲解三章十九节。我给你们一些背景,因为可能你们之前没有与我们一同地来查考圣经。那施洗约翰是谁呢?施洗约翰就是上帝所立的先知。 他在耶稣之前,然后他是要传悔改的洗,他就吩咐所有的犹太人都要悔改。他在约旦河里面就呼喊说上帝的国近了,人应当要悔改,所以他就在那里施洗。他是一名的先知,他是为耶稣基督开道路,呼吁百姓要回转:你不要再以为你是信神了,你要回转,你要回到上帝这里,你要回转你的心意,就是悔改。那在这里的时候,你也看到这施洗约翰,后来他在经文里面,他就被一位王给囚禁起来。 那首先我们要看第一个重点。第一个重点,我们在经文里面你会看到有一个王,这个王是一个好色的王,他的名字叫希律。我们去讲希律安提帕,这个王是很重要的,因为他出现在圣经里面。首先我们要认识他的爸爸:希律安提帕的爸爸就是大希律。大希律也就是在圣经里面《马太福音》二章第一节的时候,就是他扩建圣殿的那一位,也就是他屠杀所有的婴孩的那一位,因为他知道有基督要诞生了,有一个君王要诞生了,会恐吓到他的地位,所以他下令凡是两岁以下的孩子,所有都要屠杀,就是大希律。 那大希律死了之后,他的版图就被罗马的凯撒分成四个版图,而在他的儿子希律安提帕所掌管的地方,你们看这张图,就是加利利还有比利亚。原本大希律是掌管很大,几乎是整个版图,但是后来希律安提帕他只掌管这一小的部分。那希律安提帕被称为分封王,分封王就是用现代的人来说就是一个小藩王,就是一个地方的小王,他的权势和权力不像他的爸爸大希律一样大。 那他掌管加利利、比利亚,是他后来把施洗约翰给处死了,也是他后来审判主耶稣基督,所以这个希律安提帕就出现在圣经里面《路加福音》九章九节,还有《路加福音》二十三章第十一节。 我现在给你们一些背景,这样你们才能够明白。那希律安提帕是一个政治上很鲁莽的,是一个很愚昧的王,很昏庸、很无能,所以他最终的下场我告诉你:他的最终的下场就是他被罗马凯撒流放、放逐。罗马凯撒是掌管整个的罗马帝国,而这个地区也是在罗马帝国的掌控之下。罗马凯撒就给安提帕做一个分封的王,一个小王而已,后来他的下场就是被这个凯撒解除了他的王的权势,也被流放。他在政治上他是非常鲁莽和无能的。 然后在生活中他是非常非常的淫乱。有一次这个希律安提帕他就千里迢迢去到罗马这个地方,他去他的弟弟的家住,他的弟弟叫做 Herod Philip I,就是腓力一世。那在他的弟弟家住的时候,后来他发现他的弟弟的妻子特别美丽、特别有魅力,然后后来他们两个就私通了。私通什么?他就告诉她说:我回家的时候,我回国的时候,我就把我的妻子给休掉;你呢,也把我的弟弟啊,就是你的老公给休掉,然后你过来我这里,你来做我的王后。后来这个事情真的发生,也就是圣经里面他就娶了希罗底。希罗底就是希律安提帕的弟弟的老婆。 亲爱的弟兄姐妹,你可以看到他生活上是非常非常淫乱的,非常非常好色的。好色到一个地步,他其实是一个王,他可以娶很多的妾,但是他偏偏看上他弟弟的老婆。你想想看,我曾遇见一个事情,就是我遇过一个朋友,这个朋友后来被我们发现,就是他去追我们当中——我们都是朋友——他追朋友的女朋友。这种事情他都做了,令这些不信主的人都很讨厌他。 不但如此,后来其中有一个结了婚,他的太太因为吵架,伤心的时候,他就去特别去关照、爱惜,去关心我朋友的太太。这个事情被我们知道,后来你猜发生什么事?打他?没有打他,打他干嘛?文明社会不打人的。以前就可能会。后来每一个人都很不喜欢、很讨厌他。 所以亲爱的弟兄姐妹要小心,你们不要好色,也不要像这个希律安提帕一样就把妻子给休掉。 … Read more

【青少问你怎么确定圣经这么久没有被改过】

感谢主,教会13岁的青少问,牧师有空吗?我想问一个问题。就是你怎么确定圣经这么久没有被改过。我鼓励他放假时,听基本神学录音,他告诉我这是给大人听的,他怕听不懂,所以我尽量用简化方式回答他。求主栽培,建立,塑造这孩子的生命,赐他爱主与爱人的心。 我们知道圣经没有被篡改,因为我们拥有成千上万份古代抄本,是用希伯来文和希腊文(圣经的原始语言)写成的。这些抄本来自不同的时代和地点。当学者将它们并列比较时,发现文本高度一致,尽管这些抄本是在数百年到千年之间以手工方式抄写完成的。 从起初开始,神的子民就将圣经视为上帝所启示、神圣而权威的话语,并以极大的敬畏与谨慎来抄写和传承(申6:6–9;申17:18–19;箴30:5)。有些圣经抄本在原书写成后的几十年之内便被抄写并广泛流传。如此短暂的时间间隔,使得刻意加入传说、进行大规模修改,或有意篡改经文,几乎不可能在圣经广泛传播之前发生。 像死海古卷这样的重要发现(发现于1947年)有力地印证了这一事实。这些古卷包含了两千多年以前的旧约书卷,其成书时间估计约在耶稣降生前四百年左右,却与后来时期保存下来的抄本高度一致。这清楚表明,在印刷术出现之前,旧约文本已经被文士忠心而准确地保存了一千多年。 以《以赛亚书》为例:最著名的发现之一是《以赛亚书》。当学者将这份约主前125年的抄本,与约一千一百年后完成的马所拉文本进行对照时,发现其中约95%的内容是逐字一致的。其余约5%的差异,主要是明显的抄写笔误或轻微的拼写差别。 圣经被抄写并传播到众多地区、国家、文化和语言群体中,并且在很早的时期就被翻译成其他语言。正因如此广泛而分散的流传,没有任何一个人、教会或政府,能够在全球范围内秘密地统一篡改圣经文本。任何试图更改圣经的行为,都会在与世界其他地区保存下来的抄本相互对照时,被清楚地识别出来。 圣经学者通过文本批判,对所有已知的抄本差异进行系统而仔细的研究。这些差异都是公开记录并加以分析的。绝大多数差异都极其细微,例如拼写或词序上的不同,没有任何一处会影响基督教的核心教义,包括圣经关于神、人类的罪,以及借着基督得救的真理。 最后,在历世历代之中,圣经被公开宣读于教会敬拜中,并在教会里持续教导,从而形成清楚的问责机制,防止经文遭到操纵或篡改。圣经并不是由某一个人或隐秘的集团所控制,而是由分散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神的子民一同守护与保存(西4:16)。 耶稣基督亲自见证了圣经的权威与可信性(太4:4;太5:18;约10:35;路24:44)。祂将旧约视为神真实而可靠的话语,屡次加以引用,并完全顺服其权威。耶稣明确宣告,经上的话是不能废去的,神话语中的每一个部分都必然应验。无论是在教导、纠正错误,还是在抵挡试探时,祂都诉诸圣经。正如主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8 ) 使徒保罗和彼得同样清楚见证了圣经的神圣权威。使徒保罗教导说,圣经并非源自人的智慧,而是出于神本身。他写道:“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17)使徒彼得也见证说:“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就是这道。”(彼前1:25) 最重要的是,作为基督徒,我们相信神的主权、神至高的掌管、权威和同在。那位启示圣经的神,也同样保守了祂的话语,为着祂的教会。神是信实的,必看守祂的真理,使祂的子民领受祂原本要传达的信息。 在旧约时代,确实曾有恶王企图毁灭神的话语,但神却信实地保守了圣经。在约雅敬王的日子里,这位邪恶的君王将先知耶利米所传的神的话语剪碎并焚烧。然而神并未失败。耶和华吩咐耶利米重新写下书卷,恢复原有的话语,甚至加上对这位君王更严厉的审判。这清楚表明,人类的敌对无法消灭神的话语;神借着祂的先知,以主权的方式保守祂的启示(耶36:22–28)。 总而言之,我们今日所读的圣经,乃是在神的护理之下忠心地传承下来的,所承载的正是神从起初所赐下的信息,为着祂教会的生命与信仰。 Thank the Lord. A 13-year-old youth in the church asked, “Pastor, do you have some time? I would like to ask a question. How can you be sure that the Bible has not been changed over such a long period of … Read more

