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号–释放被捆绑的那四个使者 启9章12至21

【1】神释放被捆绑的四位堕落天使 在启示录第九章中,第六位天使吹号之后,使徒约翰听见一个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发出来,对拿着号筒的第六位天使说,要把捆绑在伯拉大河的那四个使者释放出来(启示录 9:12-14)。这个声音是从神面前的金坛发出,因此可能是出于主的权柄与命令。经文清楚显示,这四位使者在此前已经被捆绑,并且是在神所设定的时间里被释放出来。这表明一切事情仍然在神至高主权的掌管之下,连邪恶势力的行动也不能越过神的许可。 圣经多处经文表明,有一部分天使曾经犯罪,因此被神拘禁,等候最终的审判。例如彼得后书说:“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没有宽容,曾把他们丢在地狱,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审判”(彼得后书 2:4)。彼得前书也提到基督曾向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宣告信息(彼得前书 3:19)。福音书中,当主耶稣赶鬼的时候,污鬼甚至求祂不要把他们赶到无底坑里去(路加福音 8:31)。这些经文都显示,在属灵的领域中,有一部分堕落的天使已经被神限制和拘禁。 至于这四位被捆绑的使者所在的地方,经文指出是在伯拉大河。伯拉大河在旧约中常常与巴比伦有关,而巴比伦在圣经的象征中代表敌挡神、诱惑神百姓的世界势力。例如先知书中多次提到伯拉大河与列国审判有关(耶利米书 46:2-10;以赛亚书 44:27)。在启示录后文中,巴比伦也象征多民、多国、多方、多族的败坏世界体系(启示录 17:1-2 , 5 , 15)。因此,许多解经者认为这里的伯拉大河不只是地理意义,更带有属灵象征,指向敌挡神的世界权势。 然而一个常见的问题是:为何神要释放这些被捆绑的邪恶使者?从人的角度来看,这似乎令人难以理解,因为这些堕落的天使一旦被释放,便会带来极大的灾祸。但圣经启示我们,神不仅是慈爱的父,也是全地公义的审判者。保罗指出,外邦人所献的祭,其实是献给鬼魔,并不是献给神(哥林多前书 10:19-20)。这意味着世人所敬拜的偶像,其背后往往有属灵的邪恶势力。因此,当神允许这些堕落的天使行动时,其实也是对悖逆世界的一种审判:人既然选择拜鬼魔与偶像,神就任凭他们面对这些势力的真实面目。 在神的计划中,一切审判都是公义的。人堕落之后常常论断神,甚至质疑神的作为,但圣经却提醒我们:“好叫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罗马书 3:4)。当末后的审判显明时,神的公义与圣洁必然完全显明。启示录第六号所描述的事件,正是神在历史中逐步显明祂审判的一个阶段,也让人看见属灵争战背后真实的属灵世界。 【2】魔军杀害人类的三分之一 当那四位被捆绑在伯拉大河的使者被释放之后,灾祸便随之展开。经文说:“那四个使者就被释放了;他们原是预备好了,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要杀人的三分之一。”(启示录 9:15)。这里特别强调时间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表明这一切并不是偶然发生,而是在神的安排之中。即使是这些邪恶势力的行动,也是在神许可之下进行,显示神仍然掌管历史的进程。 接着约翰听见这支军队的数目:“马军有二万万;他们的数目我听见了。”(启示录 9:16)。二万万就是两亿,这样庞大的数量在古代世界几乎是无法想象的规模。约翰说明这是他在“异象”中所看见的景象(启示录 9:17)。因此,许多解经者认为这里所描述的并不单单是普通的人类军队,而是象征与邪灵势力有关的可怕灾祸。经文形容骑马的人穿着火红、紫玛瑙和硫磺色的胸甲,而马的头好像狮子头,从口中喷出火、烟和硫磺。 这三样灾害带来了极大的毁灭:“口中所出来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三样灾杀了人的三分之一。”