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号–释放被捆绑的那四个使者 启9章12至21

【1】神释放被捆绑的四位堕落天使 在启示录第九章中,第六位天使吹号之后,使徒约翰听见一个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发出来,对拿着号筒的第六位天使说,要把捆绑在伯拉大河的那四个使者释放出来(启示录 9:12-14)。这个声音是从神面前的金坛发出,因此可能是出于主的权柄与命令。经文清楚显示,这四位使者在此前已经被捆绑,并且是在神所设定的时间里被释放出来。这表明一切事情仍然在神至高主权的掌管之下,连邪恶势力的行动也不能越过神的许可。 圣经多处经文表明,有一部分天使曾经犯罪,因此被神拘禁,等候最终的审判。例如彼得后书说:“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没有宽容,曾把他们丢在地狱,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审判”(彼得后书 2:4)。彼得前书也提到基督曾向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宣告信息(彼得前书 3:19)。福音书中,当主耶稣赶鬼的时候,污鬼甚至求祂不要把他们赶到无底坑里去(路加福音 8:31)。这些经文都显示,在属灵的领域中,有一部分堕落的天使已经被神限制和拘禁。 至于这四位被捆绑的使者所在的地方,经文指出是在伯拉大河。伯拉大河在旧约中常常与巴比伦有关,而巴比伦在圣经的象征中代表敌挡神、诱惑神百姓的世界势力。例如先知书中多次提到伯拉大河与列国审判有关(耶利米书 46:2-10;以赛亚书 44:27)。在启示录后文中,巴比伦也象征多民、多国、多方、多族的败坏世界体系(启示录 17:1-2 , 5 , 15)。因此,许多解经者认为这里的伯拉大河不只是地理意义,更带有属灵象征,指向敌挡神的世界权势。 然而一个常见的问题是:为何神要释放这些被捆绑的邪恶使者?从人的角度来看,这似乎令人难以理解,因为这些堕落的天使一旦被释放,便会带来极大的灾祸。但圣经启示我们,神不仅是慈爱的父,也是全地公义的审判者。保罗指出,外邦人所献的祭,其实是献给鬼魔,并不是献给神(哥林多前书 10:19-20)。这意味着世人所敬拜的偶像,其背后往往有属灵的邪恶势力。因此,当神允许这些堕落的天使行动时,其实也是对悖逆世界的一种审判:人既然选择拜鬼魔与偶像,神就任凭他们面对这些势力的真实面目。 在神的计划中,一切审判都是公义的。人堕落之后常常论断神,甚至质疑神的作为,但圣经却提醒我们:“好叫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罗马书 3:4)。当末后的审判显明时,神的公义与圣洁必然完全显明。启示录第六号所描述的事件,正是神在历史中逐步显明祂审判的一个阶段,也让人看见属灵争战背后真实的属灵世界。 【2】魔军杀害人类的三分之一 当那四位被捆绑在伯拉大河的使者被释放之后,灾祸便随之展开。经文说:“那四个使者就被释放了;他们原是预备好了,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要杀人的三分之一。”(启示录 9:15)。这里特别强调时间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表明这一切并不是偶然发生,而是在神的安排之中。即使是这些邪恶势力的行动,也是在神许可之下进行,显示神仍然掌管历史的进程。 接着约翰听见这支军队的数目:“马军有二万万;他们的数目我听见了。”(启示录 9:16)。二万万就是两亿,这样庞大的数量在古代世界几乎是无法想象的规模。约翰说明这是他在“异象”中所看见的景象(启示录 9:17)。因此,许多解经者认为这里所描述的并不单单是普通的人类军队,而是象征与邪灵势力有关的可怕灾祸。经文形容骑马的人穿着火红、紫玛瑙和硫磺色的胸甲,而马的头好像狮子头,从口中喷出火、烟和硫磺。 这三样灾害带来了极大的毁灭:“口中所出来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三样灾杀了人的三分之一。”(启示录 9:18)。这样的描写让人联想到旧约中神对罪恶城市所施行的审判,例如神毁灭所多玛和蛾摩拉的时候,“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创世记 19:24)。此外,经文还说这些马的能力不仅在口中,也在尾巴上:“这马的能力是在口里和尾巴上;因这尾巴像蛇,并且有头,用以害人。”(启示录 9:19)。蛇在圣经中常常象征邪恶与欺骗(创世记 3:1),因此这些形象进一步表明,这场灾祸与邪恶的属灵势力密切相关。 在理解这段经文时,伯拉大河具有重要的背景意义。伯拉大河就是旧约中常提到的幼发拉底河,是古代近东极其重要的一条大河,流经今日的伊拉克、叙利亚和土耳其地区。