预表论解经的根据

The Warrant for Typological Interpretation of Scripture 作者:Fred G. Zaspel 诚之译自:https://credomag.com/2013/06/the-warrant-for-typological-interpretation-of-scripture-fred-zaspel/ 预表论(Typology;或译为预表法)是一种研究圣经的方法,它将旧约圣经中的某些事件、人物和制度,理解为是对后来在新约圣经里得到实现的现实情况,是在历史层面和象征层面上的一些展望(anticipations),或者说是预览、预示。当然,还有一些更好、更具体的定义,但这个定义就足以说明问题了。因此,预表论是我们理解新旧约圣经关系的一个子集(subset)。我们都承认,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旧约圣经的特点是应许和应验,而新约圣经的特点则是应验。在基督到来之前,强调这种应许和盼望的方式就是通过这些不同的图景(pictures)或「预表」(type)。 毫无疑问,有一些解经家对圣经的处理是错误的——我们该怎么说呢?「过度想像」?「不负责任」? 我个人最偏爱的一个错误解经例子是一位著名的(而且通常是有帮助的)解经家的声明,他说在会幕的后墙上,位于中心的木板代表着永恒的安稳!在对这种「不受控制」的方法作出反应时,有些人怀疑整个解经事业是否被误导了,这是可以理解的。 因此,我们在这里的问题是,这种释经法(预表论解经)的根据是什么呢?我希望能在接下来的文章中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但在这里我们所追求的是根基性的,即我们的圣经根据、解经根据是什么?以下四种方法的思路可能会有帮助。 首先,在新约圣经作者的词汇中似乎可以找到一些依据。这一点至少需要两方面的证据。首先,有一些专用语。这里存在一些争论,但似乎很难忽视罗马书五章14节(亚当)中的tupos、希伯来书九章24节(帐幕)中的antitupos和希伯来书九章9节(帐幕)中的parabole的意义。在每一个例子中,受圣灵默示的作者似乎都在以象征、预示的方式(symbolic-prefiguring way)处理旧约圣经,并据此称呼这种理解。也许比这个术语更有意义的是一种简单的观察,即某些旧约圣经事件在新约圣经中被说成是「应验了」(fulfilled),例如,以色列从埃及上来(何十一1/太二15)和拉结的眼泪(耶卅一15/太二16-18)。这些事件后来被说成是「应验了」(与马太福音对这个词的用法一致),这就预设了有某种先知预言或预测的意图。简而言之,我们的观点是,新约圣经作者有时会使用各种术语,这些术语至少表明了某种预表论释经法。 其次,预表论解经的根据也有赖于耶稣的权柄,祂经常将自己与旧约圣经中以某种方式预示祂的某些事件相提并论。例如,祂将自己与雅各的天梯(约一51)、圣殿(约二19)、摩西的铜蛇(约三14-15)、旷野中的吗哪(约六30-35)等相提并论。当然,关于预表的本质和本身,以及耶稣对圣经的解释,我们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的,但这已经足以证明耶稣本人为某种预表论释经法提供了某种的根据。 第三,使徒们也依样画葫芦。例如,士兵们没有打断耶稣的腿这一事实,被使徒约翰理解为逾越节羔羊之象征的「应验」(约十九36;参见出十二46和民九12)。保罗同样把耶稣的死说成是逾越节羔羊的死(林前五7),在其他地方他把我们的主说成是另一个亚当(罗五14)。希伯来书说祂是更美的摩西,更美的祭司,更美的祭物,以及新的麦基洗德。等等,不一而足。很明显,被圣灵默示的新约作者实践了某种预表论的解经。 在我们进一步讨论之前,我们应该停下来问问,使徒们究竟是从哪里学会以这种方式来阅读圣经的?当然,我们必须认为他们是从耶稣那里学到的(参看路廿四27, 44以下)。 但也许答案不仅仅如此。毕竟,耶稣是在哪里学会像这样来读圣经的呢? 我们的第四条证据,为预表论解经提供担保的,简单地说,就是旧约圣经本身。我不会在这里长篇大论,但重要的是要看到,这种解读旧约圣经的方法对使徒、甚至对耶稣来说都不是破天荒的。旧约圣经本身已经有明显的预表论结构和模式。 举几个例子来说明我的观点。伊甸园有时被称为是新创造的展望,即乐园(赛十一6-9)。挪亚似乎是作为一个「新」亚当出现的,有望能在亚当失败的地方取得成功(创九1-2,7;参见一26-28,二15-17)。当然他失败了,这就为另一个亚当打开了希望。这个新亚当是亚伯拉罕吗?当他失败时,是否还有另一个亚当会成功?出埃及记经常被视为是对另一次更伟大的拯救的展望(赛十一15-16,四十三16-21,四十八20-21,五十一9-11,五十二11-12;耶十六14-15)。约书亚在某些方面被认为是新摩西。因此,当约书亚死后,是否还能期盼另一个摩西(申十八15起)?以色列的会幕和所罗门的圣殿似乎是由伊甸园预示的,并以伊甸园为模式,但却预示著上帝与祂子民同在的更伟大的实现(以西结书四十~四十八章)。安息日和以色列人在土地上的「安息」预示著更大的「安息」即将到来(诗九十五18)。摩西(申十八15起)、麦基洗德(诗一一〇)和大卫(诗八十九;赛十一1;等等)等人都期待着更伟大的先知、祭司和君王的到来;诸如此类。所有这些都是在旧约圣经本身的敍事中的预示或象征性的展望,它们为后来的解经家提供了一个释经学结构。 在这方面,我应该再提一个因素,这是一种更大的考量,对旧约圣经的预表论释经有启发作用,那就是笼罩着旧约圣经中的盟约和应许的背景。上帝已经做出了重要的应许(例如,创三15),最著名的是对亚伯拉罕(创十二1-3)和大卫(参二7)的应许,这些应许不依不饶地将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在基督身上。在这个背景下,旧约圣经象征性的展望确实得到了更多的光照。 简而言之,重点是在整本旧约圣经中,这个展望的音符被「内置」到了各种人物、事件和制度的敍事中。对旧约圣经作者来说,历史就是启示——对未来的启示。 因此,对于耶稣和新约圣经的作者来说,这种释经学结构已经摆在那里了。是的,他们的解释更详细,他们也进一步指出了在旧约圣经中没有明确被视为预言的具体「应验」。而且我们还没有对一种合法的「预表」给出精确的定义,也没有确定一种负责任的预表论所需要的各种因素,而这些因素将会使我们往往过于狂热的想像力受到管制。但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嵌入在旧约圣经本身的模式和结构,已经提供了一个背景,在这个背景下,耶稣和使徒们对圣经的解释被证明是令人信服的。他们坚持认为,这就是阅读圣经的唯一方式,我们必须这样来读经。 作者:Fred G. Zaspel Fred G. Zaspel(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博士)是宾夕法尼亚州弗兰科尼亚的改革宗浸信会的牧师之一。他也是《书籍概览》网站的执行编辑和南方浸信会神学院的神学兼职教授。他的著作包括《华腓德的神学》和《华腓德论基督徒生活》等。

