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购买东西时,走出百货公司门口之时发现员工少算了一件物品。怎么知道心里突然之间起了意念闪出告诉我,我并没有偷人的东西,是他们少算不关我的事,大公司卖的东西这样贵赚我的钱。 幸好后来还是乖乖回去告诉员工,他少算了我的物品。
可是我还了钱之后,我心里却变成沾沾自喜,因为我并没有贪心。 但其实细想上帝的诫命与律法时,发现其实我的内心早已经犯下了十诫中的最后一诫命 (出 20:17 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当我心里有一瞬间想就这样离开时,虽然最终并未行出,但其实内心已犯下了贪婪。
更可怕的是,我既然在回去告诉员工并付款后,心里却生出沾沾自喜夸自己诚实,心里生出了骄傲的罪。不禁想起正如经上所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罗3:10)
正如主所说的,罪就住在我里面(罗7:20)。 因为从里面,就是从人的心里,发出恶念、淫乱、偷盗、凶杀、奸淫、贪心、邪恶、诡诈、放荡、嫉妒、毁谤、骄傲、愚妄;这一切恶事,是从人里面出来的,都能使人污秽(可 7:21 -23)。
感谢主赦免我这罪人,为我的罪孽钉死在十字架上,使我能成为圣洁上帝的儿女。上帝爱世人,甚至把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