在旧约历史中,许多威胁以色列的强大帝国都来自幼发拉底河一带,例如亚述和巴比伦。因此,幼发拉底河在圣经中常常象征从东方而来的审判势力。 到了启示录的象征语言中,这条河的意义进一步发展。巴比伦不仅是历史上的帝国,也成为象征敌挡神、引诱神百姓犯罪的世界体系。启示录后来提到“大淫妇巴比伦”,并解释她所坐的众水象征多民、多众、多国、多方(启示录 17:1,15)。因此,许多解经者认为,启示录第九章所提到的伯拉大河不只是一个地理位置,更具有属灵象征的意义,代表与巴比伦相连、敌挡神的邪恶权势。 当神允许这些被捆绑的使者被释放时,这些邪恶势力便带来巨大的毁灭,使人类三分之一死亡。约翰所看见的异象表明,当神暂时任凭邪恶势力活动时,世界便会陷入极大的混乱与灾难之中。战争、暴力和各种死亡的灾祸,都可能成为这些邪恶势力所带来的结果。这段经文让人看见,在人类历史背后,存在着真实而严肃的属灵争战,而这一切最终仍然在神公义的审判计划之中。 【3】世人仍然不悔改 在这可怕的灾祸之后,启示录接着揭示一个更严肃的事实:即使经历了如此严重的审判,许多人仍然不愿意悔改归向神。经文说:“其余未曾被这些灾所杀的人,仍旧不悔改自己手所作的,还是去拜鬼魔和那些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金、银、铜、木、石的偶像。”(启示录 9:20)。这段经文显明,人类的问题不仅仅是行为上的罪恶,更是心中对神的持续悖逆。即使看见神的审判,人仍然执着于偶像的敬拜,不愿离弃自己所依靠的虚假对象。 圣经指出,偶像的背后其实与鬼魔的势力有关。使徒保罗提醒信徒:“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哥林多前书 10:20)。因此,当人拜那些金、银、铜、木、石所造的偶像时,并不是单纯的宗教行为,而是在参与属灵黑暗权势。启示录指出,即使在灾难临到之后,许多人仍然继续拜鬼魔与偶像,这显出人心的刚硬和罪性的深重。 经文进一步说明他们不悔改的罪行:“又不悔改他们那些凶杀、邪术、奸淫、偷窃的事。”(启示录 9:21)。这些罪恶概括了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败坏。凶杀是对神所赐生命的毁灭;邪术是人离弃神而寻求灵界的力量;奸淫是对神所设立婚姻秩序的破坏;偷窃则显出人心中的贪婪与不义。在今日的社会中,凶杀并不仅仅表现为明显的暴力犯罪,也包括对生命的隐蔽毁灭。例如堕胎在现代社会被广泛接受,但从圣经对生命神圣性的教导来看,未出生的生命同样是神所创造的,因此,堕胎也可以被视为当代社会中一种对生命的毁灭。 同时,圣经也严厉警告人不要寻求灵界的势力。律法书明确吩咐以色列人:“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申命记 18:10-11)。这些行为在神眼中都是可憎恶的,因为它们代表人离开神,转而寻求灵界的指引和能力,而不是依靠神。在今天的社会中,人们仍然可能透过各种方式接触这些事情,例如占卜、看星座、风水、塔罗牌等。这些做法本质上都是试图从灵界获得指引,因此圣经劝勉信徒要远离这些事情,单单依靠神的带领。 然而,启示录所强调的是,即使面对如此严重的灾祸与警告,人类仍然顽固地不肯悔改。这显明罪不仅是外在行为的问题,更是人心对神的拒绝。若不是神的恩典,人无法从罪中回转。正因如此,信徒更应当为神的救恩而感恩,因为神藉着主耶稣基督拯救人脱离罪与鬼魔的权势,使人能够离弃偶像,归向永生的神,并在这个败坏的世代中活出圣洁的生命。 【4】从蟑螂的视角看人:人为何会论断神 最后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比喻来说明人堕落以后对神的态度。试想一下,当我们在家里看见蟑螂时,大多数人都会立刻想办法把它消灭。有人会拿杀虫剂喷,有人会用拖鞋拍死,也有人会放毒药。因为在人的眼中,蟑螂是肮脏、污秽、需要被清除的东西。 如果我们从蟑螂的角度来看事情,它们一定非常憎恨人。对蟑螂来说,人是可怕的敌人。每一次人出现,往往就带来杀虫剂、毒药或鞋子的攻击。如果蟑螂能够思想,它们可能会觉得人类非常残忍,甚至会彼此议论说:“为什么这些人要这样对待我们?”在它们的眼中,人似乎是残酷、不公平的。 同样的,人堕落之后,看待神有时候也是这样的态度。人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罪,却常常去审判神、论断神,质问神为什么要审判世界,为什么要定罪恶。人往往站在自己的角度,觉得神不公平、不慈爱,却没有看见自己悖逆神、犯罪得罪神的事实。 然而圣经提醒我们,到了审判的那一天,神必显明祂是公义的。正如经上所说:“好叫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罗马书 3:4)。当神的审判完全显明时,人就会看见神一切的作为都是公义、圣洁、没有错误的。