神的拣选与人的责任

神的拣选与人的责任 我们一同思想一个古今教会常常争论,却又关乎我们救恩根基的问题:拣选与人的责任。当我们读《罗马书》9章时,心里可能会产生疑问:如果神早已拣选谁得救,那人的努力还有意义吗?如果神有绝对主权,那人岂不是成了木偶?若有人不得救,神岂不是不公义吗?这些问题不是现代人才有的。今天我们要重新回到圣经,看清楚两个真理。第一,神的主权拣选是绝对的、奥秘的,却是公义的。第二,人的责任同样是真实的,是神所设立的第二因。 若我们不能把这两方面同时抓住,就会走向两个极端。有人只强调拣选,就会忽略人的责任,甚至推卸罪责;有人只强调人的责任,就会削弱神的主权,把救恩变成人的功劳。圣经告诉我们,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并不矛盾,而是彼此相容的奥秘。 [1] 神的拣选并非不义,乃是公义恩典 保罗论到雅各蒙拣选时说:“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罗9:13-14)可见,神作为创造者,拥有绝对的主权。祂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罗9:15-16)正如保罗又举例说:“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罗9:21)这些都表明,拣选完全出于神的自由与公义。 就像金庸在《射雕英雄传》中安排郭靖与杨康的结局一样,两人同为忠良之后,却走上截然不同的道路:郭靖持守忠义,成为民族英雄;杨康贪恋富贵,最终自取灭亡。作为作者,金庸高于人物的层次,角色根本无权质问作者为何给他们不同的结局。同样,神在拣选中的作为远超受造之人,彰显祂的怜悯与公义,而人也没有任何资格可以指责祂不义。 人全然堕落,本性已经败坏(创6:5;诗51:5;弗2:1-3),并且在魔鬼的权势之下。自从亚当堕落以来,全人类都落在撒但的辖制之中。然而,神出于怜悯,从黑暗中拯救了一部分人。“他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我们在爱子里得蒙救赎,罪过得以赦免。”(西1:13-14) 按着本性,我们都该灭亡。神若拯救一些人,这是祂的怜悯;若任凭一些人刚硬,这是祂的公义,因此没有人被冤枉(罗9:15-16)。即使神在祂的绝对主权中决定不拯救任何人,祂仍然是完全公义的。因为堕落的人类都陷在罪中,本该承受灭亡,那正是最公平的审判。 这在堕落的天使身上已得印证:他们与撒但一同悖逆,却没有一个蒙拯救(来2:16;犹6;彼后2:4)。“他并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亚伯拉罕的后裔。”(来2:16)正如经上所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罗9:15) 因此,救恩完全是出于神白白的恩典,而不是出于人的权利或要求。最深的奥秘之一正是:为何神拣选了我们?为何祂愿意怜悯、爱我们?这一切并不是因为我们有什么可配得,乃是单单出于祂永恒的恩典与慈爱。 [2] 神的预定并不否认人的自由,不信的责任完全在于人。 不信的责任完全在人。 神的预定并不否认人的自由,人也不能因为自己不被拣选,就把责任推卸给神。圣经从未说过人不得救是因为神“强迫他们不信”,相反,圣经一再强调,不信是人自己的决定,是人按本性,自愿、甘心的拒绝(太23:37;路13:34)。经上说:“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约3:19)又说:“约翰福音 5:40. 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他们“存着不信的恶心”(来3:12),正显明堕落之人本性悖逆,不愿意信(罗3:10-12)。换句话说,堕落的人是按自己败坏的本性,自由地拒绝神。因此,若最终有人不得救,那完全是因他们心里甘愿弃绝神,而不是因为神不义。 [3] 预定论并不是说堕落的人“想信却不能”,而是他们“不想信,也不愿信” 预定论并不是说堕落的人“想信却不能”,而是他们“不想信,也不愿信”。 我们原本死在罪恶过犯之中,在魔鬼的权势之下(弗2:1-2;约壹5:19),属灵的光景就如死人一般。死人不会回应呼唤,也不能主动复活,只能停留在死的状态(弗2:1;西2:13)。同样,堕落的人不会自然寻求神或顺服神(罗3:10-12),只能随从败坏的本性,自私、悖逆、抗拒真理(罗1:18-32)。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弗2:1-3)然而,感谢神,祂因着丰富的怜悯和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这完全是本乎恩(弗2:4-5)。 堕落之人的行为是顺着本性而行,却并不是被迫的。圣经清楚指出,人是照着自己的意愿行事的(雅1:14-15)。因此,堕落的人并不是“想信却不能”,而是“不想信,也不愿信”。他们的意志虽然仍然是自由的,但这种自由是按本性出发。正如坏树是不能结好果子(太7:18),堕落的人按自己的本性行事,自然就会拒绝上帝。 唯有在神的恩典之中,神能使人重生,赐下新生命:“他曾照自己的大怜悯,借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使我们有活泼的盼望。”(彼前1:3)“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借着神活泼常存的道。”