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对我说,神是不义的,祂没有给予每一个人同等的机遇来认识相信主耶稣。
【上帝恩典的主权】
为什么上帝不给每一个人同等的机会、同等的机遇、同等的恩典来相信耶稣基督,以至于得着救恩?
这个问题触及到拣选与恩典的主权。首先,我们必须从“公义”的本质来思考:即使上帝不赐给世人任何机会或恩典来相信耶稣基督,以至于得救,祂依然是公义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把上帝“施恩的主权”误解为“祂必须给予恩典”;若是“必须给”,那就不再是恩典,而是义务。
圣经清楚教导:我们都是罪人(罗3:23),按着上帝的公义来衡量时,所有人都该灭亡。祂若让全人类都灭亡,祂依然是完全公义的,因为我们所当得的乃是死亡(罗6:23)。
换句话说,上帝不亏欠任何人救恩。祂若施恩给一些人,使他们蒙恩得救,那是出于祂的怜悯与主权恩典;若任凭另一些人因自己的罪恶而灭亡,那是出于祂公义的审判。因此,没有人能控告上帝不公义,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
【人的不义显明于企图剥夺神的主权】
人之所以是不义的,不仅因为我们犯了罪,还因为我们从神领受了生命,享受了祂赐给人类的一切资源、物资与恩典,却不愿意敬拜祂、顺服祂、感谢祂。
神所创造的一切原是为人所预备,而人却在享受这些恩典的同时,忘记了赐恩者,不承认祂的主权,甚至抵挡、批评祂的作为。
人拒绝敬拜神,也不愿承认神的主权,这正是人类不义的凭据。人不愿顺服与敬拜,是出于狂傲与悖逆。人不愿敬拜神,是因为自以为是、自我为中心,不愿意让神在生命中居首位。这正是保罗在《罗马书》所描述的:“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祂,也不感谢祂;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罗1:21)
【神施恩给不配得的人】
在所有人都本该受刑罚、受审判的公义法则之下,上帝却因着祂的怜悯与恩慈,在祂自己的主权里,拣选施恩给一部分人。
祂使那些愿意信靠并接受耶稣基督的人得着救恩。这不是因为他们比别人更好、更配得,而是因为神主动在祂圣洁与公义之中施恩,使原本当灭亡的罪人,有机会悔改归信、得蒙赦免。这就是神的主权恩典:祂有权柄向谁施恩就施恩,向谁怜悯就怜悯(出33:19;罗9:15)。
然而,当我们用批评、质问、不敬虔的态度去挑战上帝为什么不拯救所有人时,其实正显明了我们自己的骄傲与不义。
人若站在罪人的地位,却向公义圣洁的神质问“为何祢没有多给恩典?”,其实是忘了:我们配得的是刑罚,不是恩典;配得的是灭亡,不是救恩。
【一个简单的比喻】
一个简单的比喻可以显明人这种不义的态度:好比一群犯了死罪的死囚,按着“公义的法则”(law of justice),他们本来都该被判死刑,无一例外。这是合理、公义的审判,因为他们的罪确实当得其罚。
然而,一位拥有最高权柄的君王或总统,在他主权性的怜悯与赦免中,决定赦免其中一部分人。他们得着了恩典,脱离了刑罚,并不是因为他们比别人更好,而是因为这位掌权者出于自己的主权旨意施恩施怜。
但那没有被赦免的另一部分人,虽然明知自己罪有应得,反而质问、批评,甚至攻击这位君王,埋怨说:“你为什么不赦免我?”他们这样行时,忘了一个最根本的事实:他们受刑罚,是出于公义;他们所承受的刑罚,是他们应当得的。而赦免,是出于怜悯,不是出于义务。
这个比喻正揭示了人心堕落的真实光景:人不但不为他人蒙恩而感恩,反而质问施恩者的主权,甚至将自己本该受的刑罚视为不公。
最可怕的是,那些已经蒙恩的人,反过来咬施恩者一口,批评祂不仁不义,没有施恩给所有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