上帝后悔 ???

在圣经中,“神的后悔”属于拟人法(anthropopathism)的启示性语言,用以表明那位永不改变的立约之主,在其至高主权之下,按祂一致的公义与怜悯属性,并照着祂的圣约,对人的道德抉择作出回应。 “神的后悔”并非指神像受造物那样,因认知不足或因行事错误而产生懊悔;乃是指神在同一不变的旨意中,于圣约施行(administration)上呈现出审判或赦免的转向。 具体而言,当人由悖逆转为悔改,神便按圣约的慈爱“后悔”,即撤回先前所宣告的灾难与审判(出 32:14;拿 3:10)。 反之,当人离弃耶和华,神就按圣约的公义,从原本的恩慈转而施行弃绝、管教或审判(撒上 15:11),并在普世败坏的处境中收回祂的恩典,以审判回应罪恶(创 6:6)。 因此,“神的后悔”始终是在祂圣约中不变的公义或慈爱里进行:或原本施恩慈,却因人的罪孽败坏而转为施行审判(创 6:6;撒上 15:11);或原是在管教与审判之中,却因祂自己丰盛的恩典,从原本的审判中转而实行恩惠与怜悯慈爱(出 32:14;拿 3:10;代上 21:15;诗 106:45;耶 26:19)。