(彼前1:23)“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多3:5)。 因此,人不能把自己拒绝神的责任归咎于“自己没有被拣选”。因为堕落的人正是按着败坏的本性,自由且甘心地拒绝神;若不是神赐下新生命,没有人会愿意转向祂。 [4] 信心确实是神在祂预定中所赐的恩典,但人并非木偶。 信心确实是神所赐的,但人并不是木偶。既然不信的责任在人,我们就来看信心与神工作的关系。信心是天父透过圣灵动工的结果(约3:5–6;约6:44;林前12:3)。 哥林多前书 12:3:所以我告诉你们,被神的灵感动的,没有说「耶稣是可咒诅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 以弗所书 2:8–9: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虽然信心神所赐的(约6:65;弗2:8-9;腓1:29),但是但圣灵的工作并不是强迫人的心来相信,而是开启他们的心(徒16:14),感动他们(徒2:37),使人看见自己得罪神(约16:8)使人的心被福音更新苏醒(结11:19、结36:26),好让人自愿甘心的来信主。就像《路加福音》15章的浪子,父亲张开双臂拥抱他,但浪子也是真实地悔改、亲自归来(路15:17-20)。 [5] 预定论不仅强调神的主权,也强调人的责任是真实的第二因。 圣经一贯地同时坚持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二者之间并不存在矛盾:虽然神是“第一因”,但改革宗神学坚持认为被造者是真实的“第二因”,并非幻影或傀儡的意志行为;人能够思想、选择、渴望,并且自愿地行动,其行为具有真实的道德性质并产生真实的后果;因此,强调人的责任是真实的“第二因”,这既避免了宿命论,也确认神通常是借着各种途径来成就祂的旨意,其中包括人的决定与行动。 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意志并不矛盾,这正是“相容论”(compatibilism)的核心要义。人在神的掌管中,仍旧是按照自己的心意行事;堕落之人自愿地拒绝神,重生之人则自愿而甘心地回应神。圣灵使人心意更新,好像死人复活,于是人就自愿地来信主,并把一切荣耀归给神(约6:44;腓1:29)。 因此,圣经呼召我们积极回应神的旨意。首先,神明确命令我们要传福音(太28:19-20;可16:15),而人得救也确实是借着我们顺服神的命令去传扬福音(罗10:14-15;林前1:21)。所以我们在传福音时不可灰心,因为神拣选的人必定会相信。有时我们需要耐心等候,像撒出去的种子慢慢发芽、成长,直到最终收成。 其次,我们的言行也会真实影响他人。因此主耶稣警告我们不可作人的绊脚石(路17:1-2;罗14:13;林前8:9)。相反,我们要谨慎生活,使人因我们得益处,而不是因我们跌倒。要常常祈求主改变我们的生命,使我们成为福音的精兵,为主作美好的见证。 此外,因为预定在于神,圣经也清楚教导我们要为亲人的救恩恒切祷告(罗10:1;西4:2-3)。我们应当为未信者祷告,求神开他们的心门,使他们得救。 改革宗的神学家与牧者都认识到人的责任的重要性。因此在解释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时,将神的主权称为“第一因”,而人的责任则是“第二因”。这两者都是“因”,而不是把人的责任当作“果”。这是我们有限的人所无法完全测透的奥秘。正如保罗所赞叹的:“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罗11:33) [6] 总结 第一,拣选带来安慰:我们的得救不是偶然的,也不会失落,因为这是神在永恒里早已所定。第二,责任带来警醒:人不可推卸自己的罪责,每个人都有责任悔改,并信靠基督。第三,使命带来行动:我们蒙召去传福音、恒切祷告,并在生活中活出见证,使人因我们而认识主。 愿我们将一切荣耀都归给那位满有恩典与公义的主。阿们。 最后,我愿以一个故事来结束今天的信息。假设你是一位主人,家园外闯进了两头野猪,它们毁坏了你的家园,甚至还咬死了你的独生儿子。你最终将这两头野猪擒住,把它们关起来饲养。其中一头你关在笼子里,另一头你则养在家中。那头住在家中的野猪渐渐被你感化,最终称你为主人;而另一头关在笼子里的野猪却始终恨你。 时日满足之后,你开始磨刀,要把关在笼子里的那头野猪杀了,做成猪排。这时,那头蒙你恩典、被驯化的野猪跑到你面前,说:“主人啊,你为什么这样不义?你为什么要宰杀那另一头野猪呢?” 弟兄姐妹,这个比喻提醒我们:我们若不是因着神的怜悯与拣选,也与那野猪无异,本来是不配的。然而,神却在祂的主权中拣选了我们,把我们带进祂的家中,赐下恩典,使我们认识祂,称祂为主。可是,有时候我们却像那蒙恩的野猪一样,看见别人没有同样的恩典,我们就任意妄为地控告神不义,甚至忘记自己原本也不配得救。 然而,我们的神依然宽容我们,爱我们,怜悯我们。祂的作为是圣洁的,是公义的,也是满有慈爱的。这更显明祂恩典的浩大,也提醒我们当存敬畏与感恩的心,单单顺服在祂的主权之下。 愿我们不再质疑神的公义,而是因祂的怜悯而俯伏敬拜。愿主帮助我们在一生中常常记得:我们得救完全是出于祂的恩典,而非出于我们自己。阿们。 以弗所书 2:8.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9.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耶稣基督一个位格两个意志。