(启示录 9:18)。这样的描写让人联想到旧约中神对罪恶城市所施行的审判,例如神毁灭所多玛和蛾摩拉的时候,“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创世记 19:24)。此外,经文还说这些马的能力不仅在口中,也在尾巴上:“这马的能力是在口里和尾巴上;因这尾巴像蛇,并且有头,用以害人。”(启示录 9:19)。蛇在圣经中常常象征邪恶与欺骗(创世记 3:1),因此这些形象进一步表明,这场灾祸与邪恶的属灵势力密切相关。 在理解这段经文时,伯拉大河具有重要的背景意义。伯拉大河就是旧约中常提到的幼发拉底河,是古代近东极其重要的一条大河,流经今日的伊拉克、叙利亚和土耳其地区。在旧约历史中,许多威胁以色列的强大帝国都来自幼发拉底河一带,例如亚述和巴比伦。因此,幼发拉底河在圣经中常常象征从东方而来的审判势力。 到了启示录的象征语言中,这条河的意义进一步发展。巴比伦不仅是历史上的帝国,也成为象征敌挡神、引诱神百姓犯罪的世界体系。启示录后来提到“大淫妇巴比伦”,并解释她所坐的众水象征多民、多众、多国、多方(启示录 17:1,15)。因此,许多解经者认为,启示录第九章所提到的伯拉大河不只是一个地理位置,更具有属灵象征的意义,代表与巴比伦相连、敌挡神的邪恶权势。 当神允许这些被捆绑的使者被释放时,这些邪恶势力便带来巨大的毁灭,使人类三分之一死亡。约翰所看见的异象表明,当神暂时任凭邪恶势力活动时,世界便会陷入极大的混乱与灾难之中。战争、暴力和各种死亡的灾祸,都可能成为这些邪恶势力所带来的结果。这段经文让人看见,在人类历史背后,存在着真实而严肃的属灵争战,而这一切最终仍然在神公义的审判计划之中。 【3】世人仍然不悔改 在这可怕的灾祸之后,启示录接着揭示一个更严肃的事实:即使经历了如此严重的审判,许多人仍然不愿意悔改归向神。经文说:“其余未曾被这些灾所杀的人,仍旧不悔改自己手所作的,还是去拜鬼魔和那些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金、银、铜、木、石的偶像。”(启示录 9:20)。这段经文显明,人类的问题不仅仅是行为上的罪恶,更是心中对神的持续悖逆。即使看见神的审判,人仍然执着于偶像的敬拜,不愿离弃自己所依靠的虚假对象。 圣经指出,偶像的背后其实与鬼魔的势力有关。使徒保罗提醒信徒:“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哥林多前书 10:20)。因此,当人拜那些金、银、铜、木、石所造的偶像时,并不是单纯的宗教行为,而是在参与属灵黑暗权势。启示录指出,即使在灾难临到之后,许多人仍然继续拜鬼魔与偶像,这显出人心的刚硬和罪性的深重。 经文进一步说明他们不悔改的罪行:“又不悔改他们那些凶杀、邪术、奸淫、偷窃的事。”(启示录 9:21)。这些罪恶概括了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败坏。凶杀是对神所赐生命的毁灭;邪术是人离弃神而寻求灵界的力量;奸淫是对神所设立婚姻秩序的破坏;偷窃则显出人心中的贪婪与不义。在今日的社会中,凶杀并不仅仅表现为明显的暴力犯罪,也包括对生命的隐蔽毁灭。例如堕胎在现代社会被广泛接受,但从圣经对生命神圣性的教导来看,未出生的生命同样是神所创造的,因此,堕胎也可以被视为当代社会中一种对生命的毁灭。 同时,圣经也严厉警告人不要寻求灵界的势力。律法书明确吩咐以色列人:“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申命记 18:10-11)。这些行为在神眼中都是可憎恶的,因为它们代表人离开神,转而寻求灵界的指引和能力,而不是依靠神。在今天的社会中,人们仍然可能透过各种方式接触这些事情,例如占卜、看星座、风水、塔罗牌等。这些做法本质上都是试图从灵界获得指引,因此圣经劝勉信徒要远离这些事情,单单依靠神的带领。 然而,启示录所强调的是,即使面对如此严重的灾祸与警告,人类仍然顽固地不肯悔改。这显明罪不仅是外在行为的问题,更是人心对神的拒绝。若不是神的恩典,人无法从罪中回转。正因如此,信徒更应当为神的救恩而感恩,因为神藉着主耶稣基督拯救人脱离罪与鬼魔的权势,使人能够离弃偶像,归向永生的神,并在这个败坏的世代中活出圣洁的生命。 