【青少问你怎么确定圣经这么久没有被改过】

感谢主,教会13岁的青少问,牧师有空吗?我想问一个问题。就是你怎么确定圣经这么久没有被改过。我鼓励他放假时,听基本神学录音,他告诉我这是给大人听的,他怕听不懂,所以我尽量用简化方式回答他。求主栽培,建立,塑造这孩子的生命,赐他爱主与爱人的心。 我们知道圣经没有被篡改,因为我们拥有成千上万份古代抄本,是用希伯来文和希腊文(圣经的原始语言)写成的。这些抄本来自不同的时代和地点。当学者将它们并列比较时,发现文本高度一致,尽管这些抄本是在数百年到千年之间以手工方式抄写完成的。 从起初开始,神的子民就将圣经视为上帝所启示、神圣而权威的话语,并以极大的敬畏与谨慎来抄写和传承(申6:6–9;申17:18–19;箴30:5)。有些圣经抄本在原书写成后的几十年之内便被抄写并广泛流传。如此短暂的时间间隔,使得刻意加入传说、进行大规模修改,或有意篡改经文,几乎不可能在圣经广泛传播之前发生。 像死海古卷这样的重要发现(发现于1947年)有力地印证了这一事实。这些古卷包含了两千多年以前的旧约书卷,其成书时间估计约在耶稣降生前四百年左右,却与后来时期保存下来的抄本高度一致。这清楚表明,在印刷术出现之前,旧约文本已经被文士忠心而准确地保存了一千多年。 以《以赛亚书》为例:最著名的发现之一是《以赛亚书》。当学者将这份约主前125年的抄本,与约一千一百年后完成的马所拉文本进行对照时,发现其中约95%的内容是逐字一致的。其余约5%的差异,主要是明显的抄写笔误或轻微的拼写差别。 圣经被抄写并传播到众多地区、国家、文化和语言群体中,并且在很早的时期就被翻译成其他语言。正因如此广泛而分散的流传,没有任何一个人、教会或政府,能够在全球范围内秘密地统一篡改圣经文本。任何试图更改圣经的行为,都会在与世界其他地区保存下来的抄本相互对照时,被清楚地识别出来。 圣经学者通过文本批判,对所有已知的抄本差异进行系统而仔细的研究。这些差异都是公开记录并加以分析的。绝大多数差异都极其细微,例如拼写或词序上的不同,没有任何一处会影响基督教的核心教义,包括圣经关于神、人类的罪,以及借着基督得救的真理。 最后,在历世历代之中,圣经被公开宣读于教会敬拜中,并在教会里持续教导,从而形成清楚的问责机制,防止经文遭到操纵或篡改。圣经并不是由某一个人或隐秘的集团所控制,而是由分散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神的子民一同守护与保存(西4:16)。 耶稣基督亲自见证了圣经的权威与可信性(太4:4;太5:18;约10:35;路24:44)。祂将旧约视为神真实而可靠的话语,屡次加以引用,并完全顺服其权威。耶稣明确宣告,经上的话是不能废去的,神话语中的每一个部分都必然应验。无论是在教导、纠正错误,还是在抵挡试探时,祂都诉诸圣经。正如主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8 ) 使徒保罗和彼得同样清楚见证了圣经的神圣权威。使徒保罗教导说,圣经并非源自人的智慧,而是出于神本身。他写道:“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17)使徒彼得也见证说:“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就是这道。”(彼前1:25) 最重要的是,作为基督徒,我们相信神的主权、神至高的掌管、权威和同在。那位启示圣经的神,也同样保守了祂的话语,为着祂的教会。神是信实的,必看守祂的真理,使祂的子民领受祂原本要传达的信息。 在旧约时代,确实曾有恶王企图毁灭神的话语,但神却信实地保守了圣经。在约雅敬王的日子里,这位邪恶的君王将先知耶利米所传的神的话语剪碎并焚烧。然而神并未失败。耶和华吩咐耶利米重新写下书卷,恢复原有的话语,甚至加上对这位君王更严厉的审判。这清楚表明,人类的敌对无法消灭神的话语;神借着祂的先知,以主权的方式保守祂的启示(耶36:22–28)。 总而言之,我们今日所读的圣经,乃是在神的护理之下忠心地传承下来的,所承载的正是神从起初所赐下的信息,为着祂教会的生命与信仰。 Thank the Lord. A 13-year-old youth in the church asked, “Pastor, do you have some time? I would like to ask a question. How can you be sure that the Bible has not been changed over such a long period of … Read more

《改革宗释经注释》Reformed Expository Commentary in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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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头红龙

启 12:3 天上又现出异象来: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著七个冠冕。。。。4 他的尾巴。。。6….从龙口吐出来的水。。。 太 6:13 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或作:脱离恶者)。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直到永远。阿们! 主耶稣求祢保护我和一家与教会。