在早期教会的神学体系中,并在改革宗传统中持续被确认的,是这样一个信仰告白:耶稣基督是独一的神圣位格,祂同时拥有两个完整而不同的本性,即神性与人性。每种本性都具备其本质所需的一切特性,其中之一就是意志。因此,既然基督具有人性和神性,祂就必然拥有神圣的意志与人性的意志。这并不意味着祂是两个位格,而是说明祂是一个位格,拥有两种本性,每种本性按其本质自然地运行。 这个看似矛盾的问题,其实可以用一个重要的神学原则来澄清。这是由教父,特别是马西莫(Maximus the Confessor)所阐明,并被第三次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主后680–681年)所确认的教义:意志是本性的属性,而非位格的属性。换句话说,是“本性”拥有意志,不是“位格”。既然永恒的上帝之子,也就是三一真神中的第二位,取了完整真实的人性,祂就同时取了有理性的人的灵魂与人的意志。这个属于人性的意志并没有被神性吸收、取代或压制,而是被保留下来,作为祂人性的真实组成部分,并与神性联合在一位格one person耶稣基督里面真实地、毫不混乱地结合。这正是迦克墩大公会议(主后451年)所定义的基督论核心:“不混乱、不改变、不分割、不分离”。 圣经中最清楚支持这一教义的,是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中的祷告:“父啊,你若愿意,就把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22:42)这段经文中,耶稣将祂人性的意志与天父的旨意区分开来。这并非悖逆,而是祂真实人性挣扎与甘心顺服的表达。这说明祂拥有一个与神性不同却完全顺服的人性意志。与此同时,耶稣在约翰福音中说:“我与父原为一”(约10:30),以及“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约8:58),也清楚地表明祂是神性位格,与父和圣灵共享同一神圣的意志。 虽然主耶稣具有两种意志,一是祂作为神的永恒儿子所拥有的神圣意志(voluntas divina),另一是祂在道成肉身时所取上的真正人性中所具有的人性意志(voluntas humana),但这两种意志并非彼此冲突、竞争或各自独立运行的两个主宰。祂的人性意志从不抵触神圣意志,而是在祂这独一的神圣位格中,自愿顺服、全然一致地成就救赎的使命。 这种顺服并非出于强迫,而是出自祂无罪人性对父神完全的信靠与爱慕。基督的人性意志并没有试图脱离神性而自行其是,反而在自由中完全配合祂作为神子所具有的神圣意志所定之旨意。这正是救恩的奥秘之一:祂并非象征性地“扮演”顺服,而是在真实的人性之中经历挣扎,同时甘心顺服父的旨意,正如祂在客西马尼园中所祷告的那样(参路22:42)。 然而,一些异端,如单意志论(Monothelitism),否认基督有人性的意志。他们认为,若基督有两个意志,就意味着祂是两个位格。教会坚决驳斥这种观点,因为这实际上是否认了基督真实完整的人性。若基督没有真实的人意志,就无法在人的地位上顺服天父,祂的赎罪也就无法真正替代人类的悖逆。真正的顺服必须来自一个真实的人意志,自愿地顺从上帝的旨意。正因如此,基督在祂人性中完全顺服,成就了亚当所失败之处,成为“第末后的亚当”(参罗5:18–19、林前15:45)。 同时,也必须避免另一种错误——混合意志或复合意志的说法。这种主张会混淆祂的神性与人性,违反了迦克墩会议所设立的教义界限。一个“折中的意志”既不是真正的神性意志,也不是真正的人性意志,结果就是让基督既不是完全的神,也不是完全的人。这种错误理解会破坏道成肉身的真理,也摧毁救恩本身。改革宗信仰对此有明确界定,例如《西敏信条》第8章第2条指出:“神的儿子……既是真神,又是真人,永远以两种完整、彼此不同的本性,联合于一个位格之中。” 因此,耶稣基督虽然是一位格,却拥有两个意志(Dyothelitism)。这是基督教的一项教义,宣告耶稣基督既完全是神,也完全是人,因此在祂独一的人位中具有两个彼此区分却和谐一致的意志, 一个神性的意志和一个人性的意志。此教义由第三次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Third 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主后 680–681 年)正式确立,用以反对一意论(Monothelitism,主张只有一个意志)的异端,并维护基督具有两种本性(完全的神性与人性)的正统信仰。 在基督里,只有一个位格(hypostasis),而这一个位格就是永恒的圣子,就是那太初的道(Logos)。这位圣子只有一个位格,并非存在于两个位格之中,而是在祂独一的位格中承载两种完全的本性,即完全的神性与完全的人性。正是这个位格,使两种本性得以真实而不可分割地联合在一个位格之下,并成为一切行动与意志的同一行动主体。 第三次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明确教导:“duas naturales voluntates”(即两个自然的意志)。意志乃是本性的固有属性,而非位格的属性。其理由在于,每一种真实的本性都必然具备与其本性相称的意志。就人性而言,真正的人性必然包括人的理性心智与人的意志。因此,若基督缺乏人的意志,祂便不具备完全的人性,这将直接否定祂真实取了人性的正统基督论。 耶稣基督作为神子,自永恒就拥有神圣的意志;而在道成肉身之时,祂又取了人性的意志。这两种意志并非彼此对立,也非竞争关系,而是始终处于完全和谐之中。祂的人性意志甘心顺服祂的神性意志。这种“双意志”的基督论既护卫了祂完全的神性,也坚守了祂完全的人性,确立祂作为完全救主的独特身份:祂能以真实顺服代替我们人的不义,又能以神的大能,拯救我们脱离罪恶与死亡。 但祂(主耶稣)被称为“父的仆人”(赛 42:1 及其他经文);又说祂“在智慧和身量(年龄),并神和人喜爱祂的心,都一齐增长”(路 2:52);又说祂“不求自己的荣耀”(约 8:50);又说祂“不知道那日子”(可 13:32;参太 24:36);又说祂“不是凭自己说话行事”(约 14:10),并且“不遵行自己的意思”(约 6:38);又说祂曾被“看见并摸到”(路 24:39)。这一切都只就基督的人性而言。就祂是神来说,祂不可能在任何事上有所增长,凡事都是为自己而行;没有什么对祂是隐藏的;祂凡事都照着自己旨意的定旨而行,也不能被看见或被触摸。然而,祂并未将这些特性仅仅归于自己的人性,而是以中保之位格之和谐为前提,将这些特性归于自己。引自英文版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卷二第十四章第四节。).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J. T. McNeill, Ed.; F. L. Battles, Trans.; Vols. 1 & 2, pp. 483–484). Westminster John … Read more