【4】从蟑螂的视角看人:人为何会论断神 最后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比喻来说明人堕落以后对神的态度。试想一下,当我们在家里看见蟑螂时,大多数人都会立刻想办法把它消灭。有人会拿杀虫剂喷,有人会用拖鞋拍死,也有人会放毒药。因为在人的眼中,蟑螂是肮脏、污秽、需要被清除的东西。 如果我们从蟑螂的角度来看事情,它们一定非常憎恨人。对蟑螂来说,人是可怕的敌人。每一次人出现,往往就带来杀虫剂、毒药或鞋子的攻击。如果蟑螂能够思想,它们可能会觉得人类非常残忍,甚至会彼此议论说:“为什么这些人要这样对待我们?”在它们的眼中,人似乎是残酷、不公平的。 同样的,人堕落之后,看待神有时候也是这样的态度。人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罪,却常常去审判神、论断神,质问神为什么要审判世界,为什么要定罪恶。人往往站在自己的角度,觉得神不公平、不慈爱,却没有看见自己悖逆神、犯罪得罪神的事实。 然而圣经提醒我们,到了审判的那一天,神必显明祂是公义的。正如经上所说:“好叫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罗马书 3:4)。当神的审判完全显明时,人就会看见神一切的作为都是公义、圣洁、没有错误的。

教会与同性恋

同性恋的性行为是今天的教会因着社会文化态度上的转变而需要面对的课题。在一些国家中,同性恋婚姻甚至被合法化。任何公开反对同性恋结婚的人,都有可能在这些国家里面被告上法庭。感谢主保守了我的国家,以至于政府明确地规定婚姻是由一夫一妻组成的。 今天一些悖逆主的教会也有另一种讲法,因为他们的牧者受了新派神学的影响,结果批判圣经,不顺服圣经,也不信圣经,所以大胆地称同性恋是合宜的行为。甚至在一些西方国家的教会中,受新派神学影响的教会会公开为同性恋主持婚礼、甚至按立他们为牧师。 然而圣经清楚指出,同性性行为是违背神创造秩序的罪(罗 1:26-27;林前 6:9-10;提前 1:9-10)。但圣经也同时宣告福音的大能:“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 6:11)。这表明任何罪人都能够因着基督而得赦免与生命上的更新。 至于我所牧养的教会中,我的教会是欢迎任何犯同性恋、淫乱、奸淫、偷窃、吸毒、赌博罪、等等的人来参加聚会,聆听福音,认识主耶稣。就像主耶稣把福音带给那有五个丈夫的撒玛利亚妇人,甚至在主耶稣与她对话的时候,她还有一个男人,但不是她丈夫的男人,与她同住(约 4:16-18)。 我认识的一些教会,他们持守圣洁,所以在同性恋这件事情上,他们不欢迎任何同性恋人士在他们当中敬拜;若是发现基督徒是同性恋者,也会被逐出教会。他们这样的做法,是我个人不认同,但愿意尊重他们的决定。 在我带领和牧养的过程之中,我多次在会众面前清楚表态,我们的教会接纳任何同性恋的基督徒。唯有在以下情况发生之下,教会才会对同性恋的罪进行管教,甚至在严重悖逆主、不悔改的情况下被开除(林前 5:1-5;太 18:15-17;多 3:10-11)。 以下情况之下,例如有同性恋的基督徒声称同性恋不是得罪上帝的罪行,或者当他们被发现陷入同性恋的性行为,例如与同性伴侣同居,并不断发生性行为的时候,被教会劝诫却不愿悔改的时候,他们将会受到教会的管教。通常这些信主的弟兄姐妹,都愿意认罪,并不断悔改。就像我们每一位基督徒一样,在得罪神时被指出时,都愿意向神认罪并不断悔改,学习依靠圣灵把罪行治死(罗 8:13)。 我个人愿意扶持并帮助任何陷入同性恋罪行的弟兄姐妹,扶持他们过圣洁的生活。我所认识的一些有同性恋倾向的人士,因为内心的情欲倾向同性而不是异性,所以他们愿意为了主的缘故,终身选择单身、不结婚的生活。 这些信主、有同性恋倾向的弟兄姐妹明白,这种天生的内心倾向并不能成为他们违背上帝的借口。例如,一个天性懒惰的人不能以此为借口而继续懒惰;例如一个天性不断爱说谎的人,本性爱说谎的人也不可以此为借口,而不愿悔改,学习说诚实话和避开谎言。 