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使人心刚硬?

圣经有几处经文提到神“使人心刚硬”(这里列出一部分经文:出4:21、出7:3、出9:12、出14:4、申2:30、书11:20、赛6:10、赛63:17)。

圣经中屡次出现“神使人心刚硬”的表述。这一表达引发神学史上诸多讨论:若神使人心刚硬,岂非神是罪的始作俑者?这些令人困惑与害怕的经文,不同牧者与神学家都有不同解释。 在这里我给予我个人的解释,也望不接受预定论的牧者们,我们彼此包容。

所谓“神使人心刚硬”并非指神在人的心中注入罪恶或主动在那人内心中产生邪恶的倾向,而是指神在其公义审判中,神收回抑制罪的恩典( withdraw his restraining grace)。当神如此的时候,神任凭罪人随己心所欲行,是神审判恶人的行动(judicial act),显明神在主权(sovereignty)、公义(justice)。在整个过程中,神并没有操控人的意志,神也没有把那人的心变成刚硬,而是任凭那人原本罪恶的心,自己刚硬自己来抵挡神,忤逆神。


二、神不行恶、不违背自己的属性

在解释这些困难的经文时,我赞同教父与改教家的见解,上帝是圣洁的,祂绝不行恶,也绝不违背祂自己圣洁、公义的道德属性(申32:4;哈1:13;雅1:13)。

圣经宣告:“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约壹 1:5)

神的圣洁是祂诸属性之一,是属于神的道德本质。因此,神不可能成为罪的“有效或直接原因(efficient or Immediate cause)”。若神是罪的创造者,便与祂自身的圣洁相矛盾。

雅各书清楚否定这种误解:

“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雅 1:13)

所以我们不应该按经文表面的意思,而误解成是神使到无辜的人内心变成刚硬来抵挡神。 因此,任何关于“神使人心刚硬”的解释,必须维护此基本原则:神不是罪的作者(God is not the author of sin。正如《威敏斯特信条》第五章第四条所言神虽命定一切事的发生,然而祂并不是罪的作者。

《威敏斯特信条》第五章第四条:

全能的上帝,其深不可测的智慧与无限的良善,在祂的护理中显明无遗;祂的护理甚至延及第一次的堕落,以及天使与人所犯的一切罪。然而,这并非仅仅是容许的行为,而是伴随着祂至智慧、至大能的限制、安排与管理,以多样的方式按祂圣洁的旨意成就祂自己的目的。然而,这些罪的罪性完全出于受造物本身,而非出于上帝;因为上帝至圣且公义,祂既不是罪的创始者,也不喜悦罪。

The almighty power, unsearchable wisdom, and infinite goodness of God so far manifest themselves in His providence, that it extends itself even to the first fall, and all other sins of angels and men; and that not by a bare permission,but such as has joined with it a most wise and powerful bounding, and otherwise ordering, and governing of them, in a manifold dispensation, to His own holy ends;yet so, as the sinfulness thereof proceeds only from the creature, and not from God, who, being most holy and righteous, neither is nor can be the author or approver of sin.


三、圣经中关于刚硬的模式

A)法老的典范

出埃及记多次提到摩西面见法老的时候,在整个过程中,首先是法老自己使自己的心刚硬。他在见到这些神迹之后五次(手杖变蛇〔出7:13〕,河水变血〔出7:22〕,蛙灾〔出8:15〕,虱子灾〔出8:19〕,苍蝇灾〔出8:32〕,牲畜瘟疫〔出9:7〕),依然固执地使自己的心刚硬,显明法老自己的心里刚硬,不肯容百姓去(出7:14)。

法老心里刚硬,不肯听从摩西、亚伦,正如耶和华所说的。”(出7:13  )

“就硬著心,不肯听他们…。”(出 8:15)

这两种陈述并非矛盾,:

法老的“自我刚硬(self-hardening)”揭示人的责任;
神的“使之刚硬(divine hardening)” 彰显神对法老罪恶行为的审判。

神的作为不是积极地注入人内心的顽梗,而是公义地撤回祂的恩典(withholding grace)。

保罗在罗马书 9:17–18 中对法老事件作出神学总结:

“因为经上对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

这里的“怜悯”与“刚硬”形成神学对比:

  • 怜悯 = 赐下恩典(bestowal of grace);
  • 刚硬 = 撤回恩典(withdrawal of grace)。

换言之,神的“刚硬”是消极的(negative, 撤回怜悯),而非积极的(positive, 注入罪恶)。

加尔文(《基督教要义》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II.4.3)解释道:

当上帝的光被除去时,人心中就只剩下黑暗和盲目;当祂的灵被收回,我们的心就变得刚硬如石;当祂的引导停止,我们的心便变得扭曲,偏离正道。因此,我们说,上帝使那些祂夺去看见、顺从和正直跟随能力的人变得瞎眼、刚硬并偏离正道。