唯独因信称义,与按行为受审判并不矛盾

圣经一方面在罗 3:27–28、弗 2:8–9 清楚教导人是因信得救、不靠行为;但另一方面在雅 2:24、26 说“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又在启 20:12–13 提到人要“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那么,基督徒得救究竟是单单因信,还是信心还必须加上行为? 首先,我们必须确立一个圣经原则:神是公义的审判者。当圣经谈到末后的审判时,其标准确实是人的“行为”。 关于神按行为审判罪人(罗 2:6、太 16:27、加 5:19-21、林后 5:10、启 20:12),正如经上所记:罗 2:6 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这些经文确立了神审判的公义标准。它告诉我们:如果靠我们自己的行为记录,我们注定灭亡。所以我们需要一个拯救与救赎。 正是因为人无法通过“行为”的审判,所以救恩必须是神白白的恩典。因着信靠基督,我们被白白赦免并被神称为义(在神的法庭上被宣告无罪,并因基督的缘故被判为义)。(罗 3:28、罗 5:1、罗 8:1、弗 2:8-9、加 2:16、多 3:5) 雅各书看似在说我们需要“信心加上行为”作为得救的条件,但这是对雅各书的误解。雅各书 2 章 14–26 节并不是在教导我们是靠着信心加上行为来称义。 我们必须认识到,雅各与保罗所面对的处境并不相同。保罗针对的是那些试图依靠行为得救的犹太律法主义者,因此他强调“唯独信心,不在乎行为”。相反,雅各所责备的,是教会信徒对缺衣少食的弟兄姐妹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雅 2:15–16)。雅各写作的目的,是指出这种毫无怜悯之心的空洞信仰,警告信徒必须悔改,使那看似死去的信心重新活过来。 雅 2:15 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16 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的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17 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 雅各强调,行为是信心必然结出的凭证与果子。例如:亚伯拉罕先因信被称为义(创 15:6),而在被称义之后,他才将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创 22:1–19;雅 2:21),以此以行为证明他的信心。同样,妓女喇合也是以接待使者的行为证实她对主的信心(书2:1–21、雅 2:25)。因此,基督徒不可只有口中的相信,却完全没有真信心所必然产生的行为;因为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 2:26)。 四、唯独因信称义,与按行为受审判并不矛盾 总结来说,基督徒确实是“唯独因信”得救;但真正得救的信心绝不会孤立存在,而是必定结出相应的行为果子。相反,那些拒绝上帝救恩、不肯相信基督的人,则要按自己的罪行接受上帝公义的审判。因此,在启 20:12–13 与启 22:15 中,使徒约翰强调上帝会照各人所行的来审判恶人。 启20:12  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著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13  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 启 22:15  城外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好说谎言、编造虚谎的。 而信徒的罪行所原本当承受的审判和刑罚,我们的主基督已经为我们在十字架上完全还清了所有罪债(赛53:5-6、罗3:25、罗5:9、罗8:1、林后5:21、来10:12)。 … Read more

说方言

我完全尊重你对说方言的看法和经历。 神在祂的主权中决定不赐给我这属灵的恩赐,但却拣选赐给我其他属灵的恩赐,为要建立教会。 正如神已经说过的: 「。。。岂都是说方言的么?岂都是翻方言的么?」(哥林多前书 12:30) 在我们的教会中,有几位弟兄姐妹虽然在私下祷告时是说方言的;我们的教会决定顺服神借使徒所教导启示的,不在教会中不说方言,除非有人能把方言翻译的出来。 「若没有人翻,就当在会中闭口,只对自己和神说就是了。」(哥林多前书 14:28 ) 「但在教会中,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哥林多前书 14:19) 盼望您能明白。 虽然我不同意您的看法,但我尊重您对基督的热忱与对传福音的负担。 愿主耶稣赐福你跟随祂的道路,使圣灵充满你,使用你来荣耀天父上帝。 林前 14:19 但在教会中,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20 弟兄们,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恶事上要作婴孩,在心志上总要作大人。21 律法上记著:主说:我要用外邦人的舌头和外邦人的嘴唇向这百姓说话;虽然如此,他们还是不听从我。22 这样看来,说方言不是为信的人作证据,乃是为不信的人;作先知讲道不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乃是为信的人。23 所以,全教会聚在一处的时候,若都说方言,偶然有不通方言的,或是不信的人进来,岂不说你们癫狂了吗?