律法和约的共同点与不同点

律法和约,都是上帝所赐下的;二者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为什么律法与上帝所立的约会有共同点呢?因为律法本身是包含在约之中,神所立的约必然包括律法与诫命。 旧约与新约在本质、原则与精神上的一致性 本文所采取的立场是:旧约与新约在本质、原则与精神上是同一的,虽然在不同时代中有不同的做法与施行方式。一个简单的例子是,旧约与新约都同样要献祭,只不过在旧约中所献的祭为牲畜,,以及出产、田间的出产等;到了新约的时候,这祭物就转为全人为祭(罗12:1)、感谢为祭(来13:15)、侍奉为祭(罗15:16)、奉献为祭(腓4:18)。 因信称义:所有之约背后的共同救赎原则 旧约与新约在本质、原则与精神上是同一的,因为无论在什么时代,人都是因着信那最终要来的后裔(基督)而被上帝称为义(创3:15、创15:6;罗4:3–6;罗4:20–25;加3:6–14)。所有的约,其背后的本质、精神与原则,都是出自上帝白白的恩典。 关于约的两种主要神学立场 一些神学家会把约区分为两种不同的约:一种是恩典之约(例如亚伯拉罕之约、大卫之约、新约),另一种是律法行为之约(亚当之约、摩西之约)。另一些神学家则会把所有的约都视为在同一的框架中的恩典之约,并且认为所有的不同的约,其实也都同时包含神的诫命;而笔者采取的是后者这一立场。 所有的约都包含神的命令与律法 例如,在亚伯拉罕之约中,已经包含神的诫命与律法;神命令亚伯拉罕要在上帝面前作完全人(创17:1)。同样,在新约之中,主耶稣也命令门徒要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样(太5:48)。因此,严格来说,所有的约都包含神的命令、律法与诫命。即使在新约中,神也将祂的律法放在我们里面,写在我们心上(来8:10;耶31:33),好叫我们爱慕神的律法,并愿意遵行它。 行为之约与恩典之约的统一救赎目的 亚当之约在其条件与原则上确实可以被称为行为之约,因为它以完全顺服作为生命的条件(创2:17);然而,在上帝永恒而统一的救赎计划中(弗1:4),它并不脱离恩典之约的整体框架。即使在亚当的行为之约中,神主动与亚当立约本身也不是出于亚当的功劳,而是出于神主权的白白恩典。 虽然亚当在行为之约中失败了,但在上帝永恒的救赎计划中,亚当却是预表那将要来的末后亚当就是基督;正如圣经所见证的,亚当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罗5:14),而末后亚当(基督)则借着完全的顺服,成就了亚当所失败的(罗5:18–19;林前15:45)。因此,虽然在历史施行上可以区分行为之约与恩典之约,但在救赎目的与终极实现上,按本质、原则、精神,神其实只有一个救赎计划,并最终在恩典中、在基督里得以成全,达成拯救选民的终极目标。 十诫既是律法,也被称为约 律法与约有许多相似与共同点,因此,有些时候我们会看到圣经中的十条诫命在旧约中也被称为“约”。十诫不仅是律法,也被圣经明确称为“约”本身。 出埃及记 24:7–8:「……这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所立的约。」 出埃及记 34:28:「……他将这约的话,就是十条诫,写在两块版上。」 十诫之所以被称为约,是因为其中包含了神的救赎恩典(出20:2)、神的应许(出20:6、出20:12),以及神的律法。而这十诫乃是被基督完全遵守的;基督正是那一位爱上帝、并完全遵行上帝诫命的完全人。并且基督也为我们承担了原本触犯律法与毁约的咒诅(加3:13)。 律法与约的不同 虽然律法(例如十诫)有时候被视为约的一部分,但律法与约确实存在区分与不同之处。首先,我们来看律法与约的第一个不同点。 第一不同点:律法不提供赦罪,约包含赦罪的应许 律法本身不提供赦罪;约包含赦罪的应许。律法里面并没有包含应许和赦罪的恩典。律法的目的(只是列出一部分)在于教人知罪(罗3:20;罗7:7),并且定人的罪(申27:26;罗4:15)。律法一方面教人知罪,另一方面也如训蒙的师傅,把人引向旧约与新约圣经中所应许的基督(加3:24;约5:39)。因此,律法的功用是教人知罪并定人有罪,本身并不包含赦罪;然而,神所立的救赎之约却包含赦罪的应许与恩典(耶31:34;来8:12)。 律法强调命令与刑罚,约包含救赎关系 从某种角度而言,律法强调神对人的命令,而约则强调神与人之间的关系。律法主要是告诉百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以及触犯律法所带来的刑罚;然而,约所涵盖的是更大的范围,它包含了上帝救赎的恩典(出20:2;耶31:34;来8:12),也应许上帝要作我们的神,而我们要作祂的子民(来8:10;耶31:33)。 约的核心:神作我们的神,我们作祂的百姓 约的核心可以说就是:神要作我们的神,我们要作祂的百姓。正因为神是我们的神与君王,我们是祂的子民,所以祂赐下律法,教导百姓如何在祂的国度中生活,以彰显祂的荣耀、圣洁与公义。 律法的普遍性与约的特殊性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律法是赐给所有人的,而救赎之约却不是所有人都晓得。所有的人都会按神启示的律法被审判;即使是没有听过福音的外邦人,也必按神刻在他们心版上的律法的功用来受审判。 律法的道德功用与人的良心 律法的功用在于:当上帝造人的时候,律法中的道德要求已经自然地显明在世界各民族与国家之中。即使没有圣经的民族,也知道何为善、何为恶(罗1:28–29);人也会自然地顺着本性行出神道德律法的要求(罗2:14)。因此,在审判的那一日,神只需要按世人自己所认知的道德标准来施行审判。同时,神也把良心赐给世人,在人的心中为他们作见证,并控告他们(罗2:15)。 救赎之约必须藉着福音得知 然而,虽然从某种角度而言,每一个人都知道律法中的道德要求,却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救赎之约。救赎之约必须透过旧约先知(加3:8、创15:6、赛53:11、哈2:4)和使徒所传的福音,人才能认识上帝救赎的恩典。 两个救赎之道的对比 圣经中清楚呈现出两条救赎之道:一条是靠自己遵守律法(利18:5;申6:25;太19:7;路10:25–28;罗10:5),另一条是唯独靠相信上帝在那要来的后裔(基督)里所应许的救赎(创15:6;哈2:4;赛53:11;罗1:17;罗3:28;加2:16;弗2:8–9;腓3:9;约3:16)。 靠律法之路是死路 虽然圣经中呈现这两条救赎之道,但靠律法称义、得救的道路,对堕落的人类而言是死路。因为世人已经堕落,无法完全遵守上帝的律法,圣经也清楚宣判世人无一为义(诗14:1–3;传7:20;赛64:6;罗3:10–12;罗3:23)。因此,人若想得救,必须谦卑自己,承认自己得罪了上帝,单单依靠上帝在约中所赐的白白赦罪恩典(罗3:24;弗1:7;弗2:8–9)。 圣灵是约中的应许,而非遵守律法的结果 遵守律法并不能赐下圣灵,人也无法靠自身遵守律法来得着神的灵。圣灵是神在约中应许赐给亚伯拉罕的(加3:14)。原来,神在与亚伯拉罕立约时,已经应许基督来时,万国都必因亚伯拉罕得福(创12:3;创18:18);后来,神更清楚地启示,这应许要在那将要来的后裔(基督)身上成就,使地上万国因那后裔(基督)得福(创22:18;加3:14–16)。 因此,圣灵并不是靠守律法而来的(加3:2–5),而是因着我们信基督,神按祂在约中的应许所赐下的恩典。 约与律法的共同点 因为时间的缘故,这里不详细展开,只是简要指出约与律法的一些共同点。约与律法同样源自上帝自己的启示,而非出于人的设立;二者都是上帝在历史中以言语的方式主动颁布,显明祂是那位说话、立约、并向人显明旨意的神。无论是约还是律法,都是上帝在具体历史处境中向祂百姓所启示的真实话语与行动。 约与律法同样显明神的权柄与圣洁 因为律法是包含在约之内,所以约与律法都共同表达上帝身为全地之主所拥有的权柄、同在与掌管。它们一同启示上帝的圣洁与公义,使人认识这位立约的神是圣洁、公义、不可轻慢的主。 约与律法在基督里的最终成全 同样因为律法包含在约之内,约与其中的律法都向人提出责任性的要求,呼召人以顺服与回应来活在与上帝正确的关系中,并因此具有约束性与规范性。最终,无论是约还是律法,都在基督里得到真正的成全与完全应验;基督既成全了律法的要求,也实现了上帝在约中一切救赎性的应许。 福音是约中核心  福音是约中最核心的救赎宣告,直接向罪人宣告得救的途径,就是相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世人唯一的救主;然而,约并不等同于福音。因为约的内容不仅包括福音的应许,也包含律法、命令、责任、印记与记号,以及在不同历史阶段中的具体施行方式,而福音本身则是约中对神白白恩典的宣告。福音是在这约的整体框架之中,向罪人宣告拯救的好消息;而当人接受福音之后,约便规范蒙恩之人当如何生活与持守信仰,并立定上帝与人之间的关系。 