For after his light is removed, nothing but darkness and blindness remains. When his Spirit is taken away, our hearts harden into stones. When his guidance ceases, they are wrenched into crookedness. Thus it is properly said that he blinds, hardens, and bends those whom he has deprived of the power of seeing, obeying, and rightly following. Calvin, J. (2011).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J. T. McNeill, Ed.; F. L. Battles, Trans.; Vols. 1 & 2, pp. 311–312).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B)神的任凭

保罗三次强调神的“任凭”:

“所以,神任凭他们gave them up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罗 1:24)

“因此,神任凭他们gave them up放纵可羞耻的情欲。…”(罗 1:26)

“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gave them up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罗 1:28)

“任凭”是神审判性的弃绝(judicial abandonment)祂撤回抑制罪恶的恩典,任由恶人按着自己心中的污秽,顺着罪恶堕落的本性自由去行。

诗篇亦言:“我便任凭他们心里刚硬,随自己的计谋而行。”(诗 81:12)Psa 81:12  So I gave them over to their stubborn hearts, to follow their own counsels.


四、撤回抑制的恩典

a)抑制之恩

圣经表明,神普遍以恩典抑制罪恶,使社会不致全面败坏:

“ 我也拦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创 20:6)
“因为那不法的隐意已经发动,只是现在有一个拦阻的,等到那拦阻的被除去。”(帖后 2:7)

当神的抑制之恩一旦撤回,人堕落的罪性便全然显露出来。人就会按自己败坏的意志,自愿地抵挡并违背神。

这就好比一只天性凶暴的狼,被猎人暂时用绳索拴住时还能受制;但当绳索一旦被猎人松开,那只狼便立刻释放出其猛烈的兽性,发动攻击。发动攻击的是那头狼,而非猎人;行恶的是狼,而不是猎人。

约翰欧文指出:

当上帝以这种方式使人心刚硬时,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当祂的光被移去时,人的心中就只剩下黑暗和盲目;当祂的灵被收回,我们的心就变得像石头一样刚硬;当祂的引导止息,我们的心便偏离正道、变得弯曲。

所以,我们说,上帝使那些祂夺去了看见、顺从、并正直跟随能力的人,陷入盲目、刚硬和偏离。

In the first way, God is frequently said to harden the hearts of men in their sins and unto their ruin; as he did with Pharaoh, Exod. iv. 21. And he doth it in general two ways:— 1. By withholding from them those supplies of light, wisdom, and understanding, without which they cannot understand their condition, see their danger, or avoid their ruin. 2. By withholding the efficacy of the means which they enjoy for their conviction and repentance, yea, and giving them an efficacy unto their obduration, Isa. vi. 9, 10. And concerning this divine induration we may observe  (Treatise of the Dominion of Sin and Grace by John Owen Chapter IV.)


五、相容论与协同

我个人主张相容论的立场(Compatibilism),是神的主权与人类自由意志如何相容的神学立场。它主张神的绝对主权与人的自由责任并非彼此排斥,而是可以同时存在的。人在行使意志时,虽然是出于自愿而作出的选择,但这些选择仍在神的掌管之中。

人犯罪,是顺着自己堕落的本性自由地违背神,而不是因为神强迫他犯罪;然而,神却能借着人的行为,甚至借着人的罪,成就祂永恒而圣洁的旨意。法老拒绝释放以色列人,是法老自己刚硬的决定,但在神对法老罪恶的审判中,祂撤回了抑制之恩,因此“使法老刚硬”(出9:12;罗9:17–18)。犹大出卖基督,是出于他自己心中的贪婪,却也在神的救赎计划中得到应验(徒2:23);以色列人的不信,是他们自己的心硬,但也是神在祂的隐秘旨意中,任凭他们照着堕落的本性,“瞎了眼、硬了心”(约12:38–40)。

因此,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在祂的奥秘计划中并行不悖:人是自由自愿地犯罪,但一切仍在神的掌管之下;神掌管万有,却绝非罪的施行者或作恶者。

另外我也接受 “协同”(Concurrence)指神作为第一因(First Cause),在万事中藉着受造界的第二因(Secondary Causes)运行与成就祂的旨意。神在一切事上主权掌管,同时人仍以意志真实行动并负上道德责任。

正如约瑟的故事所示:他的哥哥们出于嫉妒将他卖为奴仆(第二因 Secondary Cause),但神藉此成就拯救众人的计划(第一因 First Cause),正如经上所说:「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许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创 50:20)。这正显明神的主权与人的行为在祂的护理中“协同”运行,并行不悖。

相容论主张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能够并存,而协同说明神在一切受造之物的行动中同时运行、引导,并成就祂的旨意。这两者共同表达改革宗信仰的核心:神在万事中掌权,而人仍要为自己的选择与行为负责。


结论:

神使人心刚硬,并非神主动使人犯罪,而是在神公义的审判中,不再施予祂的恩典。神在祂主权而公义的审判中,任凭罪人行己路,使祂的公义在救赎历史中得以显明(罗9:22–23)。

摩西见法老
图:摩西见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