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里的人如何得救?
有一些基督徒误解,以为旧约里的圣徒在得救这件事上,是因顺服律法或倚靠行为得以得救。其实,这是误解了整个旧约圣经的教导。
旧约启示了人无法靠律法或行为的真理:“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6:5)神透过摩西指出,以色列人是“硬着颈项的百姓”(出32:9)。大卫说:“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诗143:2);以赛亚也宣告:“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正如使徒保罗所教导的,律法被赐下,是为了使人知道自己有罪 … 因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人是无法靠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的…(加2:16),“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行律法”(罗3:28)。
因此,旧约中的圣徒得救从来不是靠行为,而是本乎恩,是因着信,就像新约的圣徒一样。旧约与新约的福音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因信称义的,不是靠律法,也不是靠行为。正如亚伯拉罕在《创世记》第十五章第六节所记:“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创15:6)。这种对旧约圣徒得救的正确理解,后来也在《罗马书》中被使徒保罗清楚地证实(罗4:1-5,4:9-11,4:20-22)。
以色列的另一位列祖大卫王,在他惨痛犯罪、杀害自己的将军并夺人妻子之后,他被神管教并蒙神白白的赦免。他深刻地明白:一个人过犯得以赦免,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因此他在诗篇中如此宣告:“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凡心里没有诡诈、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诗32:1-2)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中引用大卫的这段话,进一步证实称义是本乎恩典,不在行为:“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罗4:6-8)所以无论是旧约的圣徒,或是新约的圣徒,,罪得赦免、蒙神称义,并非因行为,而是因着信心领受神的恩典。
在旧约中以色列人背约、犯罪之际,国家即将被掳到巴比伦,神兴起了哈巴谷先知。神对他说:“义人必因信得生。”(哈2:4)在那动荡的时代,神要哈巴谷和所有信靠祂的人坚信:即使环境黑暗,义人仍当因信而活。当他们信靠神的时候,祂必施行拯救。到了新约,使徒保罗延续了神在旧约中所启示的福音原则,强调这是贯穿历史、永不改变的真理:“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1:17)
总结:旧约的圣徒与我们新约的圣徒一样,得救的途径都是借着相信神和祂的话语(应许)。正如摩西所记:“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创15:6)这清楚表明,旧约与新约的救恩原则是一致的,从始至终,都是因信称义,从不因行为称义。
旧约的圣徒所信靠的,是神所启示和应许的救赎;这应许最终在耶稣基督里得以完全实现。至于旧约圣徒如何信靠基督,我将在接下来的第二部分简明地解释。基督是旧约信仰的中心与成就,是旧约圣徒所仰望,也正是新约圣徒所认识的耶稣基督。

旧约与新约本是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