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约律法的核心是对耶和华的忠诚,超越一切其它的神。敬拜其他的神证实这人对主缺乏信心、爱和忠心。单单遵行律法而不一心向着耶和华是不足够的。这就是为什么在《摩西五经》中,一再强调拥有应许之地的应许与前两条诫命是不可分割地并联系在一起 (那就是要远离偶像敬拜和不可背弃主有别的神)
以色列诸王的历史说明了这一点。大卫王在拔示巴和赫人乌利亚的事件中犯下了严重伤害人的罪行 (撒下11节)。大卫显然违反了法律,理当被处死。然而,大卫对上耶和华的信心从未动摇过。上帝对大卫很仁慈让他免于死亡,尽管他的罪会给他的余生带来严重的后果。毫无疑问的是大卫一直是信靠耶和华,他从不去敬拜任何其它的神。
但北国以色列和南国犹大的君王却被主弃绝,因为他们事奉别的神使到两国都被掳。个人的失败,即使是最糟糕的失败,也没有造成国家灭亡被掳。但当他们背弃主去选择敬拜其他的神时,却造成他们被掳亡国。
新约也是如此。相信福音就意味着信靠耶和华。以色列的神道成肉身来到世上,自愿为我们的罪作了牺牲,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并在第三日复活。这就是十字架的信仰内容。 我们对“基督的律法”的顺服,证实了我们忠心信靠主 (林前9:21; 加6:2)。我们不可去敬拜任何其它。救恩意味着我们忠心相信基督,而基督就是耶和华的显现。没有别的名能使我们得救 (徒4:12),而我们必须持守信仰 (罗11:17-24; 来3:19; 10:22、38-39)。个人的道德失败与把耶稣替换成别的神是不同的—— 在这一点,上帝是知道的。(作者:迈克尔· 海舍)