参孙的优点

我常批评参孙,他的确有许多软弱和罪,但今天我想分享一些他身上值得我们思考的优点。 在以色列士师的历史中,参孙是一个极为独特而复杂的人物。他的生平充满矛盾,既有人性的软弱,也有上帝的呼召。然而,若细读圣经的记载,我们仍可看见上帝在他身上的拣选与恩典,以及他生命中所显出的一些可贵之处。 ———————————————- 「蒙神拣选与守约」 首先,参孙是上帝亲自拣选并分别为圣的人。还未出生以前,耶和华的使者就向他的父母显现,宣告他将作拿细耳人,奉献给神,为要拯救以色列脱离非利士人的手(士13:5)。这显示出他的使命不是出于人的意愿,而是出于上帝的主权与恩典。作为拿细耳人,他一生不剃头发,以此守住向神所立的约(士13:7;士16:17)。他忠于神所立的约,单单敬拜耶和华神,不像以色列人那样去拜偶像。对我个人而言,我很难想象,一个人竟能为守住拿细耳人的身份,一生不剪头发。 ———————————————- 「被圣灵充满的大能者」 参孙也是一个被圣灵充满、蒙神能力所装备的士师。圣经记载,从他年轻时起,耶和华的灵就开始感动他,使他在玛哈尼但就受圣灵的感动(士13:25)。他的一生多次经历圣灵的充满,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他(士14:6),使他能徒手撕裂狮子;当他被以色列人捆绑交给非利士人时,耶和华的灵再次大大感动他,使他挣脱绳索,并击败所有敌人(士15:14)。这表明他一切能力都出于神的灵,而非人的力量。甚至在无水的地方,参孙祈求主供应拯救(士15:18-20)。参孙的刚强提醒我们,神能使用软弱且不完全的人成就祂的大能作为。 ———————————————- 「在属灵黑暗的时代中仍持信心」 在以色列属灵衰败的世代中,参孙对耶和华的信心显得格外珍贵。以色列人因背弃神去拜偶像(士13:1、士2:11–13),所以神许可他们长期受压迫。以色列人宁可依附非利士人,也不再相信耶和华能拯救(士15:11)。他们的心被惧怕与怀疑捆绑,对神的应许怀疑不信。 然而,参孙虽有生命上的软弱与缺陷,仍然相信耶和华是他力量的源头(士15:18),也是神子民的拯救者。即便后来他被神管教,落入失明、被囚,在人生最低谷时,他仍心向神,倚靠神(士16:28)。参孙的信心与以色列人的不信形成强烈对比:他孤身一人却信靠神,而他们成群却不信神;参孙以信心迎向敌人,悖逆的以色列人却因怀疑主而宁愿屈服被非利士人奴役。 ———————————————- 「为百姓甘心牺牲」 与以色列人的不忠与自私相比,参孙对同胞展现出截然不同的心志。那时的以色列人早已在惧怕与妥协中失去信仰,他们不但不抵抗非利士人,反而选择屈服。当参孙击打非利士人,引起敌人报复时,以色列人竟亲自前来,将他绑起来交给仇敌(士15:11–13)。他们宁可出卖那位神所设立的士师(拯救者),也不愿相信神能藉着他施行救赎。这是对神极深的不信,也是对主的背叛。这一行为也预表了他们后来悖逆的子孙如何出卖那位真正的救主耶稣,将基督交给外邦人钉在十字架上(太27:1–2)。 然而,参孙并没有因此怨恨自己的同胞。他没有以暴力反抗报复他们的出卖,也没有放弃他们,而是甘心让自己被绑,只求不要他们亲手害他(士15:12–13),甚至后来原谅他们的背叛。这样的举动显出他对神子民的爱与担当。后来,当他被囚于敌人手中、双目失明之时,他仍向神呼求力量,最终在敌人的殿中以自己的性命换取以色列的拯救,并施行他对非利士人的报复(士16:28–30)。 ———————————————- 「勇气与信心的榜样」 参孙的行动与以色列人的懦弱形成鲜明对比。百姓因惧怕而出卖拯救者,参孙却因信心而牺牲自己;他们选择保存性命,参孙却愿意舍命救民。在人的背叛与不信中,神仍兴起一位被藐视的拯救者,用他的死成就救恩。参孙的结局虽悲壮,却预表了那位完美的救主主耶稣基督。祂也被自己的百姓出卖,却甘愿舍命,使人从罪恶和死亡中得释放(太20:28;腓2:8)。 ———————————————- 「在失败中展现悔改与信心」 参孙的勇气是令人敬佩的。他以一人之力面对非利士人的军队而从不退缩,无论是独自击败成群的敌军(士15:15–16),他都展现出神所赐的胆量与决心。当百姓惧怕敌人、选择妥协时,参孙却甘愿独自承担战斗的代价。 在生命的尽头,参孙的信心达到高峰。当他因罪被恶人捆绑、受人讥笑、双目失明时,他仍然在痛苦中向神祷告:“主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神啊,求你赐我力量…。”(士16:28)这可能是他人生结束前最真诚的祷告,他完全仰望神的怜悯。纵然参孙一生多有软弱与不顺服,但他从未像以色列人那样转向假神,他对主的信心与忠心始终不渝。因此,希伯来书十一章三十二节将他列入信心伟人的行列(来11:32)。 ———————————————- 「神的恩典超越人的失败」 参孙作以色列的士师二十年(士16:31),那段时期,以色列人在他的带领下享有相对的平安与秩序,这是神藉他施行的恩典,临到那不配蒙救赎的百姓。然而,参孙因生命上的软弱与不圣洁,在失明与羞辱中悲惨地结束了生命。但尽管如此,神的恩典仍超越了他个人的失败,仍使用他生命的终局去拯救那不忠的以色列人,成就了神救赎的计划(士16:30)。 希伯来书 11:32 我又何必再说呢?若要一一细说,。。。参孙、。。。和众先知的事,时候就不够了。33 他们因著信,制伏了敌国,行了公义,得了应许,。。。