所以,在处理今天同性恋的课题时,信徒必须被教导,不应羞辱或打压同性恋人士,而应学习如何在社会中与他们和睦相处;我们也和同性恋的人一样,都是犯了罪得罪上帝的人,所以我们并不是在道德上更高,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 3:10) 正如使徒保罗教导我们,不要审判教会外的人(林前 5:12-13)。同时也要清楚自己作为神的儿女,应当守洁自爱,并持守同性恋是违背神的罪这一立场。 主耶稣自己向我们显明了这样的原则:祂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约 1:14)。当主面对罪人的时候,祂既不纵容罪,也不拒绝罪人,而是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 8:11)。因此教会在面对罪人的时候,也应当同时持守真理与恩典。 同时,教会牧养的目标并不是单单接纳人、纵容人,而是带领人悔改,并追求成圣的生活。因为圣经说:“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帖前 4:3)。信徒也被劝勉要“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加 5:16)。 最后,我们祈求上帝赐给我们像主耶稣一样的心态,能够接纳所有不同的罪人,并把福音传给他们,因为唯有主耶稣能够赦免人的罪,并且拯救我们脱离罪恶的生活。

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的敌对关系:犹太人是否会避开撒玛利亚?

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之间的敌对关系,不仅体现在历史与宗教分裂之中,也明显表现在对撒玛利亚人的轻视、辱骂与社会排斥之中。然而,一个常见的问题是: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之间的仇恨是否严重到他们绝不会经过彼此的土地?答案是否定的。 虽然犹太人普遍轻视并厌恶撒玛利亚人,但许多犹太人在从犹太地往加利利,或从加利利往耶路撒冷守节时,仍然会经过撒玛利亚,因为这是最短、最直接的路线。约瑟夫的记载也证明了这一点。他指出加利利人上耶路撒冷守节时,通常会经过撒玛利亚地区(《古史》20.118),而在《自述》中他也提到,从加利利若要迅速到达耶路撒冷,往往需要经过撒玛利亚。 “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没有往来”,但这更多是指宗教上的纯洁性和社交亲密度(例如不共用餐具),而非地理上的完全避开。尽管双方存在深厚的民族仇恨和宗教分歧,但为了节省时间(约3天的路程,对比绕道约旦河东岸需要5-7天),大多数平民和朝圣者仍会选择直穿撒玛利亚,前往耶路撒冷守节。 (根据约瑟夫(Flavius Josephus)在《犹太古史》(Antiquities of the Jews)20.118–121 的记载,加利利的犹太人在前往耶路撒冷(Jerusalem)守节时,通常会穿越撒玛利亚(Samaria),因为这是最直接、约需三天的路程。尽管这条路线在交通上最为便利,但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之间长期存在的敌意,使这段旅程充满危险。约瑟夫记述,在边境村庄基尼亚(Ginea)曾发生撒玛利亚人袭击并杀害加利利朝圣者的事件,显示出这种为了便利而经过撒玛利亚的惯常路线,常常伴随着严重的族群冲突风险。 约瑟夫(Flavius Josephus) 在《犹太古史》(Antiquities of the Jews)20.118–121 记录: (118) 那时撒玛利亚人与犹太人之间发生了一场争端,其缘由如下:加利利人每逢节期上圣城时,习惯经过撒玛利亚人的地区前行;当时在他们所走的路上有一个村庄,名叫基尼亚(Ginea),位于撒玛利亚的边界与大平原之间。那里有些当地人攻击了这些加利利人,并杀死了他们当中的许多人。(119) 当加利利人的首领听闻所发生的事后,他们来到库马努斯(Cumanus)那里,请求他为那些被杀的人报仇;然而库马努斯被撒玛利亚人用钱财收买,因此对此事不作任何处理。(120) 因此加利利人极其愤怒,劝说犹太人的群众拿起武器,重新争取他们的自由,说奴役本身已是痛苦的事,但当奴役再加上直接的伤害时,就完全令人无法忍受。