洗礼真的很重要吗?

洗礼很重要,因为水的洗礼是主耶稣基督的命令(太28:19;可16:15-16)。所有认真考虑后决定相信耶稣基督的人都一定要受洗,除非有环境所造成的特殊原因,像那个十字架上的强盗,他无法接受水的洗礼,否则他一定要接受洗礼。 洗礼时,信徒会公开地表示他心里相信,并口里承认耶稣基督是他的主;他也承认自己得罪了上帝,并完全依靠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来洗净他的罪,接受上帝的宽恕,并接受自己成为耶稣基督的门徒,立志一生跟随祂。 所以,洗礼是一个上帝与人立约的重要印记与记号:上帝作我们的上帝,我们作上帝的子民(出6:7;耶31:33、来8:10),并且成为上帝的儿女(约1:12;罗8:15-16)。洗礼的其中之一的印记与记号,也是信徒与基督联合在一起(罗6:3–5;西2:12),并且得着新的属灵生命(林后5:17;彼前1:3)。 今天,一些人信主后不愿意接受洗礼,可能是因为他们不明白这是主耶稣的命令,也不明白洗礼本身是一个重要的外在印记与记号。洗礼的重要性,就好像华人的婚礼仪式和婚姻注册一样重要,甚至比这些还要重要! 洗礼的重要性,有些时候连不信主的人都看得比基督徒更清楚。例如,我们常常会听见不信主的人吩咐他们的家人说:“你信耶稣,可以;你去教堂,也可以;但唯独一件事你不可做,就是你不可以接受洗礼。” 有些时候,不信主的人反而比那些拒绝接受洗礼的信徒,更清楚洗礼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仪式。 今天,有一些男人与所爱的女人组成了家庭,却不愿意注册婚姻,甚至不愿举行任何简单的婚礼仪式。这样的决定背后,可能是因为轻看了一切礼仪的重要性,也可能是为了过分保护自己的个人利益而不愿意注册婚姻。同样地,一些信徒在信主之后,也可能抱着轻视洗礼仪式的态度,忽略了主耶稣的命令,或因不愿意付上作基督徒应有的代价。 主耶稣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 28:19) 使徒行传2:38 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39 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 以西结书 36:25 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我要洁净你们,使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弃掉一切的偶像。

《歌罗西书》2:12 中所说的“受洗”,究竟是指圣灵的洗,还是指水的洗礼?

你们既受洗与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他一同复活,都因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 神的功用。(歌罗西书 2:12) 这段《歌罗西书》2:12 中所说的“受洗”,究竟是指圣灵的洗,还是指水的洗礼? 水的洗礼是我们属灵生命中,在与上帝立约之中一个重要的印记与记号;它象征并指向圣灵使我们与基督联合。圣灵使我们与基督联合的工作,是借着我们的信心发生的,而洗礼只是随后指向它。 因着我们信基督,圣灵使我们与基督联合,保罗指出,我们与基督一同埋葬,一同复活(罗6:3–5)。埋葬就是死了的意思,也就是《罗马书》里面所说的旧人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已经死了(罗6:6)。 旧人就是那以前不信主、不顺服主、抵挡神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举例来说,以前那个不顺服神、抵挡神的李建发已经死了。因此,洗礼象征着我这个抵挡神、不顺服神的旧人李建发已经死了;不单死了,我的属灵生命也复活了。 属灵的复活指向我如今的光景:上帝已经赐给我一个新生命,使我能够爱主、顺服主,跟随主耶稣(罗6:4)。 然而,受了水的洗礼,与基督联合所带来的与基督同死、同复活的属灵益处,其效力并非源自于水的洗礼本身。保罗在《歌罗西书》二章十二节清楚指出,这是因信上帝那使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的作为(西2:12)。因为唯有信上帝使耶稣基督从死亡中复活的人,圣灵才会使他与基督联合,经历属灵生命的改变。 例如一个人,他不信主耶稣为我们的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担当了所有的罪恶与过犯;他也不信上帝使主耶稣从死亡中复活。这样的人,即使他在教会之中接受了水的洗礼,这水的洗礼也不会使他与基督联合在一起,经历属灵复活的新生命。 要想得到这属灵的新生命,他必须要相信上帝所差派的主耶稣,并且相信上帝使主耶稣从死亡中复活。这样,圣灵才会使他与基督联合;并且他所接受的水洗,也会确确实实地成为印记与记号,指向他所领受的属灵福分。 我用一个比喻来解释:水的洗礼就好像结婚的夫妇手中所戴的一枚婚戒一样。不是所有戴上结婚戒指的人都已经结婚、是真正的已婚人士;有些人戴戒指只是为了装饰或追随潮流。只有真实结婚、夫妻已经联合为一体的人,他们手中所戴的婚戒,才会确确实实地指向这真实的联合;同样,只有因着圣灵的重生使我们相信基督,圣灵才使人与基督联合,水的洗礼才真实地成为印记与记号,指向那背后的属灵实质。 所以,无论是谁接受水洗,除非他对上帝与耶稣基督有真实的信心;否则,这水洗并没有真正的印记与记号,指向他与基督联合,并且得着新生命。就如一个没有结婚的人戴上结婚戒指一样。