仁爱(love)、恩慈(kindness)、良善(goodness)有什么区分?

圣灵果子中的仁爱(love)、恩慈(kindness)、良善(goodness)看似相似,但其实各有不同的层面与层次。 加拉太书 5:22 所说“圣灵的果子”在原文中是单数,而非复数。圣灵的一个果子包含九个特质: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说明圣灵在信徒生命中所结的果子是一个整体,具有多重特征,把我们塑造成基督的形象(罗8:29;西3:10)。 虽然仁爱(love)、恩慈(kindness)、良善(goodness)看起来相似,但它们分别彰显圣灵在我们生命中更新工作的不同角度,缺一不可。以下的理解,只是我个人的诠释,是一种可能的理解(only a possible understanding)。 仁爱(love) 可能是基础与动机,是内在的心志(disposition),出于对神与他人的爱,也包括学习爱我们的仇敌(太5:44;路6:27)。一个人若没有爱,即使外表行善,在神眼中仍然无益。正如保罗所说:“我若将所有的赒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林前13:3)因此,真正的恩慈必须以仁爱为出发点,否则只是表面的善行。 恩慈(kindness) 可能是仁爱的外在表现(manifestation),是一种带着温柔与怜悯的行动。若恩慈没有来自真爱的动机,就可能沦为求名利或取悦人的行为,例如为了得称赞(太6:1–2)、谋取利益或迎合社会期待而表现出的外在恩慈。所以,真正的恩慈必然流出自真诚的爱心。 良善(goodness) 可能是道德上的正直与内在纯洁的品格,是使爱的行为在真理中扎根的根基。若爱缺乏良善,就可能变成放纵的溺爱或错误的迁就。例如,朋友之间若因所谓的“爱”而包庇、纵容彼此的罪行。真正的爱必须包含良善,因为“爱是不喜欢不义”(林前13:6)。 同样地,若一个人仅仅有良善的道德,却没有恩慈,他可能变得毫无怜悯之心。良善使恩慈不失真理,恩慈使良善不致冰冷。因此,真正的良善必然伴随恩慈,使公义与怜悯并行。 总结, 圣灵的果子是单一而丰富的整体。仁爱是动机,恩慈是行动,良善是品格。三者相辅相成、彼此包含、相互关联(interrelated),共同彰显圣灵在信徒生命中塑造基督样式的荣耀工作。以上所述,只是对圣灵果子这三方面关系的一种可能的理解,因此日后我可能会修正我个人的诠释。 求主帮助我们结出圣灵的果子,荣耀天父。

