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一些弟兄姐妹提出关于神的预知与拣选的问题,所以我在这里尝试作一个简短的回应。我深知这一立场在许多牧者与教会中并不容易被接受,因此我无意引起任何争论。我们在主基督里的人,应当彼此包容,也能在爱中“同意彼此不同”(agree to disagree)。不同的神学宗派同样都在神的国度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至于这些神学上的差异,唯有等到主基督再来时,我们才能完全明白、认同,并在祂里面得以完全的合一。 关于预知(Foreknowledge)与预定(Predestination)的关系,一直是系统神学中极具争议的课题。亚米念派(Arminianism)认为,神的预定是有条件的,是基于神预先看见人将会有的信心。而改革宗神学则坚持:神的预知是建立在祂永恒的预定旨意之上。神并非因为预见人会信而拣选;相反,祂之所以预见人会信,是因为祂已经拣选了他们。这里我尝试表达在改革宗圈子中所接受的:预知是建立在预定之上。 亚米念派神学认为,神的拣选并非无条件的,而是有条件的。此条件是人凭自由意志对神恩典的信心回应。他们以罗马书 8:29作为核心经文支持此论点:“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在亚米念的解释框架中,这节经文揭示了一个明确的逻辑顺序:神首先“预先所知道”(foreknew)某些人,然后才“预先定下”(predestined)他们。因此,预知(foreknowledge)在逻辑上先于预定(predestination),成为神拣选的根据。 他们认为,神在祂的全知中预先看见哪些人会凭自由意志选择信靠基督.因此,祂根据这一预见的信心而拣选他们。 然而,亚米念派将拣选视为一种条件性拣选(conditional election)。神的预知是拣选的前提,人的信心是拣选的条件,而神的预定则是人选择的结果。神在永恒中洞察到谁会以信心回应祂的救赎邀请,于是祂预定这些人得救。 二、神的旨意是按自己意旨所喜悦的 改革宗神学传统以神的自有永有(aseity)与主权为出发点。神的知识不是被动的认知,而是神命定、安排、策划、建构性的知识。祂之所以知道万事,是因为祂命定万事(赛46:10;弗1:5、弗1:11、罗8:28、罗9:11、提后1:9)。有大量的圣经经文一致地强调,神拣选的旨意,不是因为人的行为,而是按神自己意旨所喜悦的(神的主权)。 赛46:10 我从起初指明末後的事,从古时言明未成的事,说:【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 弗1:5 又因爱我们,【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著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 罗 8:28 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罗 9:11 (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做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 提后 1:9 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 《威敏斯特信条》(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3.1)宣告: “上帝从永恒以来,按着祂自己至智慧、至圣洁旨意的筹算,自由并不变地命定一切将要成就的事。然而,在此命定之中,上帝并非罪的作者,也未强迫受造者的意志;并且并未废除第二因的自由与偶然性,反而使之得以确立。。” God from all eternity did, by the most wise and holy counsel of his own will, freely and unchangeably ordain whatsoever comes to pass;a yet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