《婚姻不易:我结婚前希望早明白的真相》第二章

第二章:我罪的深重 《婚姻不易:我结婚前希望早明白的真相》作者:苏珊・布莱克(Susan Black) 我记得自己人生中第一次犯罪,大约是在四五岁的时候,那是一件与偷窃有关的事。 我小时候最喜欢的零食之一,是一款叫“Juicy Fruit”的口香糖。那种口香糖香甜多汁、味道十足,让我格外喜爱。每逢周六,妈妈到 Piggly Wiggly 超市采购时,会买上几包。但她对我们摄取糖分十分节制(我小时候还没有无糖口香糖这种选择),所以 Juicy Fruit 是我每周唯一一次能享用的甜点。 我总是满怀期待地等着它——就像我也盼望着每周能吃上一根“Sugar Daddy”棒棒糖一样。 有一天,妈妈让我去她卧室,把她衣柜最上层抽屉里的一块干净手帕拿给她。让我意外的是,我不仅找到了手帕,还发现了一包已经打开的 Juicy Fruit 口香糖。 我愣住了,盯着那包口香糖看了好几分钟。这简直是个“惊天发现”——原来家里竟然还有口香糖,而且今天还不是周六! 诱惑实在太大了。我不但拿了一片,还拿了两片。我心里想:一片都那么好吃,两片岂不是更棒?我把那两片“偷来的”口香糖藏进口袋,然后若无其事地把手帕交给妈妈。 接着,我立刻溜到后院,躲在一棵树后面。双手发抖地拆开包装,把两片口香糖塞进嘴里。 罪疚感立刻生效—— 我根本尝不出味道。所有甜美多汁的口感,都被嘴里涌上的苦涩完全掩盖。 那时的我,并不明白或思考内心正在发生什么。我只顾着想办法把那团几乎要让我窒息的口香糖吐出来。 这当然不是我童年唯一的错误。但在年幼的我看来,我对“罪”的认识还极为肤浅。虽然我每周上主日学、参加教会聚会,却从未真正意识到我自己就是一个罪人。 这次失败的偷窃尝试,带来的羞愧足以让我远离“犯罪生涯”。主要不是因为我想顺服或行善,而是我实在不喜欢那种违背后随之而来的焦虑与罪疚。 我并不是一个完美的孩子,但我是那种“循规蹈矩”的类型,尽量避免惹是生非。现在回头看,我才明白:我之所以“听话”,不是出于对顺服的热爱,而是因为我厌恶不顺服所带来的混乱与沉重。 后来,当我开始接触“罪”的概念时,我一度以为它不过就是“做错事”。但如今我知道,这样的理解是多么不完整。 我也认识到,除非我用圣经的眼光来看罪,明白罪的本质与关联,我根本无法真正理解自己罪的深度,也无法认识自己罪性的真实状态。 罪的罪性 我并不希望以下的内容变成一段枯燥乏味的神学论述。圣经是极其实用的,神的心意是借着祂的话语来装备我们,使我们可以有智慧地生活。对我们这些基督徒姊妹和为人妻的信徒来说,明白圣经中那些直接影响日常生活与人际关系的真理,至关重要。 “罪”并不是当今文化中乐意探讨的话题,甚至在许多教会中也鲜少被认真讲论。然而,若我们要过一个得胜的基督徒生活,建立一段亲密且蒙福的婚姻关系,就必须对“罪”有清楚的认识。 我们必须首先回到圣经,去理解罪的本质,以及“罪人”意味着什么。换句话说,我们要问的是:罪究竟有什么大不了?为什么在一本关于婚姻的书中,要谈论罪的问题? 约翰一书2章16节将罪分为三个层面,描述了我们如何在这三方面犯下“主动的罪”(sins of commission): “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 “主动的罪”是指那些我们有意识地选择去做的罪行,包括行为、思想、言语、动机与态度。 例如: 这些,都是“主动的罪”。而这类罪的清单,显然可以不断延伸下去。 罪的罪性 雅各书4章17节指出了“遗漏的罪”(sins of omission):“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这类罪较不易察觉,因为我们没有去做,就误以为自己没有犯罪。 但若我刻意隐瞒本应告知丈夫的事(例如隐藏信用卡债务),这就是罪。拒绝饶恕、不愿慷慨,或忽略神明确的命令,都是“遗漏的罪”的例子。 罪也是内在的污秽。罗马书7章17节说:“现在,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作的。”诗篇51篇5节进一步强调:“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 我们是生来就是罪人。婴儿并不是在第一次表现出自私时才成为罪人,而是因为他生来就带着罪性。这正是圣经所说的“肉体”或“罪性”。 我们的罪,是一笔无法偿还的债务。歌罗西书2章14节说:“把那几条规条,就是对我们有敌意的、写在律例上的债券撤去……。” 诗篇38篇4节也承认:“我的罪孽高过我的头,如同重担,叫我担当不起。” 我无能为力去抹除或抵销这笔罪债。 罪也带来了法理上的定罪与审判。 罗马书5章16节谈到亚当所犯之罪所带来的后果:“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我们或许以为自己还算不错,不像别人那样恶劣,但这节经文清楚指出:定罪是我们从亚当继承而来的属灵遗产。 这就如同我们站在神的法庭上,神已经宣判我们为“有罪”。 站在一位圣洁、公义的神面前,成为一个被定罪的罪人,是何等严峻的处境。以赛亚书59章2节说:“你们的罪孽使你们与神隔绝,你们的罪使祂掩面不听你们。” “感到有罪”并不是我们最大的难题,真正有罪才是我们必须亲自面对并承认的现实。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