神的预知与拣选

因为有一些弟兄姐妹提出关于神的预知与拣选的问题,所以我在这里尝试作一个简短的回应。我深知这一立场在许多牧者与教会中并不容易被接受,因此我无意引起任何争论。我们在主基督里的人,应当彼此包容,也能在爱中“同意彼此不同”(agree to disagree)。不同的神学宗派同样都在神的国度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至于这些神学上的差异,唯有等到主基督再来时,我们才能完全明白、认同,并在祂里面得以完全的合一。 关于预知(Foreknowledge)与预定(Predestination)的关系,一直是系统神学中极具争议的课题。亚米念派(Arminianism)认为,神的预定是有条件的,是基于神预先看见人将会有的信心。而改革宗神学则坚持:神的预知是建立在祂永恒的预定旨意之上。神并非因为预见人会信而拣选;相反,祂之所以预见人会信,是因为祂已经拣选了他们。这里我尝试表达在改革宗圈子中所接受的:预知是建立在预定之上。 亚米念派神学认为,神的拣选并非无条件的,而是有条件的。此条件是人凭自由意志对神恩典的信心回应。他们以罗马书 8:29作为核心经文支持此论点:“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在亚米念的解释框架中,这节经文揭示了一个明确的逻辑顺序:神首先“预先所知道”(foreknew)某些人,然后才“预先定下”(predestined)他们。因此,预知(foreknowledge)在逻辑上先于预定(predestination),成为神拣选的根据。 他们认为,神在祂的全知中预先看见哪些人会凭自由意志选择信靠基督.因此,祂根据这一预见的信心而拣选他们。 然而,亚米念派将拣选视为一种条件性拣选(conditional election)。神的预知是拣选的前提,人的信心是拣选的条件,而神的预定则是人选择的结果。神在永恒中洞察到谁会以信心回应祂的救赎邀请,于是祂预定这些人得救。 二、神的旨意是按自己意旨所喜悦的 改革宗神学传统以神的自有永有(aseity)与主权为出发点。神的知识不是被动的认知,而是神命定、安排、策划、建构性的知识。祂之所以知道万事,是因为祂命定万事(赛46:10;弗1:5、弗1:11、罗8:28、罗9:11、提后1:9)。有大量的圣经经文一致地强调,神拣选的旨意,不是因为人的行为,而是按神自己意旨所喜悦的(神的主权)。 赛46:10  我从起初指明末後的事,从古时言明未成的事,说:【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 弗1:5 又因爱我们,【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著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 罗 8:28  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罗 9:11  (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做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 提后 1:9  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 《威敏斯特信条》(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3.1)宣告: “上帝从永恒以来,按着祂自己至智慧、至圣洁旨意的筹算,自由并不变地命定一切将要成就的事。然而,在此命定之中,上帝并非罪的作者,也未强迫受造者的意志;并且并未废除第二因的自由与偶然性,反而使之得以确立。。”  God from all eternity did, by the most wise and holy counsel of his own will, freely and unchangeably ordain whatsoever comes to pass;a yet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