(121) 当他们的领袖试图安抚他们,并答应会设法劝说库马努斯为那些被杀的人伸张正义时,他们却不听劝,反而拿起武器,并请求一个名叫以利亚撒(Eleazar)、迪纽斯(Dineus)之子的强盗协助;此人多年来居住在山中。在他的帮助下,他们掠夺了撒玛利亚人的许多村庄。约瑟夫 Josephus, F., & Whiston, W. (1987). The works of Josephus: complete and unabridged (p. 532). Hendrickson. (118) Now there arose a quarrel between the Samaritans and the Jews on the occasion following:—It was the … Read more

圣灵的声音

把自己心里的欲望和想法误当成圣灵的声音,是很危险的属灵误判。圣灵的启示不断提醒我们,人心是诡诈、败坏的(耶 17:9)。很多时候,我们内在的冲动其实出于自我、情欲或骄傲,而不是出于神。 如果把自己的感觉、情绪或经历直接当成圣灵的带领,就等于让“出自内在自我的声音”成为最终权威,用主观的个人感受取代圣经的启示。这样一来,圣经的权威被削弱,人也失去分辨圣灵引导的标准,甚至会把属肉体的欲望误认为是圣灵的感动。 圣灵从不违背圣经。祂的带领是圣洁的、良善的,并且是荣耀高举基督的。祂借着神的话语光照我们,使我们对付罪、治死肉体的情欲,学习顺服基督。所以,任何所谓“心里的声音”,都必须放在圣经的客观启示下去查验。否则,人很容易在自我欺骗中打着“圣灵引导”的名义前行,把自己的意思当成神的意思。 马可福音 7:21–23主耶稣说:因为从里面,就是从人心里,发出恶念、苟合、偷盗、凶杀、奸淫、贪婪、邪恶、诡诈、淫荡、嫉妒、谤讟、骄傲、狂妄;这一切的恶都是从里面出来,且能污秽人。 创世记 6:5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 耶利米书 17:9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 下文回应一位牧师: 牧师,我非常同意你的看法,圣灵的声音就是圣经的话语。内在心灵的经历必须不仅降服在圣经所教导的诫命、律法、精神、规范、原则、模式、楷模、榜样等之下,也要受其察验、引导和试验。 从前我认识一位爱主、专注灵修的信徒,她被医生诊断患有轻微的乳癌,原本可以切除,但因她内在的声音,加上对圣经的误解,在灵修中读到“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太26:52)”结果她解释为她若开刀动手术就会死。她为了避免死亡而选择听从那她内在自己的声音(把自己的心灵的声音与自己的意念转化为圣灵),却忽略了医生的专业建议,最终因此失去了生命。 很可惜,这位姐妹相信她心里的声音,加上她错误解释圣经。因为主耶稣并不是教导信徒不可以动手术,而是在告诉彼得,当时若他动刀拦阻大祭司差遣来抓拿主的人,他就必死在刀下。 这里我举出这个例子,不是反对灵修的操练,只是看见今天信徒信心非常软弱,因为没有听见圣灵直接对他们说话(圣灵是能对信徒说话(徒 8:29;徒 10:19-20;徒 13:2;徒 16:6-7;启 2:7),其实这在新约的使徒时代也不是一个常见的现象),而转向自己内心的声音,把自己内心的声音,或自己良心的声音,转换为圣灵的声音。 我们都承认,圣经的启示已经完毕(犹 3;提后 3:16-17;启 22:18-19),没有人可以在圣经之外另加或删减什么。因此,今日一切所谓新的“启示”、内心的“感动”或“声音”,都必须受既有启示的规范与检验。圣经是我们分辨一切属灵经历与声音的唯一权威。并且信徒需要努力学习基本的解经原则,避免像上文所举那样错误的解经例子,以致对圣灵引导产生误判。 求主帮助我们在灵修的时候,能分辨出心里的声音是否是自己的私欲,还是真的是从神而来的感动。求主帮助我们。求主帮助我们,心意更新而变化,叫我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 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